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世南孔子庙堂碑pdf:阳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50:32
联系电话:7658510  

  (1)受理中西药营业员上岗证、驻店药师的报名培训工作;

  (2)受理申请办理执业药师、驻店药师注册的有关工作;

  (3)受理群众检举、投诉、来信、来访的登记处理和接待工作;投诉电话:7658510。

食品安全协调股   联系电话:7658513 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四)依法组织、协调本地区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求援工作。
  (五)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工作;收集、上报本地区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收集、上报本地区食品安全信息。
  (六)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八)监督抽查生产、经营和医疗单位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受理相关的举报和投诉。
  (九)依法监管卫生材料和药品包装材料。
  (十)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资格制度。
  (十一)监管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市场,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宣传、保密、信访、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法制工作;负责人事、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食品安全协调股     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上报本地区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求援工作。
综合业务股     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资格制度;负责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收集、上报本地区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
稽查股(稽查分局)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的稽查工作;监督抽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质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行为,处罚违法违规的责任人;负责对举报投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质量案件或上级布置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案件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