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吃的野生蘑菇图片:信仰的深情 正文 九、论神的道德统治,来世,与灵魂不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40:48
正文 九、论神的道德统治,来世,与灵魂不灭

    第一节
    世界的创造主,无疑也是世界的统治者。那有权能创造世界而且规定它的秩序的主,无疑也必有权能管理它,维持或改变祂原来所规定的秩序。那太初订立自然律者,必然掌管全部自然;所以神掌管宇宙,任意支配,乃是很显然的事。神既有权能统治世界,祂也必有意统治世界。因为祂既是有智慧者,祂所作的就是有目的的,不然,祂创造世界就不是出於定意。谁不出於定意而行动,谁的行动就没有目的,而谁的本身也不能称为有定意者。无论是神或是人的行动,若是出於必然或偶然,就都不能称为创造作为。此外,我们从世界特殊的部分,看出神创造它们,有着特殊的目的,因为它们是与那目的相合的。这就表明创造者在创造世界的作为上真是有意,真是有一种终因;因为创造特殊部分上,既有一定的目的,就在祂创造全部上,也无疑有一定的目的。神创世,既有目的,无疑祂必要使这世界达到那个目的。因为神若立定目的。就必要达到那目的,所以神必要使世界达到祂的目的;那即是说,神必统治世界。事实显明,神对祂所造世界上的事故,并非不予关切,因为神创世时,也并非对此不予关切;就被造之物的情况与秩序来看,就可见神在创世时,即关心世上万物将来的进程和状况。这一点即经确立,现在我要进而表明,神对世人施行道德统治。乃是必然的事。
    第二节
    如果神关怀祂所造之物的情况,那么,祂就特别关怀世人的情况。人类实在是有形创造中的主要部分。人有心智,能照自己的意志和筹谋行事,如同神一样。创造主显然看人类为祂有形创造作为之主要部分,因为祂将人类列为万物之首。显然世界之被创造,是作人类的居处,而在人周围的万物,都是供人使用的。若神留意管理祂所造的世界,使之不归於徒然,却要达到祂的目的,祂就必特别留意管理那为祂所最注重的人类。而神的这种关怀,也必与人的优越地位成正比。神对所造世界任何一部越重视,祂就对那部分的情况越加关怀。但创造本身显明,神对人,比对有形创造中的任何部分更加重视;因祂创造其他部分,显然是供人使用的。所以,神必不弃置人类不顾,却必要加以管理,我们看到神对祂所造的万物,都顾到它们的美,秩序与规律,整齐与和谐;诸如宇宙的系统,四季的运行,植物的构造,人身的百体。所以创造中的主要部分,即祂所最重视的人类,祂必不弃而不顾,任其处于畸形,不和谐,和最可恨可惧的混乱中。
    第三节
    从上所说,可见神对祂创造中最高和最为祂所重视者之情况与其管理,最为关怀;所以祂对人类情况的管理,最为关怀,因为人类是祂创造中所最宝贵的。这样一来,我们就知道,神最关怀调节祂在人里面所最看重的部分,那就是人的心智与自动的行为。如果在神创造的主要部分中,有什么被祂看重胜于其他部分的东西,那必是那部分所以超于或至小与其他部分不同的东西。人与万物惟一的不同处,是人具有属心智的理解和行为。这是创造主使人所以异于万物者,神也因此使人居于万物之上,管理并使用万物。所以,创造主因人为万物之灵,而必按祂自己的旨意,来处理人类的情况。因此神实在关心使人类受道德的统治,使人属心智的自动的行为,都服于规律之下,受法律制裁,否则神就毫未顾及处理人类属心智和自动的行为,而一切事物便将趋于畸形,混乱,颓废,而不可救。苟如此,人类就恰由于具有理智与意志的才能,与其说是超乎万物的,毋宁说是更可憎可恶和更加邪恶可怜的了。如此,创造中那居于最高地位的人类,将要成为最低下,最混乱,畸形,可憎恶,而无法补救的了。如此,那为秩序,平安,和谐之神,本来是造了一个整洁,美丽,和谐的世界,以服役于人,却似乎把那为祂创造作为之主要部分和其他一切之目的的人类,委弃于永远的混乱,不和谐,和颓废了。这样他们就不免违反本身的天性和才能;虽有理性,却在所行的一切事上违反理性;本来是人,却变为禽兽;把肉欲置于理性之上;利用理智专来作恶,并败坏神的作为。
    第四节
    我更要用下面的理由来证明神必对人类施行道德统治:在人类中有某种道德统治,那显然与创造主的计划相符;因为在各国,各省,各域,各家,若无适当的统治,和神对整个人类的统治,人类将不能存在,而将自行毁灭。人类比起任何动物来,不仅对同类更要互相毁灭,而且对异类更要为害千倍。所以神所赋予全人类的本性及使人类所处的情况,都叫历代世人须受道德统治。创造主无疑是定意如此行,来保存祂最高的受造者人类;否则神为保存人类所安排的,反不如其他物类了。神对任何物类,没有不给与自存之法的。但除非那以道德规律为标准的理智,是保存人的工具,那么,神就没有给人什么工具了。所以创造主原来的计划,无疑是要使人类服从道德,在他们当中应该有元首,君王或治理者,作为尊敬服从的对象。这就十足证明,创造主自己要对全人类施行道德的统治。因为若不如此,人类保存之法就不完备。人若只靠人的统治,来约束他们的情欲,而没有那掌管万有无所不知的主宰,来施行良心的制裁或审判,则人类的处境仍是最可悲的;而且就人类的需要而言,尤其就其在创造中的地位所需要的而言,则神对人的保存和一般福利所安排的,反不如祂对其他物类的保存和需要所安排的。
    我们若以为创造主叫某些略微像祂而具有一点伟大与权能的人,来君临人群之上,发号施令,执行判断;而祂自己,虽人万有之王,为万友之源,当人类需要祂来施行管理甚於世上的君尊时,却不来管理他们,那岂是合理的想法么?祂有至高无上的权能,可能随己意对世人施行道德的统治。祂既是人的创造者,就当施行这种统治。神是最当为世人所敬重所服从的道德统治者。神既是有无穷智慧,权能,圣洁的,祂就是那最有资格作道德的统治者;而且祂的道德统治,乃是最有效能,足以达到统治目标的。
     第五节
    创造主在人类中设立道德的统治时,祂对於所任命的统治者与服从统治者的关系和权利义务,显然很是重视,因为这是与祂自己所施行的优越道德统治相似。例如父母对儿女的管理,特别是如此。这种管理在一切人类的道德统治中,显然最是根诸天性,且是为保存种族所最需要的。在这种关系上,神叫较聪明强壮的父母,管教儿女,叫较软弱无知有依赖性并从父母得着存在的儿女,服从父母。照样,神既是人类的天父和保存者,维持大家,将衣食和生命的必需品赐予大家,比世上父母无限聪明强壮,祂岂不更要君临人类之上,施行道德的统治么?世人需要神的管理,正如儿女需要父母的管教一样。世人不可被神遗弃於世界,缺乏神的规律,指导,权威,应许,鞭策,惩罚,有如儿女不可被父母遗弃於一室之中一样。由此说来,神对世人难道不施行道德的统治吗?
    第六节
    人能认识他的创造主,也能尊重神的完全,权能,智慧和善良。他能因所见神的聪明奇妙作为,又因神使万物井然有条的优良设计,而尊重神;并因神所赐他的一切慈爱,而感谢神。反之,他也能轻慢神,恨恶神,对神的作为吹毛求疵,因神的作为而指责神,蔑视神所赐他的一切善良;甚至因神眷顾他的安排而恨神,咒诅神,亵渎神。
    那按照神的形像受造超乎万物之上,且为神所宝贵过於万物的人类,他对神所取的态度,总不能由神袖手旁观,置之不问。人敬爱祂,感谢祂,或是反过来无理地蔑视祂,憎恨祂,咒诅祂,祂不会同样嘉纳的,也不会完全任凭人,而毫无轩轾地同样处理的。但若神对人类不施行道德的统治,情形就必要如此。    第七节
    人能认识他的创造主,他就在许多事上能认识神的旨意;那乃是说,他在所看见神的各种作为上,就能认识祂在其中的目的,因为人知道有神,大都是因他看见万物的终因;看见这种或那种事物,显然是为这种或那种目的而计划的;所以他能顺从或反抗创造主的旨意。他能遵循神的目的,与神合作,也能反抗神的计划。例如,父母须养育儿女,儿女须顺从父母,那显然是创造主的计划。若有人杀儿女,或是儿女起来弑父母,他们就是违反创造主的目的。同样,如果人妄用肢体,反乎神原来的目的,或是妄用心智上的才能,违反神原来的目的(因为神将它们赐与人,无疑是有目的的),他可能妄用神赋予他对受造者的统治权,来违反神的目的。因为我们虽认为人不能挫折创造主,然而他却能用他的意志,来反抗创造主的目的。创造主对此,不能袖手旁观;若设想人违背神的旨意与目的,与顺从神的旨意与目的,同样蒙祂嘉纳,那乃是自相矛盾的。如果神不袖手旁观,祂就必对人类施行道德的统治。
    第八节
    这一论点特别适用於人之能以顺从或违反神在创造中的目的,和神之赐人以超乎世上其他万物之上的才能。神创造世人,具有一种目的,那乃是极明显的事,不仅因为神创造宇宙全体——包括有心智自动的人在内——是显然有目的的;而且事实特别表明,神创造人类,具有特别的目的。因为事实显明,神是为着一种目的创造了世上较卑贱的部分,而那造它们的特别目的,乃是为服务人类。所以,我们可以说,神造人,尤其是为着一种目的。如果有一巧匠,完成一项伟大的工程,这工程构造很复杂,而且部分繁多,但全体设计得互相连结,使各部分支持一个主要部分,那么我们就很可断定说,那巧匠要藉着那主要部分来达到一种特殊计划,而他对全部工程的目的,乃是他要藉那主要部分所达成的。人是创造中的主要部分。他能认识他的创造主,又能辨别神创造万物的目的。神既将祂创造万物的目的向人启示,所以祂若不让人知道人本身受造的目的,或领受超乎万物之上才能的目的,那真是奇怪极了。所以,人在运用自己的才能上,必服从或挫折那赐才能的创造主的计划。人必须与创造主合作,以达成他生存的目的,或是定意与神为敌。对此,神不能袖手旁观。根据上面所说的,可知神对人类必要施行道德的统治。
    第九节
    我们根据人的特殊目的,是在於与他的创造主有关,就可证明神对人类施行道德的统治。禽兽的特殊目的,是在於与人有关。但人的特殊目的,是向神发挥他的才能。因为神造人的特殊目的,与祂造低级万物的目的不仅迥异,而且极为优越;因为神造人,是与其他万物迥异。人的特殊目的,并不是为了有形创造的其他部分。这一切都在人以下,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都是为人造的,供人使用的。它们的特殊目的,是为着人,但人的特殊目的,不是为着它们。否则,就不合理了。若万物在受造和目的上附属於人,而受人支配,那么创造主就使他比它们有更大的价值。所以,神并不是为万物而创造了人;因为那样,就不啻是认为神看万物最为宝贵了。其实人类之存在,显然并不是为供下级被造物使用,而是人使用万物。
    我们要补充一句说,人类大多数属世之享受,在价值和悠久上,并不足以证明整个有形宇宙万物之目的,是止於那种快乐。所以,我们不能假定别的,而只能假定人的特殊目的,是直接与他的创造主有关。
    第十节
    如果神使人超乎万物之上,有较优越之才能,乃是为着一种其他万物所没有的特殊目的;那么,那特殊目的必是人类所特有的。而神使人有这些较优越之才能,乃是要使人达到那目的。人类超乎禽兽所独具之最大才能,即是人为万物之灵,能以与创造主交往。人能认识神,敬爱神,且能领受神的训诲与命令,顺从神,服事神,只要是神乐意向人启示祂的旨意,发出命令。诚然,这一切并不是没有目的的。神在较低级世界中之作为,既不是徒然的,祂赋予人这种特殊才能,也必不是徒然的。太阳受造能发光,并不是没有终因的,难道人有认识神之亮光,是没有终因的吗?
    所以,神造人的特殊目的,显然是叫人用心智自动与他的创造主相交。如是人类就必受神的道德统治。因为没有道德统治,就无所谓人与神中间的交通。因为为求有交通,所以一方面就必须顺服另一方面;彼此之间,意志必须相合;一方面必须具有权威,另一方面必须服从。如果神造人是要人与祂相交,神就必不忽略人怎样与祂相交。人的行为有些必定符合祂的旨意,有些必定不符合;神对此必不漠不关心。神不能让人向祂任意而行。所以世上必有道德的统治。人对神恭敬崇拜,或傲慢憎恨,神对此是不会漠不关心的。
    第十一节
    由上所述,我要推出两事如下:
    一、来世的赏罚。除非有来世的赏罚,神对世人就没有设立道德的统治。因为,若不如此,就显然无所谓按照具体的规律,甚至按照任何方法,来对人类施行赏罚的事。若无赏罚,神可以表明祂的希望,但没有什么律法可言,也无权威可言。很显然的,在今世并无所谓绝对公允的赏罚。神对待世人的正义与公道,并不显而易见,反倒万事处於极端混乱中。我们常见恶人昌盛,而不像别人一样遭难。他们大有权势,自古以来,他们通常在世居高位。他们驾凌於义人之上。他们高坐宝位,义人却身处茅屋。在今世义人无处伸冤。许多恶人辖制义人,践踏义人,陷害义人;义人受压迫,遭受各种伤害和暴虐;恶人却得存活,掌权统治,大有荣华富贵。
    二、以上所说的,将神的启示无法驳覆地证明了。因为如果神对人类施行道德的统治,那么赏罚乃是必然的。但这些制裁必须宣布出来:例如执行神的律法之刑罚,必须被人知道。假设神对世人维持一种公平完美的道德统治,但至於所受的刑罚的性质,情势,程度,时间,地点,和长久,却让人完全不知道,或去横加猜测,或凭情势推断,或凭己意判断,那是一种很不合理的假设。若要维持道德的统治,那么统治的秩序和方法,必须是有形的;不然,它就不是道德的统治。没有气息和心智之物,很可能由神用有形和固定的秩序,大有权威地加以统治;但是,那还算不得是道德的统治。统治只在有形时才能维持权威,并在道德上影响人,统治人。若说有道德的统治,而同时其元首没有藉祂的话或记号来启示祂的意念,那乃是谬妄的。假设在有心灵意志的元首和属下之间,维持着交往和道德的统治,而在他们之间没有意念的交流,那是何等谬妄不合情理呀!
    第十二节
    那为人而受造的禽兽,死后不复存在,这并不足以作为反对人死后再存在之理由。因为事实证明,人乃是世上万物之目的。这个世界及其中的动,植,矿,都是供人在世上生息使用的。若人为万物之目的,万物是为人而被造,以供人使用;那么人就是万物之总归,也是等於万物全体。所以,任何别的若不被保存,就仍不损失什么,而它们之被造也仍不落空。因为整体的总归一旦得以保存,整体就得以保存;要点是在於人,其余万物,都只是供人一时之用而已。禽兽只是为供人现时之用,它们虽然不复存在,它们的目的却是已经达到,而它们的价值,它们之所被造,仍保留在人里面。人的身体,乃是人在世作客旅时所搭之帐棚,而在客旅生活完毕时,不复存在了,但那并不足以证明人也不复存在了。
    禽兽是为人而被造,这一事就足以证明人有来生。因为若说世上万物是为人而被造的,而人不过如同禽兽一样,其被造只是为在世暂时生存,享受属世的幸福而已,那乃是不合理的。
    第十三节
    传道书一章上所描写不断劳碌的自然世界,继续转运,周而复始,必有其终结。这些转运,并不是无所事事的,必是为着要达到一种伟大的目的。神使世界运行不息,难道没有进展么?神使它有各种浩大之运行,难道无非是使它复返于原处么?它完成千周转运之后,必是比完成一周转运,更接近于那伟大的目的。海水成云上升,降地为雨,复返于海中,并非不过为使一切仍旧。人类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并非是为使至终仍如起初一样,即在世上有人类而已。神的车轮转运千回之后,决不会仍停在原处,而不使车更接近于旅程的终点。
    第十四节
    这足以证明有来世。这些转运,若在未来之境界上没有其继承之处,就不免落空了。如果在这世界转运终止之后,仍有所存在者,那必是为万物之首,和万物所以受造的目的,而那就是人。如果人也归于止息,那即等于整个都归于止息;因为人是整个之目的所在。这世界的幸劳转运,都是为人服役;所以在世界的转运止息了之后,如果人不复存在,那么这一切的转运就都没有达到什么目的;因为在它们的工作完毕之后,并没有留下什么果实。万有都返于空无,像没有世界以前一样;一切皆归於消灭,而不复存在,一切都好像世界从来未曾被造一样,一切都成了空,没有留下什么果实。这好像是说,坐车的人,经过千辛万苦被载到旅程的终点后不复存在了,即车与人同归于尽了。
     第十五节
    上面所说的,足以证明基督教的启示是神圣的。这启示告诉我们说,这世界将要终止,归于消灭;世界之转运有限期;而作这世界目的的人,以后仍要存在;那启示对于万物的伟大时期,计划,和结果,也作了一合理的报告,与神无限的智慧和尊严相称。
    第十六节
    宇宙间必有一部分,就是那最高的为万物之首和目的的有心智与理性的人类,是永存的,因为那作万物之首和目的的人类,如果也归于消灭,那即是等于整个归于消灭。如果世界只是暂时存在,旋即归于乌有,那么就没有达到什么与神相称的目的。如果神创造了世界,而世界旋即归于乌有,就无人不以为神没有达到创世之目的。而惟一的理由,乃因所达到的善既为时短暂,所以目的未免是太微小了。即令世界存在一百万年,然后归于乌有,目的仍然是无限微小,因为一百万年,在神眼中,如同片刻一样。一百万年与神比较,绝对算不得什么,所以不配作为神创世的目的。惟有一个无限的目的,才配作为无限的神之目的;所以那所达到的善,必须是无限长久的。否则,谁能规定范围呢?谁能说一百万年是太长久呢?若果是久了,谁敢说持续一千年的善,是与神的智慧不相称呢?若果是相称,我们怎能说:持续更短的善,便不合乎智慧的目的呢?若果是合乎,谁又能说,神的大能不会规定持续一分钟的善为短了呢?这一分钟与神相比,正如与一百万年相比是一样的。持续一分钟的善,所以决不足以与创世主相称,惟一的理由,乃是它与神相比,是太微小了,任何有限的善也都是如此。
    第十七节
    旧约中常宣称:神要审判人的每一作为;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断的神;人所行的道,都在主眼前;恶人的罪恶和义人的善行,都被神鉴察,写在记念册中,无一件被遗忘,都被封锁在神的府库中;神要照各人所行的待他们;审判全地的主,必要行公义,所以神必不将义人与恶人一同毁灭;义人必要享福乐,因为要吃自己行为所结的果子;恶人有祸了,他必遭灾难,因为他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报应;那是不能不如此的,因为没有黑暗的荫翳,能给作孽的藏身;即或有妇人忘记她吃奶的婴孩,神却不能忘记祂的子民;神将他们铭刻在祂掌上;祂顾念他们的苦痛,怜悯他们,像父亲怜悯儿女一般;但神却与恶人作对,恶人的罪必要追上他们;他们虽然连手,必不免受罚;总之,义人之路是幸福之道,罪人之路是灾祸之途。在旧约作者中,所罗门关于义人与恶人的区别,以及那区别的浩大和确定,说得最多。他在传道书(12:13,14)说:“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该书(5:8)又说:“你若在一省之中见穷人受期压,并夺去公义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诧异;因有一位高过居高位的鉴察,在他们以上还有更高的。”该书(8:11)又说:“因为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满心作恶。”这是意味着,在今生之外,必有一个施行审判的时候。所罗门在箴言上(10:7)说:“义人的记念被称赞;恶人的名字必朽烂。”关於义人之美名被称赞,他在传道书(7:1)上说:“名誉强如美好的膏油(指那膏富贵人家初生婴孩的贵重膏油),死的日子(遗留美名和可贵的记念),胜过人生的日子。”
    第十八节
    如果神完全饶恕义人的罪过,使他们大大蒙恩,又如蒙恩的大证据,即是他们得以长久得益,作为蒙恩的果实,而其中主要的果实即是生命;那么,义人至少可以希望避免朽坏——这朽坏是人所蒙最大的羞耻,并且在至高的神所造与禽兽有极迥异能力,尊贵和目的之人身上,也是很奇怪的结局。我们确实可以指望这些最蒙神恩佑的人,从长久的生命与幸福来说,是不应不超乎禽兽之上的;他们不应像野地里的花草一样,早晨向荣生长,晚上就被割下枯干了;他们所得一切的福分和神的恩佑,不应像一个影子。一场梦儿,一声叹息;人生不应像一刹那,不应像快船,不应像急落抓食的鹰;一如圣经对人生所比拟的。
    经上说,世间事物没有益处,没有价值,因为它们都不是长存的,人死时把它们都必撇下,所以都是虚空的,不值得人一心向往(诗49:6—20;箴23:4,5;11:7;传2:15—17;3:1—10;19;5:14—16)。但经上充分说明义人的赏赐,是极有价值,值得人一心响往,因为它们是长存的(箴3:16;8:18;10:25,27;赛55:3;17:7,8;诗1:3—6等等)。除非有来生,这些话怎能彼此相符呢?
    传道书(2:16;9:3—5)说,善人似乎同恶人一样死亡,原是令人希奇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所以我们可以辩明说,这只是似乎如此罢了,其实并不如此。虽然善人同恶人一样身死,但就善人的福而言,他们不死,倒要在来生永远活着。旧约中有许多应许虔敬人死后蒙福的话,以证明神对他们的大爱和赏赐;又论到他们的美名,后裔,并神将来在世上的教会。然而旧约(伯14:21;传1;2;3:22;9:5,6)教训我们,人的光景死后并不好些(那就是说,若我们只顾今生而不想到有来生的话)。哲人明说:“死了的人……不再得赏赐”(传9:5),那就是说,再没有今世之物。传道书(3:16—22)似乎说,人像兽一样死去,好似是在世上所出现的虚空,邪恶,恶作剧与混乱一样。所以这乃是一个论点,证明那使万有从混乱归于秩序的聪明之神,必是命定了来世,来改正这种混乱。
    第十九节
    旧约中另有足以证明有来世与永生的一点,那就是它教训我们,死是由罪恶而来,作为罪恶的刑罚。所以当经上应许说,人的罪恶要完全获得赦免,人完全蒙恩悦纳,得脱死亡,领受生命,我们就自然可以假定,它所指的,乃是永生和不灭。如果没有来生,人越显得善良,死就越可怕。因为人越善良,就越爱神。善人是找着了善的泉源;越敬爱神的人,越以神为乐。因此善人所经验到人生的乐趣,比别人更深,所以他们的生命若因死亡而永遭消灭,那就是更可怕的事了。从此,我们很可以证明有来世。我们决不可假定说:神造人,叫他能以通过死亡而向前观望,能以认识神,敬爱神,且因神为万善之源而以神为乐,以致使人更畏惧消灭,而更热望不灭;可是同时神却规定这种心愿终归于失望,以致使人敬爱创造主之心,反叫人成为更加悲惨的。
    第二十节
    一个人若要常常是善的,他的心思意念就必须不贪爱尘世;这就足足证明神为善人安排了另一个世界。如果善人所能指望的,只是这个世界,如果神造了他们,只是为着这个世界,又造了这世界,作为他们的惟一家乡和安息之所;那么神就必不会吩咐他们的思想,情感与期望,完全舍弃这世界。如果神所创造的万物,都归终结,世界本身也归终结,好像这世界未曾存在过一般;那么神一切奇妙之作为,就诚如约伯记(20:6—8)上论恶人现世的福所说的:“他的尊荣虽大极了,终必灭亡;他必飞去如梦,不再寻见,速被赶去如夜间的异象。”如是世界便会完全消灭,恰如从来未曾有过一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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