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诗兰黛面霜价格: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吉林省党政领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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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吉林省党政领导人才
 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
 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吉林省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吉发[2003]13号)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加强吉林省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三个《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三个《实施意见》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重大部署和《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快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推动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新世纪新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增强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人才工作,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谋划人才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超常规的措施推进人才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党管人才责任,把人才工作真正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省里已经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各地也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规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三个《实施意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情况,于每年年底前书面报告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贯彻落实三个《实施意见》的情况省里将进行督查通报。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03年8月13日

        关于加强吉林省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2003年8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办发[2002]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吉林省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充分认识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党政领导人才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对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为重点的干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得到改善,党政领导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得到提高,在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但是,按照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我省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党政领导人才素质与工作需要不够适应,思想不够解放,领导能力不强,作风不够扎实;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年龄、知识、专业及其它方面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因此,必须正确认识现状,自觉增强紧迫感,着力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2.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人才兴业战略,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以创新机制为动力,着眼于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建设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层,为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
  ——坚持尊重党政领导人才成长规律,勇于创新的原则;
  ——坚持大规模培养与重点选拔并重的原则;
  ——坚持有效激励与严格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
  4.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是: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建设一支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结构合理,能够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人才培养选拔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营造择优进入、严格监督、有效激励、正常退出的良好环境。
  5.全面加强党政领导人才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党政领导人才要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全面把握、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贯彻党的方针和政策,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能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6.切实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把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实践之中。党政领导人才要具有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能够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具有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能够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具有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具有依法执政的能力,能够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具有总揽全局的能力,能够从大局出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7.努力形成和保持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到2007年底前,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2名4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其中4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至少各有1名;省直部门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4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市(州)党政正职、省直部门正职岗位上40岁左右干部的数量有所增加。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2名4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其中35岁以下的至少各有1名;县(市、区)党政正职岗位上35岁左右干部的数量有所增加。全省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中,45岁以下的达到20%左右,其中40岁左右的占10%左右;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州)直部门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的干部占15%以上,其中35岁左右的占10%以上。
  8.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到2007年底前,全省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85%以上,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三分之一左右,博士研究生占有一定数量;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70%以上,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15%左右。今后,新提拔的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提拔的40岁以下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努力学习和掌握1门外语,并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工作的能力。
  9.进一步调整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到2007年底前,力争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专业配套,每个成员成为分管工作的内行。市(州)、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中要有熟悉党的建设、经济、意识形态和政法工作的领导干部,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熟悉工业、农业、金融、外经外贸、科技教育、信息管理的领导干部,形成有利于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知识专业优势;政府部门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要与本部门的职能相适应,省、市(州)综合经济部门及涉外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多数成员能够掌握1门外语;专业性较强的部门领导班子应至少配备2名具有较深专业造诣的领导干部;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市(州)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掌握与分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
  10.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在干部队伍中占有合适的比例。到2005年底,市(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一般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省、市(州)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担任正职的女干部数量有所增加。要注意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要配备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使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比例略高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知识水平有明显提高。到2007年底前,逐步做到市(州)、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各配备1名党外干部,省、市(州)政府部分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要配备党外干部。
  三、主要对策和保证措施
  11.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各级领导干部头脑,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领导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小农意识、计划经济意识和“官本位”意识,树立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思想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讲求实效,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领导班子内形成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教育广大干部发扬“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12.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形成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党政领导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环境。一是进一步破除思想障碍,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要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等观念的束缚,树立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的观念,以事业需要选人,按岗位需要用人,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进一步扩大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方式和办法;落实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推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任免和推荐重要干部票决制。三是拓宽优秀领导干部的选任渠道。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建设需要,适时组织公开选拔,使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领导干部中的比例逐步提高;探索引进特殊需要的高层次党政领导人才的新途径。四是重点解决干部“下”难问题。搞好党政部门领导职务任期制等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周期性公开竞争择优上岗、正常退出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探索试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免职、降职等制度;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工作力度。五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认真执行有关干部交流的规定,通过配置性交流、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促进领导干部作用的发挥和领导班子功能的增强;疏通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高级人才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渠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党政机关干部到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工作。六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制度。抓好改进干部考察工作的试点,区别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干部,建立科学的考察评价体系,探索先进实用的考察方法和手段,实现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价的有机结合,力求做到科学、全面、准确地识别和评价干部。
  13.抓住重点,搞好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一要选准配强正职领导干部。正职领导干部一般应当经过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的锻炼,要有计划地安排有发展潜力的党政正职后备人选,进行关键岗位、艰苦环境和承担艰巨任务的锻炼。二要着眼于建设工业省、科教省、生态省的需要,大力选配紧缺专业的领导人才。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选拔熟悉相关专业的人才,充实到省直部门和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主动争取中央、国家机关和中直大型企业的干部到我省任职或挂职。三要大力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进人各级领导班子。抓紧研究探索优秀年轻干部破格提拔的具体条件、操作程序和实施办法,为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将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经常化,形成新老干部正常交替的常态机制,始终保持各级领导班子的梯形结构。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规律和途径。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抓紧为需要配备女干部的政府有关部门培养选拔配备女干部;从我省民族状况出发,重点做好培养选拔朝鲜族、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针对当前党外干部配备的实际状况,切实加大选拔配备力度,力争有所突破。
  14.强化培养锻炼,提高现职党政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能力。重点围绕理论基础、战略思维、世界眼光、党性锻炼和业务能力等内容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坚持重要人才重点培训,优秀人才加强培训,年轻人才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从2003年起,采取早下计划、点名调训、加大培训密度等措施,每年抽调五分之一左右的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培训,5年内使党政领导干部轮训一遍。今后5年,针对我省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分别举办工业省、科教省、生态省建设相关知识培训班,重点培训各地、各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和正职后备干部。到2007年底,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选送一批领导干部到著名高等院校重点接受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国际经贸规则、国际法规培训,使之达到研究生核心专业课合格以上水平。举办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重点提高班,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遵循高层次、专业化、小批量、多国别、重实效的原则,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地厅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国(境)外接受培训,使之了解发达国家(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开阔视野,解放思想,培养世界眼光,提高领导能力。建立严格的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效果纳入干部考察内容,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党政领导人才培训的资金投入,将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培训需求。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有计划地引导和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到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特别是到省内重点建设项目或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的环境中去经受考验,增长才干;定期组织有发展潜力的省直处级年轻干部到县(市、区)和省内重点项目单位进行挂职锻炼;选派市(州)的县处级年轻干部到省直机关挂职锻炼,选派地厅级少数民族干部或县处级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挂职锻炼;选派县处级年轻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进行考察学习或挂职锻炼。
  15.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办法。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从决策、执行等环节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人、财、物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谈心、诫勉谈话、回复组织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把党政领导干部入口关;建立和实行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用人不正之风和违反《条例》规定的选人用人行为。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16.建设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后备人才队伍。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数量要能满足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其中近期比较成熟的要达到四分之一左右。省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要以4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通过动态调整,使35岁左右的后备干部逐步达到四分之一。在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要占适当比例。新补充的后备干部,要以适应整体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以及发展汽车制造、精细化工和合成材料生产、农产品加工转化、中药现代化、电子信息技术产品生产等重点产业要求的相关专业干部为重点。到2007年底,40岁以下的省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不仅要精通1门专业知识,还要熟练掌握1门外语,并能熟练应用计算机,最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要占三分之一以上,博士学位的占有一定比例。研究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能进能出;进一步完善后备干部选拔方式,坚持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办法。坚持备用结合,提拔领导干部一般要从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尤其要注意把那些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
  17.加强领导,抓好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落实。各级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列入重要日程,摆上突出位置,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好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要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组织实施,确保本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关于加强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2003年8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推进吉林经济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办发[2002]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充分认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在市场竞争的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加快吉林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总量相对不足,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不能适应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治理方式变革的要求;素质亟待提高,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还十分稀缺。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和实现吉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历史任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已成为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的当务之急,必须下大气力认真抓好。
  2.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全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着眼营造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才生成机制,加速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市场化进程,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整体素质,为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3.确立工作目标。通过5年努力,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环境明显改善,人才总量大幅度增加,知识和专业结构明显优化,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在全面提高现有经营管理者政治业务素质的同时,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代表、职业经理人、复合型人才、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我省支柱和优势产业发展需求、能够驾驭市场经济的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
  二、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发挥市场机制配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基础性作用
  4.改革管理体制。与出资人制度改革同步,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分层、分类和岗位职务管理的新的管理体制。实行分层管理,依据产权关系确定经营管理者的管理关系,构建出资人委派董事、监事,董事会聘用经理人员和董事、监事对出资人负责,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的委托代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董事、监事实行委派制,经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党务人员实行选举制和任命制,根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委会的不同职责,以效绩考评为中心,分别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实行岗位职务管理,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再套用行政级别,依据资产规模、行业地位、经济效益等情况区别企业类型,确定相应岗位待遇。
  5.拓宽选人渠道。加大市场配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除董事、监事由出资人择优委派外,一般情况下,企业新建、组建、改制,经理(厂长)班子任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补充时,新任领导人员都要通过竞争方式产生。产生渠道要坚持组织推荐、社会招聘、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组织推荐,由出资方(控股方)或主管部门在广泛了解情况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董事会推荐。社会招聘,由董事会或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发布招聘启示或广告,在域内外公开招聘,也可委托人才公司等中介机构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由董事会和企业主管部门在本企业或本行业公开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由职工群众推选或让符合任职条件者自荐。无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构成竞争群体,严格资格审查,严肃选任程序,做到好中选优。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更新观念,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面向社会选聘经营管理者,改善企业人才结构,提升管理层次和水平。
  6.促进人才流动。打破部门所有、条块分割、地域界限和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吉林省党政领导人才
 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
 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吉林省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吉发[2003]13号)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加强吉林省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三个《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三个《实施意见》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重大部署和《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快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推动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新世纪新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增强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人才工作,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谋划人才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超常规的措施推进人才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党管人才责任,把人才工作真正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省里已经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各地也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规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三个《实施意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情况,于每年年底前书面报告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贯彻落实三个《实施意见》的情况省里将进行督查通报。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03年8月13日

        关于加强吉林省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2003年8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办发[2002]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吉林省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充分认识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党政领导人才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对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为重点的干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得到改善,党政领导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得到提高,在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但是,按照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我省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党政领导人才素质与工作需要不够适应,思想不够解放,领导能力不强,作风不够扎实;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年龄、知识、专业及其它方面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因此,必须正确认识现状,自觉增强紧迫感,着力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2.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人才兴业战略,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以创新机制为动力,着眼于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建设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层,为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
  ——坚持尊重党政领导人才成长规律,勇于创新的原则;
  ——坚持大规模培养与重点选拔并重的原则;
  ——坚持有效激励与严格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
  4.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是: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建设一支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结构合理,能够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人才培养选拔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营造择优进入、严格监督、有效激励、正常退出的良好环境。
  5.全面加强党政领导人才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党政领导人才要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全面把握、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贯彻党的方针和政策,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能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6.切实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把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实践之中。党政领导人才要具有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能够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具有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能够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具有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具有依法执政的能力,能够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具有总揽全局的能力,能够从大局出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7.努力形成和保持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到2007年底前,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2名4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其中4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至少各有1名;省直部门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4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市(州)党政正职、省直部门正职岗位上40岁左右干部的数量有所增加。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2名4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其中35岁以下的至少各有1名;县(市、区)党政正职岗位上35岁左右干部的数量有所增加。全省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中,45岁以下的达到20%左右,其中40岁左右的占10%左右;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州)直部门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的干部占15%以上,其中35岁左右的占10%以上。
  8.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到2007年底前,全省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85%以上,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三分之一左右,博士研究生占有一定数量;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70%以上,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15%左右。今后,新提拔的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提拔的40岁以下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努力学习和掌握1门外语,并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工作的能力。
  9.进一步调整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到2007年底前,力争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专业配套,每个成员成为分管工作的内行。市(州)、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中要有熟悉党的建设、经济、意识形态和政法工作的领导干部,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熟悉工业、农业、金融、外经外贸、科技教育、信息管理的领导干部,形成有利于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知识专业优势;政府部门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要与本部门的职能相适应,省、市(州)综合经济部门及涉外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多数成员能够掌握1门外语;专业性较强的部门领导班子应至少配备2名具有较深专业造诣的领导干部;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市(州)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掌握与分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
  10.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在干部队伍中占有合适的比例。到2005年底,市(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一般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省、市(州)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担任正职的女干部数量有所增加。要注意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要配备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使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比例略高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知识水平有明显提高。到2007年底前,逐步做到市(州)、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各配备1名党外干部,省、市(州)政府部分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要配备党外干部。
  三、主要对策和保证措施
  11.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各级领导干部头脑,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领导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小农意识、计划经济意识和“官本位”意识,树立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思想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讲求实效,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领导班子内形成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教育广大干部发扬“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12.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形成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党政领导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环境。一是进一步破除思想障碍,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要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等观念的束缚,树立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的观念,以事业需要选人,按岗位需要用人,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进一步扩大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方式和办法;落实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推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任免和推荐重要干部票决制。三是拓宽优秀领导干部的选任渠道。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建设需要,适时组织公开选拔,使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领导干部中的比例逐步提高;探索引进特殊需要的高层次党政领导人才的新途径。四是重点解决干部“下”难问题。搞好党政部门领导职务任期制等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周期性公开竞争择优上岗、正常退出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探索试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免职、降职等制度;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工作力度。五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认真执行有关干部交流的规定,通过配置性交流、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促进领导干部作用的发挥和领导班子功能的增强;疏通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高级人才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渠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党政机关干部到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工作。六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制度。抓好改进干部考察工作的试点,区别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干部,建立科学的考察评价体系,探索先进实用的考察方法和手段,实现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价的有机结合,力求做到科学、全面、准确地识别和评价干部。
  13.抓住重点,搞好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一要选准配强正职领导干部。正职领导干部一般应当经过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的锻炼,要有计划地安排有发展潜力的党政正职后备人选,进行关键岗位、艰苦环境和承担艰巨任务的锻炼。二要着眼于建设工业省、科教省、生态省的需要,大力选配紧缺专业的领导人才。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选拔熟悉相关专业的人才,充实到省直部门和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主动争取中央、国家机关和中直大型企业的干部到我省任职或挂职。三要大力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进人各级领导班子。抓紧研究探索优秀年轻干部破格提拔的具体条件、操作程序和实施办法,为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将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经常化,形成新老干部正常交替的常态机制,始终保持各级领导班子的梯形结构。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规律和途径。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抓紧为需要配备女干部的政府有关部门培养选拔配备女干部;从我省民族状况出发,重点做好培养选拔朝鲜族、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针对当前党外干部配备的实际状况,切实加大选拔配备力度,力争有所突破。
  14.强化培养锻炼,提高现职党政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能力。重点围绕理论基础、战略思维、世界眼光、党性锻炼和业务能力等内容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坚持重要人才重点培训,优秀人才加强培训,年轻人才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从2003年起,采取早下计划、点名调训、加大培训密度等措施,每年抽调五分之一左右的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培训,5年内使党政领导干部轮训一遍。今后5年,针对我省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分别举办工业省、科教省、生态省建设相关知识培训班,重点培训各地、各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和正职后备干部。到2007年底,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选送一批领导干部到著名高等院校重点接受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国际经贸规则、国际法规培训,使之达到研究生核心专业课合格以上水平。举办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重点提高班,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遵循高层次、专业化、小批量、多国别、重实效的原则,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地厅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国(境)外接受培训,使之了解发达国家(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开阔视野,解放思想,培养世界眼光,提高领导能力。建立严格的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效果纳入干部考察内容,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党政领导人才培训的资金投入,将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培训需求。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有计划地引导和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到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特别是到省内重点建设项目或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的环境中去经受考验,增长才干;定期组织有发展潜力的省直处级年轻干部到县(市、区)和省内重点项目单位进行挂职锻炼;选派市(州)的县处级年轻干部到省直机关挂职锻炼,选派地厅级少数民族干部或县处级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挂职锻炼;选派县处级年轻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进行考察学习或挂职锻炼。
  15.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办法。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从决策、执行等环节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人、财、物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谈心、诫勉谈话、回复组织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把党政领导干部入口关;建立和实行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用人不正之风和违反《条例》规定的选人用人行为。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16.建设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后备人才队伍。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数量要能满足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其中近期比较成熟的要达到四分之一左右。省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要以4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通过动态调整,使35岁左右的后备干部逐步达到四分之一。在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要占适当比例。新补充的后备干部,要以适应整体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以及发展汽车制造、精细化工和合成材料生产、农产品加工转化、中药现代化、电子信息技术产品生产等重点产业要求的相关专业干部为重点。到2007年底,40岁以下的省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不仅要精通1门专业知识,还要熟练掌握1门外语,并能熟练应用计算机,最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要占三分之一以上,博士学位的占有一定比例。研究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能进能出;进一步完善后备干部选拔方式,坚持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办法。坚持备用结合,提拔领导干部一般要从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尤其要注意把那些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
  17.加强领导,抓好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落实。各级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列入重要日程,摆上突出位置,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好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要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组织实施,确保本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关于加强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2003年8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推进吉林经济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办发[2002]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充分认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在市场竞争的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加快吉林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总量相对不足,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不能适应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治理方式变革的要求;素质亟待提高,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还十分稀缺。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和实现吉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历史任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已成为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的当务之急,必须下大气力认真抓好。
  2.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全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着眼营造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才生成机制,加速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市场化进程,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整体素质,为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3.确立工作目标。通过5年努力,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环境明显改善,人才总量大幅度增加,知识和专业结构明显优化,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在全面提高现有经营管理者政治业务素质的同时,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代表、职业经理人、复合型人才、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我省支柱和优势产业发展需求、能够驾驭市场经济的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
  二、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发挥市场机制配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基础性作用
  4.改革管理体制。与出资人制度改革同步,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分层、分类和岗位职务管理的新的管理体制。实行分层管理,依据产权关系确定经营管理者的管理关系,构建出资人委派董事、监事,董事会聘用经理人员和董事、监事对出资人负责,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的委托代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董事、监事实行委派制,经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党务人员实行选举制和任命制,根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委会的不同职责,以效绩考评为中心,分别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实行岗位职务管理,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再套用行政级别,依据资产规模、行业地位、经济效益等情况区别企业类型,确定相应岗位待遇。
  5.拓宽选人渠道。加大市场配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除董事、监事由出资人择优委派外,一般情况下,企业新建、组建、改制,经理(厂长)班子任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补充时,新任领导人员都要通过竞争方式产生。产生渠道要坚持组织推荐、社会招聘、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组织推荐,由出资方(控股方)或主管部门在广泛了解情况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董事会推荐。社会招聘,由董事会或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发布招聘启示或广告,在域内外公开招聘,也可委托人才公司等中介机构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由董事会和企业主管部门在本企业或本行业公开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由职工群众推选或让符合任职条件者自荐。无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构成竞争群体,严格资格审查,严肃选任程序,做到好中选优。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更新观念,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面向社会选聘经营管理者,改善企业人才结构,提升管理层次和水平。
  6.促进人才流动。打破部门所有、条块分割、地域界限和身份差别的限制,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特别是鼓励党政机关干部、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的有能力人员领办和创办企业,建立高素质人才向企业集聚的利益机制。对辞去公职到困难企业工作或自己创办企业的党政机关干部,根据其在机关工作的年限和职务,给予一次性辞职保障金补助。制定辞职保障金具体实施办法。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工作的可以兼职,其科研成果可以作为优先股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对国外或域外到我省企业工作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企业可提供一定数额的安家补助费,配偶、子女有随迁要求的,有关部门要遵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办理户籍关系,子女入学免收国家和省规定以外的费用。
  7.实行认证制度。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企业和企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对经营管理者素质能力的特殊要求,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知识结构、知识层次和经营管理能力,逐步实行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和发挥好企业经营管理者积极性、创造性
  8.强化精神激励。大力宣传企业家经营业绩,弘扬企业家创新精神,形成崇尚企业家职业、重视企业家价值的社会氛围。党委宣传部门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企业家业绩的宣传报道,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提高他们的社会声望。党委、政府负责同志要采取多种形式密切与企业家的联系,倾听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成长,为他们排忧解难。逐步增加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优秀企业家的数量,吸收优秀经营管理者进入政府议事咨询机构,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
  9.强化事业激励。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政企脱钩步伐,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干事业和能够干成事业创造体制环境。选聘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到具有开拓性、挑战性、经营难度大和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任职,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舞台。省里每3年开展一次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评选活动,对受到表彰的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除授予荣誉称号外,由所在企业给予奖励,激发其职业荣誉感和职业成就感。对贡献特别突出的国有企业优秀企业家,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聘任年龄限制。......
身份差别的限制,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特别是鼓励党政机关干部、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的有能力人员领办和创办企业,建立高素质人才向企业集聚的利益机制。对辞去公职到困难企业工作或自己创办企业的党政机关干部,根据其在机关工作的年限和职务,给予一次性辞职保障金补助。制定辞职保障金具体实施办法。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工作的可以兼职,其科研成果可以作为优先股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对国外或域外到我省企业工作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企业可提供一定数额的安家补助费,配偶、子女有随迁要求的,有关部门要遵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办理户籍关系,子女入学免收国家和省规定以外的费用。
  7.实行认证制度。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企业和企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对经营管理者素质能力的特殊要求,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知识结构、知识层次和经营管理能力,逐步实行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和发挥好企业经营管理者积极性、创造性
  8.强化精神激励。大力宣传企业家经营业绩,弘扬企业家创新精神,形成崇尚企业家职业、重视企业家价值的社会氛围。党委宣传部门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企业家业绩的宣传报道,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提高他们的社会声望。党委、政府负责同志要采取多种形式密切与企业家的联系,倾听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成长,为他们排忧解难。逐步增加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优秀企业家的数量,吸收优秀经营管理者进入政府议事咨询机构,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
  9.强化事业激励。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政企脱钩步伐,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干事业和能够干成事业创造体制环境。选聘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到具有开拓性、挑战性、经营难度大和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任职,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舞台。省里每3年开展一次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评选活动,对受到表彰的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除授予荣誉称号外,由所在企业给予奖励,激发其职业荣誉感和职业成就感。对贡献特别突出的国有企业优秀企业家,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聘任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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