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下雪是第几集:新闻话题 2011.03.29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1:56:17
新闻话题
【今日话题】如果害怕核辐射,请戒烟阅读原文

如果害怕核辐射,请戒烟导语:日本核事故,依然是时下的舆论热点。因为大家总觉得恐怖的核事故似乎离自己很远,而福岛核电站让人们感受到了近距离的“恐怖”,才有抢购碘盐之类层出不穷的防辐射高招。其实,在...全文↓

如果害怕核辐射,请戒烟
导语:
日本核事故,依然是时下的舆论热点。因为大家总觉得恐怖的核事故似乎离自己很远,而福岛核电站让人们感受到了近距离的“恐怖”,才有抢购碘盐之类层出不穷的防辐射高招。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核辐射无处不在。无论是岩石和土壤中,还是来自宇宙的射线,以及大家熟知的“CT检查”。
但,最不为人所知的辐射源,当属香烟。其所含的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有极大危害。
在中国,烟草的危害并未被充分告知
2011-03-29 第 1608 期
今日话题
吸一年烟 等于做了300次X光胸透
由香烟组成的辐射标识
香烟有辐射:迟到的曝光
1964年,哈佛大学研究人员发现,香烟中含有微量的放射性物质钋-210。
但是,这一发现很快被烟草公司隐瞒起来,并长达40余年。直到2008年时,才由美国的一个调查小组,在查阅超过1500份烟草公司内部文件后披露。
一位教授说,在其他有关烟草危及人类健康的问题上,烟草巨头的做法通常是含糊处理,但在钋-210的问题上,他们干脆连提都不提。
烟草公司为什么会如此害怕?因为钋-210在动物试验中被证明可致肺癌。
揭开钋-210的面纱
钋,是居里夫人在19世纪发现的。它是一种放射性很高的元素,在一些铀矿中能被找到。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钋-210。钋-210可以在人的肺部、肝脏、血液中累积,虽然每隔138.4天,它的放射性危害会降低一半,但它仍将长期存在于人体中,危害健康。进入支气管淋巴结和上皮细胞、骨髓、膀胱的钋-210,是造成肺癌、白血病和膀胱癌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早在1990年,我国就有专家在《环境科学》上发表了一篇《香烟中的钋-210与肺癌》的论文。文章介绍了吸烟时,烟雾中的钋-210会导致肺癌发生的动物试验结果。小鼠的实验表明,钋-210被吸入后,大部分可从呼吸系统(鼻腔、气管、支气管、肺)和胃中发现;15-30分钟后,进入肠道和肾脏;8小时内,可以进入肝脏;24小时内,可以迁移至骨骼之中。
毒理学家帕特里克·托马斯曾把钋-210视为元素周期表中最剧毒的元素,稍稍一丁点儿——差不多百万分之一克左右,就足以将人送上西天。
香烟中的钋-210何去何从
香烟中怎么会含有钋210呢?它们可能是来自种植烟草时施的磷肥。烟草的含氮量低的话,香烟就会比较“香”,而通过反复施高磷肥,可以降低烟草的含氮量。因此,种植烟草时要大量地施加高磷肥。磷肥中含有微量的铀226,铀226衰变生成钋210,土壤中的钋210被烟草的根吸收,富集到烟叶中。
美国烟草公司曾进行过秘密研究,想要找到清除钋210的办法。他们想到用某种材料做成过滤嘴,看能否选择性地过滤掉钋210,但是效果很差。他们也想到使用某种溶剂清洗烟叶,但是只能清洗掉烟叶表面的钋210(约占一半),对烟叶内部的另一半钋210则无法清除。
钋-210的危害究竟有多大
实际上,香烟中的钋210含量实在太低,其毒性倒不值得担心。其实,在牛奶、谷物、海产品等食物都含有微量的钋210,也都因为含量太低,不至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但由于钋210沉积在肺部细胞,与细胞零接触,放射的低能射线也能对细胞造成损伤,从而有可能诱发癌症。如果每天抽1包半的香烟,一年下来,受到的辐射量相当于做了300次X光胸透——相当于在12日下午的福岛核电站1号机组呆了6个小时。
但和香烟中其它的几千种有害物比起来,钋-210的危害并不十分明显和直接,“300次X光胸透”亦未达到致病率的上限,科学界也对钋-210的致癌效果多有争论。
借恐惧的力量戒烟
小心阳痿!(香港和台湾烟盒)
“核辐射”你怕不怕?
和香烟中的其他致癌物相比,钋210虽然只是导致肺癌的一个并不很重要的因素。但是人们对放射性物质的恐惧感要比致癌物强得多。香烟中含有放射性物质,这可以成为劝说烟枪戒烟的一个强大理由:假如你害怕核辐射,就请戒烟。至少,不应该在公共场合吸烟,那不仅是在投毒,而且也是在扔“脏弹”,因为二手烟中同样含有放射性物质。
“性功能减退”也是劝说戒烟的杀手锏
吸烟导致阳痿是国际医学界公认的事实,但大部分吸烟者还不知道。吸烟能损伤阴茎(以及身体其他部位)的血管,而且尼古丁能让连接阴茎的动脉逐渐变窄,减少血流量和降低血压。30~50岁男性中吸烟者患勃起障碍的风险比不吸烟者高了大约50%。
而美国Tulane大学研究人员对7684名中国男人的调查表明:吸烟者患勃起障碍的风险高了41%,其中一天吸1~10根者高27%,11~20根者高 45%,20根以上者高65%。估计中国男人勃起障碍病例中有22.7%是吸烟导致的。
总之,长期吸烟将对性功能产生极大负作用。
借恐惧心理减少吸烟行为 是国际通例
有人问,我平时怎么不知道烟草还有这些危害?我买烟的时候也没人和我说这些啊?
对于一个已经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国家,我国对于吸烟者的“恐吓”还远远不够。在香烟盒上醒目地印上吸烟危害健康的一些警示语、忠告和警示图片,是国外惯例。
英国的香烟生产企业都要在烟盒上印出烟草损害人体健康的图片,有的图片是已经到了癌症晚期的肺部照片,有的是焦黄的牙齿和咽喉癌的图像;丹麦卫生部也计划在香烟盒上印上吸烟有害健康的图片,包括被烟熏黑的肺部和停尸房里尸体的图片;在泰国销售的“中华”烟外包装上50%是图片警示,上面画了一个巨大的骷髅,警告人们吸烟等于慢性自杀。
但同样是“中华”烟,国内销售的包装只在侧面写了一行毫不起眼的“吸烟有害健康”。
如果想知道国外的烟盒是多么恐怖,请点击此处。(警告:此页面内容会造成不适)
结语:
之前今日话题曾经做过《禁烟令能管多大用》,其实任何的政策手段,都比不过烟盒封面上“下垂的烟蒂”以及醒目的病变图片。如果不想每年做300次X光胸透,就请戒烟吧。
【今日头条】请问李刚:刑讯逼供有没有? 阅读原文

陈杰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因为儿子在河北大学宿舍区驾车撞死学生而爆得大名的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近日再陷刑事冤案丑闻。据《东方早报》3月28日报道,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发生一起...全文↓

陈杰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
因为儿子在河北大学宿舍区驾车撞死学生而爆得大名的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近日再陷刑事冤案丑闻。据《东方早报》3月28日报道,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警方根据手机通话清单,认定石家庄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此后,王朝以抢劫罪被当地法院终审判刑13年。
离奇的是,有较为充足的证据证明,案发时王朝并不在保定而在石家庄处理车祸。警方所提供的有罪证据疑点重重,王朝更指当时负责办案的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亲自参与审讯并对其严刑逼供。去年底,河北高院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
仅从刑诉法意义上的证据规则来看,河北保定方面判定王朝构成抢劫犯罪,的确有很严重的证据缺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要确认和判决一个被告人有罪,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规定即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细化起来,该标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庭审所确认的证据能够重构犯罪事实;二是据以定案的每个证据必须查证属实;三是证据之间具有关联性和印证性,证据之间没有本质冲突;四是排除了案件事实的其他可能。
即便考虑到中国的侦查水平和条件限制,在司法实践中适当降低证明标准,要判定一个犯罪指控是否成立,也必须在一些关键证据上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犯罪时间、犯罪工具、犯罪所得、犯罪对象等。
显然,保定王朝案件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严格证明标准,也不符合普通司法实践的证据规则。一是有证据证明王朝案发时在远离现场150多公里外的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他没有作案时间;二是抢劫所得的基本东西,如钱款、手机等物品均未找到;三是控方所提出的手机通话记录,并没有排除其他可能性,比如是否另有人复制其卡号打电话,并且这一证据没有签署人,不符合证据规则;四是警方所提供的酒瓶上的指纹不符合人们手持酒瓶时的生活逻辑;五是王朝曾遭受刑讯逼供并在医院治疗十多天。
综合这些事实可以发现,一方面,侦查机关和控方所提出的试图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缺乏排他性和唯一性,同时存在违法性嫌疑,最重要的是缺乏关键和基本证据;另一方面,却有足够强力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没有犯罪的可能。
令人遗憾的是,检察机关并没有掌握证明标准就贸然起诉,两级审判机关也对刑事诉讼证明规则视而不见就轻率判案。人们平常批评的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做饭、检察端饭、法院吃饭”的流水式作业模式再次得到了印证。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可纵观全案,公检法三家,对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视而不见,却一门心思陷入了预先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怪圈。
好在现在河北省高院撤销了原判。那么,现在有关机关需要做的事情,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定与此案毫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检察机关彻查此案,包括查清是否有玩忽职守和刑讯逼供的行为,是否有故意隐瞒或伪造证据的行为;二是必须在基本证据方面重新落实,比如被劫财物的去向、作案工具、被告人是否有作案时间等。把这些问题都弄明白了,才能给公众一个信服的答案。
(东方网)
【公民社会】周濂:没本事移民的,请做个公民阅读原文

周濂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此前的上海大火,引来周立波与网民的一场口水大战,尽管事关政府责任和公民表达这些严肃话题,但绝不妨碍周立波那张大嘴吐浓痰,其中最结棍的莫过于这一啐:“没本事移民的,请做个良...全文↓

周濂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
此前的上海大火,引来周立波与网民的一场口水大战,尽管事关政府责任和公民表达这些严肃话题,但绝不妨碍周立波那张大嘴吐浓痰,其中最结棍的莫过于这一啐:“没本事移民的,请做个良民吧。”
在柏拉图《克里托篇》不长的对话录里,即将面临死刑的苏格拉底同样拒绝移民,不过他提出了一个相对缜密的论证:任何雅典人在成年之后,认清了城邦的政治组织和法律,如果仍旧心怀不满,大可以带着财产到他愿意去的任何地方,但是如果任何人在这样的前提下,仍旧选择留下来,城邦就有理由认为他这样做是在事实上“承诺”按照城邦的旨意行事,这是一种自愿订立的契约。
当周立波说:“没本事移民的,请做个良民吧。”我猜想他真正想说而说不出来的就是这个道理。
按照这个逻辑,哪怕你是一个出身贫寒的打工仔,不通外语也不了解外国习俗,仅靠微薄薪水度日,买了盐就没有必要再打酱油,你依然拥有选择离开祖国的自由。你只要仍旧待在这片国土上,你就在事实上已经默认了它的法律和政策,由此你就必须做一个奉公守法的良民。
如果仍然有人满心欢喜地接受上述逻辑,那就让我们再来看看下面这个例子:
假设你在睡梦之中被人绑到一条船上,醒来时眼前除了汪洋大海,就只剩下那个面目可憎的海盗头子。现在你有两个选择:1.离开这条船;2.留在这艘船里。前者意味着跳进海里淹死,问题在于,后者是否意味着你其实已经在自由地表达你对船主的权威的认可?
我必须把上述例子的发明权交还给休谟。这位英国哲学家的想法很简单:风紧,但不扯呼。
不扯呼,可能是因为不愿扯呼,不能扯呼,无论怎样,都不意味着你默默认可了这个海盗或者这个制度,而只是因为你被捆绑了。明明一边是大怪兽,一边是小蚂蚁,却活生生被绑在一条船上,一起沉船,一起落水。
2010年岁末的网络,正在疯狂流传一个发生在厦大辩论会上的求爱桥段:“请问反方一辩,你有男朋友吗?请回答有还是没有?”反方一辩沉默。两秒后,“那么好吧,默认的答案就是没有。”
虽然我那颗跳动不停的八卦的心,无比热爱这个浪漫时刻,但是我的理智却在举双手双脚反对男生的强盗逻辑。
没错,就是强盗逻辑。哪怕这个男生是以爱的名义,哪怕反方一辩没有立即表示反对,哪怕中文字典里有一个词语叫“默认”,都无法支持男生单方面得出那个让围观群众雀跃不已的答案来。
马雅可夫斯基曾经这样向他的祖国表白:“我想让我的祖国了解我,如果我不被了解——那会怎样?那我只得,像斜雨一样,从祖国的一旁,走过。”马雅可夫斯基写得诗意,但在充满负累的现实生活中,有谁能够如此斜风细雨、步履轻快地离开自己的故土和祖国?
一个不认可现有制度和政府的人,不但会出于各种原因放弃移民而选择留在国境之内,而且还会接受来自政府的公共利益,比如国防安全、环境保护、法制和社会秩序等,但即便如此也仍旧无法证明他已经默认了这个政府或者制度,因为大多数的公共利益,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既无法主动接受也无法主动拒绝。如果因为吸入了空气就要服兵役,估计就没有人敢去朝鲜游览金刚山了。
风紧,但不扯呼,不意味着反方一辩接受了男生的求爱,不意味着你只能做一个良民,当然也不意味着你必须要和制度死磕。我们还可以有另外一个更好的选择,那就是做一个真正的公民。
季羡林说:“歌颂我们的国家是爱国,对我们国家的不满也是爱国,这是我的看法。”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作为没有本事移民的,我们所能期盼的,是社会上不同角色的人,各自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所谓“微革命”,就是一要人人行动、敢于担当;二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如果因为你的所作所为、一言一行,使得此时此地的世界是一个更好的所在,哪怕就好一丁点儿,那么你的言行作为就是善的,你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是我的看法。
【食品安全】双汇真的是在“代人受过”吗阅读原文

■社论近日,双汇掌门人万隆称,“瘦肉精”事件与“三聚氰胺”事件,有着本质的区别,“瘦肉精”事件是上游产业链中养殖环节出现的问题,济源双汇的猪源是在流通环节因为把关不严流入的,“瘦肉精”是别人所为。 ...全文↓

■ 社论
近日,双汇掌门人万隆称,“瘦肉精”事件与“三聚氰胺”事件,有着本质的区别,“瘦肉精”事件是上游产业链中养殖环节出现的问题,济源双汇的猪源是在流通环节因为把关不严流入的,“瘦肉精”是别人所为。
另据报道,尽管该公司已经为济源双汇向公众道歉,但在多个场合,双汇集团高管却强调自己是“代人受过”,真正的“罪魁祸首”是生猪养殖业秩序混乱和动物检验检疫标准“过于宽松”。
这种观点的实质就是,将责任几乎全部推给了政府和养猪户们,而号称“十八道检验,十八道安全”的双汇,则是“尽职、尽责”的,甚至还有些“无辜”。这种观点似曾相识,当年,三鹿的负责人一开始也是这么说的。
2008年9月11日,三鹿事件被媒体报道,三鹿集团当日曾回应称,“三鹿是奶粉行业品牌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产品质量合格。”
当然,公众也不会忘记,三鹿还曾经得出结论,“是不法奶农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造成婴儿患肾结石,不法奶农才是这次事件的真凶。”
事件才刚刚过去不到三年,竟然有著名企业以相似的口吻,进行同样的自我辩驳,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瘦肉精”事件之所以发生,有地方政府监管的问题,也有行业自身的问题,涉事企业的责任不容推托。双汇作为这个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之一,万隆作为双汇的掌门人,对这个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不会不了解,也不会不知道“瘦肉精”的“行情”。强调别人的责任,并不意味着自己没有责任。
万隆说,“双汇不会成为第二个三鹿。”公众其实也不想让双汇变成三鹿,也无意让双汇像三鹿那样破产,但是,也绝不容许双汇避重就轻地回避责任。然而,从双汇掌门人到双汇高管们的言行,却让人担心,在“瘦肉精”事件的调查和善后中,责任追究能不能到位。
万隆在接受采访时说:“3月份减少各类税收8500万元,给地方财政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里的话外音,值得揣摩。知名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共同利益”,这往往让很多地方政府在面对此类事件时,第一反应不是如何维护公共利益,而是如何“保护”涉事企业;不是如何对相关企业严厉整顿,而是如何采取措施“止损”,将事件对企业和地方利益的冲击降低到最小。这也让一些企业,或者百般狡辩,或者对公众虚与委蛇。因此,公众也担心,在“瘦肉精”事件中,当地政府为了保住税收,会不会与涉事企业暗通款曲,最终,大板看起来高高举起,实际上轻轻落下。
人们注意到,针对河南“瘦肉精”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国家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等部门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而这项整治行动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恐怕就是如何追究双汇等企业的责任。追责并不是为了让有关企业破产,但是,如果像“瘦肉精”这样震动全国的食品安全大案,追责不能彻底,如何挽回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期待,这项长达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先从匡正政府、企业以及养猪户各方的责任伦理入手,让责任归位,让监管到位,让这场和“瘦肉精”之间长达十年而未见胜绩的“战争”早日结束。
【知识产权】王琳:司法救济才能遏制百度文库侵权阅读原文

王琳法律学者因“百度文库”卷入侵权风波的百度公司终于向版权低头。3月26日,百度公司发表声明,表示公司已经调集各部门的技术力量,加速对文库中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文档清理,同时加强主动排查。“声明”亦...全文↓

王琳 法律学者
因“百度文库”卷入侵权风波的百度公司终于向版权低头。 3月26日,百度公司发表声明,表示公司已经调集各部门的技术力量,加速对文库中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文档清理,同时加强主动排查。 “声明”亦针对 “产品前期运营过程中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表示抱歉。 3月28日,百度公司首席执行官李彦宏也公开表态:管得好就管,管不好就干脆关掉。
从一开始以“免费与共享”强硬对抗作家维权,到排查和清理侵权文档,不失为一个进步。但百度公司的这次进步(或称“让步”),却来之不易。一是国内50名作家在“3·15”当天联合发布公开信指责百度文库侵权。这次近乎行为艺术的维权吸引了众多媒体的关注,一些作家代表也分别以博文或微博的形式抨击百度文库的侵权行为,强化了公共舆论。
从百度公司态度的转化来看,道歉和删除侵权文档并非是因为对版权的尊重而为——或至少主要不是因为尊重法律,而更多地是尊重舆论。相信这也正是作家们之所以选择以公开信——而不是以律师信——的方式来维权的原因。
当然,作家们不是不可以拿起诉讼的武器来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2001年就出台了。该法第47条写得很清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网络并非法外飞地,网站同样要受法律的约束。 2009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如是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百度文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传播了还在保护期内的著作,当然是侵权。至于作为上传者的网民和作为平台提供者的网络公司,在侵权责任中各承担多少份额,那应该是法官的事。被侵权人提出告诉,法官依据证据与法律进行裁判,这在一个法治国家是何其正常的行为。
但实际情况却是,我们很少看到作为被侵权人的作家主动选择司法程序。不是作家们缺乏法律意识,而是现实的司法生态有时令人无奈。我刚走出法律院校的时候,一个律师向我传授的从业经验之一,就是尽量接受被告的委托。之所以要如此选择,除了原告对于胜诉的渴望程度远远高于被告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打官司对原告来说实在太折磨人了。就在几天前媒体还曾披露了一宗个案,有位蒋先生购买9元洁面乳受骗后,一个官司打了三个多月,最后得到了18元赔偿。而他付出的却是3000多元交通费和误工费,这还不包括他投入的时间和精力。
不难想像某位作家将百度告上法庭后,诉讼之路也会照例“山高水长”,而这条路的终点,最好的期望也就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即便胜诉了,原告也要面临另一个司法老大难——“执行难”。
“免费和共享”当然不是互联网精神——在法治更为完善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就很少看到像百度文库这样公开地、赤裸裸地传播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作品。这是因为它们除了有网络,还有可接近的司法,以及足以阻吓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
可以预言,如果没有高效的司法、低廉的维权成本、高额的侵权责任,一个“百度文库”让步了,还会有新的“XX文库”站出来。立法滞后,行政监管失灵,司法保障不力,社会监督匮乏,企业的道德良知远未得到认可,这就是中国的网络江湖。需要从“百度文库事件”中反思的,并不仅仅是网络企业,更有相关立法的完善、行政监管的强化以及司法救济的高效。
【高铁热潮】王海涛:高铁车票定价谁来确定成本阅读原文

王海涛媒体从业者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铁道部部长盛光祖近日就京沪高铁票价表示,北京直达上海的票价,是根据铁路建设成本、运营成本来测算,会按照价格法的程序,测算完之后报批。这一表态表明,高铁车票的...全文↓

王海涛 媒体从业者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铁道部部长盛光祖近日就京沪高铁票价表示,北京直达上海的票价,是根据铁路建设成本、运营成本来测算,会按照价格法的程序,测算完之后报批。
这一表态表明,高铁车票的定价,是以建设和运营成本为基础进行测算和制定的。这可以概括为“成本定价法”。那么,铁路车票的价格,是否一定要采用这种定价办法呢?
成本定价法,常见于我国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代。当时,产品销售由国家统一调配,商品的价格按照成本加上一定的利润,很容易就产生了。所以,当时虽然物资短缺,但给人留下了“物美价廉”的印象。比如,现在动辄上千元的茅台酒,当时只需要几块钱一瓶。尽管当时物价便宜,但消费者的感觉是“买不到”,企业的感觉是“没钱赚”。
后来的经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说其实就是价格的改革,那就是让市场决定价格。公众虽然经历了物价飞涨,但大都不愿意再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因为,虽然物价上涨了,但企业有生产积极性,提供了更丰富的产品可供选择。与此同时,由于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公众的收入也大幅度提升了。所以,消费者享受到的经济发展成功,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市场定价。
回到高铁的车票定价,在目前的状况下,显然还无法让市场定价,因为铁路建设和运营并非一个开放的竞争性市场。所以,铁道部表态,票价的制定要依据建设成本,也在情理之中。但显然,这种定价办法会与当下大量商品服务的价格由市场决定产生很大的反差,也难以规避计划经济的弊端:成本不透明且不利于控制成本。
在竞争性行业,任何企业的价格制定,都会考虑成本,但却不能仅仅按照成本定价。比如,极端的情况是,一份报纸的制作成本可能是3元钱,但其销售价格可能只有1元钱。这个定价,就不是根据成本制定的,而是根据市场的竞争状况。如果成本3元,然后加上一定的利润后,比如定价5元,其结果极有可能是无人购买,或者购买的人极少,难以达到利益最大化。其根源是,这个市场存在竞争。
但铁路票价似乎就不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因为它不存在竞争。这就可能会出现一种情况,那就是,既然最终的价格是依照已经发生的成本测算的,建设者控制成本的积极性就不会太高。那么,在一个非竞争性行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是不是一定要依照成本来制定呢?也未必。比如,城市的公交、地铁,其票价都不是按照成本制定的。这也是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建设的资金来自于财政,项目具有公益性。
铁路建设,在我国显然不属于竞争性行业,但目前来看,也不属于公益性行业。其建设由国家投资,其运营具有盈利目的。其特点是,公众不清楚其成本几何,但要承担以成本制定的价格。由此也引申出一个问题,既然公众连成本多少都不清楚,那么票价究竟是怎么“测算”出来的,恐怕只有高铁运营方自己清楚。在模模糊糊的成本测算之后,无论车票定价高低,都难以让消费者信服。
这似乎是目前国有大型企业的一个共性,这也正是公众对于诸如成品油价格、电信资费价格、火车票价等等诸多价格诟病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