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 共犯:新闻话题 2011-4-8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7:15:05
新闻话题
【今日话题】药家鑫父亲难辞其咎阅读原文

药家鑫父亲难辞其咎导语:药家鑫杀人案的报道出来后,公众的普遍反映就是无法理解——他为何要这样做?人们只好把他斥责为“疯子”、“恶魔”。然而,人不可能天生就是“恶魔”,有必要追问,是什么样的后天环境...全文↓

药家鑫父亲难辞其咎
导语:
药家鑫杀人案的报道出来后,公众的普遍反映就是无法理解——他为何要这样做?人们只好把他斥责为“疯子”、“恶魔”。然而,人不可能天生就是“恶魔”,有必要追问,是什么样的后天环境,塑造了这样一个人。
药家鑫21年人生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家里度过的,他的家庭,对他的性格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随着更多信息的披露,我们得以看出一些端倪。
药家鑫父母向受害者家属道歉
2011-04-08 第 1617 期
今日话题
药家鑫有个怎样的父亲
中国父母习惯对孩子展示权威
他的父亲是典型的“权力型人格”
心理学家弗洛姆总结过一种“权力型人格”,就是指一个人强烈渴望别人顺从自己的意志,一旦不顺从就会让他怒火中烧、暴跳如雷。家庭、尤其中国家庭是这种人格最容易施展的场所,因为中国家庭给了这种人格最少的制约。
与一般人的认识不同,“权力型人格”并不是简单的“命令——服从”逻辑,它的真实逻辑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投入——回报”,也就是说,他把对你的命令视作投入(我花了这么大价钱让你练琴),把你的顺从看做对他的回报(你好好练琴就对了)。
第二种是“贬损——听从”,也就是说,他对你永远不满意,永远否定,你做的差,他说你“不争气”;做得好,他说你“翘尾巴”或“还不够”。总之,你永远还“差得远”,应该听从于他。
从新闻报道透露的信息看,药家鑫的父亲很符合这种人格。他一方面自认为对儿子倾注了全部的心血,要求儿子绝对的服从;另一方面,他很少认为孩子有做好的,不会去表扬孩子。
这样的父亲容易对孩子惩罚、憎恶、刺激、贬低
孩子未必会喜欢父亲的这种投入,反而往往想逃离,也就是不顺从父亲的意志。以药家鑫的家庭为例,父亲对这种不顺从,会表现出惩罚——拿皮带抽、关地下室;憎恶——对你失望、觉得你倔,甚至说出“你那么丑,没有人会喜欢你”这样伤人的话(得有多么大的憎恶才能说出这种话啊,而且越是憎恶,越会看你哪都不顺眼,动辄得咎);刺激——误以为孩子的不顺从是因为自己的投入还不够大,所以辞职回家专门看管你,以加深投入来刺激你,让你对自己的不顺从内疚。这些是对第一种逻辑破裂的回应。
而在第二种逻辑里,父亲会靠经常的贬低你建立他的领导地位。
药家鑫实际生活在一种“家庭恐怖”中
心理学家武志红把这种父亲对孩子的暴力(包括冷暴力)称为“家庭恐怖主义”。的确,对于孩子来说,这样的家庭还不够恐怖吗?药家鑫对自己成长经历的主要感受就是“不快乐”、“没意思”、“无价值”、“恨父亲”、“想自杀”。
“家庭恐怖”塑造了药家鑫怎样的性格
药家鑫看起来像个乖孩子
怕父亲
我们说一个人怕蛇,这是很正常的,因为蛇会咬人,怕蛇是理智的行为。但是说一个人有怕蛇的性格,那可能他看到一条绳子都会恐惧发抖,那就不是理智的行为,而是条件反射。这样的性格形成很可能与这个人被蛇咬过有关。
如果父亲总是带给你伤害,久而久之,你就会形成怕父亲的性格。严重的,看到父亲的影子、听到父亲的声音都会紧张出汗,如果看到父亲阴沉着脸,那就更会惴惴不安。父亲(条件)意味着不好的感受(反射),越是接近于要攻击自己的父亲形象(比如阴沉着脸的父亲),就意味着越不好的感受。
药家鑫就是这样的性格,当问到“你知道些什么?”时——药家鑫回答很简单:知道的只是对父亲的惧怕、别让父亲斥责。
进而怕“惹事”
怕父亲为什么会引起怕“惹事”呢?因为“惹事”就预示着那个要攻击自己的父亲将出现。“惹事”本身也许并不可怕(比如打碎一个杯子),可怕的是父亲(会因为打碎杯子呵斥自己)。这时候“惹事”(条件)就会引起不好的感受(反射),唯有把“惹事”和父亲之间的关系切断——掩盖起来不让父亲知道,才能消除这种不好的感受。
怕父亲的性格影响了药家鑫车祸中的行为
肇事车俩
反理智的行为如何出现
药家鑫去投案自首,从理智的角度分析,他当时内心最不好的感受是由什么引起的?——显然应该是可能要面临的死亡,因此他当时应该最怕死才对。
但恰恰不是这样,药家鑫说,“我去投案自首那天,我害怕我爸爸,害怕见到他”(他阻止母亲给父亲电话,因为他太怕父亲了)。也就是说,他当时最不好的感受,不是死亡引起的(理性计算的结果),而是父亲引起的(条件反射的结果)。
车祸之后发生了什么
车祸发生后,从理智的角度分析,药家鑫当时内心最不好的感受是由什么引起的?——应该是闯祸后要赔钱、还可能坐牢等后果。但从药家鑫的性格分析,他当时内心最不好的感受实际还是由“闯祸了父亲会对自己怎样”引起的,这时候,主导他行为的是“把事情掩盖起来不让父亲知道”。
事后药家鑫说,他当时“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我害怕她没完没了地缠着我的父母和家人”。藏在“害怕她没完没了地缠着我的父母和家人”后面的实际意思,是“害怕父母(尤其是父亲)会没完没了的对我失望、斥责”。
“权力型人格”的极端表现——你去死吧
药家鑫案庭审现场
张献忠为何屠蜀
明末,张献忠把四川人杀到“虎豹比人多”的程度,这种残酷一直让人费解。其实这就是“权力型人格”的极端表现。张献忠有一道“圣谕”,文曰:“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意思就是说,我(天)给了你们那么多好处,你们(人)竟然还起来叛乱,我恨死你们了(注:张献忠1644年进军四川,扫除了那里的权贵,并建立了军营式社会,他自认为这是对百姓的保护,但是百姓却受不了这种束缚,反而跟着权贵叛乱)。
于是他一怒之下,就让这些“忘恩负义”的人去死了。
“我们对他(药家鑫)的恨,远远大于任何人”
药家鑫的父亲说,“这个(药家鑫),我们夫妻俩为他倾注了毕生的心血,他却以自己的行为彻底摧毁三个家庭,我们对他(药家鑫)的恨,远远大于任何人。将来法律怎么判他,都是他应得的”。这段话,浓缩起来不正是:“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结语:
在专题《保护儿童 先戳破父母谎言》中,我们已经深入的揭批了父母假借爱的名义对孩子的种种伤害,药家鑫的家庭正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正可谓是:爱,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今日头条】沈彬:别给县委书记唱“颂歌”阅读原文

沈彬媒体评论员原题:官员需要监督,不需要“颂歌” 近日,一首名为《县委书记》的MV在网上热传,MV热情歌颂了张家口市张北县委书记李雪荣,歌中唱道:“县委书记,胶鞋布衣,田间地头拉家常,像咱农民的亲兄...全文↓

沈彬 媒体评论员
原题:官员需要监督,不需要“颂歌”
近日,一首名为《县委书记》的MV在网上热传,MV热情歌颂了张家口市张北县委书记李雪荣,歌中唱道:“县委书记,胶鞋布衣,田间地头拉家常,像咱农民的亲兄弟……”MV里满是李书记的照片。张北县官方称:视频是“社会上的人”做的,不是政府行为。制作者铁曙光,是张北县南山路办事处万兴社区副书记,他称:做MV是为感谢李书记做的贡献,“在张北县人民心中,他真的是一个太阳。”(《南方都市报》4月7日)
从张北县官方及李书记的慎重表态看,他们对这个“颂歌”并不领情。“颂歌”也的确给李书记添了麻烦,让人觉得他好像有什么非分之想,犯了官场忌讳。
《大清律例》里有个罪名叫“见任官辄自立碑”,是说官员为自己,或指使别人为自己树碑立传。这罪名成立,就得打100下或80下屁股。《大清律例》里还有个更严重的罪名——“上言大臣德政”:凡诸衙门官吏及士、庶人等,若有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非图引用,便系报私,即是奸党,务要鞫问穷究。罪名成立的话要判死刑,妻子为奴,财产没收。如果官员也参与其中,要一并治罪。
《大清律例》的分析挺靠谱:没事歌颂官员德政的,“非图引用,便系报私”——不是为了往上爬,那就是为了报私恩。前一条,这MV的作者有没有,尚未确定;后一条已坐实了。MV作者的父亲——张北县大西湾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铁志军,向媒体表示:儿子做这个视频的原因之一,就是对李书记怀有感恩的心:铁同学去年大专毕业,参加了“新农村志愿者”考试,虽然“没有关系”,但李书记亲自到考场看望考生,秉持公道,铁同学终于考上万兴社区的副书记。
或许有人会问,评论县委书记的颂歌,为什么拿《大清律例》说事?道理很简单。这种颂歌和《大清律例》一样,充满“前现代”的腐朽味道——没有公民权利本位,没有权力受监督的意识。对官员的歌颂,本身违背现代政治逻辑:现代政府的权力由人民授予,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官员做得好是应该的,哪里需要歌颂?“颂”在中国古代是一种专门的马屁文体,因为需要拍马屁——自己的生杀荣辱,全系于皇上一念之间。
无论唱颂歌的“铁副书记”的身份是下属还是百姓,这都是在邀宠,都说明官员升迁、百姓荣辱,是基于长官个人意志、个人恩惠;大而言之,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
《大清律例》里严禁小吏、小民给官员歌功颂德,是为防止结成“奸党”,动摇皇帝的家天下;现在公众鄙视这种“颂歌”是希望活得更有尊严,创造条件监督政府。
虽然,“铁副书记”的这个“颂歌”搞砸了,但只要权力的逻辑不改变——公民还需要讨好官员;官员不是对人民负责,而是对长官负责——那颂歌就一定有市场。好比接受记者采访的张北县委宣传部郭副部长称,他也写了李书记的颂诗,只是尚未发表,还存在电脑里呢!
看来这种“颂歌”并不孤单。
【科技新知】伯通:中国的“核辐射”菠菜还能吃吗?阅读原文

伯通媒体人最近两天,卫生部再一次受到了质疑,缘起于一些被检测出含有放射性物质的菠菜。这些在北京、天津、河南等地露天种植的菠菜,被检测出含有极微量的碘131。不用说,广大人民的愤慨之情跃然网上,卫生...全文↓

伯通 媒体人
最近两天,卫生部再一次受到了质疑,缘起于一些被检测出含有放射性物质的菠菜。
这些在北京、天津、河南等地露天种植的菠菜,被检测出含有极微量的碘131。不用说,广大人民的愤慨之情跃然网上,卫生部和日本人在新闻跟贴中被“千夫所指”,某门户网站的被顶得最高的跟帖是这样写的——“我觉得有十分的必要开启对日本的索赔程序,我不是落井下石的人,但是我们必须让日本这个民族明白,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必须负责、必须付出代价!支持我的顶一下,欢迎律师提出高见”
吃这些菠菜会出问题吗?很显然,不会。
这些菠菜上含的辐射物质,叫碘-131。
这些碘-131有多少呢?卫生部说有1-3Bq/kg。
Bq/kg是什么意思呢?即(贝克勒尔/公斤)。
贝克勒尔是什么?是一种衡量单位体积内,放射性物质活跃度的值,说俗点,这个单位就是经常用来衡量某物体(比如菠菜)上含有的放射物的值。
经过前一段的“核危机”,想必大家都已经很熟悉“希弗”这个词了,没错,这个单位是经常用来衡量“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影响”的值。
所以,单说菠菜上有多少“贝克勒尔”是没意义的,大家关心的是这些东西对人体的影响有多大,所以我们必须要把“贝克勒尔”换算成“希弗”。
碘-131的换算公式是这样的——贝克勒尔乘以“2.2×10的负5次方”等于碘-131对人体的影响(毫希弗)。
好吧,我们取菠菜上的碘-131最大值,3Bq/kg。
用这个值乘以“2.2×10的负5次方”。
得到结果是0.000066毫希弗,即0.066微希弗。
这个值是什么意思呢?要知道,做一次胸透受到的辐射值是50微希弗。所以……
您需要尽快的吃下75公斤这样的受辐射菠菜(注意:一定要快,碘-131的半衰期只有8天,功效很差,同时千万不要洗,因为很容易洗掉,也不要加热烹炒,碘-131很容易升华,失去作用)才能基本达到受一次胸透的辐射。
除了个别胃口很好的人,我觉得大家不用担心了。请继续放心吃菠菜。
【油价凶猛】吴锋:中国油价如何服人?阅读原文

吴锋经济学者除了石油公司,多数人都不喜欢高油价。油价上涨除了直接增加出行成本,还通过影响运输、能源、原料的成本,间接推高物价的整体水平。近来受到热烈关注的洗发水等日化产品价格,就是石化工业的下游产品...全文↓

吴锋 经济学者
除了石油公司,多数人都不喜欢高油价。油价上涨除了直接增加出行成本,还通过影响运输、能源、原料的成本,间接推高物价的整体水平。近来受到热烈关注的洗发水等日化产品价格,就是石化工业的下游产品。
中国发改委上调油价,尤其受到非议。昨天中国宣布将成品油价格全线上调5至6个百分点,这一涨幅远远低于国际油价同期约13%的涨幅,但是为什么消费者普遍反应依然是不满?
按照发改委制定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国的成品油价格由原油价格和合理的加工利润构成(包括炼化、储运、销售等环节)。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当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并且在油价超过80美元每桶时,逐渐扣减加工环节的利润。
过去两年,中国油价的调整基本上符合这一规则,与此同时中央财政也不再为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公司支付上百亿元的财政补贴,用于弥补国内外市场油价倒挂带来的亏损。相比2009年之前的做法,这样的定价方式客观上有进步。通过行政命令和财政补贴,让国有石化企业亏损或降低盈利供应成品油,即使不考虑走私出口和地方炼厂停工带来的“油荒”,也有害于市场的公平——其结果是消费(包括浪费)更多成品油的人群享受更多的价格补贴。人为压低油价对能源安全和节能环保也是有害无益的。
然而,中国消费者对油价的怨言也不是无理取闹。发改委成本加利润的定价公式看似合理,但是和中国的国情结合后,就包含了极大的不合理。简单地说,只要中国的石化行业还垄断在两三家国有企业手中,中国发改委制定的油价就难以令人信服。
为什么?首先,中国并非一滴石油不产的贫油国。从原油成本上讲,中国超过50%的原油依赖进口,但是国际市场油价并不能反映另外40%多国产原油的成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企业每年在国内开采的原油超过2亿吨,成本远远低于120美元每桶的国际油价,却以每桶上百美元的价格计入成品油成本中,转嫁给消费者。三大石油公司每年因此获得利润逾2000亿元,这还是支付了垄断行业高额运营成本之后的净利润。三大企业开采了本属于全体公民的资源,享受了高工资高福利,积累了高额利润。然而,除了像巴菲特那样的少数外资股东,中国公众从中获得的回报只能用“少得可怜”来形容,对多数A股股东而言,回报干脆为负。
其次,从成品油的加工利润上讲,由于缺少市场竞争。政府给予成品油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空间,也难以令人信服。由于中海油的下游业务规模很小,中国的成品油市场基本被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主导。两家公司经常强调炼油业务处于亏损状态,去年的财务报表也确实显示炼油业务微利或亏损。奇怪的是,对这一“亏损”业务,两大企业不但没有放弃,而且不断扩大产能,通过优先供应旗下炼油厂、加油站的方式,挤压和收编同行业的民营企业。恐怕这说明成品油业务依然是有利可图的。怎么把这一环节的利润真正限制在合理水平?任何定价公式都不如真实的市场竞争有效。不如将这一“亏损”业务对非公有制企业开放,允许它们不再通过“两桶油”,直接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加工销售。如果到时民营企业生存得下去,中石油、中石化就只能从自己身上寻找亏损的原因了。无论最后证明亏损的是国企还是民企,最终受益的都是消费者。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大案要案】徐贲:假如药家鑫案发生在美国阅读原文

徐贲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去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将被撞的女服务员张妙“八刀”刺死。3月23日,药家鑫案一审开庭,目前该案尚未宣判,药家鑫会不会被判死刑,已经成为一个...全文↓

徐贲 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
去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将被撞的女服务员张妙“八刀”刺死。3月23日,药家鑫案一审开庭,目前该案尚未宣判,药家鑫会不会被判死刑,已经成为一个人们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有评论认为,在中国国情下,药家鑫被判死刑已经成为定局。第一,虽然他是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投案,构成自首,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是应当和必须,即使法院没有作出从轻的判罚,在量刑上仍然是合理的。第二,他不属于因被挑衅或自卫杀人,没有减罪的理由。
有人提出,若在美国,药家鑫却不一定会判死刑。美国和中国一样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但50个州当中有23个州已经废除或明确表示不判处死刑。美国的谋杀罪分为一级谋杀和二级谋杀,在保留死刑的地区,也只有一级谋杀可以判处死刑。所谓“一级谋杀”,是指有预谋的犯罪,以及杀害警察、法官、政府要员、证人和杀害多人、以残忍手段折磨被害者死亡的行为。药家鑫涉嫌案件手段残忍,但他的杀人动机是临时起意,还不能确定为预谋杀人,杀害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折磨被害人为目的,所以应该属于二级谋杀,不在判死刑之列。
实用主义的“认罪减刑”
然而,必须看到,在美国,有些杀人犯之所以能够逃避死刑,不只是有一级和二级谋杀的区别,而且还有一种称作为“认罪减刑”(plea bargining)的制度在起作用。“认罪减刑”是在对嫌疑罪犯的控罪过程中,检察官给被告以认罪换取较轻惩罚的机会。2009年6月6日深夜,李维(Chris Levy)及艾卓(Cory Azor)在纽约法拉盛寇登大道(Colden Ave)强行登上《世界日报》工商记者高大伟停着的车,抢劫并暴力殴打他致死。两名凶手都是18岁的高中生。这两个人便是通过“认罪减刑”分别被判入狱22年及20年。
高大伟被害一案,与药家鑫案有相似之处。药家鑫表示了悔意,并向受害者家属道歉。高大伟一案审理时,李维由代表律师表达了他对高大伟家属的道歉,而艾卓则从被告席上转过头对坐在旁听席上的高大伟的家属说,他因一时的错误行为,把高大伟杀害,深深表示歉意,并为高家受到的悲伤感到难过。药家鑫在案件发生前并无杀人意图,与那两位美国高中生在犯案时没有武器,也没有蓄意杀害受害人相似。但是,药家鑫却在车上带着一把单刃刀,开车为什么带刀,这是他自己和辩护律师需要解释的。
在美国,人们对“认罪减刑”的司法伦理和公正性有很多争议。像在高大伟被害案中,许多人,尤其是华裔和受害者亲属将这样的从轻判处视为对凶手的过分“优待”。但是,对“认罪减刑”的大多数批评却是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公民权来着眼的。例如,马丁 杨特 (Martin Yant)在《假定有罪:当无辜者被错判之时》(1991)中,就批评“认罪减刑”会对犯罪嫌疑人有强迫认罪的作用。他认为,“认罪减刑”利用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害怕”,控方有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会立案,利用嫌疑人的“囚徒困境”心理,诱使他们承认较轻的罪名,以争取“成功结案”。即使在正当使用“认罪减刑”的时候,司法机构也是从实用主义出发,为的是节省司法成本,而不是伸张正义。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辩方律师是按案件,而不是计时收费的,所以他们愿意与控方合作。即使对那些打到底能够全胜的官司,他们也会劝说当事人承认某种程度的罪名,以便尽快结案。在美国,“认罪减刑”约占全部案件的90%。由于美国实行的是一种“普通法”(common law, 又称“判例法”,“习惯法”),以历史上的判决先例和传统为根据,所以虽然“认罪减刑”有许多明显不合理的地方,但要改变也并不容易。
在与高大伟被害一案相似的案件中,“认罪减刑”可以被看成是对罪犯的一种“优待”,这个“优待”必须在控辩双方同意及被告自愿下才能执行,要是控方认为被告犯下的是严重罪行,可以不必接纳“认罪减刑”的建议,而且此条例不适用于惯犯。李维和艾卓被给以“认罪减刑”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他们没有案底,对他们来说,这样的判决已经是够优待的了,正如主控的皇后区助理检察官劳柏所说,两位被告尚年轻,服满20年刑期,还可以改过自新。这样的判决能够为绝大多数美国民众接受,因为一般美国人对死刑有强烈的抵触情绪。
死刑存废和公共讨论
在美国,学生从初中到大学学习写辩论文,是否应该实行死刑都是他们常选的议题之一。在我将近20年的写作课教学中,还没有碰到过在作文里公开主张实行死刑的学生。前《纽约时报》莫斯科新闻部主任的海德里克 史密斯(Hedrick Smith)20世纪70年代派驻苏联的时候,一位苏联朋友对他说,我们这里入党就像你们那里上教堂一样,是出于习惯。美国学生反对死刑,也可能是一种习惯,或者甚至是人云亦云,但这恰恰说明反对死刑这种主流想法是多么自然而然地在影响青少年。
我手上正好有一篇学生反对死刑的作文,不妨看看作者是用什么理由来反对的。作者提出了3条理由:第一,死刑一旦错判,便不可挽回,阿拉巴马州1957年曾处死过一个犯人,1964年抓获真凶后才发现是错判(这使我们想起“文革”中无数被判处死刑,后来又被“平反”的政治犯)。第二,死刑并不能对其他可能的罪犯产生所谓的“震慑作用”,70年代,有死刑的州里,杀人犯罪的平均比例是每10万人7.9,而废除死刑的州里的平均比例则是5.1。第三,坚持死刑者都会强调受害者的无辜家人所遭受的痛苦,为他们代言,要求“杀人偿命”的“正义报复”。但是,被处死刑的也有家人,他们的家人也是无辜的,以错纠错并不能得到正义。以珍惜生命的名义夺走另一条生命更是一种明知故犯的伪善。
学生作文中反对死刑的理由比较简单,也很常识化,与学者们对这个问题的伦理、哲学、政治思想史论述当然不能同日而语。但是,正是因为简单易懂,所以一般用常识思考的人都能以此作出判断。在台湾出版的最近一期《思想》杂志上,有关于死刑的伦理和法理的专题讨论,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讨论死刑的存废问题,都是很有分量的学术文章。美国也有许多类似的专著和论文。学术讨论可能很深刻,但离一般民众的思考相当遥远,未必能真正影响他们。例如,这一期《思想》杂志上有一篇题为《死刑:人类之罪》的文章说,死刑应该废除,因为它带来的是非正义的死亡,“正义死亡的类型有二:一是自然死亡,包括寿尽、病亡、意外死亡、意外事故。它决定于自然规律,宗教人士或可以把它称为上帝的意志;二是自杀,包括积极自杀和消极自杀,前者是为了实现某种价值,后者是因为寻找不到某种价值……自杀取决于人的自由意志。”这类论述虽有哲学深度,但未必真的就反映一般民众对死刑的反对看法。
在美国,死刑的存废更是一个与人权有关的公共问题(当然也是一个具体的政策问题),而不是单纯的学术问题。反对死刑的网站有几十个,其中最有名的是“废除死刑全国联盟”(The National Coalition to Abolish the Death Penalty,简称NCADP ),它不仅报道与死刑有关的消息,讨论与死刑有关的问题,它还对各种人权和公民权的时政和时事发表意见,例如,它对不久前威斯康辛州公务员工会坚持与政府的集体谈判权就明确表示支持。别的废除死刑组织也是一样,它们关心的问题从国际大赦组织的活动到动物保护,凡是与政治规范、社会伦理有关的,几乎都有涉及。在美国,反对死刑并不是孤立的,它已经成为公民社会共识的一部分,而这个公民社会的存在和运作都是以尊重生命、维护人权和公民权利为最基本的普遍价值。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和传统,因此对惩罚正义的社会文化理解也会有所不同,不能用一国的情况简单比照另一国的情况。对于像药家鑫案中的这种恶性杀害,在有些社会文化中也许会被认为可以,也应该从轻发落,因为一个人道的社会不可以把自己降低到同杀人犯一样低下的道德水准。但是,这不等于说别的社会文化就不可以把这种杀人暴行视为丧尽天良、人神公愤、罪大恶极,因此必须让罪犯为之付出最高的惩罚代价:他自己的生命。然而,尽管国家和社会不同,一个社会中的自由公共讨论能够推进形成群体共识,这个作用却并没有什么不同。药家鑫事件的本身和案件审理在国内引起了几乎前所未有的公众关注和讨论,可以起到的正是这样一种对社会共识的推进作用。而且,从长远来看,对具体事件和问题的自由讨论都不会是孤立的,都必将会影响人们对其他或近或远的公共问题的思考和讨论,无论这些问题是关乎司法伦理、社会价值,还是政治体制、宪政法治,一点一点地积累,对增进普通公民的思考、判断能力和公民社会的理性讨论机制,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他山之石】顾海兵:美国“基本没有”教育部阅读原文

中国的教育部不需撤销,也许可以和科技部、文化部等合并。国人大多认为美国的教育是成功的,值得学习。个别人在言论上否定其成功,但实际上已经或正在把自己的孩子送过去。我以为,美国教育比较成功,首先是学校微...全文↓

中国的教育部不需撤销,也许可以和科技部、文化部等合并。
国人大多认为美国的教育是成功的,值得学习。个别人在言论上否定其成功,但实际上已经或正在把自己的孩子送过去。我以为,美国教育比较成功,首先是学校微观的活力与政府宏观的服务之间有比较好的融合。政府的宏观服务,不是对学校的干涉与控制,而能够做到这一点,原因之一是美国“基本没有”教育部。
里根提议取消刚设立的美国教育部
据美国教育部网站资料,18世纪80年代建国后,在将近100年的时间里没有联邦的教育机构。其实,不仅教育部,建国后也一直未设农业部,直到1862年才建立农业部的前身——联邦政府农业司,1889年才设立农业部。这是由美国的联邦性质决定的。美国直到1867年才有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从1867年到1980年这一百多年,这一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只是一个隶属于其他部门的二级机构,不是内阁的组成部门。
从1980年开始,虽然这一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成为联邦政府的内阁部门,但其权力非常有限。美国宪法只授予地方政府管理教育的权力,没有规定联邦政府对教育的权力;联邦政府即使制定教育法规政策,也没有强制性,只有指导性;大多数的教育政策不是由联邦政府而是由州政府及州以下地方政府制定,具体由各州教育部门及各地方约15000个学区(School District)中的教育董事会(Board of Education)来负责实施。
教育部于1980年5月4日正式开始工作,存在不到1年,当选总统也是美国社会公认最优秀总统之一的里根,作为共和党人,秉持“强化个人主义与自由市场经济,主张缩减政府规模和权力,弱化强势劳工,减少税收,降低通货膨胀率和削减社会福利”的里根主义,认为在美国联邦政府中没有必要设教育部,他向国会提议取消教育部,计划将教育部当时的7700名雇员减少至 1000人,其任务转交给其他部承办。里根的这一提议虽然没有被国会接受,但教育部的工作还是受到相当影响:雇员削减了1/3多,项目和经费也相对减少。
在美国教育体系中,州和地方的主导作用,从教育经费支出的结构上最能体现。2000/2001年度,全国教育总经费为6500亿美元(约占美国GDP的7.3%),其中91%以上来自州、地方及私人捐赠,联邦政府拨款仅占9%,大约600亿美元。联邦政府的教育经费分由教育部、卫生部以及农业部掌握,其中教育部掌握经费约为420亿美元,仅为教育总经费的6%。
分权的教育体系
为什么美国基本没有教育部?当然是宪法规定使然。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度,中央与地方各级高度分权,中央不能任命州长、县长,国有国法,但州有州法、县有县规。
与国防、外交不同,教育是一个受教育者高度个性化、高度区域特色化的领域,全国统一的规则是不合适的。以课程为例,美国教育部无权制定全国性的课程大纲,只能给出粗线条的教育指导。不存在全国性的统一课程标准,各州也不存在统一的课程标准,各州只是向各个学区颁布指导性纲领,具体的课程标准是各学区自己制定。各学区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而且同一学区的不同学校,课程设置也不尽相同。
作为大国的美国的不同社区,其价值观、教育理念、经济发展程度、传统文化等都有相当差异,这些都对课程设置有直接影响。在具体教学中,任课教师对教材的选择有很大发言权,可以自行决定选用的教材。既然联邦政府不负那么多责任,也就没必要有那么多权力。可谓百校竞舟、万师争鸣。
急救知识的教育:政府有限引导、因势利导
当然,基本没有教育部不等于没有教育部,不等于联邦政府完全不管教育。只是这样的管理是引导、劝导、诱导、利导,但绝不是强制。
1991年乔治·布什总统签署了具有法令效应的《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1994年政府以法令的形式颁布《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2001年小布什总统颁布《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法案》,2002年美国教育部公布《美国教育部2002~2007年教育战略规划》,等等。
这些法规均没有强制性,但联邦政府会拿出资金,资助愿意实施这些法规的地方政府。一项没有强制性的规则,如果在引导之下被几乎所有地方采纳,是否比强制性规定有更好的性价比呢?美国教育的以分权分散模式为本再辅之以联邦政府的有限引导,应该是成功的,美国人始终对政府过多的集权保持高度警惕。
比如,美国要求,任何一个国民在18岁之前,必须掌握基本的健康与卫生知识,例如急救知识。这样的规则并不是强制执行,但在政府与非政府的联合努力下,已经被几乎所有中小学校与幼儿园采纳。庞大的美国红十字会、美国心脏协会、美国癌症协会、美国高等健康教育协会、美国公共健康协会、美国学校健康协会以及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会为中小学提供急救培训与其他各种健康知识的传播。企业、政府机关等机构也会定期开展急救等生命知识培训。
据钟家润先生介绍,美国的急救课程从幼儿园就开始。在2—6岁,让孩子明确知道哪些东西是危险的,这是急救知识普及的前提。比如,电线插座、煤气开关、热水器、刀具及所有锋利的物品等。在幼儿园,老师们会用各种材料制作出电线插座等模型,然后用洋娃娃做示范,演示出洋娃娃接触电线插座后,被电击而倒地的一幕,让孩子于游戏中感知什么是危险。这样的课程占到整体幼儿教学总课程的1/3。
小学阶段的急救教育,主要是普及打急救电话、求救以及一些简单的外伤包扎等。除了要牢记急救电话号码911外,还要学会在呼救电话中讲什么话。比如,首先要说清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如果在自己的家里,拨打电话时要打开房门;如果是在夜晚,首先要打开房间里所有的灯;其次要尽可能说清目前的危急程度及发病多长时间;再次要说清病人家庭或发病地点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及等候救护车的确切地点。
到了初中,就要接触真正的急救方法。比如,如何对刀伤、烧伤、烫伤等实施急救。每次讲课,老师们都要精心准备幻灯、图片等各种音像资料,还有绷带、药水、纱布等道具,台上台下师生之间频繁互动。
从初三开始一直到高中,要重点普及心肺复苏术。学生们要准确掌握心肺复苏术的每一道程序,并熟练掌握家用心脏除颤器的使用方法。高中毕业时,学生要参加相关考试,通过者可取得资格证书。有些州已经将家用心脏除颤器的普及工作提前至小学高年级或初一阶段来完成。美国有关机构规定:凡是万人规模以上的公共场合,都需要配备家用心脏除颤器。
中国教育更应分权
想一想,中国人口如此众多,地区差异如此巨大,主要靠远隔千山万水的中央部门来管理极具地方特性的教育,是否管理半径太长了?有权管理的不了解情况,而了解情况的无权管理。中国的教育管理必须由中央集中走向省域分散,以省为主,省县共抓,中央微调。越有中国性,越有世界性;越有省域性、县域性,越有中国性。所谓国际性城市可以休矣。
中国的教育部不需撤销,也许可以和科技部、文化部等合并,但教育部的功能要重新定位。原则是:基本取消教育部的审批职能,更多的行使资助、监督、引导、平衡等职能,由省级教育部门担当教育立法主体,县级教育部门承担教育具体管理,但教育部门与学校绝不是上下级的行政领导关系,而是法人之间的民事平等关系,学校绝无官级,学校必须要民主办学、教师治校、人民代表与社会质询监督,这是教育发展的大趋势。当然,与此相适应,财政体制、人事体制等需要做同步改革,这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