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青云志佟梦实演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昌义在市纪委三届十次全会上的讲话[怀化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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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工作重点 狠抓工作落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共怀化市委反腐败工作会议暨第三届纪委第十次全会上的

工作报告(摘要)

 

王 昌 义

(2011年1月26日)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了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先后开展了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资金、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节能减排、招商引资、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开展了专项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重点查处了怀通高速公路沿线部分县(市、区)公安治安部门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系列案。

(二)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顿,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股歪风”,全市共查处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例167起,处分51人。组织开展了“破解难题促转变,服务民生促和谐”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继续抓好村级纪检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三)深化廉政教育,有效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市委主要领导带头作专题辅导报告,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学习专栏,层层开展《廉政准则》知识竞赛、业务考试、演讲比赛、理论征文等活动。分批次组织2175名党员干部到怀化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廉政培训和廉政家访。大力推进“清源五溪”廉政文化精品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厉行节约工作,大力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狠抓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917件,立案497件,结案4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党员干部41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119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协助省纪委查处了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谌贻章系列案;重点立案查处了周勇、向志清、尹开生、廖秋菊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8件113人。两级人民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5件32人。

(五)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出台了《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处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在市、县、乡三级继续坚持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市本级对4名县(市、区)委书记和2名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廉评议。组织3名新任县委书记、13名县(市、区)长、100名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廉政承诺。对溆浦县“2·12”火灾事故等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信访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继续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六)着力纠风治乱,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开展高考考生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加分的核查工作,对37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追责。继续开展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深入推进公路水上“三乱”治理工作。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七)推进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清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项目及其他管理事项406项,视情分别作了处理。全面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积极推行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不断加快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先后出台了一批规范性制度。认真开展了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等七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了制度执行力。

(八)深化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继续开展和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建好建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组织“怀化市十佳党的忠诚卫士”评选活动。在沅陵县开展了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试点。

二、201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效果聚人心、保发展、促和谐,为大力推进“构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战略、加快富民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要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既要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又要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既要突出查办大要案件,又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要顺应人民期待,回应社会关切,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对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战略目标在各级各部门落实情况以及今年全市98个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党委换届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换届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违反“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行为,要从快从严查处。加强对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县、乡党委换届期间,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一道要派出巡视组,进行专项巡视。

(二)加强效能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促进行政效能提速。全面落实《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的决定》,加快推进市、县两级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继续开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专项效能监察和重大项目执法监察,建立机关效能和优化环境案件公示和回访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宁静日制度,规范涉企检查和收费行为。要重点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严肃处理违背制度的人和事。不断完善“负分累进制”考评办法,探索在市直执法服务单位和企业中推行“双向测评”,落实“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机制”。加快市、县两级行政投诉中心建设,着力完善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多为群众办实事。市、县两级党政机关都要结合岗位责任制,明确干部下基层办点示范、扶贫帮困、走访农户的具体工作要求,用制度促进和保证作风建设。要在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中开展“坚守一线、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积极推广和深化为民代办制、便民服务卡、民情日记等做法。继续推进乡镇“五小设施”等项目建设,不断改善乡村干部工作生活条件。

着力解决影响作风建设的深层次问题。继续推进作风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要从制度和体制机制上研究治本之策,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作风问题突出、负面反映集中的单位和地区,市纪委将会同市直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实行重点管理、跟踪监督、促其整改。

(三)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继续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以《廉政准则》、《行政监察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为重点的条规教育。认真开展“怀化市十佳党的忠诚卫士”巡回报告活动,积极评选全市十佳“廉内助”。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和领导班子成员接受警示教育制度,积极推行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考廉制度。继续开展廉政教育进家庭活动,建立廉政走访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清源五溪”廉政文化品牌,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增强党员干部对党对人民的真挚感情,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事业忠诚,对家庭忠诚。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适时开展对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述廉评议”和廉政测评制度,探索将评议对象由党政机关正职向企事业单位正职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延伸。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廉政承诺制度。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继续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廉政档案、廉政谈话、信访监督等制度。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上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全面清查。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财政省管县体制下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和其它涉及民生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开展对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从业行为。

坚持以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推进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继续开展以扩权强县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推行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逐步实行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重大支出由有关责任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

(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全面实行基层党务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其他方面的公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在今年年底之前,全市基层党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坚守三条底线”和“四议两公开”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坚守三条底线”的具体实施细则和考核方法。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活动,规范村级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管理。严肃查办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同时,深化企业、高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抓好传统舆情收集、处置,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传媒对反腐倡廉的影响,注意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集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全面推进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市本级要在年底前建成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平台。建立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分级探索建立政府领导下的公共资源交易委托监管机构,建立失信记录信息系统和失信惩戒制度。

2、全面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的专项清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面开展摸底申报,抓好自查自纠,限期搞好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研究治理对策,加强专项督查,严查典型案件。同时,要加强对各类临时性机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对其津补贴发放、公车配备使用、因公外出考察等进行规范。

3、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专项整治。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加大对借过年过节、婚丧喜庆、生病住院、学习考察等收受红包礼金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4、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超费用和违规换车、借车以及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等现象。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推进公务卡制度。今年,对接待费增长在前三位的市直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市纪委说明情况。严肃查处“因私”报批公款报销等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违纪行为。

5、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继续严肃查处违规设立“小金库”的典型案件。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选择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推行责任制量化管理和细化考核试点工作。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大力创新工作方法。每一项工作由谁牵头、谁协调、谁配合、谁检查、谁追究,都要分解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个人。纪检监察机关不直接参与资金、项目等行政审批,不直接参与公开招考、项目招投标等具体事务。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要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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