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出闹鬼的学校:少年进德录之第二十三章 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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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进德录之第二十三章  理财

(2011-03-01 10:53:01) 转载标签:

教育

分类: 修身


司马温公曰:“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经营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乃至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充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资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

 

    凡买人之物,置人之产,当价随其值而与之,切不可猛怀欺骗之心。其物也,其产也,天下人之公共者也,岂独为汝生根哉?且昔李德裕平泉庄,石季伦金谷园,将欲传诸万世,孰知瞬目间,已属他人,今又不知更历几主。

 

    农事切不可缓,一失之,阖家抱终岁之饥。当因地之宜,种莳五谷。又当预备旱潦,及时耕获。古人昼尔于茅,宵尔索綯,为此故也。且古人“百物不嫌早”之言,尤宜记之。

 

    若卖田供吃著,则日往月来,决无生财之道,岂有回赎之期?若卖田做生意,则日趁日活,岂有积聚之财,亦决无回赎之理。不如固守此田,虽利息有限,终觉稳当。若为儿女定亲做亲卖田,虽是正经,亦觉以门面虚费,而受实祸,不知何时可得回赎,好不彷徨。若做歹事卖田,做使费,则玷辱祖宗,纳诸罟护陷井,断无回赎之理矣。可不警省!除非为父母丧葬,万不得已耳。然卖时当思赎计,断不可杜绝。设一旦轻卖轻绝,日后无所赖侍,不得了生,大可慨惜。总要忍守淡泊,以勿卖为上。

 

凡货物出入,以及打米筛米量米等,用人勿滥,必择其人平素信实。

 

写票支货,非不便易,未免过取滥用。日久算帐,不觉骤积多金,岂不肉痛闷心。何如发银见买,必竟惜费,或亦少省些,未必非作家之一助云。

 

帐目须记明白,如视诸掌,宛然如昨,此亦成家紧要处。

 

    吾家素业儒,不可务外业。即不能读书,则当力耕。游手好闲,非佳子弟也。吾见东吴有一人家,富敌王恺。止二子,游手好闲,不过十年,而无立锥地。西蜀有一人家,贫同范莱。兼生四子,各专一业。一人读书,一人力耕,一人学医,一人卖酒。不五年,家资巨富。我非欲子孙学此杂艺,故为此言,与其不读书,好游闲,不若此也。

 

    子孙欲有所学,当慎路头,路头一差,将来何补?昔闽城有一人,生二子,最贫。一子苦读书,一子习木工。读书者交皆才子,衣皆儒衣,安处一室,而风雪不愁。习木工者伴皆操斧辈,衣皆短衣裳,日趋工役,无闲寒暑,不惟其妻有愧,而身亦自愧。曰:“吾与兄同父母同生同长,而所交所衣所享独不同者,无他皆吾自取之也。”遂去锥凿,事经书,而兄之所交所衣所享者,亦皆转为彼有。噫!习善则善,习恶则恶如此。孟子云:“术不可不慎。”不其然乎?

 

居乡要地几块,随时种蔬果,或桃梅,或橙柿,兼种诸竹及瓜茄扁豆萝卜韭菜之类。此即生财之道,救荒之策。不结子花休要种,让于富贵家取乐焉。

 

修补旧衣裳,收拾旧鞋袜,雨天替换。

 

男女刻薄者,必不长寿,且必无子。然惟妇人刻薄极做得出,若男子刻薄,或有悔心。

 

凡人子于父在时,固当专心读书。然于世务,亦不可不知。如钱粮数目,要知上中下乡,逐年每亩粮米银若干,白粮银应若干,折粮田每亩应若干白银。区图中人,要接待有礼。不幸或自当家,便可井井料理。若茫然不知,无论被外人欺侮,即兄弟叔伯,亦视尔如赘瘤。仆隶下人,亦视尔如几上肉矣。可不猛省。

 

    大丈夫若逐日在家庭动用闲,量柴头,数米粒,号定升合,使其妻孥无所措手足,此等人必无出息。

 

    《四戒汇纂》曰:“人生终日营营,皆为衣食之计,不能一日不需财也。故圣人不禁人取利,唯教人思义。农桑者衣食之源,勤俭者治家之本,耕读者分内之事,经营者生理之常,公平者积福之基,知足者不贪为宝。尽在己之力,不敢好逸而恶劳。存撙节之心,务期量入以为出。循自然之命,不得损人而利己。

 

    求财有道,而不可邪谋。得之有命,而不可奸夺者也。俗人不知此理,以为习巧者富之计,用诈者富之术。不由正道,刻薄营私。犯国法而不畏,干天怒而不惧,丧良心而不顾,害平人而不恤,败人纪而不问。当其得利时,未尝不喜其术之工也。转盼之间,或消耗冷退,化为乌有;或骄奢浪费,荡然无余;或天灾人祸,而害且莫测。则亦何益之有哉?金边有戈,禾边有刀,故君子利毋苟取,见利防害,所以安身而立命也。”

 

    张九韶曰:“幸生太平之世,无兵祸,又幸—家骨肉不至饥寒,又幸榻无病人,狱无囚人,非清福乎?此真可谓知足者矣。若中怀奢望,好货无厌,有盈笥之帛,而心如忧寒也;对充室之金,而心如忧饥也。即使其有铜山之富,太仓之粟,田园遍乡邑,犹不能满其欲。日夜焦劳,算无遗策。只为一点贪心,造出无穷罪恶。一旦无常,而田园万顷,徒供儿女之争;金宝十箱,终作街坊之市,亦可哀矣。夫室可以避风雨,衣可以御寒冷,食可以疗饥饿,人生足矣。人其厚于积德,而无务厚于积货也。”

 

    颜壮其曰:“居官之人,业自诗书礼乐中来,岂不知廉洁足尚。第习见夫营官还债,馈遗荐拔,非此不行。初犹染指,而积久日滋,性情已为芬羶所中矣。且人心何厌,至百金则思千金,至千金则思万金。盖实有钱癖焉,大都为子孙计耳。不知多少痴豪子弟而灭门,多少清白穷寒而发迹。矧福禄有数,多得不义之财,留债与子孙偿,非所云福也。”

 

    张横渠先生曰:“奸利二字,所指甚广。凡非本分中事,即奸利也。如私盐私铸,镞人踹人,捉痴舞文,是奸利之事也。大凡瞒心昧己,欺天罔上,从奸谋中得来者,皆奸利也。夫利所以养人者也,一人即生,命中即有应得衣禄,岂奸则得,不奸则失乎?谚云:‘越奸越巧越贫穷,奸巧原来天不容;富贵若从奸巧得,世间騃汉吸西风。’此言其近道矣。”

 

石徂徕曰:“李氏扬州人,其夫贸易为业,常诫之曰:‘无易良杂,若取不义之财,快一时之意。’抚其子曰:‘宜以此子为念,毋令留余殃也。’”

[ 无易良杂,不以假物作真物。昧心欺人,皆不义也。]

 

    交财一事最难,虽至亲好友,亦须明白。宁可后来相让,不可起初含糊。俗语云:“先明后不争。”至言也。

 

顾泾阳曰:“利字寻到本源处是义,究到末流处是害。故以义为主,利在其中矣。以利为主,害在其中矣。”

[ 人存戒心,方有此分晓。见利忘义者,不知戒也。]

 

    三星子曰:“老子曰:‘知足者富。’又曰:‘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又曰:‘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墨子曰:‘非无足财也,无足心也。’此皆先贤格言,临财可以为法。”

 

衣不过蔽体。衣千金之裘者,犹以为不足,不知鹑衣缊袍者固自若也。食不过充肠。罗万钱之食者,犹以为不足,不知箪食瓢饮者固自乐也。室不过蔽风雨。峻宇雕墙者,犹以为不足,不知蓬户瓮牖者固自安也。器不过适用。玉杯象箸,犹以为不足,不知污尊杯饮者固自适也。

 

陈几亭曰:“谚称富人为财主,言其主持财帛也。祖父传业虽不可废,然须约己周人。当舍处,虽多弗吝;不当舍时,虽少不妄。能守能散,是名财主。曰悭,曰吝,是名财奴。”

 

    治家最忌者奢侈,人合知之;最忌者鄙吝,人多不知也。鄙吝之极,必生奢男。济穷乏,一毫不拔;供浪耗,一掷千金。惟俭以持躬,泽以及众,方为达观之道。

 

唐翼修曰:“生财有道,圣人治国平天下,亦必以理财为要务。况生民日用饮食,非财不行。其所以为戒者,戒其非分之取也,戒其见利忘义也,戒其贪而无厌,陷溺于中而不知返也,戒其奸谋诈伪,昧著良心,损人以利己也。故贫贱之求财,先在择术之慎。不可因贫而窝赌,诱人子弟也;不可贪口腹而椎牛屠狗也;不可为媒为保而诳语造非,令人财物落空,致人官讼也;不可因商贾贸易,串假伪之物以诓人也。为寒士者,不可武断乡曲,出入公门,而平地生波也。厕身官衙,司刑名钱谷之役者,不可营私舞弊,遗害良善也;不可诱官兴波,生事扰民也;不可得财枉法,令人冤无伸雪也;不可惜事生衅,勒索不已也。为平民者,不可诈力相欺,占人便宜,以为得计也;不可拖欠钱粮,反咎官长之征比也;不可借贷不还,反恨财东以图脱骗也。此贫贱者所以戒财也。

 

富贵者于财,一在知足。我高堂大厦,文绣章身,膏粱适口矣。要知彼草房茅舍,寒无棉被,薄粥不饱者,举目皆是。以此自反于心,不惟知足,且应感慨好义矣。一在明理。我虽积财如山,身后不能带去,惟因财所造之孽,反种种随吾身也。一在知子孙贫贱有命。我虽积多财以与之,倘若不能担受,不数年而败去矣。知此三者,慎毋争利,而伤手足天伦也。毋因利而令亲戚朋友情谊乖绝也;毋因人借贷押典,而取过则之息也;毋因交易而斗斛权衡,入重出轻也;毋悭吝太过,而令诸礼尽废也;毋淡泊太过,而令婢仆怨恨也。此富贵者见利思义,亦所以戒财也。

 

中等之家,不致饥寒迫身,不致因富造孽,亦不能倚势作奸。农工商贾务本业,求天然之利,取本分之财。凡事量入为出,毋争虚体而多闲费。此中等之家,理财即所以戒财也。”

 

袁君载曰:“人之存心仁厚者,其用尺度量衡,必公平均一,不贪小利而亏他人,此即善也。其存心私刻者,专图利己,买物卖物,异其尺秤,借出收归,异其斗斛。轻重大小之间,得利几何?而丧失本心,幽暗之中,鬼神在焉,未有不遭天谴者也。古人云:‘人之富厚,虽由于智识勤苦而得,然亦有命存焉。’乃欲以狡诈求之,如米搀水,盐加灰,漆串油之类,侥幸获利,欣然以为得计。不知造物随即以他事取去,终不久享,所谓徒造孽也,何益之有哉?”

 

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

 

多积阴德,诸福自至,这一般利,是取之于天。尽力农事,加倍收获,这一般利,是取之于地。善教子孙,后嗣昌盛,这一般利,是取之于人。诸如此利,俱不用文约,不费资本,不定分数,不用追讨,不伤和气,不取怨恶,不招词讼,不致坑陷,不怕花费。却正大光明,传得久远。

 

    置产者吃亏三分,便享用十分;征租者少收一合,便多积几年。

 

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不惮重息称贷,非流荡无知,即豫怀不偿之念,慎之。

 

富贵之后,坐食而无生理,家计日贫。人劝之躬耕,则云不耐劳苦;劝之生理,则云苦乏资本。细微经纪,力可勉为,乃不屑为,以为有玷家声。未几贫困至极,下流污行,无不为焉。何向者无玷家声之事,乃不屑为,而后日大玷家声之事,竟甘心为也?

 

    天下之物,有新有故。屋久而颓,衣久而敝。臧获牛马,服役久而老且死。独田之为物,虽百千年常新。即农力不勤,土敝产薄,一经粪溉则新矣。或荒芜草宅,一经垦辟则新矣。多兴陂池,则枯者可以使之润;勤薅荼蓼,则瘠者可以使之肥。从古及今,无有朽蠢颓坏之虑,是洵可宝也。

 

予与友人陆子洵若,谈及谋生之计。陆子曰:“予阅世故多矣。典质贸易权子母,断无久而不弊之理。我虽乍获厚利,终必化为子虚。惟田产房屋二者,可以持久。田产二者较之,房舍又不如田产。何以言之?房产乃向人索租钱,长短不—,易有争较之事。佃户秋谷登场,必先完田主之租,而后分给私债,取其所本有,而非索其所无,与者受者,皆可不虑。且力田皆愿民,与布廛商贾之佼健者不同。以此思之,房产殆不如也。”予至今有味乎陆子之言。

 

今人家子弟,鲜衣怒马,恒舞酣歌。一裘之费,动至数十金,一席之费,动至数金。不思吾乡十余年来谷贱,竭十余石谷,不足供一筵,竭百余石谷,不足供一衣。安知农家作苦,终年沾体涂足,岂易得此百石?况且水旱不时,一年收获,不能保诸来年。以如玉如珠之物,而贱价粜之,以供一裘一席之费,岂不深可惧哉?古人有言:“惟土物爱厥心臧。”故弟子不可不令其目击田家之苦,开仓粜谷时,当今其持筹,使稍有知觉,当不忍于浪掷。奈何深居简出,但知饱食暖衣,绝不念物力之可惜,而泥沙委之哉?

 

天下财货所积,则时时有水火盗贼之忧。珍异之物,尤易招尤速祸。草野之人,有十金之积,而不能高枕而卧。独有田产,不忧水火,不忧盗贼。虽有强暴之人,不能竟夺尺寸;虽有万钧之力,亦不能负之而趋。千顷万顷,可值万金之产,不劳一人守护。即有兵燹离乱,背井去乡,事定归来。室庐蓄聚,一无可问,独此—块土,张姓者仍属张,李姓者仍属李。芟夷垦辟,仍为殷实之家。呜呼!举天下之物,不足比其坚固。其可不思所以保之哉?

 

    田产出息最微,较之商贾,不及三四。然月计不足,岁计有余。岁计不足,世计有余。尝见人家子弟,厌田产之生息微而缓,羡贸易之生息速而饶。至鬻产以从事,断未有不全军尽没者。无论愚弱者不能行,即聪明强悍者,亦行之而必败。

 

    人思取财于人,不若取财于天地。予见放债收息者,三年五年,得其息,如其所出之数,其人已哓哓有词矣。不然,则怨于心,德于色,浸假而并没其本。间有酷贫之士,得数十金,可暂行于一时,稍裕则不能矣。惟田地则不然,薄植之而薄收,厚培之而厚报。或四季而三收,或一岁而再种。中田以种稻麦,旁畦余垄以植麻菽衣棉之类。有尺寸之壤,则必有锱铢之入。故曰:“地不爱宝。”此言最有味。始而养其祖父,既而养其子孙。无德色,无倦容,无竭欢尽忠之愿,有日新月盛之美。受之者无愧怍,享之者无他虞。虽多方以取,而无罔利之咎。不劳心计,不受人忌疾。

 

    田产不可鬻,而世之鬻产者,比比而然,聪明者亦多为之。其根源本在债负,债负之来,由于用度不经,不知量入为出。至举息既多,计无所出,不得不鬻累世之产。故用度不经者,债负之由也。债负者,鬻产之由也。鬻产者,饥寒之由也。欲除鬻产之根,则有陆棱山量入为出之法,始无举债之事。若一岁所入,止给一岁之用,一遇水旱,则产不可保矣。

 

    古人之意,全在小处节俭。大处之不足,由于小处之不谨。月计不足,由于每日之用过多也。此外则有赌博狎邪侈靡,其为败坏者无论矣。更有因婚嫁而鬻业者,夫有男女则必有婚嫁,只当以丰年之所积,量力治装,奈何鬻累世仰事俯育之具,以供一时之华美?岂既婚嫁后,遂可不食而饱,不衣而温乎?

 

    处承平之日,行量入为出之法,自不致狼狈困顿,而为鬻产之事。惟一遇兵燹水旱,则必逃亡,逃亡则田必荒芜,此时赋税必多而且急,数端相因而至。有田之家,其为苦累,较常人更甚。此时轻弃贱鬻,以图免追呼,必至之势也。然天下乱离日少,太平日多,及其平定,则产业既鬻于人,向时富厚之子,今无立锥矣。此时当大有忍力,咬定牙根,平时少有积蓄,或鬻衣服,或鬻簪珥,藉以完粮。打叠精神,招佃辟垦,凡百费用,尽从吝啬,千辛万苦,以保守先业。大约不过一二年,过此凶险,仍可耕耘收获,不失为殷厚之家。譬如熬过隆冬冱寒,春明一到,仍是柳媚花明矣。此际全看力量。

 

大约人家子弟,最不当以经理田产为俗事鄙事,而避此名。亦不当以为故事,而袭此名。细思此等事,较之持钵求人,奔走嗫嚅,孰得孰失,孰贵孰贱哉?

 

    《礼》云:“临财毋苟得。”诚以财为人所至重,而取舍之间,乃一生品行攸关。故人之临财,必须揆之以义。义所应得者,虽多不必辞。义所不应得者,虽少不可受。惟能于此一毫不苟,方是正人君子。

 

有财贵善用,须要约己周人。当舍处,虽多勿吝;不当用处,虽少勿受,方是用财之道。

凡人坏品败名,钱财占了八分。

 

凡借人财物,必当如期速还。此即在至亲骨肉,亦必不可爽信。若一爽信,不惟坏品,且下次必无应手矣。

 

凡交易取财未尽,及赎产不曾取契,宜即催讨杜结,不可凭恃人情契密,不为之防。

 

凡与人分财,必须均平。若少有偏私,则心不公而品从此坏矣。

 

董望峰《嗜利箴》云:

 

堪笑世人皆逐利,利心一重命还轻;

囊中子母亲于母,袖里家兄胜似兄。

厚德因之甘薄行,廉操为此尽污名;

营求使尽千般计,死去何能带一文。

 

世人身居富贵,常因谋置产业,费尽心力者,曰吾以贻子孙耳。不思古人说得好:“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马牛。”又曰:“子孙不如我,要他做甚么?子孙强如我,要他做甚么?”此皆十分透澈语。彼为子孙计者,劳心劳力,图方圆,占便宜,甚至谋人之业,夺人之产。乃身殁未寒,仇家群起而报复,子孙反受其殃,卒致业不能保。是不惟为子孙作马牛,并为子孙作蛇蝎,是以产业为冤孽也。抑有因谋产害人而致构患亡身者,且为自身作蛇蝎矣。

 

田宜多置,屋宜少造。若徒事屋宇奢华,不置田以图生息,为养生之计,便非善作家之人,立见其败矣。至于置田,宜整块不宜零星,致有奔走收米之劳;价宜从贵,不宜求贱,非徒以济卖产者不得已之急也,价贵则原主无找绝取赎之心。

 

    置买产业,界限要分明,价值宜平允。不可乘人之急,故濡迟以抑勒其价,亦不可利人之产,务图谋以强勉其售。盖交易贵平,处心宜厚。当思兴替无常,今日弃产之人,即前时置产之人,或即其子孙也。

 

 

凡置田买宅者,有五不买。何为五不买?老年之父,孀居之母,有不才子,不能管教,或少孤子,蠢愚子,不识好歹,而听信奸人拔置,所鬻之值,十不偿一者不买。已绝之产,未有著落,相持之产,未经判断者不买。坟茔中之房屋木石,与先贤祠庙不买。与势相争,自知不敌,因此以来投献者不买。累世之邻,非十分输心欲卖,万不得已者不买。此则五不买。而就中惟欺人孤儿寡妇,与侵及泉下者为尤甚。凡置产为子孙长久之计者,宜致审于斯焉。

 

至富莫起屋,至贫莫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