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歌曲大全儿童abcd:准格尔旗卫生局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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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卫发〔2009〕537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准格尔旗卫生局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准格尔旗卫生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将“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措施细化分解到具体工作岗位,落实到每一个工人作员,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按照《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卫发[2009]630号)和《旗委、旗人民政府印发<旗纪委监察局关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准党字[2009]4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按照中央和各级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通过创新制度、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卫生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实施目标
以推行“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范机制”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为目标,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作为监管重点,紧密结合卫生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风险点,细化分解任务,制定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各个阶段工作,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逐步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三、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实施范围是旗卫生局和全旗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是掌握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人财物等管理权的公职人员,参与医药购销以及直接从事医疗服务等人员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不廉洁现象和行为,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依托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循环管理机制,对廉政风险进行系统的防范管理。
四、实施内容及方法步骤
(一)实施内容。
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紧紧围绕权力运行这条主线,以推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工作核心,重点查找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类风险”。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实施风险防范,按照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环节,对风险防范工作实施质量管理。查找“三类风险”:一是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在理想信念上,放松世界观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出现问题而导致理想信念上的摇摆不定;在思想意识上,价值观、权益观偏离正确轨道,价值取向扭曲、个人或小团体私欲膨胀、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贪图享乐安逸甚至追求低级趣味、铺张浪费、弄虚作假;在思想方法上,唯心论与形而上学导致主观武断、经验主义、形式主义、侥幸投机心理、文过饰非、片面地追求“政绩”而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道德观念上,由于不认真参加职业道德教育,缺乏应有的修养,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出现错位;在法制观念上,法治意识淡漠、纪律观念松弛、惰性心理增强,缺乏应有的自律、自省、自警、自励意识。二是查找制度机制风险。不能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与地方的条规;不能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依据国家、地区、部门的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具体、规范、可操作并有较强约束力的内部规章制度;保证规章制度贯彻实施的机制、措施、办法等不配套、不健全、不得力,使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或难以落实;不能根据变化了的客观条件与环境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制度,使制度失去实际存在的价值或形同虚设。三是查找岗位职责风险。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利用职权以占用、侵吞、非法占有、挪用等形式,侵害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违反民主集中制,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在管理与经营活动中失职渎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在医药购销、人员招聘、技术职务与行政职务晋升提拔、基建项目安排与招投标、财务划拨、执法审批、办公等用品采购等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构筑“三道防线”,通过查找“三类风险”,制定前期预防措施,将预防腐败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贯穿于各项工作流程,做到主动预防,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形成前期预防第一道防线。通过建立内部监管措施和风险监控网络,及时发现问题,开展风险监控,形成中期监控第二道防线。通过排查风险点工作,提醒身处风险中的人员,提前处置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为腐败行为,形成后期处置第三道防线。
(二)方法步骤。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建设,切实抓好以下几个阶段的工作。
1.计划阶段(2009年9月至11月)。主要任务是制定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查找风险点,保证廉政风险查准、查全、查深,建立岗位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1)成立组织机构。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成员如下:
组 长:李永平 旗卫生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树林 旗卫生局党委委员、局长
张永红 旗卫生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成 员:李永乐 旗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毛仁 旗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四秉 旗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 瑞 旗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 平 旗中心医院院长
白锐刚 旗人民医院院长
李炳实 旗中蒙医院院长
王子华 旗疾控中心主任
魏俊秀 旗妇幼保健所所长
王贵贤 旗爱卫办主任
刘二成 旗合管办副主任
(2)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指导思想、实施目标、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并召开动员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中来,主动查找风险点。采取专题培训、重点辅导、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等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意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潜在危害性,熟悉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重点掌握查找风险点的原则和方法。
(3)查找风险点。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针对本单位人、财、物管理和行政许可、执法、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查、群众提、互相找、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分别查找和界定在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岗位及人员、主要表现等,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逐一排查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要充分利用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专用监督渠道和手段搜集廉政风险点。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建立台帐,并根据各风险点风险程度不同,从高到低划分三个等级,区别对待,分级防控,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在系统局机关、系统内和网上同时进行公示。
(4)制定防范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结合业务工作和自身实际,有针对性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措施,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5)汇总、公示和上报。要把各自工作岗位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进行分类汇总,由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
2.执行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主要任务是根据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发挥“三道防线”对廉政风险的防范作用,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1)前期预防。主要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采取廉政教育、谈心活动、人文关怀、听证质询、公开承诺、权力制衡、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前期预防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①防范思想道德风险。 一是强化反腐倡廉“大宣教大预防”工作格局。一方面坚持经常的学习与导向教育,健全和坚持局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年一次的主题教育月活动,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性、党风、党的宗旨教育;政风行风医德医风和反腐倡廉教育;正面典型教育。要落实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开展党员的系统化管理与教育。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依法依规履行职务教育、典型案例教育。二是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干部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创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增强向心力、凝聚力,以廉政促勤政,推动卫生事业和谐发展。通过谈心、思想交流、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联系点、领导接访约访下访等形式,随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在职务任免、岗位调整、工作受到较大挫折与发生问题、家庭发生重大事项等人生重大关口时及时进行谈话,给予必要的勉励、激励、警示、告诫,及时解决可能产生的情绪、思想波动等问题,找准新时期政治思想工作的切入点,从细微处着手,做好现实的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和谐,促进稳定。引导、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将党员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以及八小时之外的表现逐步纳入管理和监督范围。三是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做到学习教育有台帐、集体学习有考勤、学习心得有笔记、谈心谈话等相关活动有记录,督促抓好落实。四是对没有按照计划和要求落实学习教育制度,不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党员干部,情节轻微的,由主管领导谈话提醒,情节较重的,采取诫免谈话,限期纠正,并由相应的管理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②防范制度机制风险。一是全面梳理现有的各项制度、机制、办法和措施,依法进行规范完善。二是针对查找出来并予以确认的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客观环境等方面的风险点,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教育与学习、监督与考核、廉洁承诺与述职述廉、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单位人员不良记录、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民主集中制的决策程序、政风行风监督等具体规章制度,强化机制、办法和措施。三是各医疗机构要特别针对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现状,健全药事委员会及其工作章程,完善职代会职能与民主决策规则,建立健全特约监察员、特聘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大型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等网上或集中招投标采购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操作流程。四是全面推进党务公开,规范院务公开,落实职代会制度与社会评价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五是在自查的基础上,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情况、职代会源头参与决策、职工代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情况、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重点部门和岗位的轮岗情况、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等。六是对没有及时修改完善制度、使制度失去可操作性的;对不按照制度办事,影响了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等现象与行为,要酌情予以查处并追究主要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不构成违法违纪的,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备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③防范岗位职责风险。一是要注重自身建设,明确岗位职责,以多种形式公开岗位人员廉洁承诺。二是加大教育监督的力度,健全与完善权力监督制衡机制。三是实行“阳光工程”,全面推行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制定切实可行的公开目录,统一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效果评价机制。四是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每年年底要在相应层次、适当范围述职述廉。五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等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六是医用药品、器械、耗材,基建后勤采购等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每年度要写出书面述职述廉总结。七是面向基层、面向社会,每年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科级干部、基层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进行民主测评。八是加强监督检查。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结合目标考核每年要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程序;医用药品、器械、耗材采购、基建后勤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履职情况;非生产经营性费用支出情况;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社会监督员明查暗访问题的整改情况,并通过信访举报、政风行风热线、群众测评等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九是对中期监控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构不成违纪违法的,领导小组应采取警示提醒、诫免谈话、限期整改等形式帮助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整改不力或整改后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领导小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较严重后果,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十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执行不力,造成较大失误或较严重后果,对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2)中期监控。在前期预防措施基础上,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重点抽查等手段,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运转、权力运行过程实施动态监控。
①信息监测。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掌握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利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二是利用职代会、民主测评、群众评议,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三是利用信访举报、行风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针对卫生系统社会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
②定期自查。局机关各股室、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自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一是风险防范措施的制定是否具有针对性,措施的落实是否取得积极效果。二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情况。三是针对制度机制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查漏补缺。
③重点抽查。旗卫生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重点单位开展抽查。一是工作督导,旗卫生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小组对局机关、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督导内容。二是明察暗访,旗卫生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小组将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对局机关、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三是专项检查,针对“三重一大”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的形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学习教育台帐及各类活动记录,问卷调查,查阅各直属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档案记录和召开座谈会等。
(3)后期处置。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不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措施,及时纠错,堵塞漏洞,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
①警示提醒。立足于强化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主动教育和监督,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适用范围包括: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不按照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情节轻微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民主测评中满意率较低的。实施方式包括:信访约谈(根据举报,对思想、政治、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党员干部,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约谈,要求其对组织需要了解、核实的问题如实做出回答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重点提醒(针对党员干部民主测评反映出的问题,以提醒书或面谈的形式进行重点提醒)。
②诫勉纠错。立足于帮助和督促党员干部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纠正其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适用范围包括:警示提醒后仍未改正的;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有关规定,有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尚未造成损失的。实施方式包括:告诫劝勉(对警示提醒后仍未改正的,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告诫,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纠正偏差(对在执行方针、政策、决定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通过书面或面谈等形式,告知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终止错误行为)。实施期限:根据诫勉纠错对象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确定,最长不超过3个月。诫勉纠错对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旗卫生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小组办公室。
③责令整改。立足于保护干部和挽救党员干部,对已实施错误行为,构成轻微违规违纪,但可以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通过限期整改和强制履行,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适用范围包括:诫勉纠错后仍未改正的;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或违纪违法案件负有责任,但可不予纪律处分的;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所列举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纪律处分,或者情节轻微,可不予处分的。实施方式包括:限期整改(对已实施错误行为,构成轻微违规违纪,但可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危害,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纠正);强制履行(对诫勉纠错仍未改正的,对其管辖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负有责任,但可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剖析其错误根源,强制其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跟踪督导)。实施期限:责令整改的期限根据责令整改对象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责令整改对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将整改情况上报旗卫生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考核阶段(2010年6月)。主要任务是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质量考核。按照单位定期自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考核评价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年度考核报告和考核结果运用意见。主要工作有:
(1)单位定期自查。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考核标准,局机关和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是执行的效果、存在的问题。自查结束要填写自我评估表格,撰写总结报告并报旗卫生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检查考核。由旗卫生局派出综合考察组,结合每年的综合检查考核,采取听取主要领导汇报、召开座谈会、特约监督员明查暗访、民主测评、查看相关材料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考核。
(3)建立评估考核档案。要对定期自查、群众测评和动态考核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并对单位和个人统一分别建档。
4、修正阶段(2010年7月至8月)。主要任务是改进和完善风险防范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改进和完善风险防范措施,修正风险内容,总结推广经验,并实施奖惩工作。主要工作有:
(1)根据考核结果,总结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经验,修正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并实施奖惩工作。
(2)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内部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出现问题能修正、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新时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新思路、新举措。局机关和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要积极带头,认真负责,抓好落实。每个干部职工都要积极参与,认真对待,严格执行。要以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统领业务工作,使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局机关和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在旗卫生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阶段任务,认真落实责任,精心安排,组织实施。
(三)结合实际,把握重点。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突出本单位业务工作的特点,联系个人工作职责,认真排查风险点,分析可能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地防范措施。确保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不出问题。同时,要突出重点,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四)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对不落实或者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和个人,除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者外,还要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部门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五)强化监督,抓好落实。旗卫生局要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责任制考核,建立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此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风险防范 方案 通知
抄送:鄂尔多斯市卫生局,旗纪委监察局,办存。
准格尔旗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4日印发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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