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手摩托车:媒体札记:冲突“热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2:49:55
 媒体札记:冲突“热季” 作者:徐达内来源:FT中文网来源日期:2011-6-13 

  (2011年6月13日)

  一

  江湖又告急。仿佛就是一夜之间,让人彻夜不眠的大旱警报变成了暴雨成灾,岳阳泥石流导致多人伤亡,《新快报》周六头版标题将这种极端体验描述为《湘鄂苦旱地,转眼发大水》。前一天还在刊登龟裂土地的头版,第二天就满眼皆是山洪暴虐。对湖北、湖南和江西等地媒体来说,关键词已经迅速由“百年一遇的旱灾”转换成了“两百年一遇的暴雨”,摄影记者们传回来的现场图片由“湖泊变草原”改为“农田变石海”。最新消息:经过短暂停歇,长江中下游今起再迎强降雨。

  这一次,三峡工程的支持者似乎不用再感叹“躺着也中枪”,时评家更多讨论的是预警与水利建设。据《新京报》引述生态专家分析,“‘旱涝急转’作为一种极端天气现象,与全球变暖大环境有关。”《人民日报》前日发表《十问“三峡”》,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继续否认三峡诱发极端天气,并针对那些以防洪能力“万年一遇”、“千年一遇”、“百年一遇”等说法调侃三峡者做出回应:“三峡工程防洪能力从没改变过。误读的根源在于,一些人没有把三峡大坝自身的防洪能力与其对大坝下游保护区的保护作用区分开来”,而且“‘保武汉就要淹重庆’是错误观点”。

  来自大坝的通报是,三峡工程蓄水成库至今最大一次腾库防汛已到位,2011年防汛方案正式启动。

  二

  李庄周六出狱。财新网等多家持续关注此案的媒体提供微博报道,刊出这位在重庆坐了一年零六个月牢的律师步出首都机场的模样。

  《南都周刊》恰于当日开始推介新作,《李庄案后的律师暗战》。文章提要:“从2009年延伸到2011年的重庆李庄案,曲折跌宕,幽明交替。李庄漏罪案以撤诉止,意料之外,又在法理之中。其中,活跃在浙江、上海一带的南派职业律师以其技术功底和深厚学养,开始试水公共参与,站到了网络时代的聚光灯下。”作为文中主角之一,陈有西感慨,“我笔下这篇文字变成铅字时,律师李庄正好步出重庆的监狱,重新开始呼吸自由的空气。此时此刻,当我想起两个月前那场惊心动魄的李庄案第二季庭审之辩时,忍不住仍然热泪盈眶”,他对李庄“漏罪”案峰回路转的评价是:“对律师制度恢复最好的纪念,这也是法治中国的胜利。”

  李庄返京那天,薄熙来也在北京。山城媒体周日以头版大幅图文刊出重庆“红歌”首次在京亮相的消息,作为中国文联举办的《百花芬芳•党的旗帜高高飘扬》的开幕式演出,“红歌传万代”重庆群众演唱会在民族宫大剧院上演。中新社发出的图片显示,薄熙来观看演出并上台高歌一曲。

  本期《经济观察报》将“西红杮”(西部红歌城市)的网络外号搬上字面,引用重庆市委在本次“红歌晋京”活动中的宣传提纲:“开展‘唱读讲传’活动不是搞‘左’的一套和走‘文革’老路……‘唱红’实质上就是倡导和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三

  “红歌传万代”和电影《建党伟业》都是在向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倒计时献礼(中共中央机关报今刊《伟大征程中不断书写“中国传奇”——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一》)。不过,正是在这个入夏时分,中国社会仿佛也进入一个暴力冲突的热季。

  广东潮州古巷、湖北恩施利川、天津市府门前、广州增城新塘,乃至央视网女员工被当街“割鼻”……于建嵘在微博中将之形容为“最近发生的多起社会泄愤事件”:“这类事件一般由一些突发事件(如死亡)而引发,事件参加者大都与诱发的事件没有直接关系,也没有明确的利益诉求,主要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攻击的目标主要是公权机关和侵权者,如处理不当,会演变成祸及无辜的骚乱事件。它是社会矛盾十分尖锐最直接的表现!”

  正如在过往绝大多数社会骚乱事件中那样,事发地的省市两级媒体谨言慎行,乃至惜字如金(哪怕是在广东),主要细节描述来自那些偶然突破管制的外地市场化媒体,以及无法确认真实性的网络零散传言。

  古巷事件更像是“人民内部矛盾”,由外地农民工与本地人之间的群体性互相憎恨积聚而成。据《南方日报》以及新华社发布的消息称,端午节晚上发生因外省民工欠薪讨款引发的聚集事件,期间有三辆汽车被砸坏、一辆汽车被焚毁。《潮州日报》头版上,6月9日三则相关标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大局”;“加强企业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生活生产秩序逐步恢复正常”;6月10日更是刊出广东省长黄华华专程赶来肯定“以骆文智、许光同志为班长的潮州市委、市政府”的头版头条。

  “利川好官”冉建新死亡事件的特殊之处在于,有别于过往对“弱势群体”感同身受、打抱不平,民众此番是为一名党委书记遭遇“官场酷吏滥权报复”而鸣冤上街,冲击政府,对峙警力。利川新闻网周末再发安民告示,冉建新遗书指控的利川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伟以及纪委常委牟来俊先后被宣布停职。

  作为广东省委机关报子报,《南方都市报》固然不能针对古巷事件多做解析,但可以在“利川已无‘冉二哥’”的道路上担当急先锋。据其周六追踪报道,这桩原本被办理者宣布为“省委、省纪委、省委巡视组、州委、州纪委主要领导签批督办的案件”如今变了性质:“恩施州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冉建新案’是利川市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该报就此发表周日社论,批评当地官方面对质疑“又一次选择了固有而肆意的粗放对待”:“这样一种‘善后’的惯用策略给本就迷雾重重的‘冉建新案’平添了更多不确定因素。应当启动更高级别的权威调查,并同时确保有涉机构依法回避,这样才有助于真相的探求。”

  比起论坛微博上那些利川街头出现装甲车的画面,天津市政府门前的爆炸景象少有流传——虽然这件事情很快让人想起了“自杀性袭击”的江西人钱明奇。天津官方主办的北方网发讯称,于上周五作案的嫌犯被当场抓获,“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嫌犯刘某系该市居民,因家庭和赌博问题产生报复社会念头。” 据《云南信息报》引述,“袭击者系下岗职工,领低保维持生活,去年6月10日儿子因患有抑郁症等原因自杀,妻子也与他离婚。他选择了儿子的周年祭日‘报复社会’”。

  发生在广州郊区的骚乱同样起于6月10日,攻击政府和警察者甚至显得更有“组织性”和“专业性”。据当地媒体刊登的警方通报,当晚,一名孕妇和丈夫在一超市门口占道经营摆摊档,阻塞通道,治保会工作人员见状后劝离,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孕妇倒在地上。“正当民警会同新塘镇相关部门领导将王某夫妇送医院治疗时,现场有一些滋事人员不断起哄,坚决阻挠孕妇上车,个别人员还向现场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救护车、警车等投掷矿泉水瓶和砖块,导致三辆警车、一辆救护车以及多辆私家车被砸烂”。

  事还没完。这个资讯发达、人群混杂的南方城市拥有足够多的躁动条件,伴随着那些手机拍摄的街头纵火场景流传网络,《广州日报》前日头版又发消息,称“6月11日,事态一度趋于平稳,但入夜后仍有部分群众向大敦村聚集围观。尽管有关部门做了大量思想和疏导工作,但少数蓄意闹事者堵塞交通,损坏车辆。针对事态可能升级的情况,警方出动警力采取果断措施,事态得到有效处置。”昨日上午,广州市再开新闻发布会,根据《南方都市报》引述,“官方通报:增城‘6•11’事件无人死亡,当事孕妇丈夫称母亲胎儿平安”(较之《广州日报》和《新快报》,这份广东省委机关报子报的见报稿件表述方式有少许超出通报口径)。

  作为胡锡进与于建嵘与在微博上互相“指正”的延续,《环球时报》不同意一些民间意见领袖将冲突原因更多归咎于公权力的长期劣迹,该报周六刊发社评《名人宣扬社会恐怖主义应被禁止》:“宣扬社会仇恨在文明国家通常都是不允许的,但在中国的互联网上,这个问题似乎在失控。一些名人加入了对仇官、仇警、仇富的鼓吹,即使有人以恐怖主义方式袭击无辜的官员和警察,也会有人把他称为‘英雄’,有的名人公开在自己的微博里这样做。中国主流社会应旗帜鲜明地反对之。”

  在强调“官警队伍的工作作风在朝好的方向转变……这种变化已不可逆转”后,胡总编管辖的这份中共中央机关报子报批评少数名人,“擅长把任何事都上升到政治层面,从具体的不公平事件中总结出‘制度的罪恶’和‘政府的罪恶’,为社会情绪竖立宣泄的靶子”,进而呼吁中国政府“一是认真清除促成社会恶性报复事件的各种原因,要有紧迫感。二是光明正大地制定措施,限制极端言论的传播。”(今日该报再发主旨相似的社评《泄愤重案制造者必须被依法严惩》)

  《新京报》和《南方都市报》显然不赞同站在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主动权实际上是在政府手中”。前者周六于《评论周刊》头版刊题,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星点评公民维权与社会心态“十问”。据南都周日摘编,应教授以“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的角度来理解中国民众的“维权抗争”:“农民最初基于利益而上访时,事情远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局面。而恰恰是打压侵害了他们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他们不得不为反抗对他们的整治而抗争,不得不为自己的生存和尊严而抗争。这样一来,焦点就从物质利益的冲突转向了人格的冲突与情绪的对抗,抗争由此获得了持续的、坚决的动力。”

  根据这篇得到腾讯评论头条推荐的文章,缓解乡村社会稳定问题、“从人格冲突层面的斗争带回到就事论事的层面”思路有三:“区分社会不稳定问题和政治不稳定问题;不要把所有的重压都放到基层去;破除僵硬的维稳机制,形成以利益均衡机制为主导的社会矛盾化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