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景琰原型:苏州国税12366热点问题集(2010年第2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22:00:48

 

 

热点问题集

 

2010年第2期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序    言

 

 

为了向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经济、高效的纳税咨询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局纳税服务水平,12366纳税咨询服务中心将2010年下半年度纳税人关注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筛选,按照问题类型归纳整理成册,供广大纳税人参考学习。

因编者业务水平及税收政策更新等因素,对问题集中不当之处,敬请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Ο 一 Ο 年 十 一 月

 

 

 

 

 

    

 

 

网上办税服务厅... 1

普通发票开票软件... 6

代开普通发票... 12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6

 

 

 

 

 

 

 

 

 


 

网上办税服务厅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各类税务事项,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自2010年11月正式在苏州全市范围开通运行,现将运行以来纳税人关注较多的问题整理如下:

 

1、问:如何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

答:在苏州国税网站首页的“办税平台”,点击“网上办税服务厅”,进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在页面的右侧有用户登录界面,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即可。用户名为税务登记证号码,密码为原绿色通道的密码。CA用户必须使用CA证书登陆,方法是点击“CA证书登录”按钮后输入CA密码登陆。

 

2、问:目前已开通可在网上办税厅办理的涉税事项有哪些?

答:目前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可申请办理新办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票种票量、领购发票、发票缴销、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网上认证申请、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红字申请单文件传送、出口退税申报文件上传、网上申报、普通发票网络开具(WEB方式)等业务,同时您也可以在网上办税厅查询相关信息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评价。

 

3、问: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需要先点击注册用户吗?

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不需要点击“注册用户”,在用户登录版块直接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校验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登陆;CA证书用户直接点击“CA证书登录”。

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先点击“注册用户”,填写相关信息后用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办税厅,申请办理新办税务登记等事项。

 

4、问: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用户名是单位名称还是税务登记证号码?

答:登录网上办税厅的用户名是税务登记证号码,密码是原绿色通道的密码。

 

5、问:登录网上办税厅时,用户名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对大小写有要求吗?

答:输入用户名时,如果税务登记证号码中含有字母,需要大写。

 

6、问:登录网上办税厅时,校验码没有显示如何处理?

答:如果校验码没有显示,请按IE浏览器的刷新按钮来刷新页面。

 

7、问:登录网上办税厅后,点击“我要申报”,系统提示没有权限,应如何处理?

答:重新登录,系统会提示签订“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使用协议”,选择“我接受”并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即可。

 

8、问:登录网上办税厅时无法显示网页是什么问题?

答:请确定您使用的浏览器为操作系统自带的Internet Explore,而不是“MyIE”、“腾讯浏览器”等外挂浏览器,并且已经升级到6.0以上版本【含6.0】(在浏览器的“帮助”菜单的“关于Internet Explore”中可以查看到浏览器的当前版本)并且各选项均已正确设置,正确的设置方法为:1、工具——Internet选项——设置——选择“自动”——确定;2、工具——Internet选项——高级——还原默认设置——确定。

 

9、问:在网上办税厅申报成功后,点击打印报表无法打印,为何只出现“下载报表”?

答:这是因为您尚未使用Acrobat Reader9.0作为打印支撑软件,Acrobat Reader9.0可从苏州国税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10、问:在网上办税厅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填入普通发票销售明细表吗?

答:对于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在普通发票销售明细表(013表)录入,但可以通过连号形式录入,若是有分段号码,请分段录入,通过自动生成,此数据会自动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010表)。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直接填入010表的附表一相关栏目中。

 

11、问:在网上办税厅办理申请事项,上传附件资料时,对资料格式有要求吗?

答:网上办税厅上传的资料需要以PDF格式上传,如果是其他格式的文件,可通过苏州国税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网上办税厅影像插件及图像处理软件”进行转换。

 

12、问:在网上办税厅申报时,修改报表的某些数字,修改后会自动恢复成原来的值,应如何处理?

答:网上办税服务厅中的报表页面会按照报表的计算公式自动进行计算,页面上为蓝色的数字就是由页面上的其他数字自动计算而来,所以在修改后经自动计算该数字又会恢复原样,因此必须修改页面计算公式等号右边的栏次,蓝色栏次的数字则会自动计算生成而不需人工修改。比如1=2+3,则1栏次是改不动的,且以蓝色显示,而修改2,3栏次时,1栏次会自动计算。

 

13、问:在网上办税厅申报已申报成功后,发现数据有误,应如何修改?

答: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将您本次需修改的申报作废,这样该报表即可恢复为可修改状态。

 

14、问:小规模纳税人要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应在网上办税厅的哪个版块?

答:登录网上办税厅后,点击“我要申请”,在左边选择“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5、问:小规模纳税人在网上办税厅申请代开专用发票,选择申请点下一步后,系统提示有未完成的申请无法继续。

答:可在右上角的“以往申请查询”中查询是否已经有多条申请,将多余的申请记录删除,再返回点击下一步即可申请。

 

16、问: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申请表填好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网页上有错误,无法保存。

答:一般是因为没有选择销货方银行种类、银行代码、银行账号等栏目,将所有栏目均填写完成后即可保存。

 

17、问: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第一张申请完成后要申请第二种无法申请应如何处理?

答:这是因为第一张申请还未正式提交,可在“我要申请”中右上角的“以往申请查询”或者“我的信息”中的“办税进度查询”中查到第一张申请,在“查看申请内容”中点击“下一步”,直到“正式提交”,之后即可申请下一张。

 

18、问: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应该在网上办税厅的哪个版块申请?

答:登录网上办税厅后,在“我的信息”——“我的办税事项”——“其他申报事项”,在“发票管理类”中选择“普通发票代开申请”。

 

19、问:红字申请单文件上传应通过网上办税厅的哪个版块?

答:登录网上办税厅后,在“我的信息”——“我的办税事项”——“其他申报事项”,在“申报管理类”中选择“红字发票文件传送”。

 

20、问:出口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资料现在通过网上办税厅的哪个版块上传?

答:登录网上办税厅后,在“我的信息”——“我的办税事项”——“其他申报事项”,在“申报管理类”中选择“出口退税申报文件报送”。

 

21、问:增值税报表申报成功后,《增值税抵扣明细表》打印后无法打印出专用发票的认证信息吗?

答:《增值税抵扣明细表》打印清单中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全部的抵扣明细只能通过点击"浏览"查询。

 

22、问:申报成功后打印报表时显示乱码应如何处理?

答: 这是由于用其他应用程序打开了PDF格式的报表文件,而没有用Acrobat Reader 9.0打开,应将其他应用程序与PDF文件的关联去掉,打开资源管理器,选择工具,选择文件夹选项,在文件类型中,将PDF开头的删除,再重新安装Acrobat Reader 9.0即可。

 

 

 

 

 

 

 

 

 

 

 

 

 

普通发票开票软件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开具,实时提供普通发票开具信息的网上真伪查询,有效遏制假发票及违法开具发票行为的蔓延,苏州市国家税务局自2010年3月11日起分步推行普通发票在线开具,现将“江苏普票开票软件”上线运行以来纳税人关注较多的问题整理如下:

 

1、问: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应该在哪里下载?

答:在苏州国税网站下载专区,选择“涉税软件下载”,找到“江苏普票客户端开票软件”,下载安装即可。

 

2、问:下载“江苏普票开票软件”后进行安装时,需要勾选打印机品牌吗?

答:安装软件时,如果用户的打印机品牌与软件提供的打印机安装程序(如印美打印机等品牌)一致的,应勾选对应品牌,以后用户一般不再需要调整打印设置。如果用户的打印机品牌与软件提供的打印机安装程序不一致的,不需勾选,直接跳过,继续完成软件安装,安装完成后再进行打印设置。

 

3、问:普票开票软件安装好后,第一次登录应如何操作?

答:第一次登录时,应先用admin用户名及默认密码登录,并点击【用户信息设置】-【纳税人信息】-【新增】,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的后6位,点击【下载】,并录入“开票人”、“收款人”等基本信息后退出软件,再用“纳税人识别号”作为用户名,输入初始密码后登录即可。

 

4、问:新开业的企业,下载安装了“江苏普票开票软件”,登录后下载纳税人信息时系统提示“该用户未在普票开票系统中开通”是什么原因?

答:普票开票软件中的新用户需要国税机关开通权限,请与主管国税分局的窗口人员联系,在系统中补开通即可。

 

5、问:下载安装了“江苏普票开票软件”,登录后下载纳税人信息时系统提示“该用户不是客户端用户”是什么原因?

答:网络在线开具普通发票分客户端软件开票和在线WEB开票两种方式,税务机关在开通用户时会确定具体纳税人适用的开票方式,目前一般采用客户端开票方式,如果系统提示您不是客户端用户,请与主管国税分局窗口人员联系确认开通的是哪种开票方式。

 

6、问:使用普票开票软件,领购发票后如何读取发票号码?

答:登录软件后,在“库存发票管理”中点击“下载”,即可下载到已领购的发票信息。

 

7、问:使用普票开票软件,每次开票后都要上传开票信息吗?

答:在电脑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时会自动上传数据,一般不需要进行人工操作。如果软件提示需要上传开票数据时,应在开票软件中进行【开票信息上传】操作。月度的最后一日无论是否开票,无论当月是否存在未上传开票数据的情形,均应做一次【开票信息上传】操作,如果开票数据已经全部上传,软件会提示“没有可申报的数据”对话框。

 

8、问:纳税人修改密码后再次登录“江苏普票开票软件”时密码忘了无法登录如何处理?

答:用“纳税人识别号”作为用户名,初始密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的最后6位数字或字母。如果更改密码后忘记了,应联系主管国税机关重新将登录密码恢复到初始密码。

 

9、问:在“江苏普票开票软件”中如何作废发票?

答:在普票开具软件中对当月开具的发票可以作废。在“开票管理”-“废票开具”中查询到需作废的发票,选中后点击“作废”,确认需要作废的发票号码后,点击“是”按钮,系统将会作废该发票。

 

10、问:在“江苏普票开票软件”中如何开具负数发票?

答:在普票开具软件中对上月已开具的发票可以开具负数发票。在“开票管理”-“负数发票”中查询到需要红字冲销的发票,选中该发票点击“确定”后,系统会自动产生一张全额冲抵原发票金额、数量的发票,然后点击“打印发票”按钮。

 

11、问:以前在2008版的普票开票软件中开具的发票可以在“江苏普票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发票吗?

答:可以。在【开票管理】-【负数发票】中,勾选下端的【负数旧版发票】,输入需要作废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后就能够开具红字发票。

 

12、问:使用“江苏普票开票软件”,可以在一台电脑上开具多家企业的发票吗?

答:可以。先用admin用户登录后,点击【用户信息设置】-【纳税人信息】-【新增】,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后点击【下载】,完成新增用户操作。在软件中可以根据需要新增多个用户,然后用不同的“纳税人识别号”作为用户名切换登录后开具发票。

 

13、问:使用“江苏普票开票软件”时,如何测试打印格式?

答:纳税人开票前应参考《普通发票开具系统-打印设置详细说明》(苏州国税网站提供文档下载),通过【系统设置】­--【打印设置】进行“打印原点设置”和“详细设置”,并用测试票(可将发票复印后裁剪成原发票大小尺寸),在“详细设置”中(不需录入数据)点击“打印测试”按钮反复进行打印设置的测试和调整,以避免造成发票浪费。

 

14、问:发票在“废票开具”中作废后,要在发票上打印“作废”字样吗,作废后的发票还可以恢复吗?

答:开具作废发票后只是在软件中对该份发票的开具信息进行作废标记,不打印“作废”字样。纳税人应自行在作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已在开票软件中作废的发票无论是否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该发票的所有联次均须一起完整保存。在系统中作废后的发票不可以再恢复。

 

15、问:在“江苏普票开票系统”中如何作废空白发票?

答:“江苏省普通发票开票软件”没有作废空白发票的功能,纳税人如需作废空白发票,必须持空白发票到国税机关审验,由国税机关核销空白发票,然后,纳税人在开票软件中通过“库存发票管理”下载更新库存发票信息。

 

16、问:在“江苏普票开票软件”中,如何修改银行账号、地址等开票信息?

答:登录软件后,在“用户信息设置”——“纳税人信息”中,点击“编辑”按钮,即会弹出信息编辑窗口,对其中内容进行修改后点击“确定”即可。

 

17、问:我公司刚进行单位名称变更,但在“江苏普通开票软件”中的单位名称没有更新,应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名称变更后,会遇到“开票软件”中的开票单位名称无法同步变更的问题,纳税人可联系主管国税机关,系统管理员手动更新纳税人信息后,纳税人就可以在开票软件中正常同步“纳税人信息”了。

 

18、问:使用江苏普票开票软件重装电脑系统或更换电脑后怎样开具发票?

答:纳税人使用“江苏省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后又重新安装系统或者更换电脑的,应重新安装开票软件后通过【库存发票管理】点击【下载】,然后在【查询统计】-【发票明细下载】,通过【按日期下载开票信息】中分月录入开票起止日期(根据最近一次领购发票的日期),或【按发票号码段下载开票信息】中录入已通过本软件开具的发票起止号码(根据最近一次领购发票的号码),然后点击【下载】,这样就能够通过【正常开票】核对号码后开具发票了。

 

19、问:江苏普票客户端开具软件系统重装后,企业还有剩余的发票,但在库存发票管理中下载不到库存发票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如果重装系统的日期距企业领购发票日期超过90天,则下载不到库存发票信息,需持剩余发票到税务机关进行验旧。

 

20、问:在“江苏普票开票软件”中开具的发票信息可以另外保存出来吗?

答:可以。在“查询统计”-“发票明细查询”中,可以自行设置查询的条件和范围,查询出发票的明细报表,并可以导出至EXCEL。

 

21、问:推行普通发票网络开具软件之前购买的发票是否需要到税务局缴销?

答:推行普通发票网络开具软件之前购买的发票不需要到税务局缴销,可以继续在原“2008新版普通电脑普通发票程序”中开具,直至用完;之后购买的发票须通过网络开票系统开具。

 

22、问:企业购买工商业统一发票过程中发生了退票操作,后来重新购买了新的发票,但在江苏普票开具软件的库存发票管理中下载后新旧两条记录都出现,应如何处理?

答:应在开票软件中手工删除多余的那条记录。选中多余的那条结存发票记录,点击鼠标右键,再点击“删除本条记录”,即可将多余的发票库存信息删除。

 

23、问:企业当天购买的发票,回去在“江苏普票开票软件”中,下载号码时没有号码出来,应如何处理?

答:由于全省都在使用该系统,如果同时登录的人较多可能会出现库存发票管理下载时速度较慢,一般会在5-10分钟左右,请耐心等待。

 

24、问:登录“江苏普票开票软件”时,系统弹出窗口,提示“当前时间和服务器时间相差太大,请调整后重新连接”。

答:说明用户已有较长时间没有登陆使用网络在线开票软件,请重新登陆连接,或关掉系统自带和外带的防火墙后,重新尝试登录连接。

 

25、问:在“江苏普票开票软件”中开具发票后打印时只能打印出一半,另一半无法显示,应如何处理?

答:在电脑的“打印机设置”的“打印首选项”或“属性”中,将纸张设置为A4尺寸即可。如果还存在问题,可在“系统设置”-“打印设置”中,选择“详细设置”,调整字体大小,进行打印测试,观察打印内容的偏差,若位置有所偏差,可进行对应发票的“打印原点设置”(左右偏差调整原点X坐标值或者打印机的进纸位置),上下偏差调整原点Y坐标值)。直到打印位置基本吻合为止。

 

26、问:在“江苏普票开票软件”中开具发票后已经保存,但是没有打印,之后还可以重新打印吗?

答:如果发票已经保存,可在“查询统计”-“发票明细查询”中查询到已经开具的发票,选中要打印的发票可重新打印。

 

27、问: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需要通过网络开票软件开具?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当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不使用网络开票软件。

 

 

 

 

 

 

 

 

 

代开普通发票

 

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开普通发票的公告》(2010年第3号)以及《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开普通发票的公告》(苏州国税公告【2010】1号)精神,结合有关规定解答实际操作中的相关问题。

 

1、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自己领购发票吗,可以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吗?

答: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2、问:我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发票已被缴销,又发生一笔销售业务,对方要求发票应如何开具?

答:被国税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3、问:我公司临时到苏州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到国税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吗?

答:纳税人跨县(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国税机关代开。

 

4、问:我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还在办理中,现在已取得销售收入,对方要求开具发票,应如何开具?

答: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国税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5、问:我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从事销售取得收入需要开发票,应如何开具?

答: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国税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为其代开发票。

 

6、问:个人销售自己家里使用过的旧电视、旧冰箱等,购买方要求开具发票,应如何开具?

答: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国税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7、问:个人销售自己家里使用过的旧电视、旧冰箱等,要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应到哪里办理?

答:临时经营纳税人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应向所在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

 

8、问:农民销售自己种植的蔬菜,需要代开普通发票,应到哪里办理?

答: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初级农产品需要代开普通发票,并免征税款的,应向农产品生产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

 

9、问:我单位要到国税代开普通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代开人应填写并提交《国税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付款方名称、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电话号码等项目应填写齐全、清楚、准确,逐份盖章或签字确认,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供查验;

(2)不需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3)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每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须持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购销双方合同;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二手车交易)单位还应提供该固定资产购进时的发票原件(或相关凭证)及计提该固定资产折旧相关的账簿、凭证原件以供查验。

(5)对申请代开发票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的,申请人还应提供与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进货发票或购销合同或拍卖成交证明以及与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运费发票或者运输单证。

 

10、问:个人临时取得经营收入,要到国税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应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代开人应填写并提交《国税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付款方名称、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电话号码等项目应填写齐全、清楚、准确,逐份盖章或签字确认,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合法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以供查验;

(2)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每次金额1000元(含)以上的,须持付款方对所    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购销双方合同。

(3)对申请代开发票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的,申请人还应提供与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进货发票或购销合同或拍卖成交证明以及与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运费发票或者运输单证。

 

11、问:农民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要到国税代开普通发票,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代开人应填写并提交《国税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付款方名称、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电话号码等项目应填写齐全、清楚、准确,逐份盖章或签字确认,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查验);

(2)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自产自销证明;

(3)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每次金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须持付款方对所购农产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4)对当年累计申请代开免税农产品的发票金额超过5万元的,农业生产者还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相关土地承包(租赁)协议,主管国税机关应及时核查其自产农产品的产能。

(5)对申请代开发票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的,申请人还应提供与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进货发票或购销合同或拍卖成交证明以及与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运费发票或者运输单证。

 

 

12、问:个人临时取得经营收入代开普通发票需要交税吗?

答:对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临时经营者个人,销售额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只开票,不征税;在同一个纳税期内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全额计算征税。个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13、问:我公司当月代开的普通发票,由于交易取消发票需要作废,已缴纳的税款可以退还吗?

答:对于多缴纳的税款,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应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4、问:我单位代开普通发票缴纳的税款可以打印税单吗?

答:纳税人需要完税凭证的,可以要求受理代开发票的国税机关出具完税凭证,同时在完税凭证上注明代开的普通发票号码。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江苏省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结合有关内容解答实际操作中涉税问题。

 

1、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方要求我公司开具专用发票,可以到国税代开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以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但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2、问:到国税代开专用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当先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提交申请,填写或打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并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代开专用发票岗办理代开事宜。

申请开具单笔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还应当提供付款方对所购产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购销合同。

 

3、问: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吗?

答:实行定期定额征收,且定额在起征点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4、问: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吗?

答: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当月预计销售收入高于起征点的,可以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实行查帐征收个体工商户,预计销售收入高于起征点且已代开专用发票,但申报所属期实际销售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必须按规定作废所代开专用发票,或按规定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且代开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税。

 

5、问: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定额低于起征点,可以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吗?

答:实行定期定额征收且定额在起征点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如果需要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可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对其定额进行重新核定,重新核定后定额在起征点以上的,可以代开专用发票,重新核定后定额仍然在起征点以下的,不得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6、问: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填一张申报单,可以要求开具多张专用发票吗?

答: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需要与专用发票一一对应,不可以一张《申报单》对应多张发票。

 

7、问:我公司当月代开的专用发票开具有误,可以申请作废吗?

答:国税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即时作废。

 

8、问:我公司上月代开的专用发票,由于开票有误本月被购买方退回,应如何处理?

答:国税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按下列要求处理:

若购货方已认证的,国税机关应当凭购方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为代开增值税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

若购货方未认证的,由申请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原代开蓝字专用发票相关信息填写纸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加盖纳税人印章,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备注栏中应当填列代开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9、问:我公司当月代开的专用发票由于开票有误,已经申请作废,缴纳的税款可以退还吗?

答: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作废后,如果日后无需重新开票,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税务机关按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

 

10、问:我公司在国税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发票上加盖我公司的印章吗?

答: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后,应当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