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总裁追妻计杨沫217:2011李昌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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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案
李昌奎,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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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
案件详情
引发热议
重审讨论
高院回应
坚持申诉
案件进展
案件再审
简要介绍
案件详情
一件琐事引发的血案
被害人王家红
“5.16”血案发生后震惊了滇川两省交界的巧家、宁南、布拖、金阳等地区。云南省巧家县公安局迅速向全国发出通缉,并会同四川省宁南、普格、布拖、金阳等周边县一起设岗堵卡,捉拿凶犯
李昌奎在
一字之差的两份判决书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此案的审判长是:赵伟。
两份不同判决书,一字之差的“免死牌”,死缓的终审判决结果,顿时在家属之间引起轩然大波,目前受害人家属已经向相关部门正式提出不服判决,向法院申诉,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终审判决,依法再审判处执行李昌奎死刑的申请。
引发热议
关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5.16”案被告人李昌奎认定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以此终审判决。家属认为这一判决结果违反客观事实,是在为罪犯开脱罪责,有损法律尊严,也是损害被害人权益的行为。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讨论称,云南省昭通市中院认定其“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重大,社会危害极大”的定性非常准确。报复行凶,李昌奎把王家飞掐晕后对其进行了强奸,之后用锄头打击其头部,又将年仅三岁的王家红活活摔死,最终还担心王家姐弟未死亡,又用绳子勒二人的脖子,强奸杀人甚至连三岁的孩童都不放过,这样恶劣行凶,自首、悔罪均不足以减轻其罪行,也不能成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这个“免死牌”有点依法无据,应当要依法严惩。[2]
重审讨论
李昌奎案引发新一轮关于“死刑存废”的争议。一名法学家预言,大概30年后,我国死刑会被废除。去年《刑法》大修,废除了13种死刑后,学界一种呼声很高的观点就是:以暴制暴不是现代法治该追求的理念,基于对生命权的尊重,死刑将在我国“逐渐被废除”。因此,少杀、慎杀也是目前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个共识。
云南省高院派专人重审此案
“我们坚决要求一命还两命!”王家飞的父亲王廷礼说,一个月前,他们就向省检察院申请,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也向省高院提出申诉,希望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改判死刑。“我们向省政法委,甚至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都递交了申请书,不过到现在都没有回音。”
王廷礼还说,一审二审分别是昭通中院和省高院的法官到巧家县进行审理。一审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加庭审,拿到判决。但是“二审都没有通知我们家属,直到现在都没有正式给我们二审判决书。”他们是去看守所打听后才知道的,找民警借来判决书复印了一份。
省高院,该院新闻中心相关人员表示,省高院对此事非常重视,目前已经派专人对此案进行重新审查,之后会向社会公布一个审查结果。[3]
高院回应
“在李昌奎这个案子中,不存在法院和法官徇私舞弊、偏心的情况。”省高院新闻发言人赵建生回应二审改死缓:“我们的极刑主要是针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这就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突出打击重点、少杀慎杀综合起来得出的判决结果。”“这起案件的判决,是经过审判委员会委员表决的。”
“李昌奎案不存在任何黑幕,或法官徇私枉法的问题。”针对社会各界对李昌奎案二审改判死缓引起的热议,2011年7月6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对李昌奎案作出回应。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田成有和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赵建生表示,案件本身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改判有事实、法律和刑事政策的依据。之所以有争议,主要是对国家的刑事政策及法律的基本精神认识上的差异。
省高院:判处死缓并不是“放纵”,二审改判是审判委员集体讨论的意见
“我们国家从2007年开始,最高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这意味着,死刑的最后核准是在最高法院,表明了国家对死刑的适用要求更加慎重。”赵建生说,目前我国对死刑的政策是,保留死刑,但是严格控制,慎重适用。
“死刑是刑事处罚的最高点,法官在判死刑时,除了国家法律规定,还要依照国家当前刑事政策的指导。”赵建生解释:现在法院在适用死刑时首先考虑的是案件本身的性质。如故意杀人案,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这类犯罪案件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对象,对民众的安全感有极大的影响、社会危害性极大;一类是由于民间矛盾、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这类案件针对的是特定的对象,事出有因,社会危害性比第一类案件相对要小。
赵建生介绍:最高法院在收回死刑复核权以后,对于因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在适用死刑时十分慎重。而对于第一类案件,也就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是适用死刑,突出打击的重点。判处死缓并不是放纵,罪犯同样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惩罚。
“在李昌奎这个案子中,不存在法院和法官徇私舞弊、偏心的情况。”赵建生表示:这个案子的受害人和被告人都是同村的农民。“我们的极刑主要是针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这就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突出打击重点、少杀慎杀综合起来得出的判决结果。”
“这起案件的判决,是经过审判委员会委员表决的。”赵建生说,省高院审判委员会有27名委员,凡是死刑案件必须经过审委会讨论,必须要过半人数表决同意,才能最终下判决。换言之,至少要有14个委员同意才能确定。“所以,二审的改判不是合议庭或是某个法官就能决定的,是通过审委会集体的讨论认定的。”
坚持申诉
“希望再审,判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
案发至今,已过去两年了。李昌奎被判死缓的消息,令王家再次仍沉浸在伤痛之中。
已正式委托律师
云南省高院针对“李昌奎案”为何二审改判死缓作出回应时,昨天,受害者家属也正式委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的申诉委托。改判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受委托的代理律师表示,单从二审判决书来看,二审程序和法律的适用上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他们主要采取“两部曲”来维权,通过查看卷宗试图找到“本案翻盘”的蛛丝马迹,第二步就是向云南省检察院申请提请最高检察院抗诉。
案件进展
死者的哥哥王家崇向记者展示案情介绍
云南省高院再审决定书
[4]
云南高院的再审理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廷礼、陈礼金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审查期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检察建议,认为本院对原审被告人李昌奎的量刑偏轻,应当予以再审。
经审查,云南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该案有必要另行组成合议庭予以再审,并于
案件再审
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案再审于
在《再审决定书》中,云南高院的再审理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廷礼、陈礼金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审查期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检察建议,认为本院对原审被告人李昌奎的量刑偏轻,应当予以再审。
《再审决定书》还称:经审查,云南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该案有必要另行组成合议庭予以再审,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