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剧奶酪陷阱免费观看:刍议合资企业廉洁制度执行力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0:39:06

刍议合资企业廉洁制度执行力建设

 

【摘要】本文分析了合资企业廉政制度执行力建设面临的四种新情况:一是思想认识片面化;二是制度建设轻视化;三是执行监督软弱化;四是责任追究情面化。结合二次合资企业XX公司的一些做法,提出了加强合资企业廉政制度执行力建设的四项举措: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执行意识,增强自觉性;二是规范执行依据,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可行性;三是注重执行纠偏,强化过程监督,增强权威性;四是运行追究机制,强化执行责任,彰显威慑性。同时得出四点认识,即通过增强廉政教育的有效性解决假执行问题;通过提升廉政制度的可行性解决难执行问题;通过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力解决软执行问题;通过强化制度执行的公信力解决不执行问题。

 

【关键词】合资企业  廉政制度  执行力  建设

 

2003年7月,XX与XX共同出资组建的XX公司正式运营,成为中国XX行业规模最大的对外合资企业。随着时间的推移,旗下的一些企业又与其他国际知名XX企业进行了二次合资。如何在投资主体、管理体制、经营机制、从业人员及文化背景多元化的合资企业中加强廉政建设和提升廉政制度执行力,成为合资企业党组织不可回避的新课题。本文从分析合资企业廉政制度执行力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入手,结合二次合资企业XX公司的一些做法,对加强执行力建设谈几点粗浅认识,供同行商榷。

一、合资企业廉政制度执行力建设面临的新情况

无论合资企业还是国有企业,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仍然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廉政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但在合资企业中的执行出现了新情况。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思想认识片面化。

合资企业更多关注赢利能力和经济效益,成为部分干部对执行廉政制度产生片面认识的缘由。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搞好经济、抓出效益是“实绩”,吆喝廉政、落实规章是“虚招”;有的干部认为廉政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念在嘴上,落不落实是党委、纪委的事,与己无关;有的干部认为谁犯错误谁担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问题不作为;有的干部认为参加廉政知识测试、撰写廉政学习心得增加了自己的额外负担,也没有作用,安排专人“代劳”等。

2、制度建设轻视化。

合资后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发生了较大变化,对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廉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个别制度只是原则性规定或概念性描述,基层单位没有制订实施细则,也没有评价的依据,执行中倾向于“主观意愿”;有些制度只追究当事人责任,几乎不明确或有意回避当事人领导的责任,执行中倾向于“制人不制己”;有些制度只强调领导干部自身要廉洁自律,忽视了领导干部对管辖部门的监管责任,执行中倾向于“自扫门前雪”;有些制度为应付上级检查而临时刨制,没有约束力,执行中倾向于“可有可无”等。

3、执行监督软弱化。

大部分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由合资前的一个部门几个人去做变成合资后的一个兼职纪检干事去做,工作资源与工作任务匹配严重失衡。纪检干事个人的素质、能力、精力难以承担起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纷繁复杂的监督任务,顾此失彼;个别执行单位、执行人员的抵触情绪,加大了监督难度,致使监督缺位;纪检监察部门与廉政制度执行部门、执行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不够,监督难以深入到经营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监督真空”;一些基层单位领导不愿“家丑外扬”,即便发现了问题也是千方百计“内部消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4、责任追究情面化。

合资后的人际关系存在一个微妙的调整和适应周期,部分领导干部碍于“情面”有意回避责任追究。一些基层单位没有把廉政制度执行工作纳入各级干部的KPI考核,对廉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也不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一些单位对责任人的处罚以个别口头教育、警告为主,执行廉政制度雷声大雨点小、不动真格留情面;一些部门“婉绝”廉政工作不问责,要么借故行政工作忙没时间做,要么随便安排个人应付,形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怪象。

二、合资企业廉政制度执行力建设的改善途径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制度很重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更为重要。再健全、完善的廉政制度,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无异于墙上画虎,纯属摆设。要进一步提升合资企业廉政制度执行力,构建清廉务实的做事环境,应在日常廉政工作中以四个“强化”进行综合治理。

1、加强廉洁教育,强化执行意识,增强自觉性。

自觉性是指干部员工执行规范的外在表现,即有令即行。教育是转变思想观念、规范日常行为、端正从业态度的切入点。因此,要从讲党性、谋发展、忧兴衰的高度加强廉政制度执行力的理想信念教育,要从讲前途、谋刚正、忧亲情的角度加强廉政制度执行力的本位责任教育。要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廉政规范的提示教育,亲情助廉的关爱教育,以及廉洁文化的导向、激励、约束和凝聚功能等多方面的综合效应,帮助从业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严守廉政制度,不仅事关党的建设、国家发展和企业兴衰的宏伟大计,也是事关个人前途、职业形象和家庭幸福的基本要求,增强为党、为国、为企、为家、为己而严守廉政制度的执行意识。

 XX公司高度重视干部员工的廉洁教育。2005年来,坚持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支部“三会一课”、局域网等途径开展廉洁专题讲座、廉洁视频教育、廉洁制度宣讲,坚持开展全员性的廉洁从业征文、廉洁书画大赛、廉洁明信片大赛,坚持传统节日向中层及以上干部、“三管人员”发送廉洁短信、廉洁贺卡,建设廉洁文化主题广场等,以廉洁教育的常态化、持续化和大众化,引导干部员工“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为私洁身自好,为公问心无愧。在工作中,干部员工坚持勤政、廉政并重,自律、他律并举,充分认识廉政制度是做人、做事的“戒律”,是制人、制己的“法宝”,也是爱岗、爱家的“真经”,并一以贯之的自觉执行。

2、规范执行依据,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可行性。

可行性是指廉政制度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稳定性和创新性,即有令可行。具有“五性”标准的廉政制度才能堪称公正履职的“校正器”,廉洁从业的“度量衡”。“指导性”就是能指导实际工作,既是履行职责的依据,又是监督履职的依据;“针对性”就是有特指的监管对象,既能监督权力运行,又能查处权力滥用;“操作性”就是言简意赅、好记易行,既有具体要求,又有程序规定,执行简便,监督简单;“稳定性”就是应有的严谨和适度的超前,既能满足当前的需要,又能满足今后一段时间的需要,不会朝令夕改;“创新性”就是承前启后、与时俱进,既是对旧制度的延续,又是对新规定的接纳,适时更新。

XX公司始终把可行性作为廉政制度建设质量与水平的评价标尺。2005年来,XX公司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对照“五性”标准,逐步健全完善了采购物资招标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违纪谈话规定、员工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三重一大”管理办法、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廉洁从业规定等35项制度或流程。其中,23项纳入了公司《管理标准》,12项以党委文件下发。这些制度或流程,详细规定了干部员工在相关工作领域应遵循的规则或程序,履行的责任或义务,明确了监督的部门、职责和处罚的依据,成为干部员工廉洁从业的“防线”、“红线”、“底线”,也是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

3、注重执行纠偏,强化过程监督,增强权威性。

权威性是指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即有令必行。制度权威源于执行过程的强力监督。因此,要整合、匹配监督资源,赋予监督人员相应的职权、手段和责任,增强督查力量;要健全督查、考评机制,阻断权力干预、人情干预,增强督查刚性;要拓展、开辟监督渠道,善用网络、手机等通讯工具构建快捷监督平台,增强监督时效;要提振、巩固员工信心,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从严查处,增强督查公信力。要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和全方位、全价值链的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体现制度应有的刚性与权威。

XX公司始终把监督工作作为构建清廉做事环境的首要任务,狠抓落实。2005年来,通过竞聘公司、工厂专(兼)职纪检干部,设置党支部廉政监督员,健全完善了公司、工厂、车间三级廉政监督网络;落实公司、工厂纪委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了跨部门的联合监督作用;建立网上举报信箱,拓展了监督渠道。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监督网络。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统一部署,定期开展“若干规定”、“三重一大”、“七项要求”、“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或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了对重点干部、重点领域的监督。对拟任中层干部人选,任命前征求纪委意见,上岗前对其进行廉政警示谈话,加强了干部廉洁从业的事前监督。纪检干部参加公司每年约1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数十亿元的零部件、标配件等采购招标过程监督,加大了对关键业务流程的监管。对关键重要项目实施立项监督,深化效能监察工作,促进公司、工厂生产经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发挥了效能监察的再管理和再监督功能。同时,纪检干部全程参与公司每两年一次的员工结构优化及干部竞聘过程监督;每年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按层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和廉洁从业承诺书,并通过公司局域网公示“两书”内容;监督厂务公开、党员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干部廉洁从业评价等制度的贯彻实施。持续、深入、有效的监督工作,及时阻止并纠正了廉政制度执行中的不良趋向。

4、运行追究机制,强化执行责任,彰显威慑性。

威慑性是指从严问责,奖罚分明,令行禁止,人人敬畏制度,人人执行制度,即违令必究。不能兑现奖惩的制度就是一纸空文。责任追究是保证责任履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要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责任制,把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委、党支部及职能部门尤其是“一把手”业绩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干部员工KPI考评体系,分级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从教育、监管、决策等方面调查认定违规违纪人员的执行责任,对责任领导、责任人作出定性结论,采取诫勉提醒、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形式落实责任追究。要公开、公正、公平地落实责任追究,接受群众监督,无论官职大小、地位高低,均根据情节轻重和客观事实作出处理,把责任追究落实到各层次、各职级和各岗位。要对人情干预、权力干预作出严厉批评,触犯相关制度的同步作出处理,以正视听。要对认真贯彻落实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选树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物的标杆和典型,强化制度对行为的规范、引导功能。

XX公司视责任追究为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一剂猛药,对症而施。健全的廉政制度,有效的监督机制,民主的裁定流程,是车桥公司落实责任追究的保障。教育无效、行为失范、监督失职者均是责任追究的对象。车桥公司通过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把廉政职责写入全体干部员工的《岗位描述》、签订廉政责任书、廉洁从业承诺书、落实“一岗双责”等形式,把廉政制度的执行推进落实到每个岗位。通过行政系统的月份岗位KPI评价和党委系统的月份党建工作评价两个考评体系,把廉政制度的执行和廉政职责的落实情况纳入日常考核,与岗位业绩工资挂钩。同时,认真梳理和核查廉政监督网络、网上举报信箱和群众来信来访提供的违纪线索,在报请公司纪委核批的前提下,组织专人对违规违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提出惩戒建议,报公司纪委会、党委会集体裁定后,由纪委监督落实。2005年来,核查处理举报件7件,查否5件,查实2件,对个别中层干部、班组长进行了诫勉提醒。

三、加强廉洁制度执行力建设的认识

教育是执行力建设的前提,制度是执行力建设的基础,监督是执行力建设的保障,管理者是执行力建设的核心。通过对廉政制度执行力建设的实践和思考,我们有如下认识:

1、要通过增强廉政教育的有效性解决假执行问题。

提升制度执行力必须致力于培育和树立执行者自觉执行的意愿。对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的片面化和错误倾向,是提升廉政制度执行力的最大障碍。因此,要把廉政教育的有效性放在首位,作为一项最重要的评价指标,不能局限于是否开展、开展了多少次和多少人参加。必须让受教育者知道廉洁自律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明白放松思想防线就是纵容自己走向违法犯罪的道理。

2、要通过提升廉政制度的可行性解决难执行问题。

提升制度执行力必须致力于制度建设的可行性。制度建设者在建章立制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彻底弄清所建制度约束、规范什么行为,达到什么目标等。要保证制度相互配套、系统衔接、具体明确和言简意赅,可执行。要适时丰富、完善和发展制度,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和对权力持续有效的监督。对执行不了的制度,要查出原因,及时解决。

 3、要通过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力解决软执行问题。

提升制度执行力必须致力于贯彻落实的过程督查和责任追究。要以制度形式明确督查责任和执行责任,建立制度落实情况评价机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要明确督查职责,落实督查任务,改进督查方法,提高督查水平。要实行动态督查,强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强化督查的主动性和纠错的及时性。对违反制度和督查缺位行为,坚决追究责任。

4、要通过强化制度执行的公信力解决不执行问题。

提升制度执行力必须致力于强化制度公信力建设。组织用制度规范员工行为,对组织中的每个员工具有同等效力。要努力创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管理者的示范和督促作用是强化制度公信力建设的关键所在,要严防不执行给员工造成的负面示范和暗示性的纵容。只有管理者在执行制度上不含糊,才能“关闭”普通员工假执行、软执行或不执行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