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五金:中共余姚市委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国塑料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8:29:42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中国塑料城是我市集塑料原料销售、塑料信息发布、塑料会展、塑料机械、塑料模具、塑料制品及其他辅助材料于一体的专业生产资料市场,是浙江省最大的生产资料专业市场,也是中国最大的塑料原料集散地。为进一步发挥中国塑料城的集聚辐射作用,提升塑料城的现代化流通水平,壮大我市塑料特色产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繁荣,现就进一步加快中国塑料城的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中国塑料城发展的重要性
  从1994年中国塑料城成立以来,经过10多年的培育打造,中国塑料城得到持续快速发展。到2005年底,中国塑料城进场商户达到1068家,经营品种近万种,历年累计市场交易总额超过1000亿元,成交总量超过1000万吨,产品辐射到除西藏、青海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成为国内最大的塑料专业市场和浙江省最大的生产资料专业市场,其发布的行情信息成为全国塑料行业的“价格晴雨表”。但是,中国塑料城的发展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周边广东、江苏及我省台州等地塑料专业市场的崛起,分流了中国塑料城的客货源,加剧了区域市场竞争,降低了中国塑料城的影响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等新型营销方式和流通业态的兴起,将极大地降低贸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对传统现货批发市场将是一场深刻的革命;上下游一体化使中国塑料城战略空间进一步缩小,小经营户更难于在市场立足;流通市场的放开,外资进入使竞争更加激烈;再加上中国塑料城本身存在的发展方向不够清晰、市场功能不健全、组织机制不适应、单体经营规模小等问题,使中国塑料城发展的先发优势逐渐缩小,竞争力减弱。因此,重新审视中国塑料城的发展,进一步发挥先发优势,加快塑料城的改造提升,以此推进余姚经济和涉塑产业的发展是“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而迫切的问题。

  二、进一步明确中国塑料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发展、创新的方针,培育大市场,发展大流通,优化调整市场的布局结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功能结构,增强市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使中国塑料城成为辐射全国、影响国际、体制新型,规范化、现代化、规模化的一流专业塑料批发市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发展的原则。要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加快市场体制和机制创新步伐,大力推进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市场建设;坚持业态创新,改革传统的市场运作和管理模式。
  2、坚持规划统筹的原则。要统筹谋划,既充分发挥中国塑料城现有的规模优势、集约优势和影响度优势,又着眼长远,配套要素提升,科学搞好中国塑料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纳入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
  3、坚持做大做专做强的原则。要适应流通现代化的要求,促进交易主体升级,完善市场营销环境,推进交易方式信息化,提高市场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做大做强塑料专业市场。
  (三)总体目标
  1、最终目标:以现代国际批发市场“商品集散、信息传播、财务结算、价格(时尚)发布”四大基本功能为标杆,把中国塑料城建设成为立足余姚、依托长三角、辐射全国、影响国际的,集塑料原料、助剂、塑料制品、塑料机械、塑料模具技术设备等涉塑产品的交易、展示、会议、信息发布(交流)、仓储、配送、货运、金融结算以及检测认证等功能于一体的经营规模大型化、经营品种专业化、经营档次高级化、经营手段一体化、经营空间国际化、经营环境规范化的大规模的现货批发交易中心,真正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塑料原料交易中心、信息发布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结算中心,以及中国最大的塑料机械展销中心,最终促进有国际影响力的余姚涉塑产业集群的形成,成为余姚经济的一个增长极。
  2、近期五年(2006-2010年)实现目标
  ⑴塑料原料交易量年平均增长15%,达到400万吨;
  ⑵新建商务楼10万平方米;
  ⑶改建扩建会展场所,累计达到5万平方米;
  ⑷建设600亩物流仓储基地(其中新征用300亩,合作使用东方保税仓库的300亩物流仓储基地);
  ⑸投资建设涉塑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中国塑料城的无形市场交易展示平台,巩固信息发布与价格指数发布的全国性地位;
  ⑹引进年营业额超亿元的经营大户30家,培育超亿元的经营大户30家,超亿元经营户占经营户总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同时,吸引世界前10强和国内一流塑料机械生产企业进驻;
  ⑺改革中国塑料城管理体制,充实加强管委会职责,提升管理水平。

  三、政策和措施
  (一)推进市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现有塑料城管委会管理体制调整为正科(局)级的市政府派出直属管理机构,实施对中国塑料城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充实加强管委会职责,提升管委会的功能,特别是充实管委会的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展览展销、电子商务建设、市场监管、投资开发、物业管理等经营管理方面的能力。整合塑料城国有资产,逐步将塑料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划归塑料城管委会管理。适时组建中国塑料城股份有限公司,并逐渐过渡到以中国塑料城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为主的市场管理体制。
  (二)强化规划引导。按照“远近结合、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提升能级”的要求,抓紧编制好中国塑料城2006—2010年专项发展规划及2015年远景发展计划,加强对中国塑料城进一步发展的规划指导;实施一批能切实推进中国塑料城发展、解决或缓解发展制约的物流、仓储、商务楼、停车场等项目,完善市场配套功能,改善市场发展环境。
  (三)积极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市场经营主体是中国塑料城立足于未来激烈市场竞争的关键。一方面要积极扶持塑料城内现有规模经营大户,使之发展成为具有全国知名度的品牌贸易商;另一方面要加大招商力度,吸引国内外大石化企业或其代理商、批发商把中国塑料城作为其营销网络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建立区域性乃至全国的物流基地或营销中心。
  1、设立经营规模台阶奖。从2006年度起,对当年纳税申报营业额分别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及以上,当年税收水平达到上年度塑料城内平均税负水平的公司或经营户,市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规模奖励。首次奖励后,营业额达到上一档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2、鼓励塑料城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引导经营户组建股份制、合作制形式的规范化、规模化的新型现代流通企业,转换经营方式,做大做优做强。从2006年度起连续三年,对年纳税营业额分别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塑料城内公司或经营户,以上年度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包括稽查查补入库及补交以前年度欠税)为基数,超基数的增量部分,市财政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55%、60%、65%、70%给予扶持。
  3、鼓励塑料城经营户成为大石化企业或国外石化企业的区域代理商或总经销商。从2006年起,凡是中国塑料城经营户成为国内外石化企业某只产品浙江区域、华东区域、中国区域的总经销商或总代理商并取得授权证书,且在取得授权证书的第二年起授权产品的年销售达到1000(含)万元以上的,市政府按证书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或经营户累计授权证书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吸引大石化企业或大批发商将余姚作为区域性物流基地或营销中心,进一步巩固中国塑料城塑料原料交易的龙头地位。从2006年起,对国内外大石化企业在中国塑料城内新建的区域性营销中心或物流基地,市财政按照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一年给予全额补助,第二、第三年给予50%的补助。对2006年起进入中国塑料城且首个经营年度塑料原料销售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市外塑料原料经营公司,市财政按照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一年给予全额补助,第二年、第三年给予50%的补助。
  5、建立大公司招商考核与支持制度。中国塑料城管委会要积极引进能提升中国塑料城形象与核心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此项工作情况市政府将每年考核,并给予工作经费支持:引进国内两大石化企业的区域营销中心或物流基地,给予每家1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新引进其他国内外石化企业的区域营销中心且注册资金在1000(含)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家3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新引进世界前10强或国内前5强塑料机械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给予每家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四)全力推进无形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中国塑料城有形市场,不断完善金融结算、物流配送、仓储加工、信息网络设施等支撑体系,扶持发展中塑在线、中塑交易网等网站,加强对周边塑料原料市场价格信息的整合、发布与辐射,加快中国塑料城无形市场的建设。
  1、加强宣传培训。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需要政府有效地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在2006—2007二年内,市财政每年拨出30万元给中国塑料城管委会,用于网上交易市场、信息发布中心、中国塑料城经营者网上交易和中国塑料城整体形象等方面的宣传培训,不断扩大中国塑料城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促进中国塑料城经营者熟悉、了解、掌握电子商务的运作办法,推进交易方式从传统的易货贸易向电子商务方向发展。
  2、鼓励入市交易。在中国塑料城规划范围注册的塑料原料经营户,对其在中塑交易网租用摊位产生的摊位租期费用,在中塑交易网初次入市优惠的基础上,市财政对入市交易者再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租期费用补助(租期不到一年的不给予补助)。
  (五)加快推进以中塑物流基地为中心的塑料城物流仓储体系建设。积极形成以第三方物流为主体,应用现代物流信息技术,以及能提供快速、准时、多样化服务的现代物流仓储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塑料城配套功能,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专业市场竞争力。
  1、积极推进中塑物流基地的建设。要充分发挥东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具有的海关堆场、保税仓库、国际集装箱拆拼箱、一关三检等国际物流功能优势,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内资和外资物流企业合资合作经营东方物流公司,积极开展塑料原料、机械、制品、模具等涉塑产品的储存、分拨、配送、加工等一系列增值服务,做大物流吞吐量,降低物流费用。市政府对合资合作过程中涉及股份转让产生的交易费用给予一定减免。
  2、按照中国塑料城发展布局规划,抓紧实施中国塑料城配套仓储建设,解决市场经营户仓储小、安全性差、经营成本高等问题。同时,对经营户租用仓储给予一定优惠。具体优惠办法待仓储建成后公布。
  (六)加快涉塑产业会展与常年展示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塑料城业已形成的行业知名度及塑料原料、机械、模具、制品、信息等涉塑产业各类要素集聚的优势,整合资源,有效发挥已建成的中国塑料博览会展馆与东方物流保税园区的功能,采取政府与市场共同推进的方法,加快涉塑产业会展与常年展示平台的建设,推进“一链多中心”涉塑产业群的形成,提升中国塑料城的综合竞争力。
  1、充分发挥中国塑料城会展中心的作用,鼓励在该中心举办涉塑类会展活动。在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中国塑料博览会的基础上,鼓励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和会展企业组织举办涉塑类展示展销或行业论坛。鼓励引进各类大型涉塑产业巡回展,对在中国塑料城会展中心连续举办二届以上,在行业内具备一定影响力的展会,展馆租金按最低标准执行,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支持;在城区内发布的展会广告,工商、建设、城管、交通、电力等部门要优先批准并减半收费。加强公安、交通、商检、海关等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对境外展商和展品简化入出境手续,对境外展品入境实行担保监管方式,免收关税保证金。
  2、推进塑料机械展示展销中心的建设。对境外塑料机械在中国塑料城展览中心常年展示,海关、商检要给予积极支持,免收关税保证金;在展馆内塑机展销中心进行产品展示,国外前10强塑料机械生产商或代理商免二年500平方米内的场地租赁费,国内前10强塑料机械生产商或代理商免二年300平方米内的场地租赁费;国内其他塑料机械生产商或代理商免二年100平方米内的场地租赁费。
  (七)不断延伸完善塑料产业链。改性塑料原料生产与销售是中国塑料城向上游延伸产业链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要积极鼓励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公司、经营户朝塑料原料的改性、加工、配料等生产增值方向发展,增大塑料原料的附加值,增强自身竞争力。对独立法人注册从事塑料改性生产且当年改性原料生产销售额居全市前10位的企业,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2006年度起独立或与石化公司、研发机构及其他公司等合作注册开展塑料原料改性生产的企业,其设备投资按工业技改贴息标准给予贴息扶持,第一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给予全额扶持。积极吸引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进驻中国塑料城,开展塑料原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科研服务取得的收入给予三年内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补助,第一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八)积极培育发展塑料行业协会。以中国塑料城经营者为主体成立余姚市塑料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协调、沟通和服务作用,组织开展信息交流、行业调研、质量监督、对外交流,反映会员意见、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增强协会会员的凝聚力。市政府为推进塑料行业协会开展工作,从成立起三年内给予协会每年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九)不断改善中国塑料城发展的服务环境。牢固树立为经营者服务的思想,实行“一条龙”服务制度,为新进中国塑料城的经营者无偿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建立重点经营大户资料库,了解经营者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积极与大专院校或培训机构合作,加强对中国塑料城经营者及其员工营销、管理等理念与技能的培训,提高经营素质;营造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提供人才政策咨询、引进等服务,帮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的就学等问题。
   (十)加强领导,合力兴城。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塑料城的发展,市成立余姚市中国塑料城发展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府办、中国塑料城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发展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贸易局、工商余姚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市商业集团公司、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和阳明街道、凤山街道的负责人为成员,协调解决中国塑料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中国塑料城管委会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抓好日常开发、管理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对涉及中国塑料城规划范围内的问题,要事先与中国塑料城管委会沟通衔接。工商、税务、城管、公安、交通、建设、质监等部门要积极协助中国塑料城管委会做好市场监管、环境建设和经济秩序的维护。进一步做好中国塑料城与周边区域在规划上的衔接,重大问题要相互沟通,建立协商机制。
  本意见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享受本意见的对象为中国塑料城规划范围内从事塑料原料、塑料机械、塑料助剂、塑料改性的公司和经营户,且工商、国地税注册在中国塑料城内。政策中涉及的营业额以当地纳税营业额为准,同一法人的公司其营业额可合并统计并享受相应标准政策。凡受到税收处罚或重大安全环保问题的不准享受优惠政策。
  本政策由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中国塑料城管委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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