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猴献福纯金四方连:中国长春老建筑物语—“满洲国”的中央警察学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0:37:41

长春老建筑物语—“满洲国”中央警察学校

    “满洲国”中央警察学校,位于新京南岭小街(现长春亚泰大街与永昌路交汇处西边,原吉林工大的东北角)。1932年3月“满洲国”成立,11月就在新京成立了“中央警察学校”。开始该校位于长通路上的临时校舍。1935年7月,在南岭(前文大同学院的东北)开始建设新校舍,并于1938年建成后搬迁至此。


    该建筑正门向北,平面基本呈“横日”型,是一座通体两层的建筑。在正门处,设计了一个外凸的附楼,在整栋建筑的红砖装饰风格中,刻意将主门附楼改用水泥罩面,这种红白对应,凸显了主门的位置,同时扩展了内部一、二楼的大厅面积。而在主门楼的上部的建筑主体上,设置了一个高大的人字山墙(跟交通部的主门山墙属一类风格,没有那个精致而已)。此建筑进深大,显得整体敦实厚重,为了避免呆板,二层窗户上方为半圆形,且在相邻窗户间设置了一个凸条造型,通过这些细部设计的调整,使得整栋建筑敦厚庄重之余又不失灵巧活泼。

    (这是建筑现状,毛泽东著名的词句“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依稀尚存,多年没听到过这种壮怀激昂的词了!最后一个“罴”字,很多人肯定已经不知道该念什么了!)

    “满洲国”成立后,警察基本都是来自于中国原有的系统,人员和政治倾向比较复杂,就是警察中的日本人,也是临时拼凑的。为了使他们能尽快达到“满洲国建国理想高度”的要求,洗脑是必须的,所以建立警察培训机构被高度重视。1932年6月就公布了归属民政部警务司的中央警察学校的官制,11月就在新京(长春)成立了中央警察学校。

    中央警察学校成立的时候,分为本科、别科和研究科,还有一个附设的警察官练习所,该校的校长由警务司长兼任(第一任为甘柏正彦)。于此同时,在奉天(沈阳)、哈尔滨、齐齐哈尔和承德分别建立了警察官练习所。当时在中央警察学校和各练习所,主要进行的就是警察官的初教育和警察干部的再教育。在中央警察学校,主要针对的是日籍警察,而日籍外的其他警察,都安排在包括新京在内的各地警察官练习所进行培训。后来,由于省一级建制的增加和练习所的扩大,上述“警察官练习所”均更名为“地方警察学校”,此后在延吉、佳木斯、黑河、锦州、安东(丹东)等省会级城市均设立了地方警察学校。于是,新京就有了两所警察学校,一个是“国家级”的“满洲国中央警察学校”,另一个是“新京特别市”的“新京地方警察学校”(地点待考)。


    1937年,原军政部和民政部警务司合并组建治安部(军警合一)。到了1943年,因战事吃紧需强化军事,治安部又将的警务业务剥离,改为“军事部”(军警分离),还真是应了那句“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就这样,1943年4月,剥离的警务司又成为国务院总务厅直管的“警务总局”。

    因为这种调整,警察学校也跟着进行了整顿扩充。在“中央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高等警察学校”,并成为了“满洲国”警察教育的中枢。而各地的原“地方警察学校”被整合为“第一至第七警察学校”,不再归各省警察厅管辖,均由“高等警察学校”监管。其中,新京为“满洲国第一警察学校”,其余在奉天、哈尔滨、吉林、安东、齐齐哈尔和兴安依次为“二至七警察学校”。在培养对象上,“高等警校”属警察大学性质,主要承担日籍警尉以上、非日籍警佐以上的高级警官教育,属研究性质的专门特别训练,而其他警察的培训都由“第一至第七警校”来承担了。


    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时,第一任警务司长兼中央警校校长甘柏正彦“效忠天皇”而自杀,诸多警察学校的高级教职员被苏军俘获并遣往西伯利亚,因为警察的“准军人”身份且比军人具有更重的“政治倾向”,他们的境况比军人更差,“新京第一警察学校”校长大森清助等就死于西伯利亚战俘营。1946年10月后,中央警校的校舍被国民政府接受,并入“国立长春大学”。


    解放以后,这里成为后来吉林工业大学的一校区。不知那年开始,旧楼主门附楼向西的一半被拆除,盖起了一栋新楼,而剩下东边的一半,也是人走楼空的架势,让老建筑保护者们提心吊胆地担心哪天就没了!

        (这张图曾经误贴到《长春老建筑物语--092 大同学院》博文中,正确的位置应该在此,哈哈)

(这是正门建筑内侧,菜园不受干扰地长势旺盛,左上角那个红色的楼就是拆除一半老楼后,新盖的“傻”楼)


    “大合校”后,此楼自然归吉林大学管辖,不知这个半栋的老建筑是不是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尽管仅剩下半栋,但这里对研究那时校舍建筑设计的特点,还是有着相当的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