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种马类重生玄幻小说:加强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24:25

                           加强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2010年3月2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09年、部署2010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对于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温家宝总理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人民群众的深切期盼。各级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动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反腐倡廉制度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只有坚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强化制度的落实,才能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并有效预防和解决反腐败机制有时失灵或反应滞后问题,克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约束有限、监督乏力等现象。要从源头上控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现象,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执行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根本。要把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真正做到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具有部门特点的廉政文化,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影响力和普及率,营造人人知晓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力度,切实保证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完善制度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基础。如果制度本身存在缺陷,那就失去了执行的基础。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制度自身必须科学,规定必须具体、明确,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既要有实体性要求,又要有程序性规定;既要有宏观架构,又要有微观措施,能在实际工作中行得通,发挥应有作用。同时,制度必须具有严密性,“弹性”是制度执行的大敌。对那些过于原则化的制度,要制订实施细则;而对那些过于复杂繁琐的制度,则应删繁就简,力求简明易行。我们要通过创新教育制度,使干部不想腐败;创新管理制度,使干部不能腐败;创新监督制度,使干部不敢腐败;创新激励制度,使干部不必腐败,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财、管事的局面。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格督查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证。要把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和效能督查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制度监督检查机制。我们既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既要注重集中检查,更要注重经常督查。通过过程督查,使大家始终绷紧制度执行这根弦,自觉养成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制度的良好习惯。通过督查考评、问责问效,提高制度执行的效果。

    四、发挥纪检监察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行为的查处力度
    纪检监察部门是协助党委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重要助手。要加大制度执行不力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逐步细化责任,明确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通过抓好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干部的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把干部选拔任用和评选先进挂起钩来,切实增强考核的有效性,做到功过分明,奖优罚劣;通过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把监督查处与考核考察结合,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并重,做到检查有记录、查处有依据、结果有通报,真正体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