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泽兰家庭简介:民勤县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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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39    更新时间:2011-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和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精神和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在全县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实施主体和目标
(一)党务公开的实施主体
全县各级党组织都要实行党务公开。为了抓好典型示范,县委确定以下39个党务公开工作示范单位:
1、乡镇(6个):重兴乡、薛百乡、苏武乡、三雷镇、泉山镇、东湖镇;
2、部门(8个):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水务局;
3、单位(6个):县医院、一中、政务中心、南街社区、热力供应站、城关供电所;
4、村(18个):重兴乡东风村、薛百乡宋和村、苏武乡西湖村、三雷镇中陶村、泉山镇复元村、东湖镇雨圣村、昌宁乡永安村、大坝乡文二村、蔡旗乡官沟村、东坝镇左新村、夹河乡中坪村、大滩乡下泉村、双茨科乡中路村、红沙梁乡孙指挥村、西渠镇首好村、收成乡宙和村、南湖乡夹岗井村、红沙岗镇花儿园村;
5、企业(1个):威瑞环保有限公司。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目标
1、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把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员公开,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激发他们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落实,党内民主进一步发展,党的团结和谐进一步增强。
2、提高党组织科学决策的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帮助党组织充分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扩大社会对决策过程的监督,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决策的顺利实施。
3、提高党组织带领群众的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给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提供参政议政的平台,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民主化、公开化,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畅通和拓宽党员参与、管理、监督党内事务的渠道,营造浓厚的党内民主氛围。
——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公开内容要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严格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应当公开。
(一)县委公开的主要内容:
1、县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县委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完成情况;
3、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决议、决定;
4、县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5、县委领导分工、信访接待日安排、结对帮扶、联系困难户、下基层工作、联系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等情况;
6、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7、全县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县管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8、县委关于乡镇、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的情况;
9、县委关于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
10、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以及警务、检务、审判公开等司法公开工作的情况;
11、县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
12、其他需要公开的党内事务。
(二)乡镇、县直部门、县属单位党组织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
2、领导班子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联系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等情况;
3、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
5、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情况;
6、干部选拔、任用、调动、奖惩、考核情况;
7、组织设置调整、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党费收缴等情况;
8、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政策执行情况,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9、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10、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村、社区、基层站所、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党组织的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考核奖惩情况;
4、党内选举、发展党员、干部推荐、民主评议、创先争优、评比表彰等情况;
5、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结对帮扶、设岗定责、交纳党费情况;
6、为民办实事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7、村级组织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情况;
8、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方式、类型、时限、程序
(一)公开方式。党务公开要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公开的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党员活动室、党员联系卡、告知单、反馈书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公开。
(二)公开类型。党务公开分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类型。法定公开是指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是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党内事务,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固定公开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即时工作要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四)公开程序。
1、制定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方案,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及其公开的方式、程序和时限。
2、编制目录。按照公开方案的规定,收集、整理公开事项有关资料,编制公开目录,并经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3、实施公开。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4、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处理整改,及时沟通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处理结果。
5、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五、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务公开工作由县委统一领导,县纪委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直机关工委、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具体指导的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抓落实。着眼构建“大公开”工作格局,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同步部署,监督措施同步落实,检查考核同步进行,形成党务公开与其它公开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运行机制,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强化学习宣传。各级党组织要以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委领导班子会议、党员会议、专题辅导、刊办专栏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等主要内容要在县党建网和单位局域网发布,在县电视台分段播出。要及时宣传报道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动态,认真总结经验,培育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每个乡镇、部门都要抓好2-3个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健全完善制度。一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是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收集整理,及时办理并反馈。三是建立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四是建立“三簿”登记制度。要设立《党务公开内容登记簿》、《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簿》、《党务公开民主评议监督登记簿》,真实、全面、及时地进行记载。五是建立聘请监督员制度。各级党组织要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监督员要及时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四)创新公开载体。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创建高质量、高标准的公开载体。县上在党建网站开设党务、政务公开专页,有局域网的单位也要开设公开专页。开展“公开周”活动,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确定2个“公开周”,集中公开党务、政务、村务。在县电视台开设公开专栏。还要通过开辟公开栏、公开墙、公开橱窗、公开长廊,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发放手机短信等多样化的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覆盖面,提升公开水平和质量,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由单向向互动转变。
(五)强化监督检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开展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对党务公开工作抓得好的,要总结经验,在全县推广。对组织领导不力,不履行职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以及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要严肃批评,限期纠正;对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