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宣王好谀阅读答案:湖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网上办理系统 - 关于加强对农村建房管理的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9:03:55
 关于加强对农村建房管理的建议 正文
  农村建房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建房的合理有序对于节约土地资源,实现村庄科学布局,集约各种农村生产生活要素,提高基础和公共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目前农村建房的现状来看,却存在许多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
  一、目前农村建房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乱搭乱建的现象十分严重。在开发区及集镇周边、城乡结合部、风景区内以及重要的交通干线旁,农民乱搭乱建的现象比较普遍,以致于出现了“路修到那里,违章建筑到那里;规划到那里,乱搭乱建就到那里”的情况。乱加层、乱搭乱建直接导致建筑资源的浪费,增加了拆迁工作的难度和成本,也给违章农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在风景区乱搭乱建占用了风景资源,破坏了生态景观。在其他区域乱搭乱建则占用了耕地或良田,打破了村庄规划布局。
  2、农村宅基地的非法买卖。为数不少的城市居民通过非法买卖占用农村宅基地,甚至到农村占用土地,违法建房,对整个农村建房的规范管理造成很大的冲击。这种现象尤其在风景区内表现突出。
  二、原因分析
  1、利益驱动。有些是出于对资源的占有,有些是认为违法建筑投入少,回报高,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的赔偿,还有一些则是因建房用于经营、出租赢利,从而进行违章建房。
  2、管理缺失。目前来讲,对农民建房具有审批管理权限的主要有国土、建设、乡镇等三方,三方各自负有不同的监管职责。虽然三方都可以管,但实际上又存在着三方都不愿主动去管的局面。究其原因还是责任主体不明确,互相依赖,难以形成合力,同时,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这些部门单位的不作为行为缺乏责任约束。从而导致了对农村违章建房实际上存在管理缺失。
  3、农村建房基础工作薄弱。虽然大多数违章建房是出于利益驱动,但也存在部分农民确实存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客观需要,同时,由于规划控制或宅基地难以调整等这种建设规划与土地政策的不配套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客观上也导致了农民的乱搭乱建现象的产生,这说明在对农村建房的引导和管理的依据、政策、机制等方面的基础工作还非常薄弱。
  三、建议
  1、进一步完善规划。村镇布局规划是农村建房的根本依据。要进一步完善村镇布局规划,通过规划的长期控制,逐步实现村庄的合理布局。
  2、开展农村房屋普查,建立现有房屋档案数据库,作为今后农民建房审批的依据,并可实现系统管理和长效管理。建议对农村的房屋开展一次全面的普查,掌握农村建房的现状,建立档案数据库,为今后开展农村建房的审批和管理提供依据。
  3、建立农村建房“疏堵结合”的有效机制。结合村庄规划和宅基地复垦,出台引导政策和落实宅基地置换和流转的有效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聚。
  4、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的联合执法机构,按照村庄规划对农村建房实施规划、审批、违章处理,坚决遏止目前农村违章建房蔓延的势头。同时,要细化管理,为农村建房提供技术指导,推荐节能、环保、安全、结构合理的套型,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
  5、加强考核。加强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敦促责任单位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对农村违章建房的巡查、处理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管理和引导农民逐渐养成依法依规建房的良好习惯。
答复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湖建提函〔2007〕34号

沈彬兴、佘国勤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建房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06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市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农村建房管理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我市通过“百千”工程,推动了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庄综合整治工作,村容村貌得到了极大改善,农民违规建房、乱搭乱建现象也越来越少。据统计,我市共有村庄(自然村)一万多个,农户50多万户,每年有七八千户申请房屋建设,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面广量大,还存在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局于7月21日组织县区建设局有关领导,召开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研究如何加强我市农村建房管理。下步我局将根据省政府意见及我市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农村建房管理工作:

  一、增强认识。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避免再度的重复建设和农民住宅的杂乱无章,对有序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长远意义。国土、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等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监管。县区、乡镇一级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措施,切切实实把工作抓到实处。

  二、强化规划。进一步抓好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做到村庄规划全覆盖。规划要因地制宜、民主决策,充分征求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群众的认同感。同时加强宣传,通过树立规划示意牌、印发宣传小册子、举办图片展示等形式,对规划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监督规划实施,自觉规范建房行为。

  三、加强管理。目前,省政府制订的《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已完成草案。下一步,市、县(区)政府将会以此制订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各级政府应进一步理顺村庄建设管理体制,增强管理机构力量的配备,严格村庄建设管理,规范农民建房规划、用地等审批程序。杜绝建房审批过程中的不透明、不规范行为和违法、违章建筑查处不力现象。

  四、深入调研8月13日,市人大组织有关部门到我局进行了农村宅基地改革调研。将逐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实现农村宅基地易地调整、流转,使农民能到规划的中心村或村庄易地建房。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研究运转的机制,加快推进村庄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研究农民住房产权制度,使按规划建设、审批程序合法的农民住宅可申请办理产权证。

  五、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类考核机制,各级政府应将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纳入对下级政府的年度综合考核,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搞好服务。利用建设系统内部资源优势和调动社会力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多开展设计单位与乡镇结对、设计人员送技术入村和农村住宅设计竞赛等活动,为群众搞好服务。

  衷心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启学,联系电话:202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