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岛求生设置怎么保存: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阚相华在县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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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 阚相华

(2010年3月22日)

 

同志们:

    这次县纪委全会,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王金山、毕美家同志在有关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讨论研究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措施。刚才,会议对2009年度“勤廉双优村(居)干部”、“优秀基层站所”和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表彰。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修涛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深刻体现了中央、省、市纪委的有关工作要求,符合濉溪的实际,代表了县委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强化使命意识,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前进

2009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承受巨大压力的一年,也是我们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重大成效的一年。全县规模工业产值和财政收入分别跃过百亿和十亿大关,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经济社会发展跨进了厚积薄发、加速崛起的新阶段。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一手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加强对抓“三保”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发展职能;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惩防体系建设、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等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政治生态优化,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保证。

反腐倡廉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越是发展形势向好,越是要保持清醒头脑,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第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反腐倡廉形势在发展,任务在变化,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与期待更高。虽然近年来我县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取得了扎实成效,但在反腐倡廉教育、监督以及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等方面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些违法违纪行为仍较突出,特别是一些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更趋复杂化、隐蔽化和智能化,给反腐倡廉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上来,落实到强化工作措施和工作力度上来,积极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新变化,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始终坚持常抓不懈,与时俱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第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实现跨越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跨越发展需要有一个安定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良的发展环境。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的关键时期。实现跨越发展目标,迫切要求我们全县上下必须进解放思想、乘势而上、奋力开拓,也迫切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己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狠刹不正之风、排除阻力、净化环境,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心无旁骛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第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端正党风政风民风的必然要求。党风正则政风清,党风正则民风淳。我县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总体上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个别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单位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效能低下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干部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以及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还时有发生。如果任由这些歪风邪气蔓延,就会涣散干部队伍斗志,破坏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濉溪良好的对外形象,同时也是对干部成长的不负责任。因此,打造良好的党风政风,必须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二、紧扣第一要务,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快发展是第一要务,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围绕和服务的中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服务发展为己任,明确定位,突出重点,扎实履行职能,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濉溪崛起提供有力保证。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在推动决策部署落实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下功夫。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是推动决策部署落实和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为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年初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意见》精神,研究制定本级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妨碍机关效能提升和发展环境优化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升。为切实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今年县委将建立“大督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牵头,组织部、宣传部、目标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共同参与,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切实加强对全县重点工作的督查,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监督理念,实行关口前移,针对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环境建设等重大工作部署,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坚决纠正和消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和现象。要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效能监察,从严从快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对执法执纪人员服务部作为、管理乱作为的投诉,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鼓励实名举报,对经查证属实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物质奖励。

    (二)大力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教育活动,在优化政治生态上下功夫。王金山书记在省纪委全会上强调要把向沈浩同志学习作为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王金山重要讲话精神,把向沈浩同志学习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沈浩同志忠于党的事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品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锐意改革、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扎根基层、勤奋敬业的务实作风,舍己为公、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沈浩同志为榜样,以公仆之心对待权力,以平常之心对待地位,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自觉做到思想不松防线,行动不碰红线,做人不越底线。要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班子主要负责人遵守党的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情况的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切实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在惩防并举上下功夫。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这个问题上,县委的态度是坚决的,也是一以贯之的。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发展抓办案、查办案件促发展,相继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社会反响比较好。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特别对干扰发展、影响发展、危害发展的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查处。要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坚持办案的规范性和效率性相统一,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把查办案件与开展警示教育、监督防范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治标促治本,达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对锐意改革、踏实干事的党员干部,要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各级干部都能够集中精力抓大事、一心一意谋发展。

   (四)切实加强纠风治乱,在维护群众利益上下功夫。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老百姓深恶痛绝,不仅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而且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今年,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入手,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企业负担中的问题。要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随着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将会越来越重。这就要求我们要以科学的方法,正确处理好拆迁工作与群众利益的关系,严格依纪依法依政策办事,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更多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我们一定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巩固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成果,在完善制度、创新制度、执行制度上下工夫,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要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地位和作用。实践表明,一些腐败现象之所以纠而复生、禁而不止,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钻空子、谋私利,很大程度上源于制度的缺失。只有从制度上构筑遏制腐败的堤防,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最大限度地增强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和敬畏之心,才能更加有效地铲除特权、防治腐败,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者少犯错误。各级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从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四个环节抓制度建设,是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和关键点。要坚持把教育制度建设作为基础,创新教育载体,改进教育方式,把信念教育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与示范教育、党课教育与社会教育、党内教育与廉政文化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要坚持把监督制度建设作为核心,建立健全党内通报、民意调查、听证咨询、党员评议等制度,完善用权、用人、管钱监督机制,优化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行使流程,提高权力运行的公信度。要坚持把预防制度建设作为根本,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入手,建立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公开体系,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机会,使制度成为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保护伞、远离腐化堕落的防火墙。要坚持把惩治制度建设作为保障,建立案件的发现揭露和结果公开机制,健全案件的查办协作机制,完善重大案件的督导督办机制,确保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实现反腐倡廉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要确保反腐倡廉制度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对每位干部来说,各项廉政规定,都是刚性措施,都是高压线,既体现了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体现着对干部的关爱和保护。特别是中央刚刚颁布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依据,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监督制度执行作为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各种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强化任务责任分解,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强制性和推动力。对违反规定、破坏制度、触犯纪律或法律的行为,要像公安机关“五条禁令”一样,坚决查处,决不手软,确保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四、强化领导,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核心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真抓实干,确保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一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要进一步强化“发展是硬道理,反腐倡廉也是硬道理”的意识,正确处理抓经济建设与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关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与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旗帜鲜明地作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及时选拔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战线上来,同时要注意把纪检监察机关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其他部门的重要岗位上去。要注意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生活、家庭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其后顾之忧,保证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三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新的形势下,随着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以王瑛等优秀干部为榜样开展示范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品德上的纯洁性、行为上的示范性;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风气,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的形象。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党和人民对我们寄予厚望。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强有力的举措,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