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招聘信息:席张乡201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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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党字[2010]12号
中共席张乡委员会
关于201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的
通 知
各支部、村委会:
《席张乡201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上半年考核中,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单位,80分以下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违法违纪被立案的为不合格单位。考核不合格单位在各类先进评比时,实行“一票否决”,并由乡党委领导对该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进行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
附:席张乡201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七日
席张乡201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
内 容 和 要 求
考 核 标 准
标
准
分
扣
分
一
加强领导班子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
1
加强和改进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领导班子要加强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内容包括中央、省、市、区、乡纪委全会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条例。
没有组织学习《廉政准则》扣2分。
3
二
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5
2
(1)成立村级阳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建立完成村级阳光农廉服务站,并完善相应制度
(3)支部专题研究阳光农廉建设每月不少于一次。
(4)支部“一把手”认真开展实施阳光农廉工作。
(5)阳光农廉汇报材料按要求及时上报。
(1)未成立领导小组扣1分;分工不明确扣1分。
(2)未建立服务站扣1分;无相应制度扣1分。
(3)专题研究每少一次扣1分。
(4)工作不落实扣2分。
(5)迟报一项扣1分;不报的,每次扣1分。
5
三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6
3
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1)工作不落实的,不得分。
(2)达不到要求的,每例扣1分。
2
4
健全思想教育机制,推进廉政教育社会化。坚持和完善大宣教格局,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活动。
(1)工作不落实的,不得分。
(2)达不到要求的,每例扣1分。
2
5
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操作行为规范化。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乡镇招投标工作平台建设。
(1)工作不落实的,不得分。
(2)达不到要求的,每例扣1分。
2
6
深入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逐步拓展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1)工作不落实的,不得分。
(2)达不到要求的,每例扣1分。
2
7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
(1)工作不落实的,不得分。
(2)达不到要求的,每例扣2分。
4
8
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与效率,上级交办纪检监察信访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本级信访办结率达90%以上。贯彻落实《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实名举报答复率达95%,答复基本满意率达70%以上。处理业务范围内去省赴京集体访、越级访及重复访(指同一问题上访2次以上),当年办结率达70%以上。
(1)工作不落实的,不得分。
(2)达不到要求的,每例扣1.5分。
(3)去省赴京集体访重复第一次扣1分,进京集体访第一次扣2分,数次重复的,逐次递增加倍扣分。
8
9
健全办案协调机制,支部要支持纪委依法依纪办案帮助排除办案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有案必查,不瞒案、不压案。
(1)有案不办不得分。
(2)案件查处不及时,每例扣3分。
(3)乡纪委督办或责成立案的案件不办的,每例扣3分。
10
10
及时审结案件、认真执行案件片审协审制度、按规定做好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1)案件未及时审结的,每例扣0.5分。
(2)未认真执行案件片审协审制度的每例扣0.5分。(3)未按规定做好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每例扣0.5分。(4)造成案件处理畸轻畸重的,每例扣1分。
6
四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2
11
加强对教育收费、医疗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公路“三乱”、土地利用、节能减排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检查,规范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和移民资金的管理。强化对支农惠农资金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1)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扣3分。
(2)出现行业不正之风被区查处的,每例扣4分。
(3)被区以上查处或曝光的,不得分。
6
12
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认真解决基层干部办事与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
(1)被区里查处或曝光的,每例扣4分。
(2)被区以上查处或曝光的,不得分。
6
五
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25
13
深化党务公开工作。
(1)未设立公开栏的,扣2分。
(2)未建立资料台帐的,扣2分。
(3)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
14
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成立村级纪检监督小组,继续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
(1)“四议两公开”不落实的不得分。
(2)村纪检监督小组未成立的扣3分。
6
15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参与非法集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 事宜敛财、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1)一般干部违反规定的,每例扣2分。
(2)两委主干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3)属单位行为的,不得分。
4
16
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私驾公车及公车私用。
(1)不按规定配备更换公车的,每例扣2分。
(2)公车私用私驾被查处的,不得分。
(3)违反公车管理其它规定的,一般干部,每例扣1分;两委主干,每例扣2分;属单位行为的,每例扣2分。
4
17
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公用经费压缩5%,专项经费、会议经费“零增长”,冻结采购公务用车一年。
(1)工作不落实的,不得分。
(2)达不到要求的,每例扣2分。
3
18
其它廉洁自律问题。
(1)一般干部违反规定的,每例扣2分;两委主干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2)属单位行为的,不得分。
4
六
信息工作。信息报送内容为涉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经验;纪检工作的特色做法以及探索性意见和建议;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等。村每季度报送6条,全年录用6条以上。
(1)不按要求内容报送的信息不记入上报数。
(2)录用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少一条扣0.5分,录用未达到的,扣3分。
6
七
中央、省、市、区、乡党风廉政建设其他规定和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2
八
加强村级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
规范化建设工作不落实的不得分。
2
九
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性工作或获上级表彰
创新性工作得到区以上推广或获上级表彰酌情加分。
4
十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评价
乡纪委根据各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5
注:1、凡属本单位主动自查自纠的,不扣分。
2、一个问题涉及违反多项规定的,按最高分扣一次。
3、对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措施、分工,各种会议、汇报等工作的检查,均以书面材料为准。
4、每个小项扣分采取“扣完为止”办法,不倒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