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青云志有那些神兽: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三定规定-信阳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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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置问题的
批复》(厅文〔2009〕89号)、《中共信阳市委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
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信发〔2010〕2号),设立中共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信阳市监
察局。市纪委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
监察两种职能。市纪委机关为市委工作部门,市监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
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
况,重点检查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
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
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各县区政府及其领
导人员、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
委、市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布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
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
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市政府直属事业、
企业单位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
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
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
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
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全市党纪条规和政策规
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七)调查了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章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
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市以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县区纪委领导班子
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对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对派驻机
构市管干部进行提名并负责科级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
设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收集、综合全市纪检工作情况,起草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机关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
承担市纪委常委会、全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书处理、机要档案、办公自动化、信
息、保密、督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
(二)监察综合室(监察局办公室)
负责收集、综合全市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负责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及组织与
协调;起草各种行政监察工作文件和情况报告;承办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监察工作事
项;承办市监察局召开的专项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联系与管理;承办
局长办公会议交办的事宜。
(三)调研法规室
承担全市纪检监察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负责拟订或审查
本市党的纪律检查规章和行政监察规章;参与或配合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行政规章;
对已颁布的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承担市纪检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
(四)宣传教育室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对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拟订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规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承担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组
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五)执法监察室
组织开展全市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参与重大责
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检查、指导全市执法监察工作。
(六)纪检监察一室
联系有关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市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它比较重要复杂
案件的调查工作;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参加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全市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
建设检查活动;综合、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七)纪检监察二室
联系有关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市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它比较重要复杂
案件的调查工作;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参加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全市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
建设检查活动;综合、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八)纪检监察三室
联系有关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市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它比较重要复杂
案件的调查工作;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参加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全市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
建设检查活动;综合、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由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和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省
委、省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审核重要的备案案
件;直接受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检查、指导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承担市监察局行政复
议、行政应诉相关事项。
(十)信访室(挂市人民政府举报中心和申诉复查复议室牌子)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查办、督办、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初核有关信访问题;综合
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为查办案件提供线索;负责信访监督工作;检查、指导全市纪
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和需要复查、复审的案件。
(十一)干部室
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工作;考察、审核各县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其人选;负责实
行统一管理的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编制管理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
对科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调整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来信来访;负
责本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十二)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重要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承担案件查办的组织协调工作;统计分析案件查办及其有关的重要
专项工作情况;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办案情况;跟踪督办和检查重要案件(线索)、领导批办件及市
纪委、市监察局机关自办案件;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
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区和市
直部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的建设;督促、指导或直接查处农村基层重大违法违纪
案件;承担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效能监察室(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效能监察室与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优化经济发展
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组织指导行政部门、政法机关开展效能建
设,对有关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受理行政部门、政法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效能过错的举报投诉,实施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受理不服效能过错责任追究的申诉;承担
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十五)纠风工作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对内称纠风工作室。其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分
析全市政府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区、
市直各单位的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
(十六)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室(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
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为常设机构,
合署办公,对内称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室)。其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
查、综合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组织实施全市性的重要的党
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负责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巡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
督和管理;承担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
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政务公开工作室(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对内称政务公开工作室。其主要职责:负责综
合分析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开展政务公开的工作意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政务公
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落实政务公开专项治理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
组的日常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室。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