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华林心如相恋多久:九江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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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周平军)
  廉溪论坛  加入时间:2010-8-27 11:45:18            近年来,德安县纪委监察局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发挥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双线”模式,推进机构改革 改革前,县纪检监察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受县纪委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干部的行政关系、工资福利等均由驻在部门负责,监督很难到位。针对这一问题,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改革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分片派驻为主,保留派驻为辅”的“双线”运行模式,创造性地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分片派驻”。撤销原24个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对县直5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实行统一管理。按照部门“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兼顾平衡”的原则设置4个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 二是实行“保留派驻”。考虑政法机关编制性质和工作的特殊性,继续保留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党组织关系在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和企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仍按现行管理体制不变,按照“职能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则纳入分口划片范围,其业务工作分别由第一、二、三、四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联系。加强双重管理,形成监督合力。     (二)实行“三个统一”,规范机构管理 一是人员统一管理。明确规定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由该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人员编制实行单列。纪工委书记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情况由该县纪委监察局商组织部共同考核,其他干部的年度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的情况与纪委机关干部一同考核。 二是工作统一报告。该县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组(监察室)实行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组(监察室)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      三是后勤统一保障。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经费、纪检监察业务经费和财政规范津补贴列入县财政预算,在县纪委监察局单列,财务开支不独立。人员、办公经费预算标准按照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标准核定。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地点、办公设备等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解决。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开办费由县财政统一安排解决。      (三)建立“三项制度”,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日常报告制。各部门(单位)定期向所驻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本部门(单位)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各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辖管部门(单位)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情况以及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是重点巡查制。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对辖管部门(单位)实施重点巡查。巡查分为驻部门(单位)巡查和专项巡查两种方式:(1)驻部门(单位)巡查。根据工作需要,在一段时间内对辖管的一个部门(单位)实行驻部门(单位)巡查。(2)专项巡查。对日常报告中发现的问题,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的,以及上级安排的不同时期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专项巡查。       三是列席会议制。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列席辖管部门(单位)的有关会议,即: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人事安排、重要事项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主要负责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确保会议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符合政纪法规以及违反组织原则的事项,列席人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有权就日常掌握与决策事宜相关事项提出询问。       二、初步成效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的优越性逐步显现出来,有力地推动了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优化了干部队伍。从干部配备角度看,改革打破了纪检监察干部由部门提名,在内部产生的传统,扩大了干部的选拔渠道,优化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从利益关系的角度看,派驻人员的编制、工资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割断了派驻干部与驻在部门之间的利益依赖关系,增强了派驻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了监督职能。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权力的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过去派驻机构也有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职责,但在双重领导体制下,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存在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派驻机构难以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脱离了与驻在部门的组织人事关系,以第三者的身份参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过去的内部监督变成了外部监督,强化了监督职能。监督关口前移,有利于及早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一些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反映,派驻机构直管了,监督工作有了力度,这有利于监督我们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充实了办案力量。统一管理后,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克服人员少、查办案件工作经验不足的实际问题,努力钻研案件检查业务,认真学习案件检查工作经验,案件检查工作能力有了新提高。同时,由于对纪工委实行了“分片管理、整体协作”、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对纪工委的干部进行统一调配,发挥了团体作战的优势,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整体实力,扩大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力。     (作者为德安县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