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花儿 王子文:谈谈基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几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8:55:54



乌 苏 市 纪 检 委
苏 振 勇
(2006年5月16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重要制度保障。吴官正同志今年初在湖南视察工作时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各级纪委要加强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章四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三项: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3,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围绕三项任务,党章又提出了纪委的五项经常性工作:一是,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四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五是,保障党员的权利。 关于纪委的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在昨天的培训中纪委领导大部分都讲到了,今天我着重讲一讲基层纪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问题,也就是党章对计委规定的任务中的第三项提到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实质上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
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依据是,《党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实行)[新党发(1999)15号]、《实施纲要》,年初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乌苏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乌党办[2006]18号)、《2006年乌苏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乌党办[2006]19号)。
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促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及其协调发展,以工业化推动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牢固筑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切实把风气搞正,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服务,为社区居民服务,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服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区、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和谐发展服务。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基层党的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党员干部和基层涉农、涉居民机关、部门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日益密切;党员领导干部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公道正派,勤政为民,廉洁自律;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认真纠正,从而为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发挥坚强的政治保证作用。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对象:乡镇机关、街道办事处及所属部门干部、村两委干部、基层站所、社区干部。
二、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
5、基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上级规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成为勤政廉政的模范。(1)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2)不准用公款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3)不准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在入党、提干、提职等方面搞权权、权钱、权色交易;(4)不准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聚敛钱财;(5)不准违规用公款进行吃喝和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6)不准挪用、侵占、截留扶贫和救灾资金及其实物;(7)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8)不准利用职权借用公款逾期不还;(9)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非法宗教活动;(10)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11)国家机关党政干部不准经商把企业,不准以任何借口牟取非法利益。
6、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以上行为规范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
7、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社区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定,等等。
8、充分发挥市、乡镇和街道基层党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要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校教育的重点内容,并把学习教育纳入乡镇培训规划和县(区)、乡镇、村组织建设“三级联创”体系。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县(区)、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抓好落实,力求实效。
9、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社区、村主要领导干部任职、任期和进修等培训制度。乡镇、每年应当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城区单位不少于三次。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利用现有信息入村入户的基础,开展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日常性教育,促使农村社区党风廉政法律制度深入人心。通过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决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使农村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四、坚持和完善案件查办制度
10、查办案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基层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并做到: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任务,加强指导,抓好督查,总结工作,推动落实。
11、基层办案工作要围绕乡镇、街道机关、村两委、社区、基层站所、部门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行贿受贿、以权谋私、侵害农民社区居民合法权益等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经济案件、道德案件、弄虚作假案件、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社区低保困难群体救助等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案件和坑农害农、侵害居民利益的案件。
12、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和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乡镇和各单位党委书记是办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不抓办案、不支持办案或者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甚至说情干扰办案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办案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规范和完善纠风治乱及政务、村务公开社区事务等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13、基层纠风治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又要加强教育,完善制度。
14、要把抓好乡镇各部门、各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作为农村纠风治乱工作的重要方面,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收费和对农民吃、拿、卡、要问题,作为农村纠风治乱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大查纠力度。
15、要以开拓创新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认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大力加强基层站所部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16、基层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群众反映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现象进行督查的力度,对一经查实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制度,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7、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务公开制度,将其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
18、要建立健全“三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制度。通过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的监督,通过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预公开制度、定期审计制度以及成立政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村)务监督信箱以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等,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19、要把政务、村务、事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推行“公开”制度不力或不称职的,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拒不推行“公开”制度及有其他违纪行为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20、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规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负主要和直接责任。
22、每年初,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计划,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责任单位、协同责任单位的责任与要求。同时,党政一把手要与分管领导及所属地区、部门、单位和行政村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每年底,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检查考核年度责任制工作情况。同时,党政一把手要在本级党委(总支、支部)会议或中层干部会议或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述廉述职报告,并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考核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即凡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力,以致发生重大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七、组织实施
24、各单位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并做到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教育、监督、保护和惩处职能。
25、县(区)、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其本职工作以纪检工作为主,可分管与纪检工作相关相近的工作;纪委副书记一般由党委委员担任,原则上不参与党委分工。
26、乡镇街道基等层纪委纪委可加挂监察室的牌子,不增加编制、人员,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乡镇机关、社区、行政村支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都要设立纪检委员,并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从而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网络。
27、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各项任务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照四项职能的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
28、乡镇人大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前移监督关口,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政府各部门和基层站所依法行政情况,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监督检查采取组织巡视组或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
29、乡镇和基层单位财务(农经)部门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坚持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特别要抓好“收支两条线”、村帐乡管、公务接待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制度的贯彻执行,防止和反对暗箱操作、铺张浪费。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不得购买、更换小汽车,领导干部不得出国(境),不得用财政资金建办公楼和上新的建设项目。
30、市审计机关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按照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乡镇党委、政府应组织力量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村两委、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重视和运用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31、基层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要求,做好基层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要把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开展以创建“五个好”党支部、“六个好” 乡镇党委、“文明机关部门”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坚持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谈谈基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几个问题 健全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紧扣五个环节做好五个结合 积极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 - 安徽省纪检监察网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题汇报会上的讲话 黑龙江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强化责任制的落实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 关于2008年黑龙江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浅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探析1 关于2008年黑龙江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沙县县委成功的做法 201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_ _ 基层党建工作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于国平同志在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时的讲话-中国东港 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江西会场上的讲话 竹山县-关于全县201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副省长 于莎燕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座谈会上的发言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印发,说说如何落实? - 党政时评 - 七一社区论坛 201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 落实责任制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201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落实责任制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报告 刘刚同志在全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