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爸爸去哪儿第几期:上饶县枫岭头中学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4:20:13
                                                   
                                      上饶县枫岭头中学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09-11-27 16:03:15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全面创建和谐、平安、文明校园环境,根据市、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枫岭头中学安全   工作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在市、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和对社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创建“平安上饶”和“安全文明校园”为目标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建设,建立和安善长效管理机机制,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个、学习、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刘跃进
副组长:苏子恒  张红忠 徐新训 徐培贵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五个小组
政教组:组长:苏子恒
成员:平武生 周联春 各班班主任
教学组:组长:徐新训
成员:严忠泉 张志红
后勤组:组长: 张红忠
成员: 陈云鹏 卓永革
值周组:组长:徐培贵
成员:值班行政成员 值班班主任
宣传员:邱欣飞 毛安秋
(二)学校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协调学校安全工作与正常教育教学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制定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4、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困难和问题。
5、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和对各类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6、负责妥善解决各类突发事件。
(三)各组具体工作
根据政教组工作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8类安全
1、交通安全,即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在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中的交通安全。
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对师生乘坐车辆的管理和安全检查;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活动需租用车辆时,学校必须与出租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不得租用车况不良或无牌无证车辆,不得租乘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辆。
2、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教育,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学生自护自救安全常识》。
3、要加强师生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到有传染病源的场所开展活动,发现传染病必须进行隔离,及时救治,严禁学生到校外就餐或购买任何零食。
4、劳动安全。在组织学生参加的各种形式的劳动中,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搞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他危险性劳动。
5、活动安全。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种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性外出活动,必须报经市教委批准。各种外出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指派人员勘察活动场所后才能组织学生前往。学生乘坐车辆不得超载、超速,要确保乘车安全。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婚丧礼仪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也不得组织参加超越学生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种活动。
6、消防安全。要教育师生注意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特别防止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严禁师生私自用电、用火、用油、用气。要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严防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当引发火灾。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等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学生疏散。
7、管理安全。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伤害;注意观察学生的情绪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方面的安全。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和队伍,强化综合治理。
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对到学校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设施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枫岭头派出所报告,并请求依法处理。
根据教学组工作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2类安全;
1、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安全。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它有关规定。
2)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家长,对缺课学生班主任要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学校。
4)根据教学内容实际(特别是体育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了解特异病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5)教学内容要符合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学组织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7)、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安全事故。
2、教学实验安全,即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的安全,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
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保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要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根据后勤组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3类安全:
1)饮食卫生安全。加强后勤和食堂管理。炊管人员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要建立食物采购和验收制度,采购人员要懂得食品卫生知识,不买腐烂变质食物,不买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确保食物储存安全和饮用水安全。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使用加碘加钙食品、碘钙食品及其他药品。
2)建筑安全,即校舍、体育场馆及其它设施的使用和建设中的安全。
学校的教学、生活、活动等建筑与设施,要布局合理,坚固耐用,符合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新建校舍必须严格依据《建筑法》及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学校施工场地要设置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定期对现有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发现隐患要边排除、边上报,不得使用危房及其它危险设施
3)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用电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
班根据班主任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10类安全: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教育。
3)重视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向学生介绍体育运动安全知识。
4)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协助学校做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5)教育学生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触摸电器,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
6)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教给解决矛盾或纠纷的方法,防止事态扩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7)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在宿舍点蜡和焚烧纸物。
8)禁止学生将管制器具带入学校,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勾结校外人员来校滋事,禁止私了问题。
9)加强饮食卫生方面的教育,防止学生食物中毒。
10)教育学生课间活动(尤其是第二节下课后)楼道通行的安全教育。。
根据值周组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课间及晚间安全管理:
课间安全管理:早上课前、课间休息、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放学、集会时段学生安全管理。值周、门卫等安全值班人员及班主任对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学生课间安全管理要求做到:
1)课间休息:教学楼各楼层下课后,任课教师下课后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监督实行1分钟管理。上课前,上课教师提前1分钟到班或学生集合地点,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每层教师有义务负责楼道的安全,不能有拥挤现象发生。
2)早上课前、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及放学时段,值周组要负责学校安全巡视。门卫负责学生上学或放学校门内外的安全工作,更不得让寄宿生出校门口。
3)课间操、升旗、集会:班主任随班维持班级学生安全秩序。其它集会或学生集体活动,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4)寝室卫生、器物摆放整齐、纪律秩序井然。
5)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和防其它事故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每天学生就寝时清查学生人数,发现未按时就寝的学生要及时正确处理。
7)值班期间负责学生安全全程值班,异常情况妥善处理或向领导组汇报。
(四)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各部门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2、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偿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当年评先,晋职资格。[1] [2]  下一页
 本文来自: 凹丫丫(www.oyaya.cn) 详细出处参考:http://fltzx.srxjyxxw.com/onews.asp?id=220&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