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劈死人惊人图片: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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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嘉政办发〔2010190号】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01号)和《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0〕11号)精神,设立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事故查处职责划给市卫生局。
    (三)将市卫生局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日常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市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与日常监督。
    (三)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开展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报送安全监管信息。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报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六)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许可和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工作。
    (七)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中药监督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
    (八)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开展相关质量抽验。
    (十)依法监督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风险评估及药品、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党务、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综合统计、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作。参与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拟定、备案和监督实施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二)食品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食品许可审批,承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法定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监测工作,发布与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四)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指导本市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产品分类管理制度;承担医疗器械标准的监管和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审核、核准工作;负责一类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备案;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抽验工作。
    (五)药品市场监管科
    实施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抽验工作;监督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召回;负责药品经营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含军转干部编制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干部职数5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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