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的演员王劲松:河南省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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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发言摘登
 2011年9月29日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科学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为“两个率先”提供有力保证
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罗志军

    江苏省委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构建惩防体系,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加快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近年来,江苏省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去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万亿元,人均GDP超过7750美元。在总结完善已有制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去年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预防腐败工作机制、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惩治腐败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工作考评办法等“5+1”文件,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权力监控为核心,以“五大机制”为支撑的基本框架,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制度创新,切实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系统性。加强教育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制度建设,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为重点,较早出台推进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加强纠风制度建设,健全联系群众、领导干部下访、定期接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完善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机制和有效查办机制,建立大案要案联办、督办机制,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更加注重提高制度执行力,把反腐倡廉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抓好宣传教育。二是抓好任务分解和监督检查。三是落实问责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权威性。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惩防体系建设实效取信于民。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推行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健全群众评议和干部考核相结合的机关作风评议机制。
    强化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一是率先垂范带动落实。省委一班人以身作则,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自觉从我做起,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制度,带头接受监督。二是纳入全局推动落实。将完善惩防体系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专门研究、专题部署,工程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三是强化责任促进落实。强化各级党委“两手抓、两手硬”意识和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


发挥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 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步伐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洪祝


    浙江省委始终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工作布局之中,成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着力推进具有浙江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一是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二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注重发挥纪委的牵头组织作用、协调协办作用和与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形成的合力作用,通过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促落实反腐倡廉任务230项。三是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制定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相结合,部署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年度检查和常态化检查。
    坚持统筹兼顾,着力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惩防体系“4+1”构建模式。一是以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为目标,着力推进“整体构建”。二是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使用和重大活动筹办为重点领域,着力推进“专项构建”。三是以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业中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为突破口,着力推进“行业构建”。四是以开展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为载体,着力推进“联合构建”。五是以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手段,着力推进“科技促建”。
    推进实践创新,全面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确定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一是着重围绕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着重围绕强化制度建设,提升防治腐败工作水平。坚持制度建立、制度创新、制度执行并重,巩固和发展惩防体系建设成果。三是着重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定《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现对市、县巡视工作全覆盖,探索规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着重围绕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源头防治腐败工作。五是着重围绕深化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省委连续5年在全省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百名书记蹲点调研”和“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全省有16万多名领导干部下基层,解决问题17万多个。六是着重围绕提高办案工作质量,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以重点带动全局 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苏 荣


    江西省委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构建以“八大子体系”、“三十项主要指标”为核心要素的江西特色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抓住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特点,把专项治理和要素市场改革作为突破口,以重点带全局,取得良好成效。
    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推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突破。一是以查办案件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集中查处了重点工程领域中厅级干部、县(市、区)党政正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违纪违法案件。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724件,给予1044人党纪政纪处分。二是以专项治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省共排查2007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3994个。通过排查深挖,找准体制、机制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系统整治和防范对策。三是以专项治理提升机关效能,创优发展环境。建立了发展环境监测点制度,并连续3年开展了“机关效能年”、“创业服务年”、“发展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了发展软环境。四是以专项治理推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形成。
    以要素市场改革为切入点,着力构建公共权力“阳光”运行和监控体系。一是推行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全覆盖。二是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阳光”公开。深入推进“阳光”财政和“阳光”人事。三是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结合岗位实际,抓好理清岗位权限、排查岗位风险、规范业务流程、推进风险防控、实行风险预警等措施落实,以实现岗位风险最小化、廉政效能最大化、发展环境最优化的目标。
    以制度和科技为重要保障,进一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应。一是加强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重点围绕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关键部位,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二是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通过整合各级政务部门的信息网络资源,建立了集电子政务、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网络平台。三是强化问责追究和检查考核。省政府连续几年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等纳入全省“机关效能年”重点考评内容,并初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操作性强的考核机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 毅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不断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加强领导,形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各地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狠抓任务落实,形成了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任务落实。自治区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由区直73个部门、单位承担。每项重要任务都确定一名自治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具体落实。三是强化工作考核。连续多年坚持由自治区党政领导带队,考核各市和区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立足实际,推进具有宁夏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一是坚持惩防并举。始终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了自治区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认真查处个别基层干部“吃、拿、卡、要”问题。坚决贯彻“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扎实推进教育、监督、改革和制度创新,坚持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和“执行年”活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二是坚持标本兼治。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注重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发生。三是坚持勤廉齐抓。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法院、检察院机关全面开展效能建设,实现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效能建设全覆盖。认真治理干部作风方面的“庸懒散”问题,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等,激发了机关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务求实效,促进和保障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一是促进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二是促进了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形成。紧紧围绕“用什么人、怎样用人、用人的责任谁来承担”这一重大问题,制定了12个文件,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三是促进了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重大民生和社会稳定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大力实施生态移民攻坚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兴建慈善产业园区,努力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大力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 防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
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沈跃跃


    防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组织部门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组织部坚决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承担的牵头任务,坚持严格教育、深化改革、强化监督并重,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干部,构筑防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防线。一是坚持从严教育干部。把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求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设置专门课程。二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2009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以及乡镇党委书记、县委书记、市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或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措施。三是坚持从严治部。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带头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制定并严格执行“十严禁”、“五条禁令”等纪律规定。对跑风漏气、替人说情、收受礼品、接受吃请等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防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党的十六大以来,先后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票决干部、辞职、任期、交流、回避等多项规定。2009年7月出台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纳入考核评价体系。2009年12月印发《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将“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重点突破项目,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考核、管理、使用的全过程。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一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2010年3月,集中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选人用人“监督链”。二是强化《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检查。2003年以来,坚持每年开展自查和检查。三是开展治理拉票和买官卖官专项治理。四是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纠必到位。五是抓住关键时期集中整治。针对今年是地方换届年,专门下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不正之风及如何处理作出具体规定。


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胡泽君


    党的十七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带领全国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加大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力度。2008年1月至2011年7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8584件42187人,涉案总金额87.8亿元。2009年9月以来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204件,查处19743人,涉案总金额40亿元。
    突出办案重点,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力度。一是集中查办危害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突破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办国家公务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三是深入查办窝案、串案、案中案。
    着力加强反渎工作,切实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并接受审议;会同中央纪委等八部委会签《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专门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定》,首次成功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成果展览,并在全国各地巡展。同时,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今年以来,高检院部署开展集中查办民生民利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办案工作措施,切实加大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和追逃追赃力度。针对查办职务犯罪干扰多、阻力大等问题,加强侦查指挥体系建设,实现办案资源整合,发挥侦查工作的整体优势。针对职务犯罪群体化、辐射性、跨区域甚至国际化的特点,积极推行区域联动办案机制,推动深入查办窝案串案。针对一些贪官外逃、腐败资产外流等问题,加强境内追逃追赃工作,同时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建立健全防止公职人员外逃机制、境外追逃追赃机制。
    深入推进侦查改革和侦查机制建设,切实为加大办案力度提供保障和动力。一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正确方向,明确提出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二是为加强自身监督,积极推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完善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等制度和措施。三是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确保文明规范安全办案,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扎实推进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黄兴国


    天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结合天津实际,以构建“板块化、系统化、网络化、信息化”工作格局为载体,推进具有天津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着力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一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2008年以来,制定出台了152项全市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管。推进政府监管由分散向集中转变。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突出防控重点,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项治理。四是进一步增强现代科技对反腐倡廉的支撑作用。将防治腐败工作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形成“制度+人控+技防”的防控机制。
    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加大力量清理、削减和规范审批事项。二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例如,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三是深化投资融资体制改革。出台政府债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建设程序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资金“借用管还”良性机制。
    着力加快转变政府作风。一是强化政府服务功能。例如,推行党政机关“全天候”服务,市级机关“全天候”服务部门达到37个。二是坚决遏制奢侈浪费行为。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开支,减少会议文件。三是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下发了“在公共服务单位推行服务标准化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服务质量、服务公开、服务效能等10项标准。四是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
    着力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实施板块化推进。根据不同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划分了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滨海新区等“八个板块”,分别制定实施办法。三是严格监督检查。落实日常巡查、半年督查、年底检查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加强指导,查找问题,推动工作。


系统治理 整体推进 重视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郭庚茂


    按照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河南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手抓改革发展坚定不移,一手抓反腐倡廉毫不动摇,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不断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和纠风工作力度。
    以强化监督检查为重点,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围绕扩内需、保增长,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跟进检查机制,对检查发现的2239个有问题项目加强督促整改。二是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对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围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援川援疆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及工程质量,实施全程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廉洁、高效运行。
    以深入推进“两转两提”为载体,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和规范政府行为“三服务一规范”的要求,在全省政府系统深入推进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两转两提”,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以查办案件为抓手,不断规范权力运行。2007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71156人,其中厅级干部118人,县处级干部1676人。完成审计调查单位46552个,查纠违规资金1258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62亿元。针对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中揭露出来的问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优化权力配置,完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以开展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全省开展了三项集中整治:一是集中整治煤炭领域腐败问题。二是集中整治农村涉财信访突出问题。三是以严肃查处“瘦肉精”案件为切入点,集中整治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从整合政府部门监管职能、完善监督平台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全省各级政府着重抓了五项工作:一是全面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三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管理。四是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五是成立省预防腐败局,完善了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  落实牵头任务 保障中央企业科学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王 勇


    国务院国资委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产权交易制度、解决国有资产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等三个方面,认真落实中央赋予国资委的八项牵头任务,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提供了保障。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障市场供应、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创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保障权力配置的有效制衡。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发挥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体制优势,全面规范监管权力。主要体现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健全出资人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协调机制,以国有资产运营关键环节和重大事项为重点,实现全过程规范。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优势,加强对决策权的制约。三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发挥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机制优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创新国有产权交易制度,保障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一是加强产权交易制度建设,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二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平台。积极推动产权交易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完善产权交易监督检查机制,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操作。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统一的产权交易监测系统。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产权登记网络版系统,对业务部门实现动态监测。
    创新解决突出问题的监管方式,保障用权行为的规范廉洁。一是切实改进企业领导人员作风,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出台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廉洁谈话、“三重一大”决策、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二是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和投资持股制度,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规范职工投资持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效规范了分配管理和投资行为。三是指导企业规范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倡导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建立集团统一采购管理制度、推行集中招标。同时,以规范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为重点,指导企业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对物资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企业加强管理。


履行牵头职责  增强工作合力 提升防控金融风险水平
中国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 刘明康


    中国银监会负责牵头组织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和监察部共同承担“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中国银监会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融入银行业监管工作整体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防范体系和外部监管体系,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增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形成落实任务的工作合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银监会协调证监会、保监会等成立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联席会议工作。二是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落实惩防体系规划的牵头任务细化为103项具体工作,分解到各成员单位,明确了责任分工。三是加强督促检查。2009年,对24个内设部门、直管金融机构和银监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33个,提出改进意见建议36条。
    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监管法规和协调机制。一是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指导工商银行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现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向股份多元化公众持股银行的转变。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也取得积极进展。二是重视金融监管法规建设。制定《立法工作规划》,协助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三是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
    着力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等内部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对商业银行的授信决策机制、内审机制、流程银行体制改革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任职资格的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分别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保障他们独立行使职权,不断强化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建设。
    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力度。近三年来,银监会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逐笔打包、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合保全”的思路,稳步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范清理和风险化解工作。二是主动与国土部、住建部等部委沟通协商政策、分享信息资源,严控房地产贷款风险,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大力加强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国别风险和银行卡、理财产品等领域风险的防范与处置,全面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切实加强案件防控,着力打击金融犯罪。2003年至2010年,银监会共查处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金额7.37万亿元,处罚违规机构14780个次,其中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459人次。


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 增强惩治腐败整体合力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朱明国


    党的十七大以来,广东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健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齐心协力抓惩治的强大合力,全面推动广东特色开放、动态、创新的惩防体系建设。全省立案查处20010人,其中厅级干部128人,县(处)级干部911人,挽回损失46亿元。
    坚持科学理念,确保惩治腐败的正确方向。一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二是坚持围绕中心,准确定位惩治工作目标。把查办案件作为保障改革发展、推动转型升级、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手段,融入中心、保障中心。2009年,为贯彻中央和省应对金融危机决策部署,反腐败协调小组印发关于查办涉企案件的指导意见,强调把办案与维护稳定有机统一,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市场的影响,反响良好。在查办韶关“8?14”系列案中,加大跨部门、跨境协调力度,全案挽回损失5.71亿元。三是坚持惩防并举,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不断完善协调机制制度,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新一届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2007年成立以来,迅速理顺工作架构,完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形成惩治腐败合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完善的机制保障。一是注重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优化惩治工作格局。二是注重用科技手段提升办案效能,强化惩治的威慑力。三是注重夯实组织协调的保障机制,提升惩治的执行力。
    创新协调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惩治腐败的科学化水平。针对反腐败斗争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交织的特征,创新协调方式方法,执纪执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协同配合,法纪手段和经济手段综合运用,实现惩治腐败最佳效果。一是分析研判形势,把握惩治腐败工作规律。二是协调关键环节,提高打击腐败精准度。三是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形成惩治腐败“全国一盘棋”。
    目前,广东省惩防体系建设正在开展的持续性工作和已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有135项,占任务总数的87.1%;正在推进的有20项,占12.9%,力争提前一年全面完成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

坚持一手抓惩治 一手抓预防 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李延芝


    黑龙江省以“政令保畅、作风建设、纠风护民、促廉从政、惩治腐败、源头治理、基层建设、能力建设”八项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决惩治腐败不手软,始终保持强劲势头,提高查办案件的震慑力。一是明确办案重点,突出查办干扰和阻碍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战略实施的腐败问题,突出查办损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二是完善办案机制,实现整合举报资源,整合办案队伍,整合领导力量。三是注重办案效果,务求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三者有机统一。
    坚持预防腐败不放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源头治腐的有效性。一是深化教育抓预防。坚持教育先行,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预防腐败的基础,深入推进“促廉从政工程”。二是前移关口抓预防。坚持预防在先,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工程”。三是强化监督抓预防。坚持重点防控,制定并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开展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党内监督试点。四是转变作风抓预防。坚持防微杜渐,把端正党风政风行风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工程”。
    坚持组织协调不懈怠,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两手抓两手硬”落到实处。一是明确责任促落实。制定了《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例会、重大问题磋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二是目标考核促落实。每年由省委书记、省长和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带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夯实基础促落实。实施“基层建设工程”,配齐配强县级纪委人员,落实编制和装备。


立足实际 改革创新 科学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蒋文兰


    构建惩防体系作为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党中央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准确把握我国反腐败斗争所处的阶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甘肃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组织保障,创新体制机制。甘肃省坚持把强化组织保障作为有效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基础,积极推进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和省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省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25个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预防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预防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组织协调。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另一方面,建立外部沟通协调机制。
    立足理清思路,加强理论研究。一方面,加强预防腐败基本理论研究;另一方面,加强预防腐败专题研究。针对腐败机会,通过理论研讨、制度评估和案例剖析,提高了对制度体系建设科学内涵和普遍规律的认识,明确了制度体系建设必须以建立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为目标,以提高单个制度质量为基础,以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为重点,以强化制度的执行为关键,最大限度减少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与缺陷。
    着眼系统预防,深入探索实践。甘肃省紧紧抓住反腐倡廉教育这个基础、制约监督权力这个关键、制度改革创新这个根本,以预防腐败试点为载体,系统谋划、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一是探索构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明确设定不同试点的目标任务和突破方向,坚持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相结合,着力解决权力制约监督难的问题。二是探索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坚持创新机制、改进方式、拓展内涵,强化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突出重点,着力培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另一方面,面向社会,着力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三是探索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从宏观着眼、中观着手、微观着力,紧紧抓住制度评估、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三个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制度体系的改革创新。


着力抓好监督检查 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实效
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宋璇涛


    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贵州省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全面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促使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向前推进。
    围绕“谁来监督”,将惩防体系监督检查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一是充分发挥党委责任主体作用。近三年每年都由省委常委带队开展督促检查,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自觉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三是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坚持将惩防体系建设作为省直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来进行考核,通过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确保工作落实。
    围绕“监督什么”,将惩防体系监督检查与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统筹起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近年来,贵州省每年都按照任务分解表,对各地各部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不仅对考核工作推进情况,还将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情况作为最重要的考核指标,综合评价惩防体系建设的成效。突出体现深化教育、健全制度、狠抓作风、严厉惩治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着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勤政,取得了明显成效。
    围绕“怎么监督”,将惩防体系监督检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重大决策、推进各类专项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实效性。贵州省既注重从面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又切实将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寓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日常监督之中,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促使权力运行规范化。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围绕民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围绕热点、主动监督,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以及土地出让、探采矿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三项清理”工作。


加大组织协调力度 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落实
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组长 刘晓滨


    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着“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深入开展物价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纠风专项治理”三项牵头任务,委党组高度重视,驻委纪检组、监察局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颁布实施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成立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并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对建立健全具有发展改革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出全面部署,确定了各项任务的具体牵头单位,明确了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协助委党组做好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把《实施办法》确定的工作任务分解为七个方面51项,明确了每项任务的具体责任单位。二是组织协调承担牵头任务的单位推进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对牵头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推动作用,确保牵头任务落到实处。自2008年以来,由驻委纪检组、监察局牵头,组织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和问卷调查,突出对牵头任务落实情况的重点检查。
    承担的牵头任务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例如,制定了《政府投资条例》并已上报国务院,健全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 二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工作扎实推进。切实履行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职责,积极创新思路,着力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开展物价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纠风专项治理。2008年1月至今年6月,全国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7万余件,没收违法所得41.3亿元,罚款3.7亿元,退还消费者17.5亿元。


健全完善纠风工作机制 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 朱保成


    按照中央纪委部署和要求,农业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积极做好牵头工作,以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牵头任务落实到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强化查纠手段,完善纪律保障机制。农业部牵头的任务主要是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查纠是最有力的手段。农业部党组始终把纠正和查处作为重要手段,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以及与司法部门的联动作用。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组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从政策制度落实、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关键环节入手开展重点抽查。
    开展专项治理,建立防治工作机制。2008年以来,分别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农民建房、农民用水用电、计划生育等乱收费问题和修建通村通乡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农村公费订阅报刊乱摊派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据不完全统计,共减轻农民负担14.63亿元。在推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方面,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对部属单位承担在建的9个亿元以上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推动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保障机制。在规范涉及农民收费管理方面,坚持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土地权益被侵害的问题,推动颁布实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组织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等规章。为构建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农业部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目前已建立全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191个,逐渐形成和推广了农资连锁经营、农资农技“双连锁”、组建农资行业协会、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等成功模式。在建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督长效机制方面,不断完善执行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良种补贴等11个资金管理办法,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


构建具有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特色的惩防体系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胡怀邦


    近年来,交通银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融入业务、保障安全、促进发展、创造价值”的理念,将惩防体系建设与党的建设相结合、与公司治理相结合、与内控建设与风险管理工作相结合,贯穿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初步形成了体系严密、监督到位、制衡有力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全行的科学发展与安全稳健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发挥优势,建立坚强有力、顺畅高效的惩防体系建设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交通银行在健全“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全权经营、监事会依法监督”公司治理架构的基础上,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经营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筑牢防线,打造“道德自律+流程规范+技术约束”三位一体的防控腐败体系。扎实开展依法合规、廉洁从业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自编自拍自演合规教育片,编写《廉政准则》学习手册,编发廉政短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业务运营各个环节,制定关于授信审批、资金运作、财务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固定资产购置等120余项管理办法、业务规章、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将技术、系统、流程嵌入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加强对信贷、财务、会计、基建等主要业务运行情况的监控。
    整合资源,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一是整合纪检监察、监事会、内控部门、员工群众、外部监管机构等方面的相关监督资源,全面发挥党组织监督、履职监督、业务监督、职工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综合优势,形成监督合力。二是突出抓好巡视工作的深化创新。建立巡视回访制度,坚持每年分别对三分之一的省直分行进行巡视检查和整改回访。三是全面加强员工履职从业行为的监督,强化执法监察。开展重点领域案件风险排查与“反欺诈专项行动”,加强员工八小时外行为管理,集中整治员工“失范行为”,及时消除案件风险隐患。


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惩防体系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刘国胜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运用科学方法和手段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中央企业来说,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实现做强做优目标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宝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坚持“围绕中心、进入管理、融入流程、发挥作用”的工作思路,坚持体系化推进、项目化管理、“PDCA+认真”实施的工作方法,将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融入决策、融入执行、融入监督,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和风险防范全过程,为宝钢二次创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融入决策,从体制层面防范经营风险。宝钢将深化体制改革、防范决策风险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首要内容。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权力架构。二是健全和优化工作流程,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规范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管控模式。
    融入执行,从机制层面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宝钢把制度建设提升到完善工作机制水平,规范权力运行,使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建立教育引导机制。二是建立制度保障机制。三是大力推进“五阳光”建设。即“阳光”选人用人、“阳光”管理薪酬、“阳光”使用公款、“阳光”采购销售、“阳光”推进工程项目。
    融入监督,从运营层面强化对用权行为的制约。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宝钢从三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监督。三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在线监督。
    构建支撑保障机制,从组织层面促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为保证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宝钢建立健全有力的支撑保障机制。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二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用好案件查办结果。三是注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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