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产生:嘉峪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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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嘉政办发〔2010185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01号)和《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0〕11号)精神,设立嘉峪关市商务局(与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合署),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食盐流通管理职责,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2.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散装水泥推广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承担。
    3.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职责,划入市商务局承担。
    4.将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商贸业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我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负责酒类和药品等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贯彻落实酒类和药品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管理职责,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和散装水泥推广等工作。  
    (七)贯彻落实全市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落实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贯彻落实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招商引资政策;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查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经济技术开发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 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落实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对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进行管理,负责牵头我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市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十三)承担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组织工作;管理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四)负责全市商务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经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市商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党务和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宣传、会务、档案、后勤和车辆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财务预决算及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资产、退休干部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承担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理论业务学习、发展党员和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安全保卫、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党群工作。
    (二) 市场体系建设科
    组织拟订并实施规范全市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三)服务业管理科
    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洗染、人像摄影及家政服务等行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商务领域物流发展规划,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四)食品流通监管科
    执行落实有关食品放心工程、三绿工程等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屠宰行业的发展规划、家畜(禽)定点屠宰和肉类冷藏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肉类行业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
    (五)酒类商品管理科
    贯彻实施酒类商品管理法规和政策;调查研究酒类商品生产经营中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拟定酒类商品管理措施和实施意见;负责对全市酒类商品生产、流通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酒类生产、流通发展规划和扶持地方名优酒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酒类商品市场形势的分析预测;发布酒类商品信息,指导生产、引导消费;负责对办理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资格审查、发证和年审工作;负责对酒类商品零售的备案工作;组织协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生产、销售的酒类商品质量进行定期监督检测工作。
    (六)对外经济贸易科(挂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嘉峪关组委会办公室)
    负责对外贸易工作,落实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组织年度出口商品计划的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放及各类配额、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承办企业外贸经营资格及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审核与登记发证;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国家有关加工贸易政策;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拟订和执行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依法监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承办从事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招标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技术贸易及涉及到进出口管制的敏感物项的管理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口岸申报管理工作,指导进出口交易会、境外商品展会和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法规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引进外商投资及其促进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工作;负责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管理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出口业务;负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的监测、分析及统计工作;负责国际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和组织全市接受联合国、友好国家、国际民间组织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工作;申报、争取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监督受援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七)市场运行调节科
    监测分析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的相关工作,承担因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而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预案制订、信息发布、商品储备等工作;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监管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重要流通企业的监测管理;负责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职责;负责家电下乡企业备案、申报、销售监管等工作。
    (八)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
    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政策,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的协调管理;贯彻落实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等工作;负责培育和完善全市医药市场流通体系,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医药行业协会实行自律,开展行业培训;维护医药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做好对灾情、疫情、军需战略药品及器械的申报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含军转干部编制2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1名兼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纪委书记1名、贸促会会长1名,科级干部职数8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嘉峪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农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