青岛市立医院院长李:媒体札记:“传声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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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5日 14:26 PM

媒体札记:“传声筒”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徐达内【作者微博】评论[50条

(2011年8月25日)

三天前大有被手来擒来之势、甚至已经传出被捕乃至被杀消息的卡扎菲,直到今天仍然未能落入反对派之手。流传在中国门户网站首页和市民报纸头版的是“卡扎菲现声:曾隐身巡视,战术撤离兵营”、“反对派悬赏167万美元捉拿卡扎菲”以及“利比亚反对派称将在8个月内大选”,最新的热门画面是攻进首都的反对派士兵脚踩卡扎菲头像。

继昨日“反思利比亚战争的负面效应”、批评“西方大国操纵背影”、惋惜未能通过“政治解决”避免战争后,《人民日报》今天再在要闻版右上刊出《西亚北非面对艰难整合》,以“西方国家又将矛头对准了叙利亚”为据,强调“西亚北非地区面临的政治和社会问题是由其社会文化和历史发展状况决定的,转型过程中涉及的许多深层次问题也不是仅仅推翻了旧政权就能得到解决的”,认为转型过程“需要更多的耐心、更多的宽容与更多的创造性,需要崭新的政治思维和政治智慧,需要超越政治、宗教、民族界限的团结精神。”

不过,这份中共中央机关报也已通过《利比亚反对派称两日内将总部迁往的黎波里,国际社会着手应对利比亚过渡进程》,正式承认“反对派武装基本控制了首都和全国范围内绝大部分地区,后卡扎菲时代来临”。在另一则外交部昨日答问通稿中,亦以“利比亚‘国家过渡委员会’已基本控制利局势”设问,发言人马朝旭的最新口径已是期望祝愿:“我们一贯重视利‘国家过渡委员会’在解决利问题上发挥的重要作用,与其保持着联系。希望未来新政权采取有效措施,凝聚各派力量,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并致力于开展政治经济重建,使利人民早日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

马发言人还宣布了一个对中央电视台特别有意义的消息,“经中国驻利比亚使馆和中方赴班加西临时工作组不懈努力,驻利使馆已成功将被困于的黎波里有关酒店的五名中国记者安全接出并妥善安置”。事实上,三天以来,央视除了报道最新战况、推理重建格局之外,亦反复聚焦30多名国际记者滞留的里克索斯酒店,因为这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的两名记者以及凤凰卫视的三名记者,“身处险境、食物短缺”。而今天凌晨,央视已经可以播出穿着防弹衣的记者们走出酒店画面,同期声称,记者们在获解救时,一并说服了属于卡扎菲政府的两名守卫“放下武器”,并承诺“确保他们的平安”。

凤凰网晨间则推介凤凰卫视致外交部的感谢信,并由出镜专家解释“中国国家力量为前线记者安全提供支撑”:“其实我们的国家和利比亚有着非常良好的传统……而不像西方国家,他们总是拿他们西方的价值观,或者是西方的一套民主制度,来和其他的国家打交道,而把他们的价值观往往凌驾于其他的文化之上。而我们国家不是这样的,长期靠着友好的往来合作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在关键的时候就能够发挥作用了。”

不过,在一些反对者看来,中国政府在利比亚局势中的外交政策“见风使舵”,在战局僵持之时迟迟不肯明确反对“独裁者”卡扎菲更是“违背人民意志,抗拒历史潮流”,央视更是因为“选择性报道和基调”而备受嘲讽。作为代表,持续向微博受众提供迥异于中国官方媒体讯息的“榕通社”更加活跃了,老榕甚至引用那首“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自述欢欣。

宣传官员治下的中国新闻人固然还不能这般领先超脱于外交部口径,但也已经有人发现:“最近在报道利比亚局势时,中国一些媒体经常援引英美主流媒体的观点,无意中踏着西方媒体报道的调子走,甚至成了它们的‘传声筒’”。央广下属的国际在线昨天发稿,揭发西方媒体是如何与政府“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经常置新闻规律和受众利益不顾,联手主导国际舆论走向”,进而寄语中国同行“既要具有对事实真相进行追踪的责任感,更要具有能够看清西方媒体在报道中体现的政治意图和利益取向的洞察力……在报道时不能人云亦云,迷失方向,而是需要回到维护中国国家利益和战略目标的轨道上来。”

《东方早报》决定推广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王逸舟的洞察力,今天花费一个半版刊出《创造性介入:中国外交新取向》新书摘要,提要有云:“年初的大规模撤侨,到在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利比亚动武问题的决议中没有投否决票,到与利比亚政府和反对派保持紧密接触,到邀请利比亚反对派访华,再到卡扎菲政权倒台后官方的频密表态和外交举动,都显示出中国外交政策正在寻求新的取向和尝试。”根据这位学者所归纳的“创造性介入”(CreativeInvolvement)定义,中国政府正在调整“韬光养晦”策略,转向更加积极和富有建设性的国际立场,“并非自利比亚局势开始,而可上溯至过去数年,只是在利比亚问题上达到高潮。”

《环球时报》一定不在西方媒体“传声筒”之列,这份畅销报纸今天将社论枪口对准康菲--那家导致渤海油田漏油事件的美国公司。

得到新浪新闻首页推荐,此文软中带硬,《请康菲别做“文明的无赖”》。针对康菲石油昨天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那句“康菲和BP不能做对比”,这份报纸表示气愤,反斥“不比也得比”,并将其言行联系至“一些在华的欧美人”:“他们在国内时普遍挺守规矩,但到了中国就学会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甚至翻马路上的护栏。一些在华时间长的跨国公司,对各种‘潜规则’比中国公司还熟悉,行贿、盘剥弱势员工的肮脏事都没少干。”

在叹息海洋保护法不健全、罚款上限只有20万元人民币的同时,社评认定,“康菲现在的表现,比假如是一家中国国有石油公司处在同样位置,要‘从容’得多。如果完全是中海油的责任,中国舆论定会对其大加鞭挞,装备微博后中国舆论的力量,其强大程度足以让国有公司和政府机构‘屈服’。但面对康菲,中国舆论对如何制服它不熟悉。铁道部是必须买中国舆论账的,但康菲可以不”。于是,作者在文末发出警告,“全体中国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它不肯在渤海现场支付的赔偿,必将通过它在中国市场的名誉崩溃一点点补回来。”

其实,中国媒体的确尝试过“大加鞭挞”中海油。事发之初,负有监察之责的中国海洋局以及油田股东方中海油均被列为舆论被告,批其迟报瞒报、推卸责任。不过,进入8月,新华社发稿引述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通报,称“对康菲公司未按期完成蓬莱19-3油田油污清理作业提出批评”,而后又指控这家油田作业方采取“临时性措施”、“没有兑现承诺”,压力逐渐传导到康菲一肩。

两周前,再有一讯,称康菲已向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承认,蓬莱19-3油田B平台海底发现新的溢油点,距原溢油点10.8米。此后,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在内,均发专文批评,认为“从出现事故后拖拖拉拉、应付了事、对公众利益置若罔闻的行为中,丝毫看不到康菲公司所许诺的社会责任”,“顶着全球著名国际一体化能源公司光环的康菲公司,以其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屡屡漠视和侵害着公众利益。”《南方都市报》亦发表评论,警告监管部门不可软弱:“如果对此次漏油事件处理轻描淡写,必将造成极其恶劣的负示范效应,而由此导致的‘蝴蝶效应’无疑将是灾难性的。”

终于,继上周五首度发出道歉声明后,这家令中国官民齐声斥责的跨国公司在昨天上午召开发布会,由总经理司徒瑞辩解已“动用了所有资源进行清污和封堵工作,并取得了很大进展”,并承诺“ 愿意就此事件承担应负的责任。”

不过,这显然不能平息怒火。腾讯推荐《新京报》作者今天算的那笔账,《渤海溢油事件,康菲要赔多少钱》:“如果海洋局积极作为,派得力律师上阵,按海洋局和农业部制定的相关标准,会算出天价赔偿款,可能会打破中国污染案的索赔纪录”。根据作者观察,在6月漏油之后的一个多月里,面对康菲、中海油瞒报,“当初相关政府部门的效率之低”,“现在有了明显改观”。文末更是满心期望,“海洋局为生态索赔所做的各项准备,有可能改变‘口伐无用,罚款无损’的局面。反击海洋污染,有关政府部门首先要给力”。

同此论调者还有切身相关的《半岛都市报》,欲将“康菲案”打造成环境索赔样本。根据这份青岛报纸评论所言,“如果说,我们过去的无奈是因为对环境污染诉讼和索赔缺乏经验和历练的话,那么,康菲漏油事件中汹涌的民间公益诉讼热情和政府部门的及时出手,无疑给我们提供了一次绝佳的操练机会。但愿相关各方能以此为契机完善法律法规、积累宝贵经验,将康菲漏油事件打造成一个环境污染索赔案件的样本,为今后此类事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在另一个相关城市大连,用头版头条宣布另一桩环境安全新闻《本市成立PX停产搬迁小组》之后,半岛晨报以“晕!一问三不知,开啥发布会!”来质问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司徒瑞。不过,《中国青年报》显然不太认同这种问责方向,由作者邓聿文反问,“康菲固然是一个毫无社会责任感的无良企业,但又是谁从一开始就纵容了康菲的无赖?”根据这篇来自团中央机关报、并得凤凰网推荐的头条评论,跨国企业“橘生淮北则为枳”的原因在于“什么样的制度环境产生什么样的行为”:“不必忙着责备康菲的巧言和推诿,如果监管部门自己能够尽监管之责,即使现有的法律环境再不完备,企业怕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嚣张。”

除了推荐“渤海溢油污染损害海洋生态索赔启动”的消息外,人民网还决定要为自己的三公经费排行榜讨个结局,因为它可以在首页推荐两条来自今日中共中央机关报的评论,分别是《“三公经费”公开,应明确保密和公开的边界》,以及《政务公开呼唤“参与型公民”》。

继昨日子报《环球时报》通过网站调查“你如何看待外交部拒绝公布三公经费”、并公布超过六成反对数据后,今天的《人民日报》在时评中宣布,“引导社会理解、认同合理合法的‘不公开’,关于‘秘密’的讨论,才能成为一堂很好的公开课”。文章承认“外交部的选择,有其现实依据,也有国家利益的考虑”,而将批评指向那些“似乎并没有什么道理”的“秘密”:“如果没有严格标准、不经合理程序,那些‘想公开的就公开,不想公开的就不公开’的部门和机构,会不会拿‘秘密’当挡箭牌,让公开变成走过场?这也是引起公众顾虑的重要原因。”作者就此呼吁规范“不公开行为”,打消公众对“自我豁免”的质疑,并提出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如果能对不公开作一些必要的解释说明,恐怕更能获得公众的理解认同。”

后一篇文章系由《人民日报》评论部新推的“如何推进政务公开”系列之三,则是借由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经费”之波澜向公众喊话:“无论是关注还是质疑,或者仅只是围观带来的‘聚光效应’,都使得透明政府的目标一步步成为现实。”在叹息报名参加听证会者太少导致出现“听证专业户”之后,文章写道:“面对公开,每个公民都有质疑的权利,但如果抱持抵触情绪,把‘不相信’当做信仰,也难免流于偏激。质疑只是开始,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制度完善、问题解决,公开才有更积极、更现实的意义。作为一种质朴的民主实践,沿着公开走上参与之路,才能开拓出更广阔的民主图景。”

政府如何调整与公众关系亦是题中之义,《人民日报》的评论员们劝告政府必须摒弃那种“为公开而公开”的观念和做法:“公开带来的参与、互动和共建,形成‘共同体意识’,弥合‘信任感裂痕’。只有这样,政务公开才真正具有了现代政治文明的意味,也才真正能够成为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对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讨论已经在报纸版面上热闹了半个月,包括本地的《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在内,中国媒体今天跟进“南京对婚前房产夫妻间加名征税”一事,批评这种“仅凭领导一个电话”就开始的做法是“征税何太急”、“打劫民生”、“不厚道”。《中国青年报》头版评论斥之“与雁过拔毛何异”。

不过,在《南方都市报》看来,刑事诉讼法“大修”之事显然更加意义深远,需要以头版三行粗黑标题宣读提要:“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禁强制近亲属作证、死刑复核更加慎重”。

同以头条通报,《新京报》更附加社论,呼吁“刑诉法大修应强化可操作性”,因为“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实施过程中,时常面临被规避和架空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刑事诉讼法中的许多规则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京华时报》亦刊出头条评论《刑诉程序改革体现人权保障》,赞扬有关死刑复核和二审发回重审的程序改革,并获凤凰网重点推荐。

搜狐以首页专题表达《对刑诉法二次修改的五大期待》,分别是“犯罪嫌疑人不会遭遇拳打脚踢”、“律师自由会见嫌疑人不被干涉”、“证人证言、出庭作证程序透明”、“‘被精神病’成为历史”以及“死刑复核案件更清楚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