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石棉县县委办主任:新闻话题 2011-8-2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3:40:37
新闻话题
【今日话题】谁还能够拯救卡扎菲阅读原文

谁还能够拯救卡扎菲随着卡扎菲大本营阿齐齐亚兵营昨晚被反对派攻陷,卡扎菲的最后机会也宣告破灭,下台已成定局。现在最大的悬念在于,卡扎菲个人命运会如何?留在国内除了被打死,恐怕被捕也是死路一条,唯一的生...全文↓

谁还能够拯救卡扎菲
随着卡扎菲大本营阿齐齐亚兵营昨晚被反对派攻陷,卡扎菲的最后机会也宣告破灭,下台已成定局。现在最大的悬念在于,卡扎菲个人命运会如何?留在国内除了被打死,恐怕被捕也是死路一条,唯一的生机,被普遍认为是流亡海外。
政治强人在国内倒台,流亡至领国海外,在20世纪中十分常见。卡扎菲乃一代枭雄,除去表面上的誓死抗争外,人们也相信他其实为自己安排好了退路。不过,从2月份卡扎菲扬言并实行了对反对派的屠杀后,流亡之路其实已经非常狭窄,而事到如今,卡扎菲几乎已经是走投无路。
卡扎菲已经走投无路
2011-08-24 第 1776 期
今日话题
强人末路,有哪些国家会收容卡扎菲?
被踩在脚下的卡扎菲黄金头像
俄罗斯?俄代表:永远不收留杀害平民的卡扎菲
作为与北约利益有矛盾的一方,俄罗斯在利比亚问题上,曾表现得较为倾向卡扎菲,一直都在抨击北约的空袭行动。在5月卡扎菲一度表示愿意停火谈判时,俄罗斯还积极扮演了中间人的角色,俄外交部副部长还曾表示,对卡扎菲,“我们应该帮他离开”。这被外界认为是俄罗斯有意收容卡扎菲的信号。
然而,在如今利比亚大局已经确定的情况下,俄罗斯方面则严词否认了会收容卡扎菲的说法,俄总统非洲国家合作特别代表在广播电台的节目中表示,“俄罗斯永远不会收留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或者其它任何对平民死亡负有责任的人。”这种充满正义感的表态一扫此前俄罗斯与卡扎菲暧昧关系的疑云。
委内瑞拉?查韦斯有心却无胆
自利比亚开战以来,对卡扎菲在口头上支持最有力的国家领导人,当属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在查韦斯看来,美国的任何国际行动都是方便其资本侵占他国资源,因此他坚决反对由美国主导的经济秩序,打着石油的盾牌成为“反美巨人”。在这一点上查韦斯和卡扎菲可以说是非常相似,因此在查韦斯看来,支持卡扎菲就是反美。
而就在昨晚反对派攻入卡扎菲官邸后,查韦仍斯表示,他只承认“由他的朋友和同盟卡扎菲领导下的利比亚政府”,并指责美国在煽动利比亚内战。难怪,数天前会传出卡扎菲逃去突尼斯转机飞往委内瑞拉的传言。
然而,敢说是一回事,敢不敢做又是另一回事。委内瑞拉副外交部长特米尔·波拉斯19日称,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可能赴委内瑞拉的报道是“毫无根据的传言”。查韦斯本人也从未明确声称会把他的“老朋友”接到委内瑞拉。分析称,查韦斯目前身体状况非常不好,即使有这个心思,也不敢贸然行动引火烧身。
南非?官员以国际刑事法院通缉令为由拒绝收容卡扎菲
作为非盟的核心成员,自利比亚危机爆发以来,南非主张双方用谈判方式解决争端,一直在积极斡旋。南非总统祖玛甚至对国际刑事法院作出向卡扎菲发出通缉令的决定“感到极度失望”,认为通缉令破坏了非盟在此问题上的努力。
而在卡扎菲倒台成定局的现在,南非也被认为是卡扎菲可能的去向之一。然而,8月22日,一名没有透露姓名的南非官员却强烈否认卡扎菲将被“交给”南非的消息,理由恰恰是“因为这样会违反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
沙特阿拉伯?与卡扎菲本来就有仇
作为“流亡者的天堂”,对被赶下台的他国领导人非常宽容的沙特阿拉伯也是卡扎菲有可能逃往的国家之一。沙特曾收留乌干达前总著名独裁者阿明和巴基斯坦前总理谢里夫,茉莉花革命中最早被推翻的突尼斯总统本阿里也是早早就流亡到了沙特,也门总统萨利赫自6月以来也一直滞留在这里。
但沙特是否会收留卡扎菲还是个疑问。卡扎菲在1975年把自己的革命指南《绿皮书》比作伊斯兰圣经《可兰经》,并宣布成立“民众国”,引发了阿拉伯世界的强烈不满。宗教保守势力强盛的沙特,到目前为止并未宣称过要收留卡扎菲。
结论:几乎没有国家敢接手卡扎菲
除上述国家外,埃及、阿尔及利亚、突尼斯、马耳他等国也都曾被传闻会成为卡扎菲的流亡地,但这些国家也无一例外的都否认了这种传闻。
可以说,在战争僵持阶段,卡扎菲或许还确有机会通过谈判下台以求得别国庇护。但到现在,愿意并敢于公开收留卡扎菲的国家,已经没有了。哪个国家敢收留卡扎菲,哪个就可以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与世界潮流作对。
卡扎菲们的流亡之路为什么越来越狭窄
卢旺达大屠杀制造者受到制裁
国际社会对卡扎菲式的言行再也无法宽容
因为在索马里发生的“黑鹰坠落”事故,导致发生在1994年的卢旺达种族大屠杀“世界警察”美国和其他国家没有来得及进行干涉,结果是100万图西族人被杀害。这让美国总统和联合国秘书长都感到非常悔恨,为没有能够及时出兵进行干涉而向国际社会道歉,并发誓决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1997年元旦,安南莅任联合国秘书长。在他和其他人士推动下,一个简称R2P(国家保护责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的新概念开始在国际政治圈流转——即政府有责任保护平民,如果一国政府做不到,国际社会可以采取行动。
2002年,非洲国家在南非城市德班举行首脑会议,正式成立非洲联盟。接受了卢旺达大屠杀的教训,联盟通过的文件里,声明如果某成员国听任其人民遭受反人类罪行,联盟有责任干涉。非盟成了第一个将R2P纳入指导原则的地区组织。签字的国家里就有利比亚。
随后,2005年9月,联合国成立六十周年首脑会议上,一百八十位各国元首无异议通过的大会公报里,正式规定了R2P在联合国框架内的基本原则。 原则订立了五个干涉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某国政府明显地让民众受到反人类罪行的威胁。”
卡扎菲显然忘记什么叫做“R2P”原则,在茉莉花革命一爆发,反对派势力开始表达诉求时,就用铁腕手段收买外国雇佣兵进行镇压,甚至空袭手无寸铁的平民,并在电视讲话里威胁班加西民众:“我们今晚就来,如果不在军队进城前放下武器,那就无仁慈,无宽恕,军队一家一家搜,躲到女人的衣柜里也要抓出来!”
这些疯狂的行动和“豪言壮语”,让联合国安理会依据“R2P”原则全票通过了1793号决议:“谴责严重、有系统地侵犯人权,包括任意拘留、强迫失踪、酷刑和即决处决;还谴责利比亚当局对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施加暴力和进行恫吓,敦促利比亚当局遵守第1738(2006)号决议所述的国际人道主义法为其规定的义务;认为目前在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发生的针对平民人口的大规模、有系统的攻击可构成危害人类罪。”
这是国际社会首次应用“R2P”原则来打击反人类的独裁者,也宣告了国际社会对独裁者越来越不宽容。
信息传播的增强让全球民众监督哪些人收容独裁者
茉莉花革命以来的阿拉伯之春,相比起以往专制国家发生的内部革命,最大的特征就是互联网在信息传播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突尼斯这种小国发生的一举一动,通过互联网能迅速传播到全球。而在吸引了全球目光后,曾经铁腕统治了数十年的专制领导人再也无法通过雷霆手段就能镇压一切。正如奥巴马所说,“在21世纪,信息就是权力;真理不容掩盖;政府的合法性将最终取决于活跃和知情的公民。”
卡扎菲想利用雷霆手段镇压反对势力,可谓站在了全球潮流的反面。世界各地的民众都知道在利比亚发生了什么事情,而这种民意会反馈到各国政府,再进而作用到利比亚战争上。
同样,卡扎菲下场如何,也成为全球所有人关注的重点,在众目睽睽之下,谁能够收容他呢?现在还敢于收容独裁者的,基本都属于独裁国家,例如沙特。就连沙特年初收容本阿里时,都还得必须声明是“出于人道主义的理由”。即便如此,也不会有多少人相信,世界上大多民众只会增加对这个国家的恶感。
而即便是发达国家,因某种原因与独裁者妥协,让其安然下台的做法在今天也必然会受到广泛质疑。类似法国收留海地独裁者杜瓦利埃的做法以后会非常罕见。
独裁者们流亡曾经很平常,但近年来越来越难
事实上,对独裁者流亡起监督作用的,不仅仅是互联网时代才开始的,冷战结束以来媒体业的发达,早已让独裁者流亡这一问题成为民众关心的对象。
对引渡事务素有研究的芝加哥帝博大学法学教授巴西欧尼表示,公义的追求与引渡案例的现实政治之间一直呈拉锯战状态,但如今公义一方似已开始占上风。
拉丁美洲曾是“流亡者的天堂”:一国强人在独揽大权或凌虐反对人士到某一个程度之后,自然会遭到反叛或推翻。此时,强人会寻找管道逃往邻国或本国境内的外国大使馆。这些邻国或大使馆都会自动接纳刚垮台的友邦领导人。
但近年来,包括阿根廷、玻利维亚、厄瓜多、海地及委内瑞拉等国,都在探讨如何将前领导者从流亡地引渡回国,并面对违反人权罪行或贪腐渎职的指控。智利成功引渡皮诺切特、秘鲁成功引渡藤森,都是引渡流亡独裁者的典型案例,这大大激励了有此诉求的国家。
类似的事情不仅在拉美,国际社会将流亡中的卢安达前领导人坎班达、塞尔维亚前总统米罗塞维奇引渡,接受国际法庭的审判,也大大打击了独裁者流亡的问题。引渡条约成为对付独裁者的利器。
国际刑事法院将成独裁者的悬头之剑
虽然,在罗马规约框架下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迄今为止还没有完成过一项针对国家领导人的完整审判,也没有相应的执法力量,但其威慑力已经体现出来。除了南非方面的表态以外,邻近北非的地中海岛国马耳他也强调,如果卡扎菲或其他利比亚高官逃到马耳他,将立刻逮捕他们,并送交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的部分威望,来自于联合国特设的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用以对犯下种族灭绝和反人类罪者进行审判和惩罚。除去名噪一时的前南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受审事件之外,在今年的5月17日,在卢旺达种族灭绝大屠杀中负有主要责任的该国前军队领导人比齐蒙古被联合国卢旺达法庭判处30年有期徒刑。可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可以说,除去越来越多的国家间引渡条约,国际刑事法庭有望成为对付落难独裁者的悬头利剑,留给他们的异国退路将会越来越狭窄。
结语:在世界舞台上,还活跃着的“卡扎菲们”虽不及卡扎菲那样言行出格,但数量也非常不少,若不能握紧枪杆子,只怕下场都不会好到哪里去。唯一能彻底解除危险的办法,只能是还权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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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头条】高铭暄 陈光中:判李昌奎死刑并非舆论审判阅读原文

据新华社8月23日电 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李昌奎案在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后,云南高院于8月22日再审又判处死刑,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记者就公众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我国著名刑法专家高铭暄教授和刑事...全文↓

据新华社8月23日电 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李昌奎案在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后,云南高院于8月22日再审又判处死刑,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记者就公众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我国著名刑法专家高铭暄教授和刑事诉讼法专家陈光中教授。
高铭暄教授强调,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这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可以不尊重民意,不考虑舆情。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判决结果也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和社会的评论。
有自首情节,为何还要判死刑?
问:高教授,您如何看待李昌奎改判死刑?
高铭暄:李昌奎强奸并杀害一名女青年,还残杀一名三岁无辜儿童,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刑法规定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云南高院再审改判李昌奎死刑,较好地把握了法律、政策和民意,充分体现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问:如何看待我国现阶段的死刑政策?
高铭暄:我国实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保留死刑,符合现阶段中国的国情,适应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但死刑毕竟是剥夺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应当严格控制,慎重适用,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李昌奎案二审不当改判死缓,并不能说明我国现行死刑政策本身有什么问题,只是执行死刑政策过程中在处理个案时出现的偏差,属于个别现象。司法机关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再审纠正偏差,恰恰是正确贯彻我国死刑政策的体现。
问:李昌奎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为何还要判处死刑?
高铭暄:人民法院在决定刑罚时,首先还是要考虑犯罪本身的社会危害性,自首只是量刑时考虑的情节之一。如果罪行本身特别严重,即使自首也可以不予从轻。本案被告人李昌奎连杀两人,其中一人是三岁儿童,还有强奸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即使构成自首也不足以从轻处罚。
再审改判死刑,是网络炒作结果?
问:有人称本案再审改判死刑是网络炒作的结果,是“网络审判”、“舆论审判”,您怎么看?
高铭暄:网络和媒体都是民意表达的方式之一。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这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可以不尊重民意,不考虑舆情。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判决结果也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和社会的评论。李昌奎案二审改判确实引起舆论热议。但云南高院再审是根据被害人亲属申诉等启动,是严格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改判李昌奎死刑的判决,也是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的。这与所谓的“网络审判”、“舆论审判”是完全不同的。
问:陈教授,您如何看待李昌奎案再审改判?
陈光中:本案再审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李昌奎强奸、杀害女青年后,又残杀另一无辜幼童,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后,被害人亲属提出申诉,社会反应强烈,检察机关也提出建议,云南高院经审查,认为原判量刑不当,依法决定再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改判李昌奎死刑,体现了罪刑相应,体现了有错必纠,体现了公平正义。
李昌奎案再审,启动程序的依据是?
问:本案启动再审程序的依据是什么?
陈光中: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生效刑事裁判启动再审有四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审查符合再审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二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三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四是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
启动再审的法定情形主要是: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及时发现和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体现了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精神。李昌奎案就是云南高院根据被害人亲属的申诉,审查认为原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而依法提起再审的,符合刑诉法的规定。
问:有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启动再审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如何看待?
陈光中: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司法的权威是建立在裁判公正基础上的,只有公正的裁判才具有真正的权威。违背了事实和法律的错误裁判,谈不上有无权威问题。我国刑法规定,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时,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对李昌奎判处死缓,并没有体现出对上述因素的全面考虑,就属于适用法律不当,裁量有失误,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当然,适用再审程序纠正生效裁判有着严格的限定条件。再审程序也是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提起再审,并不意味着必然改变既判。刑诉法规定,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李昌奎案件作为个别案件,二审改判死缓不当,严重背离了公众对公正的评价,再审改判死刑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是真正维护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
会否引起效仿,导致“翻案风”?
问:云南高院依照二审审判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由同一个审判委员会先后作出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是否合适?
陈光中:云南高院审委会决定再审,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视情况不同依照第一审或第二审程序重新审判。再审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审判程序,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重新进行全面审理。再审期间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云南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审委会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讨论决定对该案改判死刑,符合刑诉法的规定。刑诉法没有规定审委会要在再审中回避。
问:李昌奎案的再审是否会引起更多案件效仿,导致“翻案风”?
陈光中:刑事再审程序是一种补救性的特殊制度,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只适用于纠正个别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不应将其他案件和李昌奎案作简单类比。“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何况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死刑案件判决是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作出的,与当时司法环境密切相关,并且不同时期、不同地方、不同情势下,法官对宽严尺度把握会有一些差别,都是非常正常的,也完全符合审判规律。
实践中,绝大部分案件是公开审理的,也有部分案件,如涉及个人隐私,或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即便是公开审理的案件,据我所知,出于保护被害人隐私、维护被害人名誉、照顾亲属情绪等因素考虑,一些涉案情节例如被害人过错等,也有可能不在裁判文书上明确表述,更不见诸报端,但是法院在量刑时必须考量。因此,不能仅仅根据裁判文书或相关报道,即对相关案件进行简单类比,甚至在具体处理上据此作出不恰当的评价。不当启动甚至滥用再审特殊程序,不仅将极大损害司法审判的权威性,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同时,也极易造成司法权的滥用,侵害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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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天津彭宇案”:不能以吓人逻辑击溃公德阅读原文

单士兵 媒体人网络热议的“天津版彭宇案”日前在天津二审庭审结束,真相依然扑朔迷离,双方下次开庭将进入“质证”阶段。此案与当年南京“彭宇案”惊人相似,属“案发瞬间无法还原、双方举证均不充分”。此前一审...全文↓

单士兵 媒体人
网络热议的“天津版彭宇案”日前在天津二审庭审结束,真相依然扑朔迷离,双方下次开庭将进入“质证”阶段。此案与当年南京“彭宇案”惊人相似,属“案发瞬间无法还原、双方举证均不充分”。此前一审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元,已经激起有关社会公德的大讨论,这也让人们对二审判决有着更多关注。(据8月23日《广州日报》)
许云鹤到底是开车撞人,还是停车救人,现在仍然扑朔迷离。双方无法以有效人证、物证来还原当时事实真相,但能够确定的,就是王老太当时违章爬马路护栏。一把年纪爬护栏,不仅是犯违章错误,而且对自己也不负责,很容易摔伤。当然,王老太也可能身手很敏捷,飞越护栏没有摔伤,却倒霉地被车撞伤了,只是无法证明。可以肯定的是,许云鹤更倒霉,试想,如果王老太没有爬护栏,许云鹤既不用救,也不会撞,自然不用卷进官司了。
在中国,很多公共事件,最缺就是真相。搞不清真相,法官不经意间就变成了“葫芦僧”。“天津版彭宇案”一审判决之所以让人觉得荒唐,不仅是受当年“彭宇案”影响的心理驱使,而且判决理由更荒唐———“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说得简单点,这理由就是不管撞没撞,反正王老太被吓着了。以前光知道杀人偿命,现在才明白吓人得赔钱,按照这样逻辑,以后长得丑,上街得离老太太远点。
倒不是说,许云鹤就一定是好人,就一定没有撞到从护栏突然落下的王老太。只不过,法律常识是“谁主张,谁举证”,就算许云鹤开车撞了人,王老太要人家赔偿,也得拿出被撞的证据呀。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太太是需要保护同情的“弱者”。问题是,这样的弱者也并不具备天然的正义,比如老人家爬护栏就很不好,毕竟,在规则与法律面前更应讲究人人平等。按照“疑罪从无”的逻辑,没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就应该认定为未撞。莫名其妙弄出一个“吓人论”,这种的法律逻辑,才真正把人给吓着了。
南京彭宇案影响很不好,让社会公德支付了太多代价。本来,“天津版彭宇案”理性判决将是消解相关负面影响的良机。然而,这起案件一审判决却带来比彭宇案更加恶劣的影响,真是令人情何以堪。法律是讲求理性的,“天津版彭宇案”仍应该保持法律的独立性不受舆论影响。问题是,证据不充分就判定许云鹤承担责任,最缺的就是法律理性。没有事实支撑,离真相很远,只是依据想象来进行判决,这种“吓人逻辑”随意性,无法带来起码的公信与权威,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法律悬疑,产生更多的社会负面影响。
让法律的回归法律,才来让正义获得充分的传递途径。接下来,“天津版彭宇案”要想不受囿于“道德审判”,也不受制于“舆情干扰”,就应该在法律框架内来寻求理性解决。许云鹤是不是好人,他自己说了不算,王老太自说自话更不算,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看不清当时许云鹤是救人还是撞人,那么,就算王老太再委屈,那也只能是她一个人的事,而不能再依据想象来重蹈彭宇案泥潭,来制造更大的社会公德悲剧。毕竟,法律的重要价值,也还在于传播文明与道德,“天津版彭宇案”绝不能以“吓人逻辑”来击溃已经脆弱的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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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力乱神】南方网:贫困县原来是全国百强县阅读原文

2011年全国百强县名单近日发布。有网友发现,位居全国百强县第12位西部百强县第1位的内蒙古准格尔旗竟然还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中,同时在全国百强县名单和国家级贫困县名单中的还有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全文↓


2011年全国百强县名单近日发布。有网友发现,位居全国百强县第12位西部百强县第1位的内蒙古准格尔旗竟然还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中,同时在全国百强县名单和国家级贫困县名单中的还有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和陕西省府谷县。与2011年全国百强县同时发布的还有西部百强县、中部百强县和东北30强县,这三个名单中则包含了更多的国家级贫困县。
(《中国经济网》8月23日)
再证扶贫机制存在缺陷
“富县戴穷帽”现象出现,实质上再次说明当前的扶贫制度可能存在严重缺陷。一方面,贫困县总额由国家核定,但具体名额的分配缺乏量化指标,各地方政府势必展开激烈暗战,“走后门”、“进省公关”、虚报贫困人口数量等花样层出不穷。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段子是这样的:“甲县和乙县争国家级贫困县,甲县失败,县长含泪说:我们这次没争取到贫困县的原因是我们县真的太穷了。”
另一方面,我国尚没有明确的“贫困县”退出机制,缺乏动态的评估体系和监督体系。一旦某县被认定为“贫困县”,除非该县自行申报“摘帽”,否则将一直能够享受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优待。这也正是很多县域早已摆脱贫困甚至跻身“百强县”,却一直死抓“贫困县”帽子不放的原因。
扶贫的终极目的是消除贫困,进而最大限度地追求公平正义,但现在暴露出的“富县戴穷帽”的问题,却消解了扶贫制度的良好初衷,甚至制造了新的不公平。要让扶贫政策和资金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地区,需要有关部门形成比较完整的贫困监测和评估体系,挤干贫困统计数据中的水分,以刚性的制度设计和严格的退出机制杜绝“伪贫困县”乱象的出现。□汤嘉琛
“百强县”如何分身为“贫困县”?
如何解读“若干县市的名字同时出现在国家扶贫办网站上《新时期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和2011全国百强县(含中部、西部)名单中”之怪现象呢?症结所在,是“贫困标准”显然过低。因“国家级贫困县”的标准,是本世纪初、即国家在制定与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时依据当地人均G D P、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所制定的标准。十多年过去了,经济社会变化很大,贫富格局早已改变,但这一标准却未曾“长个儿”。结果,过时的政策就创造出了“搭便车”的福利,于是不少地方“有了帽子还不想摘,没有帽子还想积极争取要”———背后的核心,无非是国家财政补贴、土地政策、税收减免、农民收入补贴等方面皆有减免之利。
百强县冒充贫困县,这与开奔驰领低保有何差别?所区别的,一个是合法合理地骗取国家财政,一个是手段卑劣地挤兑地方补贴。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分裂有时未必是一种“刻意”、而是“富县穷民”的必然。《瞭望新闻周刊》在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等资源富集地区调查发现,这些受资源开发拉动财政实力迅速增强的地区,均存在令人困惑的“富财政穷百姓现象”:山西榆林市去年财政收入已跃居全省第三位,下辖的神木县成为西部百强县,但是这个财政大市的12个县市区全部是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鄂尔多斯市财政收入突破90亿元,下辖的准格尔旗是我国西部地区3个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的旗县之一,但是全市的8个旗县也都是国家或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无论是真的“既贫又富”、还是“假贫真富”,背后的问题总是值得深思的。地方经济社会应该与公民福祉深深关联在一起,如果财政是财政、民生是民生,又或者补助政策如“天女散花”,受伤的总是公共利益。“百强县”与“贫困县”,应该就是鱼和熊掌的关系,两者兼得的吊诡,早该结束了。□邓海建
“国家级贫困县”何以成“全国百强县”?
“国家级贫困县”成了“全国百强县”,当然不排除地方领导过于功利化的因素:戴上“国家级贫困县”的“帽子”就可以获得国家在财政补贴、土地政策、税收减免等方面的照顾,而登上“全国百强县”的“宝座”,则意味着领导有方、政绩斐然,进而当政者的仕途也前景一片光明。但是笔者以为,导致“国家级贫困县”成了“全国百强县”的最根本原因还在于眼下的利益分配机制不公。
这种不公,首先表现为资源所在地的居民直接从资源开采中获利甚少。以内蒙古准格尔旗为例,该旗煤炭资源丰富,但是开发者主要是大型央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区属企业,且采用大型现代机械化作业,接纳当地群众就业的人数很少。所以煤炭开采虽然促进了准格尔旗的经济发展,但是对当地群众增收却贡献甚微。相反,由于煤炭开发而带来的诸如生态破坏、地表下陷等环境问题却要由当地老百姓来承担,反而进一步加剧了当地居民的贫困程度。
这种不公,还表现为地方政府所能得到的财政收入的比例过低。按照现行的财政收入分配机制,资源开发虽然能够大幅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但是60%以上的财政收入要被上级财政拿走,因此真正留给地方财政的并不多。反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矿产资源开发大国,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资源的开发者必须将净利润的50%留在当地,以便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因此,要想改变“国家级贫困县”成了“全国百强县”的状况,除了严格评审、让“国家级贫困县”名副其实之外,更重要的是变革现行的利益分配机制,让资源所在地的老百姓从资源的开发中得到更多的、切实的利益。□瞿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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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视角】曹劼:中国不能有英国式“黑三代”阅读原文

曹劼 旅英媒体人 不久前在伦敦发生的民间骚乱有一个问题至今也没有答案,———为什么英国人对十几岁滋事孩子这么“怵”,就连警察面对他们时也无可奈何? “英国人怕孩子”现象的背后是英国近半个世纪来的社会...全文↓

曹劼 旅英媒体人
不久前在伦敦发生的民间骚乱有一个问题至今也没有答案,———为什么英国人对十几岁滋事孩子这么“怵”,就连警察面对他们时也无可奈何?
“英国人怕孩子”现象的背后是英国近半个世纪来的社会顽疾———举国上下,对于青少年的关注远不如对股市债市的关注。人们可能无法想象,这些“十来岁的小屁孩”在很多英国人眼里,比“基地”组织、北爱极端主义武装组织还让人害怕。有英国朋友告诉我,自己的高级轿车一连三周被街头少年砸碎车窗;还有人告诉我,他想卖的房子永远没法出手,因为买主一听这里是街头少年爱光顾的地带后都纷纷摇头。那些砸车纵火的滋事少年根本不怕警察,因为他们都太年轻,还没到量刑的年纪。当地人如果报警,还会遭到更多报复,所以当地人都选择了“忍”。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小霸王”?这是英国人作茧自缚。这些已经被定性为“窃贼”、面临起诉的孩子们,主要住在伦敦东部及南部的黑人社区。这些属于来自非洲、加勒比海地区的第三代、第四代移民的孩子大都不能讲流利的英语,学习成绩也很糟糕,与大学早已无缘。
一直以来,英国政府在解决“繁华城市中的贫穷”问题上,都被指责缺乏诚意。这次骚乱源头的托特纳姆,乘轨道交通前往伦敦市中心不过16分钟,但近30年来始终是伦敦周边青少年失业率、死亡率最高的地区之一。无论英国政府如何解释,相信都不敢用“鞭长莫及”来搪塞民众。
英国的“黑三代”让我想到了中国的“农二代”问题。关于在北京、上海等一二线城市的农村务工家庭孩子上学难的窘境,媒体报道已经连篇累牍,但我们很少能从后续报道中听到“问题解决了”的说法。这些年来,面对伴随中国城市发展出现的“蚁族”、“农二代”,我们需要考虑,他们今后会是什么样子?
让英国人谈虎色变的不仅有穷孩子,还有一些是家境不错的年轻人。骚乱发生后,有媒体一度把问题焦点往种族矛盾方向引,直到从电视画面上看到白人孩子也一起参与才作罢。就连一位百万富翁之女也在商店里趁火打劫平板电视,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很多案例集中到一点是“孩子对社会的看法更多的是来自同龄的叛逆型偶像,而不是学校教育”。这样的例子,中国有吗?从一连串的“门”事件中,我们已经看到很多来自优越家境的未来国家主人们,面对社会是何等跋扈和无知。
这次伦敦骚乱绝对不会是“小霸王”们的“终极行动”。黑格尔曾说:“人类从历史中吸取的唯一经验就是,人类从不自历史中吸取经验”。看着卡梅伦政府收拾残局,中国没有理由只是旁观奚落,尤其是为人父母者更该思考,如何才能避免这样的危机在自己的生活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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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刘鸣:金正日访俄的真正意图阅读原文

刘鸣 上海社科院亚太所所长从7月就开始盛传朝鲜国防委员长金正日将访问俄罗斯,但俄朝当时均否认了这个消息。如今这传言终成事实。这是金正日在2002年访问俄罗斯远东地区后时隔9年后对俄的首次访问。外界...全文↓

刘鸣 上海社科院亚太所所长
从7月就开始盛传朝鲜国防委员长金正日将访问俄罗斯,但俄朝当时均否认了这个消息。如今这传言终成事实。这是金正日在2002年访问俄罗斯远东地区后时隔9年后对俄的首次访问。
外界对这次访问的意图有诸多揣测,其中不外乎三点:在天然气和能源、铁路建设等领域进行合作;争取经济援助;合作开发边境经济区。
有关天然气和能源合作,源起是韩国外长金星焕8月8日对俄罗斯的访问。这次访问韩国主要是想谈重启六方会谈事宜,希望在此过程中加强与俄罗斯的协调。但是,俄外长拉夫罗夫除表示通过积极做朝鲜的工作,参加六方会谈外,特别强调了建设俄国通向朝鲜、韩国天然气管道的规划问题。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的副总裁也参加了双方的会晤。
拉夫罗夫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修建这条天然气管道需要得到三方的政治保证。除了天然气管道外,俄罗斯还计划修建一条通往朝鲜半岛的高压电力输送线以便向能源短缺的朝鲜和韩国出口电力。他表示,俄罗斯还计划将西伯利亚铁路延长至朝鲜境内,并经由朝鲜与韩国铁路系统相连。如果条件成熟,俄朝韩三方还可能修建一条海底隧道通往日本,这样,产自西伯利亚的原油和其他矿产就可以通过铁路出口到日本。除了建设天然气管道项目外,三国还在商讨建设经由朝鲜的输电线,将俄罗斯剩余电力输往韩国的方案,以及建设西伯利亚横断铁路(TSR)和朝鲜半岛南北间铁路(TKR)等事宜。
对于俄方的建议,有报道说,韩俄已经接近就此事达成协议。但这可能仅仅是韩国原则上的表态。因为目前朝韩关系处于对立和僵局中,双方经济合作基本停止。从开城工业园区的合作来看,朝鲜也经常因为政治原因而在政策上反复多变,对韩国经济活动设置各种障碍。
另外,类似的构想过去已经多次讨论,韩国曾经希望从俄罗斯的萨哈林引进天然气,但管道不是从陆路建设,而是直接从海底输送到境内。但俄方坚持从朝鲜过境到韩国。
目前,俄罗斯对这个项目非常关注。8月15日,俄罗斯总统在朝鲜独立66周年之际,向金正日发贺电时,特意提到“在天然气化和能源、铁路建设等领域中,俄罗斯愿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间三方企划等相互最关心的所有事情上同朝鲜扩大合作”。
金正日这次访问时,俄罗斯肯定会提到这个问题,但是,金正日不太可能明确承诺支持这个项目。虽然他知道一旦实现天然气管道从朝鲜过境,每年通过通关手续费,朝鲜最少也能够有1亿美元收益,但是,俄方提出的前提条件是朝鲜先放弃核武器。就朝鲜而言,核问题是美朝两家的事情,讨论弃核主要是要从美国那里获取一系列的回报。而在六方会谈中,俄罗斯的作用则处于边缘状况。再加上朝鲜对与韩国的经济合作有诸多猜疑,也担心一旦朝韩关系恶化,类似金刚山的旅游项目情况会再现。所以,朝鲜对这种天然气管道的合作项目不会很积极。
金正日访俄随行人员主要是经济官员,而他访俄第一站又是水电站,所以,朝鲜想与俄讨论能源合作以及经济援助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俄罗斯在冷战后与朝鲜建立了正常的国家关系后,已经停止了对朝鲜大规模的经济援助,双方在意识形态已经不是战友。所以,俄罗斯提供的经济援助是小规模的,主要是通过世界粮食计划署向朝鲜提供500万美元左右的人道主义援助,另加5万吨面粉等。
双方要讨论的能源合作,如果没有韩国的参与,单单俄朝两家搞,俄罗斯是不可能有大的得益的。这样,双方能源合作的讨论也可能只是泛泛而谈。
唯一可以谈出一点实质性成果的是:双方扩大在朝鲜罗先地区的开发项目。中国与朝鲜已经商定加快推进罗先、黄金坪岛开发项目建设,计划将其建设成为重点产业地带。中国已经在罗先特别市投资了约20亿美元,并和朝鲜就建设港口设施和炼油厂达成了一致。
俄罗斯目前已长期租用罗津港第3号码头。从2008年开始它已经维修了从罗津到哈桑的铁路,以便将运抵罗津港的东北亚地区货物输往俄罗斯远东地区。俄罗斯还计划在铁路维修工程结束后,在罗津港建设集装箱终点站。
对此,朝鲜可能希望俄罗斯加大对罗先的经济投资,而不是仅仅利用港口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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