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电影good妻子的:在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和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汇报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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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和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汇报会上的讲话

 

(2007年3月26日)

同志们:
    经市委同意,今天召开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汇报会,安排部署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动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刚才,偃师市、市委组织部等单位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工作情况,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借鉴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取创造更多的好经验、好做法。
    下面,我就加强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高度重视的。去年9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并于10月2日以中办、国办名义公开发布。省委于3月14日召开了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河南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副书记陈全国受徐光春书记的委托,作了重要讲话。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件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我市是一个农业基础比较薄弱的市,大部分人口在农村,贫困县和贫困人口比较多,“三农”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可以概括为这样几条: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通过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基层、落实到农村提供保障,进而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意识和行动指南,转化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力量。二是巩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有利于树立基层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建设。三是构建和谐洛阳的必然要求。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构建和谐洛阳,基础是构建和谐乡村。基层干部廉洁了,群众的情绪顺了,广大农村就和谐稳定了。四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的重大工作部署。搞好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践证明,新农村搞得好的地方,都是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的乡村,否则经济不可能增长,各项社会事业不可能发展。五是着力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乡村干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就是带头把农民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六是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目标的必然要求。市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个目标,没有全市农村的全面发展是不可能的,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真抓实干,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共谋发展、共创和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共中央于2005年元月下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市委都下发了具体的贯彻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任务和责任。多数地方和单位能够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有个别地方和单位工作不力,工作任务落实的不好,甚至有的单位的领导同志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实施纲要》,有的单位目前班子会一次都没有研究过这项工作,更不要说去抓落实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3月15日,省委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工作汇报会,受徐光春书记委托,省委副书记陈全国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是党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体推进、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实施纲要》稿时指出:“这件事非常大,不是具体事,涉及今后若干年反腐倡廉体系建设的全面规划”。省委书记徐光春同志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提出,要在努力使河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工作走在中部地区前列的同时,努力使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工作也走在中部地区的前列。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个部门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任务不明、责任不清、工作不力、组织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为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提供良好的党风政风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抓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明确教育的对象,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干部为重点,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并贯穿于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各个方面。二是要丰富教育的内容,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财经纪律和财政条规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法纪法规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三是要注重培训的效果,围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应农村特点,编写简易读本,制作教育课件,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增强教育的吸引力;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增强教育的说服力;积极探索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辐射力。同时要把开展教育与巩固扩大农村先进性教育成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相结合,与即将开展的“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推动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
    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教育工作中,要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夯实道德基础,树立良好风气,营造廉洁氛围。要以“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反腐倡廉理论和《实施纲要》内容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保证课时。要继续坚持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
    (二)抓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责任追究、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制度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确保监督效能。三是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银行账户、票据使用、财政供养人员、乡镇资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加强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严格农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模式,确保村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制度建设工作中,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证,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起加强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和制约的有效机制。当前,尤其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我省<具体意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以及洛办文〔2005〕36号文件和洛联席办文〔2007〕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抓紧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抓紧制定和完善涉及各单位、各部门的相关配套制度,对落实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进行经常性的调研、督促与检查。
    (三)抓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一是要围绕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抓住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公益工程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通过落实党内情况通报、重大村务决策征求意见、乡镇和村级干部民主测评制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杜绝“决策一言堂、花钱一支笔”的现象。二是要围绕“三务公开”进行监督,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不断完善公开的机制、规范公开的内容、明确公开的重点、确保公开的实效。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奖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各县(市)区负责编制村务公开目录,村务公开要重点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开集体土地征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机动地发包、公益事业,以及粮食直补、扶贫款物发放等重点内容;乡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党和国家机密外,采取党员大会、群众大会、党务信息、党务专栏等形式,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各县(市)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三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内容落实、公开形式落实、公开时间落实,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三是要围绕政策落实进行监督,重点是监督检查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土地征收征用等农村土地政策的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农村综合改革的推进情况,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市委的规定,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杜绝和防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监督工作中,要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积极开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督查工作和“一把手”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及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依法实行审计监督。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健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与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支持和保证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切实加强社会监督,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四)抓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一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减轻基层财政负担,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三是要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村、组不准招待党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报销接待招待费,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进而从体制机制上,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
    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中,要着眼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组织人事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公推票决等办法,坚持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批、凡进必考、集体决定原则。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后续监督,推进网上审批,做到快捷高效。财政部门深化财政管理和投资体制改革,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把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继续清理“小金库”,规范各种津贴补贴,降低行政成本。建设、土地、发改、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对房地产、市政公用等市场的监管制度。
    (五)抓惩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以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着力点,坚持一手抓维护、一手抓惩处,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要扎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用电用水、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决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的管理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二是要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案件,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和社保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害农、坑农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案件等。三是要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推行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包案制和举报案件限时办结制,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快速反应处理机制,确保发现得早、处置得好、控制得住、化解得了,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
    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中,要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重要手段,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严厉惩治,严厉惩治本身又有利于有效预防。中央领导同志最近明确指出,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严肃查处,要让他们思想上追悔莫及,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各级党委、纪委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全面完成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时间紧。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在确保取得实效上狠下功夫。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发挥优势,尽职尽责,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切实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各县(市)区要把其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搞好部署,加强指导,抓好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的精神,市委决定建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工委、市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农业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我来牵个头,应安同志和朝阳同志具体抓。同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市委决定调整充实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联席会议成员,由连维良书记为总召集人,我和全乐同志、少敏同志、中阳同志、应安同志为召集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落实《实施纲要》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各县(市)区也要尽快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将人员名单于4月10日以前报市委、市纪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和落实《实施纲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整体布局,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施纲要》任务分工的有关规定,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职责,推动问题解决。特别是市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央的《实施纲要》和省委、市委下达的相关文件,把任务落到实处,绝不能推推动动,拨拨转转。市廉政办、联席办一定要把贯彻落实的情况纳入年度廉政考核,以督促这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协助抓好落实。要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乡镇纪委要配强领导班子,有办事机构,有专职人员,有专项经费,农村基层党支部要设立纪检委员。乡(镇) 党委、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村级党组织,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二)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参照,也没有更多的经验可以借鉴。要立足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适应反腐倡廉工作和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主动研究新问题,切实深化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创新制度机制,创新方法手段,善于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新路子,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推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要树立攻坚克难的信心,目标一旦确定、任务一旦明确,就要紧抓不放、一抓到底,一刻不懈怠、一刻不停顿、一刻不放松,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工作推向前进;要增强争创一流的意识,不等不靠、满怀激情、满腔热情地干好工作,不抓则已、抓就抓成,务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和《实施纲要》的内容,全面领会其主要精神,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基本内涵。要把学习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实施纲要》精神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作为“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其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忧患意识。当前,尤其要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涌现出的新典型、新事迹,示范带动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推进;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的要求,模范遵守省委制定的“六项规定”,切实提高“五种能力”:即提高宣传党的农村政策的能力,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提高帮助群众办实事的能力,提高公平公正协调纠纷的能力,提高自我约束、廉洁自律的能力,以实际行动赢得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在全社会营造爱民亲民、遵纪守法、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惩防体系《实施纲要》,为实现市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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