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欣怡金炜兴奋剂: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业纠风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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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业纠风工作的意见
发表日期:2011年8月12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四川省农业厅  本页面已被访问 44 次

                                                      川农业[2011]69号
    为做好2011年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业纠风工作,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1号)、农业部《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1】11号)、省纪委《关于印发【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川纪办发【2011】3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直部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川纪办【2011】31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农村集体“三资”、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农民负担监管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业纠风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扎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村社理财行为,大力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管理,加强收支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二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健全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制度。搞好清产核资,以村、社为单位建立集体资产台账。三是实行公开竞价承包和招投标制度,凡集体企业、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出租出让,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集体公益项目建设、大型和大批设备购置,都要在民主决策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资产运营管理模式。五是对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混乱的村、社,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二、切实解决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一是依法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探索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完善延包后续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二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序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三是加快构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强化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大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调处力度,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建设,依法完善仲裁工作制度,提高调解仲裁活动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面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依法落实土地承包、流转、仲裁等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
    三、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推进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
    一是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坚持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农民负担监管基本制度,充分发挥农民负担监管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式,确保职责有效履行。二是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实。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坚持开展年度农民负担检查,以农民负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涉农价格和收费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强化措施,拓宽渠道,推动政策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做好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特别是省政府关于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的文件要求,加强监督指导,规范议事程序、严格政策界限,从事前审核把关、事中监督指导、事后公示审计等环节入手,建立民主议事、项目审核、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养护、档案管理等制度,逐步实现一事一议管理项目化和信息化、资金筹集规范化、项目维护常态化。同时,加强部门配合,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奖补政策,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四、深入推进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财务公开要做到让村民知道,让村民参与,让村民监督,让村民满意,切实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和按时公开。认真贯彻财务公开规定,要把农民群众关心、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务活动作为重点进行公开。一是公开内容要详细,所有收支明细账目必须及时逐项逐笔公布,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二是公开形式要规范,要建立财务公开栏、规费收缴公开栏和意见箱。三是公开程序要规范,公开前必须经监事会或民主理财小组审计、村会计复核和村主任签字。四是公开时间要规范,财务公开至少每季度一次,做到日常财务定期公开,重大财务随时公开。五是要加强对落实财务公开制度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公开内容真实、程序规范、公开及时。当前要重点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推广“民主议事”、“村情民意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有效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财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乡(场)镇要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地认真填报《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业纠风工作统计表》(附件),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我厅农经总站,联系人:谈自力,联系电话028-85505629。
    附件:《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业纠风工作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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