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色 全职书僮 小说: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宿迁建设的意见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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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宿迁建设的意见
(宿发〔2009〕18号 2009年9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宿迁建设,全面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市单位产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空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良好天数达320天以上;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8%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到2017年,第三产业占GDP比例达40%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9吨标煤/万元以下;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降至20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重复率达8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控制在4.5千克/万元以下,COD排放强度控制在4.0千克/万元以下;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3.5%以上;城市化水平达55%,力争建成国家生态市。

 

  二、深入开展节能减排
  大力实施节能改造工程。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加大工艺技术装备的更新改造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到2012年,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68吨标煤/万元以下,COD排放强度控制在5.5千克/万元以下;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43立方米。积极发展生物质、风电和垃圾等新能源发电,到2012年完成生物质能发电装机12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达250兆瓦、垃圾发电装机24万千瓦。
  健全节能减排约束机制。加快建立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善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体系。全面开展能源计量工作评估和能源审计,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分行业制定节能减排的强制性指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城镇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并逐步过渡到节能65%的设计标准。大力推进秸秆气化燃气工程,确保每年新增农村沼气池2000个。积极推广LED、太阳能等绿色照明产品和技术,到2012年应用率达35%以上。加大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规模化应用,加强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工程、中水回用工程等示范项目建设。

 

  三、积极发展生态产业
  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围绕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的目标,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到2012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6.5%。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到2012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创建工作全部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现代高效规模农业,到2012年全市高效种植业面积达330万亩、高效渔业面积80万亩。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快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到2012年全市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分别达350个、180个、40个。积极推行生物治虫、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推进规模化养殖,科学划分禁养、控养和适养区域,加快建设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到2012年畜禽规模养殖比重提高16个百分点以上,建成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40处以上。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充分发挥宿迁的生态人文优势,积极保护、合理开发历史文化遗迹、平原森林和滨湖湿地等生态旅游资源,发展生态旅游业。围绕建设“国家公园”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等重点品牌,加大对骆马湖、洪泽湖、嶂山森林公园、乾隆行宫、项王故里、沭阳花卉博览园、运河风光带和黄河风光带等旅游景区的开发力度,打造生态旅游景点;加大乡村旅游规划与发展力度,打造生态乡村,提升旅游业发展层次,力争建成国家级优秀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知名的生态旅游城市。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以人才为支撑,以信息化为基础,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优化。到201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6%以上,年平均增长速度达15%以上。大力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加快打造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高地,到2012年,全市服务外包产业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

 

  四、加快建设生态人居环境
  实施“蓝天”工程。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和能源改造工程,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已建和新、改、扩建火电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装置。到2012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控制在5.0千克/万元以下。加强对车辆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提高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及道路运输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积极推广和使用清洁能源,全市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0%以上。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责任机制和秸秆禁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实施“碧水”工程。加快城镇和农村集中居住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到2012年,全市污水处理规模达32万吨/日,每年削减COD排放量1万吨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8%。全市1/3以上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所有康居示范村和农村集中居住点要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实施中心城市水系沟通工程,实现湖水进城、水质提升。加快运河沿岸企业搬迁步伐,确保年内完成搬迁任务。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度,加强对重点河流、重点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确保国家控制断面和省、市界断面水质达标。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水质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确保饮水安全。
  实施“宁静”工程。优化声功能区划的空间布局,建立噪声管理长效机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及生产工艺。扩大城区机动车禁鸣范围,加快改造、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加强交通干线两侧居住区、文教区等敏感区周围的绿化建设。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治理建筑施工噪声。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控制城市噪声污染。到2012年,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100%。
  实施“绿地”工程。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人每年植树3-5棵,加快建设绿色庄台、绿色通道,完善农田林网和河湖防护林网,实现非耕地绿化全覆盖。到2012年,全市成片林达260万亩,其中速生丰产林达132万亩,杨树总株数达1亿株,活立木蓄积量达1100万立方米。积极推广林菌、林禽、林畜等复合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林地立体式复合经营。深入开展广场绿化、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建设城市公益林、党员先锋绿化林、团员模范林和公务员林等,确保把中心城市22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成绿化精品工程、53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成绿化景观工程、2108平方公里范围内建成绿化生态工程,进一步彰显“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品牌优势。
  实施“靓城”工程。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到2012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严格执行“禁塑令”,切实控制“白色污染”。加强城市生态景观建设,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生态景观。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六清六建”和“三清三改”工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区)处理”运作模式,实现农村环境管理常态化、制度化。新建农村集中居住点和康居示范村要同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乡镇要加快推进镇区污水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到2012年确保有10%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
  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加快建设洪泽湖、骆马湖湿地保护区,保护大运河、古黄河等重要湿地。加强对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管理力度,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形成分布合理、面积适宜、管理科学、效益良好的生态系统。

 

  五、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全面普及生态知识。大力弘扬“生态为归宿,创业求变迁”的城市精神,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的理念。广泛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形势教育和生态环境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利用意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意识。
  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目标,开发、利用和保护地方传统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中心、生态公园、乡镇文化站等为载体,建设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生态宣传、生态培训、生态科研活动,广泛传播生态文化。
  开展绿色创建。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饭店”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实施绿色采购政策,将节能环保汽车、绿色家电等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购买。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引导树立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生态文明素质,有序推进生态文化建设。

 

  六、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生态宿迁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将生态宿迁建设任务纳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努力形成市县(区)分级负责、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宿迁建设机制。
  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各类资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坚持把生态建设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之一,设立生态宿迁建设专项经费,给予重点支持。整合生态环境建设资金,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问题。
  加快推进生态市创建。大力实施《宿迁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三步走”的建设规划,深入开展生态市创建活动,到2017年初步形成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清新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支撑科学发展的安全体系和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逐步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
  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生态宿迁建设工作年度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标准,分解工作任务,逐级明确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把生态宿迁建设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不重视生态市建设、未完成生态市建设任务、发生严重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

发布部门:宿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14日 实施日期:2009年09月14日 (地方法规)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宿迁建设的意见2009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宿迁建设的意见 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意见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的意见 2003 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精塑创业软环境工作的意见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软实力的意见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的实施办法 2003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于实施中心城市人口五年倍增计划的若干政策意见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力量实施工业大项目突破的若干意见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大市的意见 中共宿迁市委关于制定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安阳市委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阳光施政机制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 中共宿迁市委关于制定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工作动态 2011-01-11 中共余姚市委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国塑料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中共山西省运城市委转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阳光农廉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2010年9月26日 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2001年: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北地区发展的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