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厂啤酒:劳动保障万事通 2011-8-3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23:01:35
劳动保障万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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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升级了哪些金融服务?安全性如何保证?升级成本谁来买单?能替代身份证使用吗?什么时候可以全国通用…… 人社部央行联合发文: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 1.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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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升级了哪些金融服务?安全性如何保证?升级成本谁来买单?能替代身份证使用吗?什么时候可以全国通用……
人社部央行联合发文: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
1.社保卡升级后具有哪些功能服务?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不仅可以支持身份凭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等不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应用(以下简称与金融功能无关的社保应用),也可以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应用(以下简称基于金融功能的社保应用),同时也支持金融应用(人民币借记应用)。
(一)与金融功能无关的社保应用
与金融功能无关的社保应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身份凭证。作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
2.信息查询。以社会保障卡为入口,持卡人可以登录网站及在触摸屏上查询相关信息,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
3.医疗费用结算。凭卡实现在本统筹地区及跨统筹地区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二)基于金融功能的社保应用
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后,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推动其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业务环节的应用,逐步将涉及个人缴费、支付的各项业务,集成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之中办理,实现集约化管理和服务。具体包括:
1.社会保险费缴纳。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参保居民、农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银行代扣等。
2.待遇领取。包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各项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医疗费用等的报销返还,以及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的领取。
3.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包括个人自付部分结算时个人账户不足额时的费用结算、个人自费部分结算)。
各地可在上述应用基础上,借助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功能,探索开展其他便民服务。
(三)金融应用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作为具有特殊性质的银行卡,其金融功能做如下限制和定制:
1.只限境内使用。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具有政府服务功能,使用范围暂时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暂支持借记应用。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功能暂限定为人民币借记应用。
3.支持专有的金融增值服务。合作银行可与商户协商推出基于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增值服务功能,如持卡人在药店、医疗机构等和社保应用有关的商户消费时,持卡可享受特别优惠,或者具备商户积分功能。
4.优惠措施。由于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所具备的公益性和政府服务的职能,人社部门可与合作银行协商,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优惠。
2.安全性如何保证?
该卡要求采用密码算法,采用芯片技术合作,有很严格的密钥管理体系和审批程序,造假可能性极低。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表示,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造假的可能性是极低的,这个卡要求是采用密码算法,采用芯片技术合作,有很严格的密钥管理体系和审批程序。李东荣还说,社保卡的金融应用目前不支持贷记功能,使用范围也是在境内,从目前的制度设计、措施保障来说是可以保障安全的。
3.升级成本谁来买单?
主要费用是在卡后面的系统建设、维护等的大量费用,由政府承担,对持卡者原则上只收取工本费20-25元。
社保卡升级,必然产生成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社保卡作为政府一项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主要费用是由政府承担,这个主要费用不是见到的这张卡,而是在卡后面的系统建设、维护等的大量费用,对持卡者原则上只收取工本费。
据胡晓义介绍,社保卡的成本收费由各省财政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制定标准。大致的工本费是20元至25元。虽然有这样的标准,但许多地区在发卡过程中是减免费用的,特别是对生活困难的群体。还有的是利用各种资源来分摊成本,减少甚至免去了第一次发卡的费用。
“尽管获得卡的成本很低,但是如果补卡还是需要费用的,补卡费用也是为了让大家能够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胡晓义说。
4.能替代身份证使用吗?
社保卡号采用身份证号,信息可以共享,但不太可能相互取代。
胡晓义明确表示,一证一卡都是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从目前来看,不太可能相互取代。
胡晓义说,居民身份证的登记规定九个项目,分别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照片、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这些都是固定的信息。身份证的功能定位主要是社会管理,不太可能提供非常广泛的公共服务,不可能登记大量的动态信息。
另外,《居民身份证法》规定,16岁以下居民不强制领取身份证,然而,16岁以下公民的社会保障需求同样需要有一定的载体来支撑它。胡晓义说:“现在我们发行的社会保障卡的芯片容量成倍于居民身份证,除了基本信息之外,还记录了大量动态信息,包括每一次缴费、每一次领取待遇、每一次就医的资金支付等等。像发卡比较先行的地区,比如北京市,所有中小学生都有社会保障卡。”
胡晓义表示,一卡一证之间的信息是可以共享的。他说:“我们在实际工作当中,和公安部门在居民固定信息方面进行了大量比对工作,同时身份管理系统也通过这样的比对来印证和修正了居民的固定信息。”
5.什么时候可以全国通用?
社保卡将在今明两年试点,2013年起全面推广,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社保卡金融功能的目标。目前计划第一步为医疗保险费用即时结算,今后将运用到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和缴费上,再逐步扩展到公共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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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评论 月饼税你“hold”住了吗?阅读原文

时值中秋前夕,不少单位都会向员工发放月饼、中秋购物礼券或是月饼券。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些收入虽然以实物或有价证券形式发放,但不属于免税范畴,也应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表示,除去月饼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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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中秋前夕,不少单位都会向员工发放月饼、中秋购物礼券或是月饼券。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些收入虽然以实物或有价证券形式发放,但不属于免税范畴,也应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表示,除去月饼外,单位所发的大部分福利其实都是需要缴税的,如果有公司违规没有缴税,税务部门会进行相应的处罚。(《京华时报》)
“月饼税”的说法一经提出,舆论哗然,质疑者众。而那些过中秋有发月饼传统的单位职工,则纷纷“祈祷”今年单位发的月饼可不要太贵,否则自己可就要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了。比如说一些收入在6800元左右的白领,原本只需缴720元的个税,但如果单位所发的月饼价格超过了300元,则月收入就超过了7000元,就要按照20%的比例缴个税,需要缴纳1020元的个税。
各地网友也对“月饼税”议论纷纷,有认同之声也有反对之声,然而更多的是叫苦之声。面对“月饼税”,亲,你“hold”住了吗?
@彩色的云:“从月饼税可以看出老百姓多么无奈,其他没有什么福利,盼着中秋节能发点月饼高兴一下,月饼还没有发下来,就要考虑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了。苦啊!”
@zidongbing:“工作那么多年,记忆中好像基本上没发过月饼。今年好不容易得到两张杏花楼的月饼票,却被报纸上的月饼税搞得索然寡味。还是建议以后发甩饼吧。这个不坑爹。”
@爱吃喝的新闻人:“月饼税也好,房产加名税也好,就像“勾兑酱油”一样,都不是新鲜东西,也不是违规的东西,公众的质疑说明两点:一法规不合理,二政府部门缺乏与公众有效沟通。”
也有网友以幽默讽刺的“对联”看待“月饼税”。
署名“天气晴”的微博网友说道:“十字会华商会会会吸血,加名税月饼税税税坑爹。”
面对“月饼税”,显然网友们都“hold”不住了。
跟着众多网友对“月饼税”的议论,网上也出现了“公司发月饼该不该缴纳‘月饼税’”的调查问卷,问卷中投给“不该缴纳‘月饼税’”这一选项的网友所占比例高达92%,而表示“不好说”的比例则占3%,可见绝大多数人还是对缴纳“月饼税”持反对态度。
“月饼税”该不该交,事实上,将单位发放月饼扣缴个税并不合法理。由全国人大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福利费”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既然作为货币发放的“福利费”免税,那么,依据法理,月饼是实物发放的“福利”,同样应该与“福利费”免税一样也享受免个税待遇。
但是,目前政府部门往往援引《条例》第10条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很明显,地方政府将单位中秋节发放的“福利”月饼认定为应纳税的“实物”是不合法理的。从法律的效力来看,全国人大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效力也要高于国务院颁布的《条例》。
将公司发的"福利月饼"当成"实物所得"来征收个税,事实上是不合法理的。地方政府对“蝇头小利”的锱铢必较,正应了元曲《醉太平》所言:“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
(以上部分内容来自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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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常识 集体工资常见问题系列(五)阅读原文

(五)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应经过什么程序? 集体合同的变更,在本质上也等于是签订了一项新的集体合同条款,而集体合同的解除,将使集体合同失去效力。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者涉及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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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应经过什么程序?
集体合同的变更,在本质上也等于是签订了一项新的集体合同条款,而集体合同的解除,将使集体合同失去效力。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者涉及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关系到经集体协商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的效力,必须与签订集体合同一样对待。因此,《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也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这样才能避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被集体协商代表变更了。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需要存在一定的条件。《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法律允许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目的是为了使工会和企业能够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集体合同关系,使集体合同能够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使集体合同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2)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出现了破产等事件,原来签订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已不复存在,这就使集体合同的履行失去了客观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或变更集体合同。
(3)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无法抗拒的某种外部力量。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及占争等社会现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骗钱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4)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集体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条件,是经集体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条件,也是集体合同的内容,双方都必须遵守,法律也必须尊重。因此,出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集体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条件出现时,这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集体合同必须变更或解除。
什么叫集体合同的解除?
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在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原合同内容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时,导致集体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法定的条件,通过解除集体合同,使得集体合同不再有效的行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集体合同审查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的审查,审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是进行审查的第一步程序,也是集体合同审查的基础性管理工作。目的是使经审查的集体合同有案可查。
第二,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这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的核心工作。
第三,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三)审查意见;(四)做出审查意见的时间。《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的审查,审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是进行审查的第一步程序,也是集体合同审查的基础性管理工作。目的是使经审查的集体合同有案可查。
第二,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这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的核心工作。
第三,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三)审查意见;(四)做出审查意见的时间。《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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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等电梯遭意外算工伤吗?阅读原文

现行法律法规对工伤有着明确的界定。所谓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的伤害。那么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受到意外伤害是否也属于工伤呢?界定工伤的具体标准又是什么呢?我们来看这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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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法规对工伤有着明确的界定。所谓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的伤害。那么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受到意外伤害是否也属于工伤呢?界定工伤的具体标准又是什么呢?我们来看这样一个案例。
典型案例
2009年2月王某进入上海某贸易公司从事设计工作。贸易公司的办公场所在某商业大厦的18楼,王某的上班的时间为9点至17点。2009年7月6日9时许,王某进入大厦后在一楼大厅等候电梯时不慎摔伤。同年9月1日,王某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经审核后予以受理。
经核查,劳动部门认为王某系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活动时受到意外伤害,遂作出工伤认定。贸易公司不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贸易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法院判决
庭审中贸易公司诉称王某摔倒的地方并不是工作场所,也不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劳动部门辩称,事发当天王某正常上班,王某是在单位一楼大厅等候电梯前往18楼贸易公司办公室时摔伤,因此应当认定王某为工伤。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维持了劳动部门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评析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现行法律法规界定工伤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基本要件主要有三个: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一般而言,三者缺一不可,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基本要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需要注意的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理解随着实践的发展其外延也逐渐扩大。比如,进行预备性、收尾性工作、上下班途中、因工出差的过程中等等都被视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这些情况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都发生了变化。因此,理解工伤构成要件不能太过于机械化。关键是要把握住“工作原因”,由此再推测“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这些辅助构成要件。
符合三个基本要件是认定工伤的一般原则,但也有例外。工伤保险其设立的目的即帮助劳动者减轻、免除劳动过程的人身伤害,同时也帮助劳动者摆脱工伤困境。本着这一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初衷,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即便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认定要件,同样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劳动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此时无论是因为工作原因还是其他原因,一律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同样视同工伤。
当然,并不是只要符合三个基本要件就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因为故意犯罪而导致伤亡,或者因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导致伤亡的,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回到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底楼大厅电梯口能否理解为工作场所”、“等候电梯是否属于预备性工作”。
工作场所是指用人单位的所有办公区域,而并不仅仅局限于劳动者自己工作的岗位或办公室。办公场所的楼道、电梯、其他同事的办公室等等是劳动者实现正常工作、用人单位实现正常经营所必须的场地,也属于工作场所。因此,本案中底楼大厅和电梯作为办公区域的附属场地应当被认定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
“预备性工作”,顾名思义,是指为了正式开展工作而进行的准备性的工作,例如进入场地、准备工具、进行装备等等,这些都是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属于预备性工作。本案中,王某在办公楼底楼大厅等候电梯的目的就是为了到达18楼的办公室进行工作,其等候电梯的行为可视为工作的一种预备状态。因此,王某所受的伤害应当被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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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工具箱 薪酬测算DIY阅读原文

薪酬测算,就是通过科学的计算方法,对薪酬调整后的一种预期性结果的科学分析过程。(因企业性质、发展阶段、经营状况、支付能力等不同,采用相应的测算基准。测算后的数据变化能直接的反馈出:工资总额增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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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测算,就是通过科学的计算方法,对薪酬调整后的一种预期性结果的科学分析过程。(因企业性质、发展阶段、经营状况、支付能力等不同,采用相应的测算基准。测算后的数据变化能直接的反馈出:工资总额增量发生的变化情况;同层级员工工资发生的变化情况;各员工工资结构发生的变化情况 等等);薪酬测算可以避免企业盲目的涨工资。
第一步:确定岗位工资等级数,即最低一级到最高一级一共分为几级;
第二步:确定最低一级工资的中位值,可以从外部数据或者岗位价值评估获得;
第三步:确定幅宽,一般50-150%;
第四步:确定最低一级的最低档工资,公式:最低值=中位值/(1+幅宽/2);
第五步:确定最低一级的最高档工资,公式:最高值=最低值*(1+幅宽);
第六步:确定中位值递增系数,一般30-40%;
第七步:根据上述公式确定各等级的最低值和最高值;
第八步:确定档差,公式:档差=(最高值-最低值)/(档级数-1),例如,7档工资,分母为6;
第九步:把档差代入各等级工资,确定所有岗位工资等级表的数据;
第十步:确定重叠度,公式:重叠度=(下一级最高值-上一级最低值)/(上一级最高值-上一级最低值);重叠度一般20-40%合适;
第十一步:对递增系数、幅宽进行调整,以使岗位工资等级表更符合公司的薪酬策略,调整过程是人为的,只要最终结果与公司相匹配即可;
第十二步:确定年度岗位薪酬等级表,把月度薪酬等级表乘以12;
第十三步:确定年度档差,月度档差乘以12;
第十四步:把年度岗位薪酬等级表的最低一级工资转换成柱状图;
第十五步:把年度档差按照等级数逐个画成柱状图;
第十六步:点横坐标,右键,找到坐标轴格式,找到逆序类别,进行180度翻转;
第十七步:在柱状图里添加数据,添加年薪中位置数据;
第十八步:把年薪酬中位值转换成散点图;
第十九步:把散点图添加趋势线,选择指数曲线;
第二十步:把图的最低一档的颜色改成空白;
二十一步: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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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识 中断养老保险缴纳对养老金有何影响?阅读原文

参保人员如果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到符合退休年龄时造成连续停缴或断续停缴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情况,将会降低基本养老金待遇。因为按规定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作为计算基数的社会月平均工资将按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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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如果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到符合退休年龄时造成连续停缴或断续停缴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情况,将会降低基本养老金待遇。因为按规定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作为计算基数的社会月平均工资将按照“去中间、加两头”的办法推算确定。
例:同样是2003年五月份到达退休年龄的人,一人无中断缴费现象,其基础养老金应按上一年的月社会平均工资547元的20%计算,每月为 109.4元,而另一人中断或累计中断缴费年限3年,其基础养老金将推算到按1999年的社会月平均工资377元的20%计算,每月为75.45元,二者相比,基础养老金部份每月就相差33.95元。如果该同志是在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其养老待遇中的过渡性养老金部份,在计算时也将受社会平均月工资的影响而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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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评论 赞!90后女大学生弃高薪去卖肉!阅读原文

据《安徽商报》8月16日报道:安徽省太和县女大学生曹秋红,放弃上万元月薪,返回家乡创办“天香黑猪肉店”。她卖的是太和县市场上从没有过的黑猪肉。同时透露,曹秋红的男友以前从事过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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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商报》8月16日报道:安徽省太和县女大学生曹秋红,放弃上万元月薪,返回家乡创办“天香黑猪肉店”。她卖的是太和县市场上从没有过的黑猪肉。同时透露,曹秋红的男友以前从事过养殖行业,两个人合计了几个月,查询了大量信息,又考察了几处市场,这才下定决心回乡卖猪肉的,所卖的猪肉都是从湖北山区拉过来,无公害、猪肉的口感很好。
曹秋红是一位大学生,又是个女儿身,已在繁华的大都市工作,月薪上万元,这个优越的环境、体面的职业、优厚的待遇己慕煞了众人。可是,她放弃了,返回家乡开个小店卖猪肉,的确近乎匪夷所思,甚至连她的父母也大吃一惊。难免会有人嘲笑曹秋红:简直是个大傻瓜!
曹秋红放弃万元月薪回乡开肉店傻与不傻?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笔者看来,我倒从她的身上,看到了我们国家90后的年轻人那种朝气蓬勃,敢于创业的精神!
我们这个时代,太需要这种精神了。
曹秋红返乡创业并不是一时冲动,据她说回乡是为了照顾母亲。然而我们从“照顾母亲”的背后,看到更多的是她认为“卖猪肉是一项事业”,因为黑猪是个新品种,家乡太和县又是个养猪大县,具备饲养黑猪的优越条件,男友以前从事过养殖行业,两人查询了大量信息,又考察了几处市场,认为今后饲养黑猪一定会有良好的前景。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曹秋红回乡开店的主要动机是:为家乡推广养猪新品种,发展家乡的养猪事业。今天放弃万元月薪回乡,明天就有可能以自己汗水,换来广大乡亲月进万金的美景。
曹秋红返乡创业,实现了从员工到老板的转变。她选择了艰苦和风险,如今刚刚创业, 相信所走之路艰辛而又漫长。你看:她现在一天最多只能卖一头猪,基本上无利润,这个结果也许就在她预料之中,但她敢于在创业风雨中磨炼自己,勇于在人生征途中摸、爬、滚、打,为了营造声势,她拉着几头黑猪,在太和县城转了一圈,轰动了整个县城。一个90后女大学生有如此情操和胆识,为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自找苦吃,这就是我们的“中华脊梁”!
由此我们想到,现在有些大学生刚迈出校门,一时找不到工作或工作不理想,就怨天尤地;工作不到一、两年就想得到车子、房子和大把票子;遇事不顺或一时挫折,就觉得社会对不起我这个天之骄子……,学学曹秋红吧,天地广阔,处处都有用武之地,然而“不经风雨,怎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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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常识 集体工资常见问题系列(四)阅读原文

什么叫集体合同的变更? 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在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原合同内容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时,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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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集体合同的变更?
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在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原合同内容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时,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某些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的行为。
所谓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主要是指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停产、转产等,使集体合同无法完全发行国家劳动政策发生变化,法律规定有了新的内容,集体合同违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集体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等情况。《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的变更,在本质上也等于签订了一项新的集体合同条款,因此,《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也就是说,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也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这样才能避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被集体协商代表变更了。
集体合同如何续订?
集体合同的续订,是指集体合同期满后,经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继续签订与原集体合同内容相同或对原集体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集体合同行为。《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没有对集体合同的续订行为做出特别的规定,但是,续订集体合同本质上也是订立集体合同,因此,应当按照有关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进行。《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集体合同的续订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实际上,集体合同终止后,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只是集体合同规定的各项标准不再有效。为了保证有关的劳动标准能继续发挥效力,就需要续订集体合同,而且新续订的集体合同,最好能在原集体合同失云效力前或失云效力的同时生效,以保证劳动关系的协调和稳定。
集体合同应由谁签字?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集体合同必须经双方签字才能成立。
什么是集体合同的审查?
集体合同的审查,是指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成立后,由用人单位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审查有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集体合同应当在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二,集体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三,集体合同审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第四,集体合同在劳动保障审查无异议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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