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电新能源工资: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写就反腐倡廉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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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

  写就反腐倡廉新篇章

  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 张菲菲

  (2010年8月)

  摘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举措。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树立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先进理念至关重要,此外制度在制定和监督机制上的薄弱环节对制度的执行力也形成制约。因此提高制度执行力,首先要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其次还要加强制度规范建设,着重明确责任追究机制,还要注重提升制度创新品质。

  关键词:反腐倡廉 制度执行力

  在法制日报、法制网、中国平安网、人民网就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调查中,反腐倡廉连续三年高居贫富差距、调控房价、依法拆迁、医疗改革、养老保险和教育公平等热点问题榜首。

  可见,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日益突出,反腐工作面临新挑战。土地审批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公共工程建设、企业重组改制、金融等领域腐败行为频频发生,教育、医疗、社保、环保等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腐败现象甚嚣尘上,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异常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曾经取得的斐然成绩,只是掀开冰山一角,薄冰下依然暗流涌动波涛起伏,中国反腐倡廉之路任重道远。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创新实践,有利于营造廉吏为民、风清气正的环境,本文对此加以初步探讨。

  一、树立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先进理念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的工作。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保证。因此,要切实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不断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

  首先,要有制度先行的理念。反腐倡廉建设是趋于更好地适应社会变革发展的需要,就廉政建设亟待纠正、人民群众重点关注、党员领导干部现实生活经常遇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和道德准则。

  其次,要有依据制度用权的理念。权力是柄双刃剑,权为民所用,就能造福于民;权为己所用,腐败现象就会发生。当前,部分领导干部在行使本职权力的同时,绞尽脑汁赢得非法私利,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给制度的执行力带来直接的冲击。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固然重要,执行人是否能够依制按律行事同样重要。只有建立起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党员干部才能正确行使权力,忠实履行职责。

  第三,要有用制度预防的理念。制定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预防,抓预防必须有章可循,依法惩戒。用一些重要的制度来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有助于在干部掉进各种“陷阱”之前,就把“陷阱”填平。着重制度预防,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爱护。在制度建设中,我们要着重加强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做到执法人员的活动范围有多大,预防制度的范围就有多广,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创新提升预防水平。

  二、弱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因素

  一是制度设置缺乏科学性。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度制定者没有认真研究制定制度的需求状况和反腐倡廉的形势趋势,只是一味地讲要求、作规定、下文件,颁布一些新的政策法规,对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制度的深度研究不够,笼统提出制度建设要求,导致制度创立缺乏理性内涵。反腐倡廉制度必须基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的充分把握、基于对反腐倡廉形势的客观评估、基于对反腐倡廉制度供求关系的深入研究。

  二是制度设置缺乏可行性。完善的廉政制度的建立不仅应具有内容、主体、程序、监督等实质性要求,最重要的还要找到解决实质问题的可操作性方法。但是,现有的一些制度有的过于细化、量化、标准太高太严,使廉政制度执行起来十分困难大大了增加廉政制度的执行成本;有的又过于笼统,说明不清,标准不明,使制度看似健全,实质无从执行,难于操作。制度建设在内容上的过于细化或空洞,都会使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从而使制度权威受到藐视,尊严受到挑战,公信受到怀疑。

  三是制度设置缺乏有效性。随着惩防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对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节奏也在不断加快。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制度多,条条框框比比皆是,但针对性不强执行力弱;另一方面是制度少即有效制度供给不足。因此,迫切需要对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让那些华而不实的摆设制度寿终正寝。另外,还要通过评价标准,建立起一种导向机制,防止随意制定制度,制度再多再好,无法执行,也必将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四是制度执行缺乏监督力。严格督查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证,要把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和效能督查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制度监督检查机制。一个制度出台后能否体现出其应有的效果,制度的制定者、监督者和评价者,都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但由于监督渠道不畅、制约机制不均衡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监督者不能担负起应有责任,监督乏力。当前几乎所有的制度,都只有制度的执行者成为制度建设的唯一责任者,这是导致制度执行不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五是制度执行缺乏问责制。制度执行不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责任的追究不到位,对违反者的处罚失之以软,腐败的成本低廉、风险低微促使更多的领导干部铤而走险,对制度制定者、监督者和评价者的责任追究更是无从谈起,制度成了一个华丽的摆设。扫把不到、灰尘不掉,重典治吏、铁腕惩腐,不应只是口头上的声声呐喊,而要彻彻扫除隐藏腐败的每一个昏暗角落。

  三、优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有力措施

  (一)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教育要分清层次重点突出。领导干部往往对下属耳提面命甚为严格,却忽视规范自身的行为,以致出现台上廉政教育发言振聋发聩、台下处心积虑谋取私利的言行不一。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效果应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参与体现干部“德能勤绩廉”的量化指标。二是教育要高瞻远瞩统筹全局。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常规教育长抓不懈,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夯实反腐倡廉思想基础。三是教育要形式、效果并重。形式花里胡哨的廉政教育,实际效果却是风过寥寥,都是舍本逐末的典型表现。

  (二)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实现制度科学可行

  1.努力完善制度本身,赋予制度鲜明特色

  一是制度的制定要跳动着时代的脉搏。反腐倡廉工作总是与相应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紧密相连,既是社会体制不断完善的必经之路,也是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必然现象,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各种违法乱纪手段高端形式繁多,各类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复杂多样,这就要求制度建设要不断探索规律、掌握规律、遵循规律,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内在需求,推出符合实际的制度。

  二是制度建设具有针对性、兼备延展性。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延展性是相辅相成的,针对性提高了制度的效用,而延展性则拓宽了制度的涵盖范围,使制度本身更加严密。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新时期深入反腐倡廉工作,通过锐意改革标本兼治,在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而针对源头腐败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制度是源头防腐的治本之策。

  三是制度建设应能做到先知先觉,富有前瞻性。制度建设重在防患于未然,具有前瞻性是制度建设的题中之义,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与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由于事前控制不足制度滞后,加大了整顿治理成本,使事后纠风工作陷入被动局面,危害和影响更是不可小觑。因此,作为制度的设计者,既要预知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敏锐捕捉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信息,又要及时提出科学合理的制度建设预案,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

  2.着力优化制度设计,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提高制度的系统性、大局观,从系统的角度审视制度建设,既要纵横交错,又要泾渭分明疏而不漏,提高制度的效用性。制度建设应该着眼于以下几点。一是实用,以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为准绳,摈弃形式华而不实、内容空泛无物,二是管用,在现实应用中管得住人、管得住事、管得住权。三是好用,简单、明了,不繁琐,好监督。四是可用,既有实体性要求,又有程序性规定。这样的制度才有质,有形,有效。

  3.制度信任深入人心,重视保证执行效果

  信任感就是对制度执行与否的后果预期,即每个人在公平公正的制度坏境下,内心的信任油然而生。制度对人的作用力因为制度环境因素而削弱,导致了人们对制度的失信。因此,需要持之以恒的教育,需要有强硬的措施,改变人们对制度执行的心理预期。

  执行力是落实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力度,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制度建设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的弊端,直接导致制度执行力日渐衰落。制度执行力的提高,需要形成良好的环境,建立起执行效果评价体系,不断修正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提出纠偏措施,被实践证明的成熟制度,理应明确法律的地位,保证制度不折不扣得以执行。

  (三)明确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科学系统的制度,应包括制度执行中的责任追究内容。对于因违反制度而被追究的一方来说,接受追究是其不可回避的义务。但对于行使监督权的一方和行使责任追究权的另一方来说,也不例外。而责任追究不到位,则往往是后两者没有尽到责任,这也是一项制度的执行力度打折的最主要原因。而要改变这种现状,只有建立起制度执行者、执行监督者和责任追究者三方的利益制约机制,使三方的利益处于“零和”状态,才能消除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中老好人的现象,使监督和追究真正落到实处。因此,明确并切实追究监督者和责任追究者的责任,是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

  (四)多管齐下破解难题,提升制度创新品质

  一要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制度创新。实践表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尤其是市场配置资源方面的制度不完善,是滋生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以“无形”的手代替“有形”的手,政企分开,把对社会经济从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从管理微观经济为主转向管理宏观经济为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腐败行为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 

  二要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漏洞。我国现阶段一些领域存在的腐败现象,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产生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是滋生腐败现象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首先要重点抓好这些领域和环节的制度完善、改革和创新,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教育制度建设是基础,监督制度建设是关键环节,预防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惩治制度建设是主要内容。同时,还要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易发多发领域加强制度改革创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

  三要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制度创新,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才能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打造透明政府和阳光政务,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要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通过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任务。要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切实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做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高效运行。

  四、结语

  腐败犹如经济社会这个“大堤”的蝼蚁,不加以坚决斗争,“大堤”将会面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灭顶之灾。把反腐倡廉放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建立健全反腐制度,严格监督反腐败斗争的各个环节,对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制度,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保卫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为经济社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

  吏治清,则天下安。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广大领导干部,在莺歌燕舞、物欲横流的现行社会,时刻警戒自己言行举止,保持真我本色,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使廉洁正直的品质在与无边诱惑的博弈中,折射出人性的光芒,挥洒出独立风骨、浓墨重彩的大写人生,无愧自我无愧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