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手指技巧:许昌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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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nls   出自:许昌廉政网   发布时间:2008-12-31 8:49:48   点击:7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基层政权稳固,关系到我市富民强市目标的实现。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市《具体意见》,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走出一条有许昌特色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路子。
    创建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机制创新与程序规范并重的原则。立足实际,深入研究,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特色,同时把好的做法、成熟的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程序保障制度执行。
    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坚持引导和规范为主,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依靠群众、发扬民主的原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把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二、工作目标
    创建活动计划三年时间。第一年抓示范。全市将重点培育命名10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乡(镇、办)、100个示范村(居、社区),表彰30个先进职能部门。第二年抓先进。在创建工作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全市将重点表彰一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乡(镇、办)、村(居、社区)和先进职能部门,并评选表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市、区)。第三年抓提高。在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办)、先进村(居、社区)和先进职能部门创建表彰活动。同时,年底将对连续三年未进入示范、先进序列的乡(镇、办)、村(居、社区)开展合格乡(镇、办)、村(居、社区)验收工作。要通过创建,使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更加牢固,群众民主参与的渠道更加畅通,公共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最终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工作标准
   (一)乡镇标准
    硬件标准
   (1)阵地建设方面。建立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室、信访接待室、档案室,保证足够的办公用房,室内办公桌、椅、电话、档案柜、电脑等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有关工作流程图、工作制度、监督组织及工作职责等版面悬挂整齐。
   (2)队伍建设方面。乡镇纪委设专职副书记,配纪委委员3—5名。行政村监督组织健全。明确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3)制度建设方面。建立针对乡镇机关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村组干部等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规范和教育管理、选拔任用、民主监督、考核评议制度,建立政务、村务、党务“三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办)、村(居、社区)、组财务监管制度,建立对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对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制度。
    软件标准
    1、党委重视。乡(镇、办)领导班子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党委切实担负起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年初有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和明确的工作目标,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乡(镇、办)纪委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汇报。对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政务、村务、党务三公开,基层站所行风评议,村级双述双评双公开等全局性的工作,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2、责任明确。乡镇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各项工作任务得到细化,工作标准严格规范,工作责任清晰,责任主体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3、氛围浓厚。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科学安排对乡(镇、办)机关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培训,每年至少培训两次以上,时间不少于两天。扎实开展对新任职的乡、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广泛开展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版报、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大党员干部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善于运用民主方式、法律手段和群众工作的方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尊重和保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4、公开深入。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做到公开时间、地点、内容、程序、形式“五规范”。建立健全“三公开”工作领导及办事机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加大对村务公开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村务公开情况汇报,对村务重大事项公开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指导,有效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乡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党和国家秘密外,都必须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采取党员大会、群众大会、党务信息、党务专栏等形式,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事项。
    5、监督有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建立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离任必审,推进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逐步推进定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向村级延伸,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和农村综合改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对本地发生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高度重视,及时立案,严肃查处。
    6、加强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建立完善针对乡镇机关干部、基层站所人员和村组干部的考核评议机制。考核评议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参与。严格落实村干部“双述双评双公开”制度,即: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年向全体村民或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述职述廉;群众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评议,乡镇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评;年初公开工作目标、年底公开考评结果。
    7、注重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效果明显,受到县级以上机关的肯定和表扬。
    8、成效明显。本地农村基层干部爱岗敬业,乡(镇、办)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干群关系密切,社会和谐稳定,无重大案事件发生;经济发展,农民群众收入稳步增长,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本地示范、先进村(居、社区)创建比率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评位居全县乡镇前列。
   (二)村(居、社区)标准
    硬件标准
   (1)阵地建设方面。要有办公大院,设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室、廉政监督员活动室,有合适的办公用房,配有办公桌、椅、电话、档案柜等必备的办公设施。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有关工作流程图、工作制度、监督组织及工作职责等版面悬挂整齐。有固定的村务、党务公开栏。在办公大院、主要街道有党风廉政建设固定宣传标语图画等。办公大院有1—2个廉政教育橱窗,院内房间、过道走廊张贴悬挂廉政格言、警句。
   (2)队伍建设方面。支部委员为3人的,设兼职纪检委员,3人以上的设专职纪检委员。成立3—5人组成的廉政监督委员会,村纪检委员任村廉政监督委员会主任,选聘村民代表、廉政监督员、理财小组成员等任监督委员会成员。明确村(居、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工作职责,明确纪检委员、廉政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委员会、理财小组工作职责。
   (3)制度建设方面。建立村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党员例会、支部民主生活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程序),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双述双评双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制度。
    软件标准
    1、重视廉政建设。村党支部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责任;成立有支部(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廉政教育深入。能够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村组党员干部的培训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村组党员干部素质。经常性地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党纪条规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综合运用视频、电化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多种形式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农户,做到每组一名宣传员,每户一个明白人。
    3、村务公开扎实。村务公开立足实际、实用、实效,以群众能看到、看懂、相信、认可为原则,以财务公开为重点,通过村务公开栏、告示、板报、广播、村民会议等形式予以公开,做到透明、全面、及时。重点公开:上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村财务要逐项逐笔公布所有收支明细账目,特别是对未纳入乡管(审)的农村机动地发包租赁金、土地征用补偿金和计划生育所收费用等必须及时如实公开。
    4、强化评议考核。村每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少于2次,95%以上村民代表能经常参与村内重大活动。村两委干部严格执行“双述双评双公开”制度,民主测评中,两委班子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
    5、注重工作创新。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亮点突出,特色鲜明,效果明显。
    6、工作实绩突出。村干部认真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信访渠道畅通,无越级上访和重大集体访问题,群众基本权力和根本利益能够得到有力保障;村民群众支持两委工作,村风、民风较好,社会和谐稳定;全村经济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各项工作在本乡(镇、办)位居前列。
   (三)先进职能部门标准
    1、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能够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统一部署,做到任务明确,分工具体,责任到位。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方案,制定责任目标。并根据自身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出台工作意见等文件,建立相应的制度和工作台帐。
    3、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体系,年中、年底分别进行督查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做为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
    4、全面完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成效突出。
   (四)先进县标准
    1、党委、政府重视。县(市、区)党委、政府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县(市、区)成立工作协调机构和督查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亲自抓,四大班子要分别明确一名行政领导(不含纪委书记)牵头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规划,确定每年的工作重点和措施,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2、建立有专门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乡村两级纪检监察队伍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有力。
    3、纪委充分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政府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纪委书记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纪委常委有自己的分包乡(镇、办)和联系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加强调研,注重发现典型、培养亮点、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认真受理群众的检查投诉,积极查处农村基层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具体、责任清晰,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能全面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系统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建工作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在系统内抓好落实,系统外抓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5、本地农村基层干部勤政廉政,干群关系和谐,县级领导干部和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发生违法案件和严重违纪案件,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农民群众收入稳步增长。
    6、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建工作力度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示范先进乡(镇、办)比率高,工作有创新,亮点突出,效果明显。
    四、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县乡村联创,全方位推动”的思路,用3年时间,一年一个台阶,稳步推进。以县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申报、推荐、评选工作。考核验收时将对创建标准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届时根据各乡(镇、办)、村(居、社区)具体得分情况,评选出示范、先进、合格乡(镇、办)、村(居、社区)。
   (一)示范启动阶段
     时间从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底。此阶段,重点开展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具体任务:
     1、各县(市、区)要确定三分之一的乡(镇、办)和三分之一的村(居、社区)为重点,集中力量进行示范乡(镇、办)、村(居、社区)培育。
     2、2007年底前,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出台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活动考核计分标准。
     3、2008年2月,各县(市、区)要根据创建标准组织自查自评。2008年3月,市纪委对各地推荐的单位进行验收,择优命名表彰10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乡(镇、办)、100个示范村(居、社区)、30个先进职能部门。
    (二)先进带动阶段
    时间从2008年4月至2008年12月底。此阶段,各地要以示范乡(镇、办)、示范村(居、社区)为榜样,全面开展先进乡(镇、办)和先进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具体任务:
    1、2008年11月,各县(市、区)要根据创建标准组织自查自评。
    2、2008年12月,市纪委对各地推荐的单位进行验收,届时将根据考核情况命名表彰一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乡(镇、办)、先进村(居、社区)、先进职能部门,并评选表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市、区)。
    (三)全面提高阶段
    时间从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底。此阶段,各地进一步深化先进乡(镇、办)、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具体任务:
    1、2009年11月,各县(市、区)根据创建标准组织自查自评,对达到先进标准的乡(镇、办)、村(居、社区)推荐上报。对连续三年未进入示范、先进序列的乡(镇、办)和村(居、社区),按照创建标准,开展合格乡(镇、办)、村(居、社区)验收工作,对达到合格标准的推荐上报。
    2、2009年12月,市纪委组织考核验收,届时将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命名表彰一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乡(镇、办)、先进村(居、社区)、先进职能部门,公布一批合格乡(镇、办)、村(居、社区),并评选表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市、区)。
对连续三年未进入示范、先进、合格序列的乡(镇、办)、村(居、社区)和因工作滑坡较大,失去示范、先进资格的乡(镇、办)、村(居、社区),要将其列为党风廉政建设不合格单位,由市、县两级纪委对其实行重点监控,同时建议组织部门将其领导班子列入重点管理单位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活动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乡镇狠抓落实,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担负起全面的领导责任,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县(市、区)委书记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抓到底。纪委书记是抓创建的直接责任人,各级纪委要多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积极协助党委抓好落实。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进行监督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承担的牵头和协助任务,要在系统内抓好落实,系统外抓好配合。乡村两级要重点抓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抓好基层站所管理,党政负责人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民主权利。
   (二)要加强指导检查
各地、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切实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督查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注意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及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推动工作的健康开展。
   (三)要注重工作实效
对基础好的乡村,要指导他们从实际出发不断进行创新,力争早日成为示范、先进。对基础一般的乡村,要指导他们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帮助进步提高。对基础较差的乡村,要专门进行整治,迅速促其改变面貌。同时,对已命名表彰的示范乡村、先进乡村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回访复查,进行跟踪指导,不断巩固提高扩大成果。
   (四)要抓好奖惩激励
各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领导重视,创建效果明显的乡、村要在各种支农、惠农政策和配套资金发放上给予支持和倾斜,对真抓实干的干部,要在经济上给实惠、政治上给地位、社会上给荣誉、发展上给舞台。对重视不够,措施乏力,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要列为党风廉政建设不合格单位,各级纪委对其实行重点监控,同时组织部门将其领导班子列入重点管理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可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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