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辣萝卜条的腌制方法:胡说书法 绪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16:55

绪论  [关于书法标准的思考]

        

 

 

           

    说起来很惭愧,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我虽然喜欢书法,却并不懂书法,说通俗些,就是不知道“字”的好丑,不但自己的字写不好,看别人的字也不知道他究竟写得好不好。当然写得极好和极差的字还是能看出一些好坏,但对于那些不好不坏、亦好亦坏的字,则往往既看不出它好在哪里、也看不出它坏在哪里。只好人云亦云,别人说好,自已跟着说好;别人说不好,自己也跟着说不好。就象“皇帝的新衣”里面的芸芸众生,没有自己的是非。

    有时候,我也会想,书法艺术能不能象工业产品一样,搞一个国家标准或部頒标准出来。任何人写的字,好与不好,不是凭主观感觉,也不是由一个或几个权威说了算,而是对照国标、部标。符合标准的就是好字,不符合标准的就不是好字。这种想法在我的头脑里曾经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直到一个偶然事件的触动,才使我感到这种想法的荒唐可笑。

    那是在一次逛街的时候,因为喜欢书法,难免对商店的招牌要多看几眼,突然发现,很多商店可能是为了省钱、省事,招牌字大多是从电脑字库里选几个字,用喷绘放大制作而成。虽然各家店的招牌也有楷、行、隶等不同书体,而且每个字都中规中矩,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但总感到千篇一律,似乎缺少点什么味道。偶然有两家的招牌是人工书写的,虽然并非名家所写,而且笔划结构可能还有些缺陷,但看起来依然比电脑字库里挑出来的没有缺陷的字鲜活许多,富有个性和特色。电脑字库里的字和人工书写的字相比,就如同塑料花和鲜花相比一样,一个没有缺陷但也没有什么生命力,另一个可能有些缺陷(少许枯枝败叶),但却有着鲜活的生命力,这使我突然产生了一种“顿悟”,原来我一直设想的书法标准化(其实是字型、字体的标准化)早已存在了,电脑字库里所有的字体的字都是标准化的字,(例如仿宋_GB2312即仿宋体国标_2312。)但是汉字一旦标准化了,似乎只保留了作为交流思想、传递信息的工具的职能,而不再具有作为书法艺术的审美趣味了。

    实际上不仅是书法,任何一种艺术,诸如绘画,音乐,舞蹈等等都是不可以标准化的,因为艺术美的一个本质特征,就在于多样化,个性化。从心理学和美学的角度看艺术:如果标准化了就会使人产生审美疲劳,“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就是这种美学心理的一种具体表现,再美的东西长时间作用于人的感官都会使人产生厌倦麻木,最终不觉其美,所以一切艺术都不可以也不应该标准化。

    汉字,作为交流思想、传递信息的工具,是可以也应该标准化的。标准化的汉字易识易写易懂,为信息传递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作为供人欣赏为主的、具有审美价值的已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门类的书法,则不能标准化,因标准化即意味着程式化和僵化,最终意味着这门艺术的死亡。

    但是不能标准化又带来了一个困扰书法界多年的难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又怎样来评判一幅书法作品的好坏呢?这个问题对于那些书法高手,或许觉得根本不成问题,他们会说:“一幅书法作品的水平如何,一眼就能看出来。”但是对于一般大众,面对诸如“雄浑、潇洒、飘逸、艳丽、朴茂、奇拙、险劲”等等一大堆抽象或半抽象的评价书法的形容词,常使人莫明其妙,不知道究竟雄浑、潇洒等是怎么看出来的,具体体现在什么地方?多数的书法评论都是述其然而未述其所以然,所谓“大而化之”。怎么个雄浑、潇洒全靠你自己慢慢去悟吧!悟不出来?那是你自己水平不够!

    其实这些形容词的内涵,就连书法家们也未必都能看得明白,说得具体。这也是每次书法大赛以后对参赛作品常持有不同评价的一个原因。以致于总会有人指责评比不公正,评委没水平。其实,说句公道话,抛开评选时因人情关系带来的主观不公正,客观上也确实会因评委的自身修养、阅历、审美、爱好的不同而导致对参赛作品的理解和评价的差别。

    这一现象不仅在书法艺术中,任何一种艺术都会因为其没有一个一致公认的标准而会对同一件艺术作品有不同的看法。没有一个一致公认的美和丑的标准恐怕是一切艺术的一个共同的本质的特征。目前世界上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有二种:一种方法是增加评委的数量,在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把剩下的分数加以平均后决定名次;另一种方法是尽可能定出一些可以被共同认可的,技术上也是可以操作的定量或定性的标准作为评审参考。例如体操、跳水等竞赛规定了一些可测量的规定动作,如空翻几周半,转体多少度等。又如模特大赛时对选手的身高、体重、三围的具体规定。这种量化的规定和评委的印象分数互相结合,基本上可以得出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评选结果。

    回到书法艺术,对于第一种评审方法(评委打分),我们看到在央视举行的书法电视大赛中,也确实是这样做的;而对于第二种方法,即确定一些定量或定性的评审标准方面,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看到一个权威性的、一致公认的评审标准。而我在篇文章里想做的,就是在为书法艺术确立一些定性的(不是定量的),能够被公众认可的评审标准方面作一些探索。当然,我作的这些探索和想法,很可能会受到人们的争论、批评甚至质疑否定。但我想,这都没有什么关系,假如能通过争论,能用我的破砖引出几块美玉,最后能得出几条为书法界公认的定性的可操作的标准(定量的标准是不应该也不可能有的)。那么我现在提出来的几条标准那怕已被批得体无完肤甚至完全否定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了。

    我提出的书法标准,其实是受宋代大文人苏轼的启发,苏轼曾说过“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缺一,不为书也。”但为了更方便理解和实际操作,我将苏轼的五字标准作了一些适当的调整和浓缩,採用“形、神、气、韵”四个字作为表征。并根据学习中达到这些标准的难易程度,把这四个字标准分为三个学习阶段,具体分法在前言中已经述及。与苏轼的标准相比,我所说的“形”大致相当于苏轼所说的“骨和肉”,“神”则接近于苏轼的“血”,“气”可能相当于苏轼的“气”,而“韵”则接近于苏轼的“神”,但含义又有所发挥。

     当然,问题不在于提出标准,更重要的是能解释清楚这些标准并得到公众的认可。古往今来,提出用几个字作为书法定性标准的数不胜数,但都没有对这些标准有详细的说明,别人看了,悟性高或许能理解,悟性低理解不了,看了等于白看。

下面的几节我将会对这四个字的标准如何理解作一较为详尽的解析,通过分析、比喻和实例,希望让大多数书法爱好者都能参透书法的真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