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中盛:提升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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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问题探讨 贵阳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http://www.gysjw.gov.cn | 更新时间:2010-10-12 | 来源:互联网 字号:【大】【中】【小】  【复制本页地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胡锦涛同志强调“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许多法规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行不力。”反腐倡廉制度也是重在建设、贵在落实。近期召开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也强调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要求。因为只有坚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强化制度的落实,才能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并有效预防和解决反腐败机制有时失灵或反应滞后问题,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约束有限、监督乏力等现象。

  要有效提升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首先必须了解其特性、特殊地位、建设原则和建设重点。

  一、严格遵循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原则,突出其关键性地位

  (一)突出制度的关联性,发挥制度整体约束作用。每一项制度虽然相对独立,但都是置身于一个体系之中。所以,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制度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会商制度等,尽可能考虑制度所涉及到的各方面因素,尤其要防止和克服跨部门、跨行业相关廉政制度之间的脱节或矛盾的现象,强化制度的协同性。与之相对应,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落实过程中,要牢固确立整体规范的理念,突出关联性,注重发挥制度链和惩防体系的整体约束功能。

  (二)体现制度的功能性,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就是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是在特定的社会活动中比较稳定和正式的社会规范体系。因此,只有在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和对上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理解把握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功能性强的地方性具体实施办法和规定。当前,尤其要研究建立各级党组织集体议事规则,对议事范围、议事方法、决策程序、责任监督等要做出详细界定,并将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年终勤政廉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提升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要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建立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强化权力内控等配套制度建设,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规范化运作模式。各级纪委要坚持全程参与,严格监督,确保相关环节的到位。

  (三)实现制度的严密性,发挥其威慑作用。当前,从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来看,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各单位的中  心工作。惩防体系本际上就是一整套系统的制度,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不仅是整个体系的核心,而且是整个体系的重要载体,反腐倡廉的教育机制、监督机制、改革措施、惩处机制归根到底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固定、保障和促进。而且,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规范性、强制性、明确性、稳定性、连续性、普遍性等特点,反腐倡廉制度只有紧紧依靠“严密”,这些特性才能完美体现,腐败分子才不会有可乘之机,也不敢随意贪污腐败。“弹性”是制度执行的大敌,对过于原则化的制度,要制订实施细则。事实上,我们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已经形成了较为严密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多位一体的构架,而且制度始终处于关键地位。教育的内容是什么?用什么去监督,监督什么?这些都是由制度去约定的。制度已经将认识外化为行动,并起到规范行为、刚性威慑和保证作用。

  (四)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加大制度的改革创新力度。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我们纪检监察部门主要任务是规范廉政行为、规范廉政法规制度的落实,只有我们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并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要认真做好制度调研和制度清理工作,及时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尽可能做到权力存在领域制度全覆盖。

二、明确当前反腐任务,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取向,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成制度体系为目标,加大执行监督为根本措施,找准着力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现象,推进制度建设。要从源头上控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现象,就要考虑到制度建设问题。当前,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资源开发、组织人事、财务管理以及涉及到权、人、财、物等领域,腐败问题呈现高发态势。我们只有针对性地抓好这些领域和环节的制度完善、改革和创新,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从而体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同时,要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廉洁从政、监督制约、作风转变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真正用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和从政行为。  

  (二)针对市场经济行为中权钱交易和制度漏洞,推进市场配置资源配套制度建设。实践表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尤其是市场配置资源方面制度的不完善,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纠而复生的重要原因。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制度促进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来进行,并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从而以制度约束腐败的空间。同时,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腐败行为滋生的机会。

   (三)针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等工作不足,推进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制度建设。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大力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和事务公开,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使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党务、政务、事务,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程度。因此,我们要从群众最关注、权力最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务、政务、村务和事务公开制度,着力打造透明政府和阳光政务,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建立健全各类公开制度,努力实现权力运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真正把公共权力和公共事务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之下,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多措并举抓制度落实,提升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效力

  提升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是反腐工作的当务之急,我们在关注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完善制度落实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宣传、督查、反馈、考核和惩处的力度,切实维护好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执行制度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根本。只有把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知晓制度,才能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制度深入人心,广大干部才能做到带头严格执行、自觉维护。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具有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影响力和普及率,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个个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监查考核力度,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督查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证。要形成有效的制度监督检查机制、考评激励机制,把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和效能督查有机结合起来,即“一把手”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个性化目标中,要明确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的重点内容,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具体抓手和年度考评依据,真正使各级建立制度有动力、执行制度有压力。我们既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既要注重集中检查,更要注重经常督查。通过大力度督查,使大家始终绷紧制度执行这根弦,自觉养成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制度的良好习惯;通过督查考核、问责问效等方式,提高制度执行的效果,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结合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设立考核奖项,对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嘉奖,对推进不力的实行告诫、诫勉和通报,起到了较好的激励督促作用。

  (三)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力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完善制度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基础。如果制度本身存在缺陷,那就失去了执行的基础。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制度自身必须科学,规定必须具体、明确,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既要有实体性要求,又要有程序性规定;既要有宏观架构,又要有微观措施;既不能复杂繁琐,又不能过于简单。由此可见,建立科学适用的制度要求很高,必然有一个实践中检验、完善的过程。我们要通过执行、反馈等环节,来修改完善反腐制度,让其在实际执行中行得通、发挥应有作用,从而真正形成使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必腐败的管人、管权、管财、管事等制度。通过建立督查反馈机制。通过解剖麻雀的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在制度建设和执行中碰到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起到完善制度的效果。同时,采取定性评估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查纠和整改,推动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

  (四)加大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行为的查处力度,体现制度的强制性。坚持制度制定与执行的“知行合一”,就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部门作用,主动协助党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对制度执行要明确细化责任,建立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抓好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干部的年终考核联系起来,与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挂起钩来,切实增强考核的有效性、强制性,做到功过分明,奖优罚劣;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把监督查处与考核考察结合,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并重,综合运用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检查有记录、查处有依据、结果有通报,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反腐制度执行力的提升会充分体现到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它将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和自律意识,体现制度约束力,规范权力运行,助推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所以,我们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始终将提高制度执行力放在首要地位,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举措,争取制度反腐工作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