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三生作品:常州市国税局2010年度12366热点问题汇编(第二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8:43:57

常州市国税局12366热点问题汇编(第二期)

一、出口退税

1、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外贸企业(流通型出口企业):实行“免、退”税办法,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按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在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征税机关申报免税,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按规定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按规定应计提销项税额的计提销项税额。

  出口企业还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210日内或远期结汇证明上注明的期限内办妥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2、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生产企业(生产型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按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在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征税机关办理免、抵税及应纳税额的申报手续,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按规定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该补税的按规定补税。出口企业还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210日内或远期结汇证明上注明的期限内办妥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二、非居民税收

1、国外一公司派了两名技术人员到我公司给予技术指导,请问支付给国外公司的相关技术指导费是否要代扣所得税?

  国外企业派遣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如果不涉及到技术转让,一般需要根据我国和对方国家(地区)签订的税务协定(安排)来判断该技术指导劳务是否构成常设机构,如果构成常设机构,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外公司可以委托支付方代为缴纳税款。

三、增值税

1、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2、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两类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第二类是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有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辅导期管理的具体内容有:

  ①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②抵扣凭证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制度。

  ③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④多次领购发票的实行预缴税款制度。

  ⑤辅导期期间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重新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3、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业务:(1)购买并安装监控探头;(2)对电梯进行维修;(3)对办公用房进行装修,购买装修材料,均取得专用发票,相应进项能否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文)规定,监控系统属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由于电梯安装运行后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你公司对电梯的维修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购进的房屋装修材料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故该两类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车购税

1、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是怎么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五、企业所得税

1、核定征收企业,经营多业,若发生的非日常经营性项目收入超过主营业务收入时,如何确定应税所得率?

  2009年度核定征收年度申报提出了“非日常经营性项目收入”的定义,包括纳税人取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转让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我们理解纳税人主营及行业确认,是指纳税人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不包括非日常经营项目,因此,在确定应税所得率时,一般以日常经营项目中收入占比最大的项目来确定主营及相应的应税所得率。

2、对于非日常经营性项目的所得应单独计算后并入日常经营项目所得征税,如果非日常经营项目为亏损,是否也可抵减日常经营项目的所得?

  对列入非日常经营项目所得的收入项,在有所得的情况下才单独计算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发生亏损,由于核定征收企业本身因财务核算不规范才予以核定的,因此,其计算的亏损一般税务机关不予采信,即不得抵减日常经营项目所得。

3、单位出差补贴以及实报实销的业务人员通讯费等费用,能否税前列支?

  目前企业对个人的各类补贴种类繁多,对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列举范围的可按职工福利费相关规定税前扣除,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作扩大;其他文件未明确的应按照性质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工资薪金支出等按相关规定扣除,还应区分是否与收入有关,无关的不得税前扣除。该问题中,对报销的差旅费在符合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可按规定在税前据实扣除,对出差补助及通讯费可比照工资薪金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六、发票管理

1、物业公司向租赁其房产的招商户收取分配的水电费时,该如何提供票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您可以向招商户开具国税普通销售发票,开具项目是“水电费”。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向属一般纳税人的招商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你不是一般纳税人,而招商户为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你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专票。

2、小规模纳税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应提供什么资料?

  您好,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常州市国税局同城办税区域内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

  (2)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无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销售1000元以下的、农民个人销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3000元以下的不须出具书面确认证明);

  (3)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需提供相关证明;

  (4)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3、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加专用发票领购数量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请你单位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加专用发票领购数量的变更申请。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税控IC卡;

  ②《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核销及领购申请书》;

  ③发票领购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