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吉他哪里好:盘龙区“菜篮子”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0:02:15

盘龙区“菜篮子”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现我区2007年上半年畜牧业生产总值3091万元,同比增27.2%。大牲畜存栏6759头,同比降6.19%;大牲畜出栏332头,同比降14.21%。生猪存栏22217头,同比降11.88%;生猪出栏14736头,同比降9.19%。羊存栏9939只,同比降4.48%;羊出栏2503只,同比降16.54%。家禽存栏194390只,同比降21.24%;家禽出栏48315只。肉类总产量1186.4吨,其中:肉牛产量37.1吨、猪肉产量1027.1吨、羊肉产量44.9吨、禽肉产量77.3吨。禽蛋产量867.6吨,牛奶产量96.2吨。
     根据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提高我区农产品生产的数量、质量,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在生产中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生产发展中,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畜牧业开发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畜牧业的科技含量,增加肉、蛋、奶单产水平和质量。
 在饲养方式上,以户养为基础,发展规模饲养,并积极扶持饲养大户,发展养殖园区。
      在市场建设上,引导消费,兴建深加工、精加工企业,走产加销、牧工商、科工贸一体化的路子。
      在畜牧管理上,坚持依法治牧,强化质量管理,使畜牧业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在生产布局上,结合现有基础和资源优势,围绕粮食转化增值和秸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资金、技术、市场优势,加大畜产品加工力度,上规模、上档次,走高起点、深加工、外向型的路子。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加快畜牧优势产业基地建设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以养殖方式转变为重点,以推进品种改良为主线,继续加快以生猪、奶牛、肉牛、肉羊为主的畜产品基地建设,提升传统主产区畜牧业档次。各类基地建设以突出抓好规模户、规模养殖场和示范养殖园区为重点,稳步推进饲养方式的转变,逐步推广舍饲、半舍饲的养殖模式,按照品种优良化、管理科学化、免疫程序化、设施规范化、产品安全化、养殖专业化的标准建设现代化、高效益的养殖园区。
       (二)提高畜牧产业化经营水平
      今后我区要突出机制创新,积极培育新型产业化市场主体。 一是要突出发展一批肉猪、乳业、草业、肉羊、肉牛加工型龙头企业,使之做大做强。鼓励、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扩大加工规模,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着力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围绕推进优势畜产品区域布局,加快培育壮大各类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和农民经纪人中介组织队伍,搞活畜产品流通渠道。三是着力推进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以大型批发市场为龙头、专业市场为骨干、集贸市场为基础,规范的生产——批发——零售一体化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建立畜产品快捷的绿色运输通道,建设发达的畜产品流通体系。按照世界贸易规则,采用国际标准进行畜产品的生产加工。规范畜产品市场消费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加快完善畜牧业信息网络,及时提供国内外畜禽及其产品、饲料、兽药的供求数量和价格信息,国内外畜禽疫病动态和科技信息,并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广为发布。通过三类市场的培育,在转变生产方式的同时实现生产与市场的对口衔接。
     (三)搞好草地建设和饲料工业
      尽快适应国家政策调整、我区畜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立草为业,继续大力实施耕地种草,强化草地治理和保护,加快饲草料产业化开发。一是鼓励农民耕地种草,把饲草饲料作物纳入种植业计划,凡宜草地方继续发展以苜蓿种植为主的草业经济,推广饲料玉米种植。实现粮经二元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结构的转变。二是加快草产品产业化开发。在原建青贮窖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广秸秆青贮,加快秸秆资源转化,搞好秸秆养牛、养羊示范场、示范园区建设。力争全区秸秆科学处理饲草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三是加快发展饲料工业。重点发展适合畜牧业需要的预混料和浓缩料生产,开发中草药、生物饲料等新产品。加快原有饲料加工企业改造,大力支持发展民营饲料加工企业,实现饲料工业体制创新。加强饲料行业管理,规范饲料加工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
      (四)加快畜禽良种化进程
      一是加快建设和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通过引进新品种和胚胎,建设一批以猪牛羊为主的良种繁育生产基地。要建成区畜禽良种繁育技术推广中心、建设畜禽改良贮精站和人工授精网点。二是继续按规划组织实施好良种工程。三是加强良种的引进与地方优良品种的选育工作。围绕优势特色畜产品生产区域,加快优良品种的纯繁扩群、种畜更新和改良步伐,不断提高种畜禽质量。
     (五)加强畜产品安全保障
      实施动物保健工程。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责任制。一是继续加强社会化免疫工作。对重点疫病实行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免疫标识、免疫证明和免疫档案制度。保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降低畜禽死亡率。二是完善区街道(乡)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按规定建立区物资储备、技术支持系统,完善区、街道(乡)疫苗冷链系统。加强疫病监控设施和疫病信息报告系统建设,形成覆盖全区的动物疫病监测网络。
      实施畜产品安全工程。一是加强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畜产品、种畜禽、饲料、兽药质量标准,制订和完善我市地方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二是强化检疫规范化管理,确保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规范有序进行,严厉打击未经检疫和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三是整顿规范饲料、兽药市场保证畜产品在加工、销售环节的安全。建立饲料质量监测预报网络,建设饲料标准试验和饲料安全生产基地,使饲料产品的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添加剂和预混料合格率保持在100%以上。
     (六)实施科技兴牧战略
      加强畜牧业科学技术研究。加强三农协作,形成技术合力,围绕影响畜牧业发展的科学技术问题,对畜牧业生产、加工急需而在短期内又难以突破的关键技术,积极组织引进大力推广。充分发挥省院、省校的教学和人才优势,不断为全区各级畜牧部门充实、培训高水平的人才,提高畜牧兽医队伍的素质,增加畜牧生产的科技含量。
     加快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大力推广科学养猪、高产奶牛饲养技术、肉羊品种改良及舍饲规范化养殖技术、秸秆青贮技术、种草养畜配套技术、草产品加工技术、重大畜禽疫病综合防制技术、畜禽营养新技术等先进适用畜牧技术。开展科技承包、技术服务,兴办各类科技经济实体,实施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等科技项目,加快畜牧兽医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努力提高畜牧业科技含量。多层次、多形式举办畜牧科技培训,加强对畜牧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技能训练,提高畜牧队伍和生产者的素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畜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和街道(乡)兽医站是加快畜牧业发展的组织单位和依托力量。各级政府对畜牧部门和乡镇兽医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切实抓好畜禽品种改良、养殖基地建设和动物防疫检疫和畜产品安全检测监督工作,组织制定畜牧业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能。各级畜牧部门要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加强行业管理,依法治牧。
      2、多渠道增加对畜牧业的投入。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委员会都要调整农业投资结构,依法将农业新增投入向畜牧业倾斜,确保农业的新增投入主要用于畜牧业。对于影响畜牧业发展及人畜健康的突发性重大疫情或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两级畜牧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各级政府要及时追加经费,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县两级政府对畜牧业的投入要由生产领域向基础建设领域转移,重点用于加强畜禽良种繁育、疫病防治、饲料兽药安全、畜产品安全监测、科技培训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草地生态治理和草地建设,稳定和保护畜牧业生产能力。区金融部门要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做好“贷款养畜项目”,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向畜牧业,加快畜牧业外资利用步伐。
      3、制订扶持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建造临时性畜牧场和饲养场发展畜牧业的用地,都视为农业用地。二是根据国家政策对于母猪养殖户,按国家规定每头母猪补贴50元,其中中央财政60%,地方财政40%;实行养猪保险,根据国家政策,保险补贴按中央50%、地方30%、养殖户20%的原则办理。三是对于养猪100头以上,种公猪5以上;奶牛、肉牛50头以上;养羊100只以上的农户要从贷款、技术服务、销售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在此期间要继续执行“供精补贴”、“青贮补贴”、改圈、种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补贴等优惠政策。党政机关、工矿企业干部职工创办农牧企业,原待遇保持不变,并享受相应的各项优惠政策。
      4、加强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和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服务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意见的通知》,落实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三定”工作,乡镇站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要列入财政计划,予以解决。严禁非法拍卖、转租、侵占、平调街道(乡)畜牧兽医站财产,不能以任何借口加重基层畜牧兽医单位的负担。区要围绕区域内畜牧业发展规划,实行防、检、监、查四位一体,人、财、物三权归区。畜牧兽医科技人员要转变观念,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大中专畜牧专业毕业生要优先安排到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充实提高基层队伍。
      5、加强畜牧宣传和法制建设。加大对畜牧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畜牧业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对畜牧业的认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畜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增强执法手段。

 

                                                             盘龙区农业局
                                                             二00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