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安卓单机:嘉峪关市信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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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信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嘉政办发〔2010〕198号】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01号)和《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0〕11号)精神,设立嘉峪关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的建议。
(六)对各区和市属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内设机构
市信访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承办市信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信访信息的调研和综合分析;编辑印发《信访动态》。负责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公文处理;会议组织;党务、组织人事、财务、接待、档案、保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信访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二)来访接待科
负责接待市内群众和市外人员来访;处理群众集体来访和有关来访突发情况;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协调处理各区、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配合维护来访秩序;向各区和部门通报来访情况。
(三)督查科
负责对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法规的贯彻落实及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对各区、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各区、部门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的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和督导;负责对改进工作、追究责任、完善政策“三项建议权”的行使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公民、法人和外籍人士署真实姓名以电子邮件、信函形式提出的投诉事项;办理上级和市属、在嘉单位群众来信及转送、交办、督办;向重点信访部门及各区通报群众来信情况。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含军转干部编制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干部职数3名。非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四、附则
本规定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