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玄图片:山东东平:建立345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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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关键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    作者:东组研    2010-07-27 14:18
东平县坚持把领导班子日常检查考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突出“三性”,建立领导班子日常检查考核机制,在明确考核重点、拓展社会参与、创新推进机制、完善评价体系等方面狠下功夫,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明确指向性,考核主体“三突出”。一是突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领导、党政班子齐抓共管等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乡镇没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单位出现问题没有进行责任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突出重点部门领导班子考核。将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反腐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其他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一些重点部门,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对象,对这些部门服务经济发展、完成牵头任务、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三是突出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强化“一把手”责任,设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处理接待群众信访、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支持纪委机关履行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考核指标,突出加强对“一把手”“三管”情况(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所在地方或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
保持常态性,考核方式“四结合”。一是与阶段检查考核相结合。年底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14个乡镇和77个县直部门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的同时,坚持半年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与专项检查考核相结合。先后开展了“非税收入”执法检查、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个人“小灵通”与办公电话捆绑缴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专项检查和活动,为综合考评提供依据。三是与重点检查考核相结合。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选择10-15项重点工作,确立工作要求、阶段目标和考核标准,定期跟踪检查、跟踪通报、跟踪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综合评分的参考依据。四是与民主集中制检查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相结合。纪检、组织部门联合参加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联合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进行专题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体现客观性,考核内容“五纳入”。一是将述职述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在年中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书面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年底集中考核时,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大会,既要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又要报告如何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二是将群众评议情况纳入考核范围。通过民主测评,班子成员、干部群众代表个别座谈,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特邀监察员意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广开言路,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三是将社会公示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考核前实行考核预告,考核过程中将民主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束后将综合考评结果、名次、确定的合格单位、先进单位等,在全县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各乡镇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测评情况全部纳入电子廉政档案,并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同时,对新任用或调整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五是将考核结果纳入提拔任用和评先树优的参考依据。认真落实县纪委常委会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等制度,对部分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基本满意之和低于80%者,县纪委对其进行谈话和诫勉谈话,认真落实新任干部提交县纪委常委集体研究审查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和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东组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