酥带鱼的做法高压锅: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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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公社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它违背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关系。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
  人民公社好
关于在我国农村建立“大社”的思想,早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中已初见萌芽。1956年完成了高级合作化,每社平均200户左右。1957年冬和1958春的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又出现了联队、联社。毛泽东考虑到当时以大搞兴修水利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建设的发展需要,觉得需要办大社。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意见指出:“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会后,各地农村开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有的地方出现了“共产主义公社”、“集体农庄”,有的地方出现了“人民公社”。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3期《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一文中,比较明确地提出“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这是在报刊上第一次提“人民公社”的名字。8月6日,毛泽东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人民公社的名字好。9日,在与山东领导的谈话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并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谈话在报纸上发表后,各地掀起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下达后,全国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到10月底,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有1.2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9%以上,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1961年,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在现阶段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克服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评析
人民公社是毛泽东在"大跃进"浪潮推动下设计的中国社会的新模式,解决的是建立什么样的社会主义问题,它勾勒出一幅相当完整的中国未来社会的图景.毛泽东试图在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依靠不断扩大公有制,缩小商品生产,实行平均主义分配制度,来迅速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并很快地过渡到共产主义.当时人民公社实行的所谓"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具有共产主义因素的分配制度,限制和逐步消灭商品和商品交换,逐步取消社会分工等等制度和措施,都能说明这一点.从根本上说,这种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模式,不仅企图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企图超越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因此,这种模式是带有空想色彩的社会主义模式,它的实施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影响
人民公社化运动浪费了大量资源,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农民劳动积极性受伤害,造成社会生产力的极大破坏,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