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放纵 第94部分:主耶稣讲的比喻-15-饶恕七十个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0:01:26

主耶稣讲的比喻-15-饶恕七十个七次

 

圣经经文:

 

马太福音十八章21-35节

 

  21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22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23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24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25因为他没有甚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还债。26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27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28「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30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31众同伴看见他所做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32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33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34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35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一.释题:

 

  马太福音十八章1节「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是全章教训的开始,有别于第十七章的记事内容;而十九章1节「耶稣说完了这些话,就离开加利利……」标记着整段教训的结束。因此,第十八章自成一个单元,它是马太福音五大段教训中的第四段(其余四个段落分别是五1至七29、十1-42、十三1-52、二十四1至二十五46),内容主要论及信徒彼此间的关系。

 

  全章经文可以简单分作两部分:1至14节论及「小子」的重要价值;15至35节则属第二部分。从15节「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和21节「我弟兄得罪我……」来看,两段都说及如何处理有关「弟兄得罪你(或我)」的问题,分别在于15至20节的重点是如何处理不听被指出错处的弟兄,18至35节则处理有关饶恕的问题。

 

  人与人相处,冲突难免发生,不是人得罪我,便是我得罪人,就是圣徒与圣徒之间的相处也不能幸免。教会内弟兄姊妹间的争执,会议时「你一言、我一语」的冲突,散会后从此「不相往来」的情形,对大多数基督徒而言,并不陌生。对这些事情不感陌生,并不单单因为这些情形都是常见的现象,见「惯」不怪,而是这种被人得罪或得罪别人的事情,都是我们每个人亲身的经历、个别的体会。我们该如何对待得罪我们的弟兄呢?本篇道材经文的主旨,就是教导我们有关饶恕之道。

 

二.经文脉络:

 

  在马太福音十八章21节中,彼得问耶稣:我该饶恕弟兄多少次呢?到七次够了吗?这提问引出耶稣在22至35节的回答。彼得的提问是与次数有关,耶稣在22节的初步回答:「七十个七次」,亦以次数回应之。不过,耶稣在初步回答以后,立刻在23至34节,进一步用比喻回答彼得的问题。最后在35节,作出总结与解释。全段结构如下:

 

       彼得的提问                               21节

       耶稣的回答                             22-35节

       初步的回答                                22节

       用比喻进一步的回答              23-34节

       王与仆人                              23-27节

       仆人与同伴                          28-31节

       王与仆人                              32-34节

       总结与解释                                35节

 

三.释经:

 

     第21节 彼得的提问

 

   「那时」──耶稣正和门徒论及该如何处理「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15节)的时候。

    「彼得进前来」──21节虽记述提问的人是彼得,但从十八章1节「门徒进前来问……」,及在35节这段经文结束时,耶稣说:「你们各人……」,均显示出当时听耶稣讲解的不止彼得一人,其它门徒亦在场旁听。

     「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按犹太教师的教训,宽恕人最多三次,第四次就罪无可恕。彼得所预设的答案——饶恕人七次,而不是三次,已经显出他的「海量汪函」了。不过,耶稣的回答:「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数目之大,更是令人惊讶!

 

     第22节 耶稣初步的回答

 

  「七十个七次」──彼得的提问是以次数为重点,耶稣的初步回答亦以次数响应之。「七十个七次」数目之大,固然叫人惊讶,但耶稣的答案毕竟仍停留在数字的层面。于是,按其字面意思来解经的人,就认为「七十个七次」是指四百九十次,或认为耶稣所说的「七」是个象征完全的数字,「七十个七次」实指无限次。这两个解释虽有分别,但终究没有离开「次数」这观念。

   我们该注意到,耶稣说完这话之后,就立刻讲了一个比喻,进一步响应彼得的提问。在这比喻中,并没有涉及次数的问题;就是到了最后的总结与解释(35节),耶稣也没有再提及次数。「饶恕七十个七次」的答案(22节),和紧接的比喻(23至34节)不应分割来解释;换句话说,「饶恕七十个七次」的真正意义,应当在紧接的比喻的亮光下来解释。 

 

      第23-34节 用比喻进一步的回答

    「算账」(23节)──清算债务。

   「一千万银子」(24节)──原文是一万「他连得」,相当于六千万「得拿利」,《新译本》译作「六千万银币」。六千万银币相等今日多少钱,我们不得而知,但按马太福音二十章2节的记载,当时工人一天一般的工价是「一钱银子」(《和合本》),原文就是一个「得拿利」,因此,《新译本》在该处译作「一个银币」。若一天的工资是一个银币,如果一个工人全年每天都工作,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那么这个工人要工作164,383.56年,他才能赚得六千万银币。这个仆人为何欠下王这笔巨债,我们不得而知;他无力偿还这巨债,才是经文重点所在。

     「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25节)──一些学者指出,在新约时期,一个「优质的」奴隶可卖一他连得(六千得拿利),但一般奴隶只值十分之一他连得(六百得拿利)。我们不知这仆人家中的人丁数目,但无论如何,就是把他和他的妻子、儿女,并他一切所有的都卖了,这仆人决计也不能还清他所欠下天文数字的债项。然而,由于这仆人俯伏求拜他主人,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项。

   「出来」(28节)──强调仆人得蒙免债后,他立刻追债。

   「十两银子」(28节)──原文为一百得拿利,《新译本》作「一百个银币」。

    耶稣在所讲述的比喻——主人免去仆人的债,和刚被免债的人立刻迫人还债的事——明显地作出比较和对比:

     债主与欠债人的关系            王与仆人(主仆关系)        仆人与仆人(同伴关系)

     欠债数目                                欠六千万银币      欠一百银币

     欠债人的反应:    二人都是俯伏(26、29)、央求(32、29)、要求宽恕(26、29)、承诺将来还清(26、29)

 

    王在追讨仆人欠债时只有对话,没有动粗(25节);而这仆人追讨欠款时却动粗,「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28节)。最后,欠六千万银币的因央求而得免债;反而欠一百银币的,虽有同样的央求,却被下在监里,等他还清所欠的债。

 

      第31至34节──通过这强烈的比较和对比,耶稣的比喻突显了这仆人的可恶,他蒙主人免去巨额债项,却竟不肯免同伴欠他的一百银币。这仆人的可恶,更反映在「众同伴看见他所做的事就甚忧愁」(31节)上。「忧愁」一词,《当代圣经》译作「悲愤不平」,而《现代中文译本》译作「抱不平」。除了众同伴感到不忿外,主人亦「大怒」(34节),称他为「恶奴才」(32节),并且下令「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34节)。「掌刑的」是指官员,他们对犯人施以苦刑,使犯人及其家属报上家财的实况,并筹募金钱偿还债务。

 

    第35节 总结与解释:

 

  在比喻中恶仆「把他(同伴)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30节),主人知道他的恶行后,并没有照先前所说的「把他和他的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而是「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34节)。主人对恶仆所行的,正像恶仆对同伴所行的。主耶稣在最后的总结虽然亦提到这点:「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但35节的中心显然不是这句话,而是「要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这个比喻为我们解释了「饶恕七十个七次」的真义:真正的饶恕不是以次数来衡量,而在于我们都是蒙天父免去巨额债项的罪人,弟兄得罪我们的,比我们得罪天父的债项,根本是云泥之别,我们若不从心里饶恕弟兄,难怪「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四.现代意义:

 

1. 天父不计较地饶恕了我们,是我们饶恕人的基础

    

     天父不计较地饶恕了我们的过犯,是我们饶恕得罪我们的人的基础。

     比喻中的仆人欠下天文数字的债项,是他毕生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偿还的。同样地,我们得罪神的债项亦非我们能力所能偿还的。一个人无论信主多久,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仍然不能完全和罪绝缘,仍然得罪上帝。不过,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坐着参加崇拜,岂不正是神不计较地施恩予我们的明证。诗人所说:「主耶和华啊,若究察罪孽,谁能站立得住呢?」(诗一三○3)实是至理名言。天父这样不计较地饶恕了我们,正是我们饶恕别人的基础。

 

2. 蒙神赦罪的人,不该计较别人的过犯

   

     一个蒙神免去罪债的人,却斤斤计较弟兄的过犯,不肯饶恕,那么无论在人或在神的眼中,这都是十分不应该的事。

  比喻中的恶仆刚蒙主人免去巨额债项,却立刻动粗追债,得势不饶人,不肯免去同伴欠他的区区一百银币,此举令同伴感到不平,主人大怒,完全因为这人所行的实在不该。比喻的说明力量,在此就充分发挥出来。我们若经历了神的大恩,却斤斤计较弟兄的错,同样是十分不应该的事。把上述第一点和这处第二点加起来思想,弟兄姊妹,你有不能饶恕的人吗?他/她向你作了甚么,为甚么你不能饶恕他/她呢?这个比喻有否给你亮光,让你看到饶恕他或她的可能呢?

 

3. 真正的饶恕非以次数计算,而是以主怜恤我们的心去饶恕人

     真正的饶恕不是以次数来计算的,主耶稣的教导也不是叫我们算着饶恕了人多少次,「七十个七次的饶恕」乃是叫我们以主怜恤我们的心肠,去饶恕得罪我们的弟兄。

  主耶稣教导门徒要饶恕七十个七次的真义,不是四百九十次,也不是无限次;次数并不是主耶稣这段教训的重点,主耶稣教训的中心,乃是要我们学效神怎样怜恤我们,不计较地饶恕我们的弟兄。不是表面,不是形式,而是真心的宽恕。

  读这段经文时,我们不要忘记,上文正是谈及纪律的问题,圣经把纪律和饶恕的教训并列,它并没有单讲饶恕而不谈纪律,也没有单谈纪律而不讲饶恕。不过,对于纪律与饶恕之间的关系,两者孰先孰后?还是并驾齐驱?圣经没有详谈,这空间就留给我们面对不同的事件和个案时,有弹性处理的余地。这篇道并不是要探讨具体细节和实际的技术安排,而是教导我们待人应有的宽恕之道。

 

五. 结论:

 

  我们欠神的很多,神一一饶恕了我们,我们应当以主怜恤我们的心肠去饶恕得罪我们的人。饶恕弟兄不是以次数计算,而是从心里像主饶恕我们的去饶恕别人。把本段经文和马太福音十八章15至20节一起读,可看出原来圣经对犯罪肢体的处理是两面的:既说纪律,亦说饶恕。  (本文系本人在研读众位主内先进著作之基础上进行整理成稿, 所以不能算是原创, 欢迎主内先进多多善言, 谢谢阅读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