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os 小米3: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8:44:11

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嘉政办发(2010173号】2010年11月24日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01号)和《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0〕11号)精神,设立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嘉峪关市中小企业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1.将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3.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关于“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机构改革的职责调整,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划给市发改委。
    (三)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嘉峪关市中小企业局)。
    2.划入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技术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划入嘉峪关市商务局承担的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食盐流通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工业集中区、工业开发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中长期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合理调整布局;承担市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解决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和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反垄断相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省、市政府批准权限组织规划重大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领域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审核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先进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
    (七)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任务,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有关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推进全市节能工作,拟订工业、通信业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九)建立服务全社会企业的工作体系,加强对中央、省属在嘉企业的服务,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进工业、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工业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和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十)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嘉峪关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信息业和产业化融合。
    (十二)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网;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部门、跨行业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共享;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三)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重大智能卡应用项目实施和智能卡应用推广。
    (十四)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联系市盐务管理局和市相关通信管理部门及中央在嘉单位和企业。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9个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承办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负责党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及委属单位的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及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委属单位的工、青、妇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指导党委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改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协调处理本委日常工作和机关文秘、信息、接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行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安全后勤保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组织实施本委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意见和提案。
    (三)规划投资科
    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计划,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各项工作;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法规和规章,拟订和修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应政策措施;负责委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文件的审核;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及工业集聚区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外企业投资本市的项目对接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行业企业调整、重组和管理创新。
    (四)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产业预测预警,承担工业和通信业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安全工作,参与反垄断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中央、省属在嘉及市属工业企业;拟订电力生产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并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协调电力调度工作,协调解决发电、供电和用电的相关问题;牵头全市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供用电安全运行;组织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参与电力行业体制改革、规划编制、工程项目审核、城乡电网建设、电力市场培育和电热价格调整等工作;实施农药准入管理,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工作;拟订全市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民用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推进军民结合体制改革;负责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监管及实施等工作;负责全市军品科技、质量、计量、标准、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负责进入我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生产的条件保障、生产动员、监督管理、生产合同鉴章、军品外贸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军工科研、生产项目建设;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核循环产业链建设和核反恐技术支持工作;责全市军工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工作。
    (五)生产服务科
    负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原油、成品油、煤炭、天然气等生产要素协调平衡和保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创意产业发展;拟订重点企业、重点物资铁路运输计划和紧急调运协调;负责企业铁路专用线和企业自备车的协调和管理;承担市政府铁路运输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编制工业现代物流业态发展规划,指导工业集聚区和企业物流业态发展;负责全市煤炭经营及煤炭市场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行业协会工作;负责煤炭行业协会等行业协调;指导工业、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嘉峪关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产业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综合协调自然灾害等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技术装备科
    负责推进全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管理企业技术中心;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产学研合作,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协调推进国家和省、市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技术改造和利用外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装备产业、原材料和新材料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自主化和首台(套)应用,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技术创新、装备产业、原材料、新材料、消费品工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组织推进钢铁、冶金、黄金、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特色农产品加工、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产业发展。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承担全市盐业行政管理,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卷烟、食盐和糖精等重要消费品的生产计划;承担嘉峪关市名牌产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七)循环经济科(挂节能减排办公室)
    拟订全市工业和通信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工业和通信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工业和通信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提出循环经济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示范推广工作;负责节能降耗监测和考核评价;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和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拟订相关的支持政策,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审计工作;拟订主要工业品耗能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企业迁建工作;承担嘉峪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技改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收的认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承担市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工作。
    (八)中小企业科(挂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
    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监测分析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承担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做好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融资性业务监督管理制度,会同金融机构解决融资性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金融机构建立企业融资体系,引导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负责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股权融资,推动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拟订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防范机制;会同财政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项目审核和相关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及评价体系,指导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和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九)信息产业科(挂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
    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组织实施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资质管理;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软件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军工安全保密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军工及配套单位国家安全、保密和保卫工作;承担市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根据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频谱资源;根据授权,处理涉外及协调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和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含军转干部编制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1名兼中小企业局局长)、纪委书记1名,科级干部职数9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原市经济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节能监察支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整体划转,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其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变。
    (二)原市乡镇企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乡镇企业发展指导中心、乡镇企业教培中心整体划转,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其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变。
    六、附则
    本规定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农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