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见信的访谈节目: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导致官商匪三位一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2:57:30

市场经济与民主


  1,商品经济与民主。这里民主是指商品持有人享有的自由、平等与博爱。


  商品交换首先要求自由。一是交换者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产品,才能进行交换;二是商品要求自由流通,不能封建割据;三是交换双方意志上的自由,一方意志不能强加于另一方。


  商品交换其次要求平等。一是双方在商品交换中都以商品持有人的地位平等对待,无有贫富贵贱等级之分;二是交换要等价,不能强买强卖。


  商品交换最后要求博爱。要求双方互利双赢,既利已,也利人,形成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合作才能长盛不衰。


  马克思说:“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作为纯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全集》第46卷(上)第197页)


  他又说:商品交换“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马恩全集》第23卷,第102页)可见人们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意志,是商品经济关系赋予,而不是阶级决定。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结束语中引了摩尔根以未来社会代替资本主义的话:“管理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就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选集》72年版,第4卷,第175页)


  2,市场经济与民主


  首先,市场是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因而商品经济所要求的自由、平等和博爱在市场中都应有体现,形成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即平等、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公开。这一规则体现了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无有特权和优先权,都享有法制所赋予的平等、公平的民主权利,所以市场经济也称之为法治经济。


  其次,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嫌贫爱富,对富人是锦上添花,对穷人是雪上加霜,而政府应雪中送炭,弥补市场的不足。市场对富人锦上添花,富人可以集中优势资源提高效率,政府通过税收,关注社会公平,这就是市场提供效率,政府关注社会公平的关系。政府的雪中送炭,以弥补市场所赋予人们民主权利的不平等,以求博爱,实现社会和谐。


  最后,党的“十二五”规划提出:“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这种“平等”和“公平”原则都体现在各国的有关合同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这是市场经济要求的民主权,与社会制度无关。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法治情况


  而目前我国的市场状况离此甚远。


  1,今日国企非昔日国企:


  (1)资本所属不同。昔日国企资本百分之百国有,今日国企90%以上实行股份制,还有外资介入;


  (2)经营自主权不同。昔日国企无有经营自主权,今日国企不仅具有完全的经营自主决策权,还可和政府分庭抗礼


  (3)经营目的不同。昔日国企经营为完成国家计划,今日国企经营为追求利润最大化;


  (4)利润归属不同。昔日国企利润全部属国有,今日国企己数年不向国家交利润;


  (5)分配权不同。昔日国企无有分配自主权,今日国企具有完全分配自主权,不受国家约束。


  可见,今日国企已发生变异,非昔日国企。


  2,今日国企还享受昔日国企特权


  (1)今日“国企”还戴着昔日国企的红帽子;


  (2)今日“国企”拥有垄断经营社会优势资源特权;


  (3)今日“国企”还享有获取国家大量投资特权;


  (4)今日“国企”具有从银行获取巨额贷款特权;


  《5》今日“国企”还有股票上市的优先特权。


  这“一红四特”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平等”、“公平”的民主原则,带来不好的后果。


  3,今日国企成为特殊利益集团


  (1)在分配上具有自主权。在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后,向国际惯例看齐,实行高工资、高福利、高津贴。据数字统计,7个垄断行业职工占全国职工人数8%,而工资、福利收入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己成为特殊利益集团。


  (2)今日国企老总在职时,享受高额收入待遇,年薪几百万、几千万(平安险马老总年薪6千多万)。他们退休后还享受省部级待遇,还拿高额养老金(新华人寿前孙总裁退休后,每月养老金为9.28万元),成为权贵阶层。


  (3)在经济效益上强调中国特色,对企业经营不善不承担责任。有许多国企与国外同行业相比差距甚大。2009年,中石油人均利润1万美元,而埃克森美孚人均利润50万美元。


  (4)今日国企老总,从市场经济体制获得利益,不承担经营风险;从计划经济体制获得特权,不承担责任。国资委将国企痼疾和垄断腐朽相结合,培育了一个权贵特殊利益阶层,近年使许多高管落马。


  可见国企改革已走偏方向。


  4,理论上的误导使国企发生异化


  (1)受斯大林理论影响,国有为大,将变异的国企称为国民经济基础、党执政的支柱,故而将它做大做强,对优势资源进行垄断。


  (2)受实用主义支配,如保GDP增长、保就业,保稳定、抗衘全融危机等等,在“保值增值”方针逼迫下,国企丢掉社会责任,追求利润最大化,。


  (3)权贵阶层的既得利益的控制力。


  在这样的法治环境下,市场经济不可能有民主。因此改革出现两个副产品:一是既得利益集团,一是黑社会的恶势力。重庆所揭发的官为贪官,商为奸商,民为刁民,官、商、匪三位一体形成黑社会恶势力。这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结果。最近温家宝一再重提邓小平的政治民主改革,否则经济改革成果有丧失的危险。市场经济要求民主,没有民主的市场经济是坏的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的立法、护法与民主


  马克思讲:“古代的自由和平等恰恰不是以发展了的交换价值为基础,相反地是由于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毁灭。”(《马恩全集》第46卷(上)第197页)可见发展市场经济,就能“毁灭”不民主的特权和优先权,但需要有立法和护法来保证。


  1,应理顺党中央、人大、政府三方的关系。当取消几个工业部实行政企分开以后,由国企公司继承了政府对行业的垄断权,要对垄断行业继续改革。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很重要:一是将有经济的范围锁定在“三个行业两个重要骨干企业”之内,其他领域国有经济应退出。二是将国有经济定性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可是国资委不仅不执行,反而修改这一决定,维护这些垄断企业的特权和优先权。而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问责应是人大,可是这一决定不是人大做出的,建议:中央的决定是否预先提请人大通过,作为立法,以便人大监督。


  2,修改人大代表法。市场的民主必须建在立法和护法的基础上。今年8月份,人大网对人大代表法修正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一次讨论会上我提出,人大应从为人治服务改之为法治服务,对人大代表选举、代表人数的确定、去官员制、代表专职等六个方面提出建议(见9月23日上海《社会科学报》)。目前人们的维权只限于官方的授权,等到人大改为法治服务时,人们所维护的是宪法所赋予人们的立法民主权。同时,人大不仅要立法,还必须护法,才能形成自由、平等的民主局面,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制秩序。(以上建议己送中央“十二五”建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