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花红下载:讼师的遣词造句 (依仁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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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讼师的遣词造句

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影印本,民国二十五年上海读者书店出版的《绍兴师爷佚事》,作者徐哲身。

出版说明介绍,徐哲身,浙江嵊县人,原名官海,室名“养花轩”,属“鸳鸯蝴蝶派”作家。著有《啼笑风月》《春江新潮》《巾帼英雄》等小说。

全书一百三十页,直排本,有三十四则小故事。其中《鞋底为何不湿》一则明显没结束,五十五页后显然有缺漏。错字错标点不少,有的字倒了。因是影印本,可见当年出版的草率。

全书讲的都是绍兴师爷的故事。看后得益最大的是绍兴师爷的遣词造句。诉状、状子上的文字功夫,妙语解困先声夺人,令人佩服。

至于恶讼师左右官司贪图钱财,正反映我国清代司法的随意性。至于讼师的恶作剧则毫无积极意义可言。

比较突出的几则故事如下。

《妻无貂禅之美》讲父告子忤逆,舅又不肯保,那么就要长监。讼师出场,“妻无貂禅之美,父有董卓之心”十二个字挽回官司,反而让父亲受责。

这十二个字,只是让人产生想像而已,不需任何证据。

《翁壮而鳏叔大未娶》讲一女夫死后欲改嫁,翁、叔皆不允。告官又不准,讼师出场“翁壮而鳏叔大未娶”八字,胜诉改嫁。

妙在让人感觉不改嫁必定要出乱子。一个弱女子呆在两个独身的壮男人之家的危险处境。这是一种暗示,给人一种想像的空间。

《屡战屡败》讲曾文公手下大将鲍春霆(超)上奏折,师爷改“屡战屡败”为“屡败屡战”不但不受正法反而忠勇可嘉了。

《大清一统》讲两江总督不许江南江北的盐商自由运销。官司打了多年,仍然不许。讼师一纸,两江总督不得不允准。讼师之词“列国纷争,尚且移民移粟,大清一统何分江南江北!”

此言妙在不准的话就是分裂了大清一统,两江总督也担待不起。

《只要一张状纸》讲昆山五讼师把持衙门官司,挑唆事端图利。写到当时昆山的谚语“六门五讼师,天天打官司”。可见恶讼师之弊。

我们平常所说“法无可赦,情有可原”“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之类的词语从天理人情入手博取人们的同情心,诱导人们合理想象。

今天打官司重在证据,依法行事,但如此巧妙措辞仍然很有借鉴意义的。

 

二零零七年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