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高金林牵扯: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9:35:03
现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市民,缺乏的不只是法律知识,更缺乏一种对法治的崇拜和信仰的法治文化氛围,如群众信“访”不信法、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惩为主、罚为先,忽视了法制宣传的先导作用,执法者违法现象还有存在,所以在全社会倡导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十分必要。建议:

  一.要加强领导,广泛动员。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明法制建设的大局中,寓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项事务,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使法治文化成为文化大繁、大发展的重要品牌。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建议由政法委牵头,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活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应把法治文化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要积极探索社会动员机制,组织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从事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勇挑重担;招募志愿者引导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媒体积极承担起公益性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努力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的局面,为建设法治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文化动力。

  二.要注重融合,求得实效。法治文化建设要与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注重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有机整合,着力构建“法治、民本、廉政、高效”的机关法治文化。注重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整合,着力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文化环境。注重法治文化与企事业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法治文化。注重法治文化与城乡文化建设有机融合,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和群众思想文化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要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应该在法制宣传工作中加大法治文化的含量,通过倡导和组织各种法治文化活动,使人们在参加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中,自觉地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法治思想的熏陶,全方位的传播法治精神。并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和人员构成,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市民,分专题有侧重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想结合的方式,法律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着力提高社会各方面人员依法维权、依法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担起开展法制宣传的责任和义务,大力开展司法和执法领域的依法治理,将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及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将群众“要说法”解决自身涉法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的过程,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针对性。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和感染力,促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要加强法治文化基础建设。法律知识是法治文化的基础,也是公民法律素质的基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普法活动紧密结合。围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创新载体,营造深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借助法治的强制力使守法变成公众的习惯,抛弃法律工具意识,认同法律所蕴涵的价值,让守法精神渐渐演变成对法律的信仰,成为自身文化的一部分,提升全社会的法制化水平。一是规范和加强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如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等;二是注重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如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书画、图片展示及各类法治文艺创作演出团体,让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之中。集中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法治文化建设论文征集、法治文化下乡等各类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普法宣传力量,要组建普法讲师团队、普法联络员队伍及各类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的普法宣传队伍。积极培育和扶持文艺骨干及演出人员、理论研究人员以及热心法治文化建设的各类人才,为不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四是开展法治惠民举措,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