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级:2011年房产税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2:33:57

2011年房产税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小编提示: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则不属于房产。与房屋不可分离的附属设施,属于房产。
  一、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二、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经营的房产,也应纳房产税

  三、房产税税率

  (一)从价计税:1.2%

  (二)从租计税:12%

  1.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