钳工工作台 物料整理:新闻话题 2011-7-18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4:38:22
新闻话题

【今日话题】食品乱象的罪魁祸首阅读原文

食品乱象的罪魁祸首
食品安全问题早已成为大家生活中的焦点。光是今年,瘦肉精、镉大米、毒豆芽、假粉条、剧毒腊肉、染色馒头等就被再次曝光。而最近,地沟油产业链又一次引起关注。
食品安全问题实在是老生常谈。加强监管也好、道德约束也好,人们从太多角度思考和呼吁过解决之道。不过,罪魁祸首却鲜被提及,这要从需求说起。。
粮油批发市场里,商贩往白色大桶中灌油
2011-07-18 第 1730 期
今日话题
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对低价食品的需求
在路边摊吃午饭的中学生
从地沟油和头发酱油的销路谈起
食用油和酱油都是生活必需品。地沟油和头发酱油的造假都令人发指,它们之间也存在很大相似性。
地沟油在20多年前是被用来喂猪的“泔水”(也叫“潲水”,指的是剩饭剩菜和水的混合物),而现在,这些“泔水”经过一番加工、提炼之后重新返回了餐桌。此外,广义上,被反复使用的油、劣质猪肉提炼的油等劣质油也算是地沟油。
价格:据记者调查,地沟油返回农贸市场销售时,价格只是普通食用油的一半。
销路:主要以散油的方式流向了食品加工企业、工地、粮油批发市场,甚至流向了部分超市。
头发酱油是用毛发等非食品原料生产的氨基酸液配制的酱油。
价格:据记者调查,河北发出的酱油,50斤才12元左右,价位要比正规酱油低上5-6元。
销路:这些酱油一般在农村或城市的批发市场销售,进不了大型超市。不过有的头发酱油很“厉害”,能够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还是品牌。
地沟油和头发酱油当然都对人体有害,据新闻报道,它们的产量还都挺大。而根据售价和销路,它们一般都以低价出售,很有市场。有时候低收入人群直接用它们做饭,有时候它们流入了小饭馆、工地等地,再被民众消费。
很大一部分“囊中羞涩”的人们只买得起这类“地沟油”食物
事实上,大多数人们心里都很清楚,路边摊、小饭馆里的食物很多都不太卫生,使用的食物原料也可能不太好,但是很多人依然选择在这些地方就餐。许多劣质食品在农村的销路也都非常好。这是因为人们只买得起这样价格的食物。举例说明:
1.对于农民工来说:有媒体做过一个《金融危机下的农民工收支状况调查》,结果发现按2009年1-6月的食品支出额2714元来计算,农民工平均每天的伙食费只有十来元。即使把工厂提供伙食的因素考虑进去,农民工的基本饮食还是很差,这与许多调查员看到的现场情况也是一致的。另有北方记者也做过农民工的食堂情况调查,结果发现,爱吃大米的南方农民工算计着两碗米饭要4元,而5个馒头才1.5元,所以宁肯吃馒头。“食堂”里苍蝇乱飞、污水横流。
2.对于工资很一般的普通职员来说:很多人,尤其是刚工作的年轻人的收入并不高,甚至还会选择路边摊。诚如一位在北京中关村工作的年轻人所说:“其实都知道便宜盒饭的油不太好,菜的质量也一般,但没办法,中午吃饭的时间有限,来不及回去做饭。”
另外,还有海南的记者做过调查,路边摊成了许多没钱的中学生午餐的首选。
所以,对于很大一部分低收入人群来说,可能仅仅能够负担得起5元左右一餐,并且,忙碌的工作下,他们也无法用这5块钱来买原材料自己做饭,他们需要又便宜又便利的食物,这是巨大的市场需求。
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价格飞涨,很多黑心商户就牺牲了质量
团餐指的是专门以工厂、学校、公司为单位,集体提供的餐饮服务。据业内人士称,目前珠三角工厂的团餐消费标准可以低至3-5元/餐,中小学生午餐价也长期停留在5-6元水平。在刚进入团餐行业的时候,许多人都赚得盆满钵满。可是现在,团餐定价没怎么涨,原材料价格却高涨。业内人士说,“目前价格形势下,行内人士心知肚明三四元怎么可能做出两荤一素?使用‘地沟油’成为行业潜规则!”
团餐的例子正好从食品供应者的角度说明了为什么地沟油这样的劣质食品这么“有市场”。一方面,低收入人群只能支付得起很低的食品价格;另一方面,许多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在飞涨(参见:《菜价上涨何必讳言通货膨胀》),巨大的市场需求之下,劣质食品自然满天飞。
当然,如地沟油和头发酱油的造假路径,一旦有了规模造假就会“普及”开来,比如少量地沟油“伪装”的高档油在大超市登堂入室,头发酱油也有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问题会越来越普遍。
普通民众对低价“高品质食物”的需求
“江苏大米”在广东很受欢迎
从被掺假的“江苏大米”说起
一袋爬满米虫、发黄且发霉的大米,加工后抹掉霉层,表面即显光滑白净,一般人根本鉴别不出好坏,然后掺入好米,换上热销品牌,重新封包出厂。这就是在珠三角流通的劣质大米。这些大米一般都号称产自“江苏”。
据米商说,“江苏大米”在当地人心目中是高品质的象征——觉得比别的地方的大米都好吃。所以很多商家直接把别的地方产的大米掺在江苏大米里卖,更有甚者,掺的就是上文说的劣质大米。米商说,打工仔或者一些普通人都买这种大米,而本地生活条件比较好的人才买那些知名品牌的大米。
随着经济发展,普通民众越来越希望吃到“高品质食物”
上文所提的掺假“江苏大米”的流通,和毒奶粉、假红酒等食物其实一起说明了另外一个现象,管理学人刘远举对此有精辟的解释,他把这归结为“拖拽效应”——一国居民对食物品类的需求欲望,受他们常在电影中看到的、在报纸上读到的、在广告中听到的影响,施加影响的群体往往是一国的高收入人群(在中国指的是所谓“中产阶级”,不是顶级富豪)。他们消费的商品被视作“可及的幸福”的象征。对低收入群体而言,这种影响拖拽他们进入更高的食品品类层次,产生“拖拽效应”。在面子观念的作用下,这种拖拽甚至带有一定强制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食物的要求提高了,希望吃到更好的东西,比如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普通家庭的婴儿大都吃母乳,等再长大一些就吃米汤等食物。可是现在,奶粉成为了主力。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谁也不想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所以,人们对更高品质食物的追求就是一个巨大的市场需求,而购买力又有限,掺假的“高品质食物”就成了选择。
罪魁祸首之一:低收入
洋奶粉近日又在涨价
只要出得起价,市场本身有淘汰与净化功能
“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之后,国产奶粉一度滞销。据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马莹介绍,2008年三聚氰胺发生前,国产奶粉市占率达60%,但此后洋奶粉已占据半壁江山,今年有可能正式超过国产奶粉。资深乳业专家王丁棉则进一步透露,2009年大包粉的进口量为24.5万吨,2010年就达41.5万吨,估计今年的量可能在50万吨。另外,有传言称,在高端奶粉市场,洋奶粉已经占领了8成市场。而在一线城市的婴幼儿奶粉市场,洋奶粉早就是主流。
在被称为一夜倒退25年的“乳业新国标”曝光后,洋牛奶(液体奶)又发威了,销量激增了三成。同时,洋奶粉还纷纷涨价,仍然供不应求。
一方面,真正高收入的人群不会在乎奶粉钱,另一方面对于许多家长来说,省吃俭用也要给孩子最好的,也不太在乎奶粉钱,在这样的情况下,高端奶粉和婴幼儿奶粉市场就把大家认为品质上没有保证的奶粉给淘汰了。
问题在于普通人的收入水平低,大部分时候真的出不起价
我国普通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二是政府收入比重持续增加,占GDP的比重也已超过20%。在GDP这个“大蛋糕”确定不变的情况下,资本、政府拿走得太多,势必意味着劳动者所能拿到、分享的将更少、更微薄。普通劳动者参与分配的地位正在日趋边缘化,变得愈来愈无足轻重、不值钱。另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在3.3倍左右,行业间差距最高达到15倍之多,10%的最高收入户与10%最低收入户人均差距20多倍,少数金融国企高管的年薪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多倍。对于许多普通人来说,收入的增长是跟不上对高品质食品的需求的。比如前不久就曾经有不少白领在记账,公布自己家的“恩格尔系数”,结果发现自家竟然是贫困家庭。再比如,许多人都表示“无公害绿色蔬菜”价格太高,无力购买。
而厂家总能找到办法降低成本和价格,以迎合这种需求。但低价格、低成本最终导致产品品质下降,消费者却无法识别。
有的时候是生产厂家自己在造假,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厂家拼命地向基层生产者压缩收购价。另外,在老百姓购买食物付出的钱中,多数被流程中各个利益方通过物流费、高速公路费、油价及超市地租获取,真正到达生产者手上的寥寥无几。基层生产者在强势的行政、垄断要素和下游产业链面前,几乎没有什么议价能力。结果就是,这些基层生产者主动造假。这在“三聚氰胺”事件、“瘦肉精”事件中都表现得十分明显。而中国的农业非常分散,要全面地监管住基层生产者很困难。
罪魁祸首之二:高通胀
食品价格和CPI休戚相关
通胀也是食品安全问题推手,又被后者给掩饰住了
中国目前CPI权重中,食品占比在31.79%左右(这还是下调后的结果)。食品占比最高,变动一小点的影响就很大。而CPI又被普遍看作衡量通货膨胀的标志。在这样的情况下,每当要调控物价、控制通胀时,首先就是要控制农产品的价格。政府不必要和不正确的干预,扭曲了各生产要素的报酬,通货膨胀的“成本”最终却强制性加在了食品行业上。另外,通胀也让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成本都有所上涨,在人们收入有限,无力负担高价的情况下,生产者就从降低质量,甚至造假来营利。
另一方面,食品的低价格也在某种程度上掩饰住了通货膨胀,毕竟这是人们感知最为广泛和深刻的物价要素。所以可以用这样的两个公式来表达食品安全困境:
1.高通胀+低收入+对高品质食物的渴望→低价的劣质食品(其中,高品质食物指的仅仅是奶粉、红酒这样的食物,而非鱼子酱等奢侈食物;对于真正的低收入人群而言,“对高品质的渴望”应去掉。)
2.低价的劣质食品→(掩盖)→高通胀
结语:生产者都是逐利的,要求他们仰望星空,培养道德血液来自律无疑天方夜谭,政府的监管亦不是万能灵药。说到底,根本在于,增加人民收入,抑制物价上涨,让不安全食品失去市场“需求”。
更多尖锐评论请关注腾讯评论频道view.news.qq.com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评论头条】王琳:对“赛家鑫案”再审该抱希望吗阅读原文

王琳 法律学者
李昌奎案再审:且慢说司法向舆论低头
引发民意沸腾的云南李昌奎案有了新进展。7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一份“再审决定书”交到被害人家属手中。这表明,李案再审程序已经启动。受害者家属表示,再审给了“判李昌奎死刑”一线希望,但如果再审依旧是以死缓告终,他们将倾家荡产,抗诉到底。
在此之前,云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就本案先后发表“冤冤相报论”、“公众狂欢论”、“标杆论”,言语中直指网民不“理性”。这也难怪被害人家属对再审结果虽抱“一线希望”,却并不乐观。
上述几“论”不难逐一驳斥。刑事案件皆由法院裁判,被害人家属在诉讼中连“原告”都不是,何来被害人家属要求判处被告死刑是“冤冤相报”之说?若被告人其罪当死,那是法律给他的惩罚,而不是被害方给他的“冤”。李昌奎案一案两命,外加二审改判死缓,涉嫌严重的司法不公。稍稍关注舆论即可发现,民意皆在为命案痛心,公众有质疑,有忧心,有愤懑,有情绪,但何曾有“狂欢”?即便李昌奎再审被改判死刑,亦是纠偏,也无“欢”可言。至于说“(二审死缓判决)十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则是将个人对未来的预断强加于现时之司法公正。问题在于,李昌奎案在今天能不能成为一个依法裁判的标杆?
当几位大法官和一些自命“理性”的法律人挥舞“集体无意识”、“多数人暴政”等大棒扫向网民时,他们似乎忘了,经由网络自净之后的舆论批评并非只知“重刑”。网民也曾为一些影响性诉讼多次喊过“刀下留人”,更曾为邓玉娇、张剑、夏俊峰等杀人者呼吁无罪或做罪轻判决。在民众的心底,都有一本“宽严相济”的账。公民之所以为素不相识的受害人或被告人发声,并不是“狂欢”心理促使,而更多源于对司法现实的痛心。
公共舆论上对云南高院两位负责人的“怪论”还有更多精妙的回应。究竟谁更“理性”,读者自有评判。以再审启动这一程序事实,指责云南高院是在向舆论低头,并重弹司法独立与民意审判的老调,却有些不着调。最近三十年来的事实证明,民意若不转化为官意,便很难影响司法裁判的结果。而一旦民意触动了更高的官意,在权力的干预之下,原来坚持独立于民意的司法力度总在一瞬间就一溃千里。李昌奎案的再审,有无更高权力的介入,目前不得而知。以此推论云南高院在向舆论低头,同样欠缺证据支持。何况民意指向并非要法院依民意裁判,而只是呼吁云南高院确保国家法制统一,全面理解宽严相济原则,正确适用死刑。若无法律依据,纵有舆情舆论汹涌,改判也是无米之炊。
笔者认同司法独立的理念,认为司法既应独立于权力,亦应独立于民意。那些认为司法屡屡受制于民意的法律人,似乎过于抬高了当下民意的真实作用,也太过看低了法官抵制民意的能力。在当今中国,司法独立的主要障碍仍在权力的干涉。远的不说,李昌奎案二审裁判文书上虽然署的是合议庭诸成员,但他们并非此份判决的真正决策者。此前曾有报道披露,李昌奎案二审结果是由云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集体审议后所作出的。这种行政化的安排,事实上形成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奇怪现状。而就算本案再审已经启动,且法院也另组合议庭重新审查,但李案未来仍要交由同一个审委会来审议决定。另组合议庭事实上成了形式。
我想这也是被害人家属对再审结果不敢抱以太大希望的原因所在。持“公众狂欢论”和“标杆论”的两位云南高院负责人,仍将各自作为审委会成员,对李昌奎案再审结果拥有至关重要的一票。同一个审判组织,基于同样的事实,在不同的时间能否作出不一样的判决,且拭目以待。也许审委会成员中原投向死缓的某位或某几位委员,在近段时间的思考后对法律适用标准会有新的认识。
在事实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再审结果无非以下两种情形:一是维持死缓判决;一是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不管结果如何,都请云南高院审委会依当下的法律和已查证的事实来为公众解疑释惑。请不要在一宗个案里拉公众来辩论死刑的存废,那是立法层面的事;也请不要在一宗个案里预期十年后的标杆,那得交给十年后的民众来评判。
更多尖锐评论请关注腾讯评论频道view.news.qq.com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权力妄为】肖亚洲:城固县囚禁、饿死上访者胆魄何来阅读原文

肖亚洲 评论作者
原题:城固县式的权力“土围子”有多么牢不可破
陕西省城固县非法拘禁、饥饿虐待上访者,从而发生致人死命的极端事件,引发公众的普遍质疑与追问。城固县方面至今没有澄清,没有解释,没有回应,而是保持着异常冷峻的沉默。从影视剧中我们熟知了“米兰达警告”——你有权保持沉默。这仅指公民个人的一种特定权利,政府行使公共管理的权力来自于公众的让渡,在沸反盈天的舆论面前,是不能享有沉默权的。
沉默有时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态度,但都需有理由和底气。“任凭舆论压顶,我自岿然不动”,莫非城固县官方真的将舆论批评当作耳旁风,无关痛痒?想必不是,让他们如坐针毡的至少是如何对上交代,对于死者家属和公众,他们是有底气沉默到底的。不就是死个把“缠访”的平民百姓吗?凭借资本致人死命可理解为正当竞争,凭借体力致人死命当然是暴力犯罪,凭借权力致人死命就是天经地义,犯不着大惊小怪。——如果没有这般底气,城固县官方面对汹汹舆论,大抵是坐不住的。
可否寄望于城固县的上级机关对此予以严厉查处?在传统意义上,地方治权是自上而下授予的,下级在实践中出现滥权现象,上级一般会面对一个理性的权衡问题:是救济民众,还是保护下级。假如上级每次都站到民众一边,必然挫伤下级的积极性,因此上级会考察遭到下级侵害民众的规模有多大。从报道情况看,自2008年以来,进入城固县“法治培训中心”受训的访民共11人。可以基本肯定的是,城固县的上级机关可能会豁免这种“不那么严重”的滥用权力行为。
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城固县设立“法治培训中心”关押上访人员,敢用饥饿等最方便隐秘、不受制约的残酷手段对付上访者,让其遭受非人折磨而有生命之虞甚至命丧黄泉,并非懵懂之举,而是有所掂量的。在权力自上而下授予的体系中,治权在传递过程中发生递减,上级对下级之执行活动的依赖,反过来让下级在很多时候可以要挟上级,对于某些地方官员来说,这恰是“权力膨胀”的机会。在其所辖之地,某些官员集人事权、财权、司法权于一身,俨然“土皇帝”。在这样的政治生态下,上访者被游街示众、被拘禁、被劳教、被精神病、被饿死,还奇怪吗?
城固县“法治培训中心”,具有“土围子”现象的典型特征:第一是称霸一方,不可一世;第二是高压统治,无法无天。在“土围子”里,任何法律规章和政令,都异化为“土围子”的“围规”,“最终解释权”都在自己手里,“原则上”可以变成“原则下”。“土围子”里的官员不懂法,因为他们不需要懂法,法对他们也基本没有意义,他们需要推行的就是长官意志。“土围子”里最能通行无阻的除了长官意志,还能有别的什么呢?
权力筑起的“土围子”,不只见于城固县。查阅地方媒体,诸如“法治培训中心”之类的报道屡见不鲜,形形色色的“法制教育班”“信访学习班”“访民教育班”“维稳学习班”“拆迁信访学习班”“访民学校”,不一而足,有的甚至被当做经验加以推广。我不能说所有这类“班”都如城固县,充斥着随意打骂、肆意关押、肉体折磨、精神摧残,但不论其措施多么“柔软”,都基本采用了违反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
权力筑起的“土围子”,也不只见于对公民诉求的压制,房价调控、节能减排、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民生民计等领域,我们不时能窥见权力“土围子”的深沟高垒,纠合着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在这些“土围子”里,“公天下”正在变成“权天下”。这些“土围子”跳得出政策法律的边界,却走不出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圈子的利益局限,它一定是要以全局利益和公平正义受损为代价的。简言之,就是利胜于义。
“土围子”里的公权力滥用,虽然演技各异,表现五花八门,但其本质却一脉相承。“土围子”的官员在公开场合也满嘴时髦词汇,脑壳后面却依然隐藏着一条又粗又长的大辫子。堂而皇之登上支配地位的是与“显规则”格格不入的“潜规则”,久而久之,“土围子”的“潜规则”往往被错当成通行天下的“显规则”。“土围子”盛产宪法、法律之外的稀奇古怪的土办法、土政策,这使得一个地方短期内实现了某种“太平”,但这种“太平”是高度扭曲的,是以严重地侵害民众权益和损害公平正义实现的,与之伴随的是治理正当性的流失。
城固县“法治培训中心”的标签妙不可言。只是依靠法治要实现的,首先是驯服公权力,将公权力关进法治的铁笼。这也是根绝“土围子”的根本要义所在。
更多尖锐评论请关注腾讯评论频道view.news.qq.com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网络生态】人民网评:网民本质是公民而非网络暴民阅读原文

原题:网民、人民和公民——善待网民和网络舆论⑤
人民网评:打通"两个舆论场"——善待网民和网络舆论①
人民网评:为“网络问政”喝彩——善待网民和网络舆论②
人民网评:对话“意见领袖”——善待网民和网络舆论③
人民网评:网络舆论的“生态治理”——善待网民和网络舆论④
在年轻一代担心“微博控”影响日常生活,开心网“偷菜”破坏夫妻关系时,还有很多中国人不会收发E-mail和手机短信。曾有外国记者感慨:徜徉上海外滩,你会误以为来到纽约,但走进青海玉树才发现,这个国家还在为现代化而艰难爬坡。专家甚至担心,在用微博和不用微博的人群中,出现了新的“信息鸿沟”。
就在中国经济第一大省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本月初表示:政府有必要着力推动网络信息公平,为低收入民众创造上网条件,避免弱势群体因不上网而“失声”,甚至“被代表”。
这就是中国现代化过程的复杂性。网络舆论的兴盛,让前卫学者预测“分享式治理”的时代已经来临,但别忘了,在中国广袤的国土上,经济社会发展是如此不平衡。在一次次热点公共事件中贡献眼球、留下呐喊的网民,只是中国人民信息化之旅中“最幸运”的一部分。
对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7次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10年底)等数据,我们发现:网民4.57亿,与全国总人口13.7亿相比,约占1/3。其中,上网发帖、回帖的,占网民数的31.7%,占全国总人口的10.6%。也就是说,约一成中国人经常在网上发声,他们构成“网络舆论”的民意基础,在他们之外,还存在高达九成的网上“无声”的中国人。
网络普及率,城乡大不同。城镇人口上网率,与其全国总人口占比相比,高出23个百分点;而农村人口上网率,与其全国总人口占比相比,低了23个百分点。城镇物质文化生活的精彩,以及“蜗居”、农民工、城管、“拼爹”等城市特有社会问题,在网上得到充分展示,而农村“386199部队”(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的坚守与苦涩,却成为被互联网遗忘的角落。
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网民中占23.2%,在总人口中只占8.7%。在著名的凯迪BBS,大专及以上学历用户高达87.1%(2005年)。“网络问政”的质量高于其他政治参与渠道。网民的民主素质及自律能力,理应得到肯定和鼓励。
网民年龄,29岁以下占58.2%,39岁以下占81.6%。中国网民富于青春特征,8成网民未到“不惑之年”,这就不难理解“网络舆论”富于激情和担当,但有时理性思辨不足。
网民收入水平,月收入2000元以下和无收入的占66.8%。“网络舆论”具有“为民请命”的草根色彩,另一方面较高社会地位的人群如官员、富商网络化程度较低,对“网上的中国”隔膜且不易认同。
网民不等于全体人民,互联网作为公开透明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场,有待更多的社会群体参与进来,政府决策还得充分考虑那些“无声”的中国人的心声和利益。但网民又是对民生、公民权利、公共治理最敏感、最敢言也最擅说话的人群,“网络舆论”可作为现实民意的风向标和参照系。
说到底,网民的本质是公民,而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的“网虫”,更不是“网络暴民”。他们可能是每天挤着脚不沾地的公交车上下班的“月光族”,可能是过年买不到车票回家、几个兄弟大年三十在宿舍喝着啤酒唱到哭的农民工,可能是事业上和“官二代”竞争、感情上和“富二代”竞争的大学毕业生,可能是为20元一斤猪肉而踌躇的家庭主妇,可能是为“月供”攥紧指缝过日子的“房奴”,可能是为房屋被强拆、补偿不到位却又投诉无门的访民。他们一边为各自的生计忙活着,一边超越了地域和行业的阻隔,在网上时时互联互通,同气相求,成为监督和鞭策社会治理的活跃公民。
在今天,政府联系群众需要迈开双腿下基层,另一个办法就是上网,把共产党“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运用于虚拟世界。点开新闻跟帖、浏览微博客和BBS,那里有最鲜活的、“水淋淋”的社情民意。大多数网民诉求,都需要回到现实中去解决,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修补和完善制度。
网民是“虚拟”人,人民是政治人,公民是法律人。三者的交集越大,说明社会舆论生态越趋于稳定和健康。网民虚虚实实,正如《道德经》所言,虚实相生。对于执政者来说,要以包容心,宁可信其有,不可藐视之;尽可能利用网络达致信息平等,减少官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于网民来说,作为先行一步拥有更多“话语权”的中国人,也需要不断提高公民素养和议政水平。
目前对微博客的发展议论较多,不妨重温一下邓小平同志在著名的南方谈话中,对初兴的证券股票“好不好、有没有危险”的表态:“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历史的发展证明,证券市场已经成为资源配置和经济转型的有力推手。对中国人民的素质要有信心,对中国社会的进步要有信心。
善待网民,信任人民,培养公民,互联网正在成为提升社会凝聚力的枢纽。更重要的是,这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人民网-观点频道)
更多尖锐评论请关注腾讯评论频道view.news.qq.com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怪力乱神】社论:“云南版王亚丽”调查结论没公信力阅读原文

云南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煦燕拟任中国贸促会云南省分会副会长(副厅级)。随后网络出现大量反映其履历造假材料,被网民称为“云南版王亚丽”。云南省委组织部近日宣布,经联合调查,举报并不属实。
据说这次联合调查的规模十分可观,“联合调查组先后走访人员200余人,查阅了上千件档案”,这样一次用心的联合调查,其结果的公信力原本是可以预期的,然而让人遗憾的是,煞费周章得出的结论却遭到了网民一边倒的质疑甚至讥讽。
有关部门最近颇不喜欢“情绪化”,现在网民对党煦燕结论的质疑看上去也未能免俗,指责一个干部造假骗官是需要真凭实据的,哪能根据生活中一些尴尬的经验,就恶意猜测和比照呢?可稍一打量便会发现,网民之所以恶意猜测,是因为官方的调查结论提供了恶意猜测的空间。
从举报材料看,党煦燕进入昆明高新区工作之前的一段履历最令人生疑,她如何从某公司驻美国分公司总裁转到国资公司做一般员工,“耐人寻味,身份是谜”。调查结论则称,党煦燕“于1989年7月大学毕业分配到该公司任会计”,“该公司已于2006年因经营问题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并未注销。”请注意,在一个如此正规严肃的调查结论里,党煦燕过去工作过的单位居然被描述为“该公司”,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公众,这个“该公司”就是被举报者和网民普遍怀疑的“河南中原贸易公司”呢?河南省工商局官网上检索不到“河南中原贸易公司”的任何信息,而众多网民更直指河南中原贸易公司根本就是一个骗子公司。此点关系到党煦燕履历是否造假的关键,联合调查组要查清这个问题应如探囊取物,但事实是这个公司的名称似乎都成了敏感信息。公众不禁要问:为什么呢?
党煦燕在高新区工作时提拔很快,是否能力突出暂不可知,但“能量突出”却很快为公众所确认。当初举报帖刚一出现,高新区对单位内部上网即进行了“党煦燕”的关键词屏蔽。面对举报,光明磊落者既可以不屑一顾,也不妨愤而通过法律讨回清白,而从屏蔽信息的动作里,人们只能看到屏蔽者内心的虚弱,并同时掂出一个女人的能量。这种能量是否与权力有关同为举报帖的重点,并附有不少鲜活生动的细节,可是调查组一句“举报反映党煦燕的其他问题也没有事实根据”,就把这样的重头戏轻轻打发了,未免辜负了举报者搜集大量证据的苦心。
就在党煦燕履历造假疑云引爆网络的前夕,轰动全国的“河北王亚丽造假骗官”一案刚刚宣判,人们记忆深刻的是,当年查处此案甚至惊动了中组部和中央巡视组。而现在“云南版王亚丽”案,始作俑者和最后调查者都是决意要提拔党煦燕的有关部门,明白了这一点,公众对调查结论的普遍的不信任感是否可以被理解呢?
更多尖锐评论请关注腾讯评论频道view.news.qq.com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微博聚焦】新京报:如何不让退役的冠军街头卖艺阅读原文

社论
张尚武本人在退役后盗窃等问题上,有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如果有一份具备法律效应、更透明、公正的契约,那这种情况或许就能避免。
前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体操冠军张尚武退役后多次偷窃,被处理30余次,入狱3年余。出狱之后,他在北京部分地铁站外以“托马斯全旋”等高难度体操动作卖艺,被网友发现,一时成为关注焦点。
这是自李娜之后,中国体育个人与体制之间的微妙关系,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如果说李娜法网夺冠,让人看到个人挣脱体制束缚之后所能获得的自由和潜能,那么张尚武则在提醒人们,脱离体制,或者“被脱离”体制,随之而来的也可能是一无所有。
那么,运动员和国家之间,应该保持怎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对于那些成功的运动员来讲,这个关系可能很好维持。比如李娜,她单飞之后,国家虽不再支付她教练、训练等的费用,但因为网球是一项高度职业化、市场化的项目,她从市场获得的回报,足以支付一切,并将收入的一部分回报给国家。而对身处非市场化项目的运动员来说,一旦国家不再提供保障,退役之后很可能就面临困境,比如现在的卖艺者张尚武,曾经的搓澡工邹春兰、门卫才力等。
在金字塔形的举国体制中,或许还有更多的运动员有着类似的经历,却仍然不为人知。问题的根源就在于,运动员和国家之间,尚没有公正透明的契约关系。
最有力的证明是,中国体育缺乏专业的商业险。究其原因,一方面源于举国体制垄断式的包办,另一方面,就是由于信息不透明,导致保险公司缺乏可供参考制定保险费率的足够样本。
因为契约没有体现足够的公平,体制的“庇护”就很难周全,虽然让运动员无须为日常生活操心,但在运动员的基础教育、必要的生存技能和职业规划等方面,仍有相当程度的欠缺。而且,运动员在遭遇不公待遇之后,往往还缺乏维权的凭据。
当然,张尚武本人在退役后盗窃等问题上,有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从根本上看,如果有一份具备法律效应、更透明、公正的契约,明确了运动员和国家之间对等的权责关系,那么受伤运动员或许不至于生活无着,而如果他自暴自弃甚至违法犯罪,也就没理由再怪罪于体制。
而且,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很多体制内的运动员单飞之后,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那么他们的商业收益和国家之间如何“分成”,需要明确的约定。举国体制,意味着运动员的培养成本来自于全体纳税人,那么收益归谁、怎么使用,必须更透明。
另一方面,建立更透明公正的契约关系,有利于维护运动员的权益。每个运动员在开始自己职业生涯的时候,可以有一个稳定的预期,保证付出和回报之间能够更加对等,而不至于为国争光训练时流血流汗、一旦因病伤退役之后维权困难,不得不街头卖艺生存,甚至违法犯罪。
要建立法治社会,就是在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的时候,制定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契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认可并切实遵守执行。大到宪法,小到运动员的退役保障事宜,都有必要。
更多尖锐评论请关注腾讯评论频道view.news.qq.com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