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方怎么死的:丘志勇在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 阳江廉政网 | 阳江市纪委 阳江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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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志勇在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1-22   人气: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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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创新    服务大局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阳江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0日)

丘志勇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阳江市纪委常委会,向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情况

201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服务科学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强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扩需促增和扶贫“双到”等工作专项检查。采取集中检查和重点检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保证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50个,督促整改240个。查处案件22件,给予13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全市办理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700.78公顷,成交30.64亿元。市、县(市、区)两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新开工项目共481项,工程总投资额68.63亿元,中标工程总造价62.39亿元,节约建设资金6.24亿元,工程总造价下浮率9.1%。针对存在问题,制订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制度7个。加强强农惠农政策的检查,确保全市1.37亿强农惠农资金规范使用。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开展“加强制度教育、构筑拒腐防线”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氛围。启动“六廉”关爱工程活动,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举办第五期全市领导干部反腐倡廉专题研讨班,把廉洁教育列入各级党校教育内容,促进党员干部“思廉”。制作警示教育电教片,组织领导干部到阳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警廉”。创建全市公务员系统网上考廉平台,对党员干部“考廉”。举办“廉政电影周”活动,让党员干部“观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开展干部读书活动,举办《权力忠告》、《廉政准则》读书征文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写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制度“保廉”。

抓好中央新颁布的《廉政准则》等党纪政纪的贯彻执行。召开全市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动员大会,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活动,10万名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廉政准则》,对照8个禁止52个不准开展自查自纠。抓好“两项法规”联系点工作。我市是省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联系点,全市共有93个党组织781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参加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报工作,圆满完成了两项法规联系点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抓好监督考核,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制度。全市共有19名处级干部,65名科级干部报告新居落成或婚庆事宜。落实三项谈话制度。市纪委负责人对6个县(市、区)和110个市直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各县(市、区)纪委负责人对镇和县直单位265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全市对新提拔和有职务变动的105名处级和209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情况进行清理。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成24个考核小组,市委书记、市长和四套班子党员领导亲自带队,采取听取汇报、述职述廉、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约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方法,对全市6个县(市、区)和18个市直部门两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

(四)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得到加强。继续抓好厉行节约工作。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全市党政机关因公出国14批,19人次,同比下降34.5%。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市直车辆购置费用及运行费同比下降3.5%。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规定,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同比下降1.7%。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市直党政机关会议费用支出同比下降2.7%。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晚会、论坛等活动。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同比下降4.1%。

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举行提高执行力专题辅导课126场,3000多名党员干部参与了“大家谈”, 走访基层党员、群众2200人次,发放意见表1700多份,征求意见、建议600多条。制订完善《阳江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和《阳江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形成了一套量化管理、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罚分明的机制。对67名干部实行了问责。作风建设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五)抓好案件查处,增强了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10件,立案190件,其中涉及处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34名。结案192件(去年遗留32件),党纪处分174人,政纪处分43人,双重处分26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4人,给予行政撤职以上处分2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000万元。典型案件:阳春市河沙开采权围标串标案;两阳中学校长甘喜章违纪案;阳春市永宁镇张公龙水库漫顶事件责任追究案;阳东县东鹏集团建筑工程公司围标串标案;阳西县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股股长谢汝增骗取农村合作医疗款案;江城区农业局单位受贿案。

(六)切实纠正不正之风,群众利益得到了维护。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各级商务局、科工信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对去年被评议单位进行“回头查”,以镇(街道)税务、计生站所为重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94个。纠正涉农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农资经营单位1011家,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80宗。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在食品生产、流通、进出口等环节开展整治行动,规范食品流通企业35家。加强药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69宗。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对各县(市、区)的123所中小学和市直4所学校进行收费专项检查。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耗材3亿元,规范医疗服务和医疗收费行为,全面实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抓好“行风热线”工作,制作《漠阳民声》节目24期,推动《漠阳民声》进农村、进厂区、进社区,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613人次,共答复或解决问题564个,办结率达到92%,群众满意率达到90%。

(七)抓好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市本级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制度,为行政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提供有效制度保障。深化“四公开”工作,建设开通“四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继续推行为民服务代办工作。全市42个镇级为民代办机构共接待群众50370人(次),直接为群众办理事项45393件,到县(市、区)直部门为群众代办事项1698件,接受群众咨询8990件,为群众联系办理事项2109件。建设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在加强电子监察日常管理工作和做好网上审批系统重新配置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综合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健全网上并联审批系统。

(八)抓好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断提高。一是抓好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突出基础工作培训、重点工作培训两个重要环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适应岗位、推动工作能力。坚持“三逢”培训制度,即“逢进必培”、“逢新必培”、“逢培必严”,全年参加中纪委和省、市级培训的学员共648人(次)。二是强化管理。制定实施《阳江市纪委监察局各室主要负责人工作责任考评办法(试行)》,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主要负责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进行考核。三是抓好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发〔2010〕19号和〔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17个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作用,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原则,对县(市、区)直部门实行分行业派驻,按照“毗邻相近、方便工作”原则,对镇(街)实行分片区派驻,切实加强基层监督和办案力度。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大力宣传纪检监察职责,坚定反腐倡廉信心。

二、主要工作经验和体会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省纪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科学谋划、狠抓落实的结果,是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克己奉公的结果,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责、维护党纪的结果。特别是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大局,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突破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瓶颈。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权重钱多、利大面广”的行业和部门为重点,不断完善法规制度,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坚持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深入开展以“提高执行力”为主题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落实。四是坚持执纪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围绕国家一系列“民生工程”建设、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坚持应用科技,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把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预防腐败信息共享等系统,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

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目标,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重点,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探索预防腐败的关键举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务求实效,为阳江“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实现幸福追赶提供坚强保障。通过不懈努力,解决一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制定一批直指问题要害的监督制度,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腐败案件,推出一批更具实效的改革创新措施,纠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国务院的权威。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

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地方各级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今年,地方各级党委将开始集中换届,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要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要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文化强市、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党的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为阳江科学发展、实现幸福追赶提供坚强保障。围绕阳江“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工作,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三农”工作、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救灾项目建设和物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对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要资金使用的专项督查制度。健全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倒逼机制,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督促整改工作。要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提高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推进防止利益冲突、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权力运行制约等机制建设。加大《廉政准则》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中的突出问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认真落实《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推行公职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加快推动公务用车改革。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加大决策监督力度,明确决策的程序、形式、范围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开展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制度,全面推行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快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探索派驻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和措施。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监督的意见》以及政务、厂务公开条例,继续深化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四公开”信息平台,全面落实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注意解决征地拆迁、涉法涉诉方面的问题,严肃惩治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资产等行为。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化水平。推行村级监委会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的组织架构。认真治理乡镇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问题。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认真治理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等行为,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经营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推进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

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培育以诚信、务实、创新、高效等为内核的人文精神,形成追求公平正义、反对腐败、敢于监督的社会氛围。开展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继续办好反腐倡廉研讨班,举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主要领导廉政教育培训班。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党纪条规,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做好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坚持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为着力点,提升反腐倡廉科技含量,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推荐环节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权。逐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范围。实行用人失察问责制,加大对选人用人重大失察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行绩效管理,深化电子纪检监察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完成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构建科学的县镇管理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工商登记、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全面推动优化审批流程工作。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改革,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代建项目投资控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把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逐步纳入统一交易市场。探索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和宅基地交易、环境产权交易、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要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尤其要把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尤其是对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要从严惩处。

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加大对受贿行为经济处罚和行贿行为的刑事、经济处罚力度。注意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案件。

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资源调配等方面向办案一线倾斜,实现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占总人数一半以上。进一步规范受理申诉或举报程序,规定举报的受理、移送、查处、答复等程序以及时限。成立信访举报咨询委员会,定期听取对不予核查的案件线索的解释和说明。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处置工作,加快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完善网络举报受理、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健全涉腐舆情监控机制、调查机制、处置机制和回应机制。推进重大案件举报人保护计划,对突破重大案件有功的署名举报人进行重奖。

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办案纪律,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干扰办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要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和沟通机制,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对案件检查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作用,做好申诉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指导预防工作。

(五)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取得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要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要健全服务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作用。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效能投诉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下访,做到机关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干部坚守一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履职不到位酿成重大群体事件和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纠正不切实际、不计长远的决策行为,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健全作风暗访机制,加大对干部作风状况的暗访力度。

要开展专项治理。抓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问题的整改和制度建设,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纪问题。在经济鉴证、交易、经纪等中介组织开展防治腐败工作,对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职业(人才)介绍机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等行业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从严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展览、晚会活动项目和经费。

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广网络纠风,加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基层站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组织明查暗访,适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围绕增强群众幸福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教育收费监测,教育“收费规范县”达到100%。推广和完善“阳光用药”和“阳光采购”制度,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体制。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全面清理涉企收费,继续治理公路“三乱”。

(六)狠抓队伍建设,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要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认真落实“四个对”要求,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地方各级纪委换届工作,把党性强、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来。坚持凡进必考、凡提必竞、凡用必训,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准入制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推荐年富力强、有发展前途的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锻炼,到各级党政班子挂职任职,拓宽纪检监察干部发展渠道,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按照教育、惩治、预防、监督等基本职能调整力量,整合资源,优化机构设置,探索有利于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整合派驻机构力量,明确派驻机构职责,形成由同级党委统一领导,同级纪委统一指挥,市、县(市、区)按干部任免权限行使办案管辖权,分区域、分行业集中办案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深化镇(街道)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要加强能力建设。坚持成建制培训干部,突出对口培训、专业培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视野,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要加强内部监管。严格执行政治、工作、办案、保密和廉政纪律,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确保队伍的纯洁性。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带头受监督的意识,自觉监督,不断完善“纪委开放日”活动。

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的关键一年。要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职责,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切实加强领导。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检查考核和监督,使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高效有力。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执行《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任务。党委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落实好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立足全局,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又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督促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干部问责结合起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疏于监督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形的,要严格追究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认真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是确保执行有力、实现工作目标的重要手段。要把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幸福追赶各项工作落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重大决策督查事项,全程跟进督办。要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刹风整纪;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本单位的业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对各级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情况的检查,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廉政监察工作,严肃行政纪律,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评估,切实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问题。要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十七大以来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情况、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方法。要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怨什么,充分保障群众权利,进一步落实好各项便民措施,努力为民排忧解难,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要坚持执纪为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要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要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提高群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不断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动力。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和行政监察理论研讨会精神,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推出一批改革创新措施,努力突破影响和制约反腐倡廉建设的瓶颈性问题。强化“经济形势严峻时要改革创新,经济形势好转时更要改革创新”的意识,防止国际金融危机压力减轻后,传统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复归”。强化“改革也是投入,而且是更有效的投入”的意识,从体制机制制度设计入手,破解反腐倡廉难题,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同志们,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动阳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幸福追赶作出积极贡献,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果迎接建党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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