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智能开关图片: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工作细则(200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3:37:33
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工作细则                吉政办发〔2001〕71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1年12月11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人员构成

  第五章 工作方式和程序

  第六章 条件和待遇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职能作用,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的意见》(吉政发〔2001〕22号,以下简称《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是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多领域智力支持的咨询系统,是省委、省政府广泛利用多学科知识,充分发挥智囊作用,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运用现代先进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智力支撑体系的性质是非官方的,不具有行政职能;其人员构成是专家型的,主要由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较深造诣、较高学术成就和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三条 智力支撑体系的工作原则: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解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智力服务。

  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突出创新、讲求实效。决策咨询务求信息充分齐备、调研方法得当,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咨询成本。咨询论证意见应体现综合性、预见性、探索性、精确性原则,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

  支撑体系各机构、机构内部应加强联系沟通,相互协调配合,注重优势发挥,形成咨询合力。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四条 各智力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进行咨询论证、评价分析,提出参谋意见;对省内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对策建议;适应工作要求,积极谏言献策,充分发挥“智囊”作用;加强同国内外智力机构与人员的沟通联谊,借鉴成功经验,提高咨询水平;收集、分析、整理信息,超前研究,主动参谋,为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智力咨询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工作。

  第五条 各智力机构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良好机制,调整完善人才结构,提高整体咨询水平,努力增强智力支撑能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省政府办公厅全面负责智力支撑体系的组织领导与管理,总体安排省委、省政府各项咨询任务的综合协调与传送落实。省发展研究中心、省科协、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科技厅、省经贸委具体负责相应咨询机构的组织联络工作。

  第七条 各决策咨询机构秘书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咨询任务的安排和服务。各咨询机构联系部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智力机构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保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确保职责落实。

  秘书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送会议通知,准备相关材料,确保咨询委员、法律顾问按时参加政府有关会议。

  (二)准备会场,为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开展咨询论证等重要活动提供条件和场所。

  (三)跟踪咨询进程,传送文件、信息,为咨询任务的按时完成做好基础工作。

  (四)组织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开展调研、考察;收集、整理、报送咨询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咨询成果采纳情况反馈咨询委员、法律顾问所在单位及本人。(五)研究起草智力机构工作制度、工作方案和有关章程;监督各项咨询费用的使用;做好文秘、档案工作。(六)及时掌握咨询委员、法律顾问情况,保证各机构咨询能力的稳定和提高;提出完善各智力机构的建议,为不断加强智力支撑体系建设提供第一手材料。

  第八条 外部咨询系统按照合作协议规定,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有偿或无偿的专题、专项咨询服务。其中,签订“省院”协议的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联系,签订“省校”协议的由省经贸委组织联系。学术团体暂由省政府办公厅联系。

  省科技厅、经贸委和省政府办公厅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确保决策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外部智力支持。要结合全省的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加强与“省院”、“省校”智力力量的沟通联系,每年邀请集中活动一至两次,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前沿的智力成果。

  第四章 人员构成

  第九条 依据《意见》确定的体系框架,结合我省智力水平状况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充分考虑各智力机构负责部门推荐意见基础上,最终确定各机构咨询委员、法律顾问人选构成(名单见附件)。智力服务成果是考核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根据业绩情况,对智力机构人员构成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 各智力机构应力求学科结构和专业配置合理有效,充分反映科技前沿水平。咨询委员、法律顾问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咨询任务。其所在的单位要积极支持智力支撑体系工作,努力创造条件,确保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完成咨询任务,并将委员、顾问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纳入工作成果中。

  第五章 工作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条 各部门、各单位向省委、省政府正式提交有关重大决策、政策、措施报告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省政府办公厅安排咨询论证,并将其视为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

  第十二条 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分两种方式进行,即会议咨询和函审咨询。

  会议咨询指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在省委有关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以及其他有关决策的专题会议上,提出咨询论证的意见建议。

  参加会议咨询的委员、顾问应提前5天接到会议通知及需要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的项目详细资料,经充分酝酿后参加会议。会上应充分发挥“智囊”作用,认真阐述咨询意见。咨询意见经会务工作人员记录整理后存档,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反馈其所在智力机构秘书处(办公室)。

  会议咨询的工作流程是:省政府办公厅向相关智力机构发送会议通知及项目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任务通知单,提供项目详细资料???由智力机构秘书处(办公室)与召集人或首席法律顾问共同安排任务落实???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参加会议提出咨询论证意见???记录整理意见、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向智力机构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第十三条 函审咨询指咨询委员、法律顾问通过召开咨询论证专题会议,以书面形式对项目或事件进行咨询论证。

  需要进行函审咨询的部门、单位,应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咨询论证申请(立法咨询委员会除外),同时提交项目的详细材料。省政府办公厅受理后应在任务时限前15天将任务通知单及项目详细材料一并送达相应的智力机构。

  函审咨询的工作流程是:

  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申请书???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受理???向相应智力机构发送任务通知单及项目资料???由智力机构秘书处(办公室)与召集人或首席法律顾问共同安排任务落实???开展咨询论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交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意见报告(一式5份)???省政府办公厅向智力机构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项目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申请书、任务通知单、意见报告、咨询委员会(组)名单的文本格式见附件〕

  第十四条 项目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任务通知单、意见报告和咨询委员会(组)名单一并组成咨询论证完整文件,各智力机构应认真填写。

  第六章 条件和待遇

  第十五条 本章所指的条件、待遇对象是新调整组建的四个智力机构,即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咨询委员会、科学技术与工程咨询委员会、法律顾问团和立法咨询委员会。内部咨询系统其他机构以及外部咨询系统仍按原有的管理方式运行。

  第十六条 自2002年财政年度起,各智力机构所需经费均纳入省财政预算计划,根据各机构任务情况确定资金额度。各智力机构负责部门要设立专户管理资金,专款专用,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省政府办公厅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可纳入咨询经费的项目包括:咨询论证会议支出、调研考察活动支出、秘书处(办公室)有关咨询任务的办公支出以及咨询委员、法律顾问的补贴支出等项。同在两个以上智力机构的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只领取一份补贴。

  第十八条 为智力机构提供有关全省经济运行的统计资料及相关材料;逐步吸纳有关方面的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参加省委、省政府考察、调研等重大活动,参与重要文稿起草、修订等;逐步扩大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参加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和阅读重要文件的范围。

  第十九条 对咨询委员、法律顾问突出的智力成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予以认证和知识产权保护。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优秀智力成果的评审、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工作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工作细则在实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附件:1.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咨询委员会(41人)

     2.省科学技术与工程咨询委员会(44人)

     3.省政府法律顾问团(12人)

     4.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24人)

     5.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任务通知单

     6.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申请书

     7.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意见报告

     8.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委员会(组)名单

  附件1:

            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咨询委员会(41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经济组召集人:孙立城、宋东林  (19人)

  孙立城  男  61   系统工程     吉林农大教授

  宋东林  男  44   经济学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杜少先  男  60   经济学 政治学  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金喜在  男  47   经济学 劳动经济 东北师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屈校民  男  60   宏观经济 预测  省社科院研究员。

  郝中华  男  47   宏观经济 财政  长春税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教授。

  李俊江  男  44   世界经济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

  李 晓  男  38   东亚经济     吉林大学国际经济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 才  男  70   经济地理     东北师大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贺军  男  44 经济增长与区域发展  解放军军需大学管理系主任,教授。

  蔡 莉  女  41   技术经济     吉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屹山  男  52   数量经济学    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赵树宽  男  38 科技经济 管理 吉林大学技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力臻  女  47   国际金融  东北师大现代金融研究所所长,教授。

  吕岩峰  男  40   国际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韦经建  男  48 国际法 海商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副主任,教授。

  冯 巍  男  47   园 艺   吉林省农科院院长,研究员。

  徐兴尧  男  63   汽 车   一汽集团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高级顾问。

  施建勋  男  57   化工设备  中油吉化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环境组召集人:盛连喜 白效明  (10人)

  盛连喜  男  49   生态学   东北师大党委书记,教授。

  白效明  男  58   生态学   吉林省环保所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邓 伟  男  44   环境地理  中科院长春地理所所长,研究员。

  董德明  男  44   环境科学  吉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许文良  男  42   环境区划  吉林大学人文与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丁四保  男  49   人文地理  东北师大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宪成  男  56   林 学   吉林省林科院党委书记,院长,研究员。

  郑东虎  男  47   蔬菜学   延边大学农学院农学系植物生理生化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廉 毅  男  56   气象    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孙 力  男  41   天 动   吉林省气象局气象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科教文化事业组召集人:任露泉、姜会林  (8人)

  任露泉  男  57  拖拉机      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姜会林  男  54  光 学      长春光机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高连勋  男  45  有机化学     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宣 明  男  45  精密机械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副所长,研究员。

  逢增玉  男  42  现代文学     东北师大教授,博士生导师。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孙吉贵  男  39   计算机软件   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宛祝平  男  50   体育理论    东北师大体育学院群体部主任,教授。

  马云鹏  男  47   教 育       东北师大教育科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发展组 召集人:邴 正 周光辉  (4人)

  邴 正  男  44   社会学     省社科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周光辉  男  46   政治学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胜今  男  47   经济学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振华  男  46 经济与法律 行政管理  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副主任,教授。

附件2:

           省科学技术与工程咨询委员会(44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科学技术组 召集人:曲逸绪 李 玉 李玉林  (19人)

  曲逸绪  男  55   科技管理    吉林省科协党组书记,兼职教授。

  李 玉  男  57   真菌学     吉林农大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玉林  男  51   病理学     吉林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史宁中  男  51   数 学     东北师大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冯守华  男  45   化 学     吉林大学化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汪尔康  男  68   化 学     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研究员,中科院院士。

  张 今  男  61   化 学   吉林大学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利祥  男  37   高分子化学   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所长,研究员。

  王献红  男  36   高分子化学   中科院长春应化所高分子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高锦岳  男  60   物 理     吉林大学物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陈星旦  男  74   光 学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员,中科院院士。

  朱 迅  男  43   生 物     吉林大学教授。

  邹广田  男  63   材 料     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科院院士。

  丁孟贤  男  64   材 料     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研究员。

  林学钰  女  64   水文地质    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科院院士。

  郭孔辉  男  66   车 辆   吉林大学汽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工程院院士。

  杨世忠  男  49   中西医学    吉林省中医院院长,教授。

  黄锡珉  男  67   液 晶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员。

  刘大有  男  59 计算机 技术应用  吉林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工程技术组 召集人:臧广信 徐建一 张德江  (25人)

  臧广信  男  61  科技管理 耕作  吉林省科协主席,研究员。

  徐建一  男  48  汽车设计     一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张德江  男  47   电气自动化   吉林工学院院长,教授。

  孙晓波  男  43   中 药     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徐东铭  男  66   中 药     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主任药师,终身研究员。

  南 征  男  59   中医药     长春中医学院中药系主任,教授。

  金 磊  男  36   生物制药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教授。

  高其品  男  49   药 学     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所长,研究员。

  王本祥  男  64   药 理   吉林天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然药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黄百渠  男  50  细胞生物学    东北师大遗传及细胞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宁一  男  45  分子 病毒学   解放军军需大学研究员。

  曹健林  男  46   光 学     中科院院长助理,长春光机所所长,研究员。

  王家骐  男  62   光学工程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员。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孔祥国  男  44   精细化工    吉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于前洋  男  60   自动控制    长春光机所总工程师,研究员。

  宋玉泉  男  68   材料加工    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科院院士。

  王立江  男  66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立志  男  55   热 动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奚涌江  男  63  计算机应用    一汽启明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陈光熹  男  70  食品工程     吉林省食品工业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张 杰  男  63 给水排水环境工程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特聘总工程师,

                      教授,工程院院士。

  尹 军  男  47  市政工程环境工程 吉林建工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岳 森  男  65  电力网及其系统  吉林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工程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靖继鹏  男  58 信息经济 信息技术 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 岗  男  43   材 料     吉林大学材料学院副院长,教授。

附件3:

                省政府法律顾问团(12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首席法律顾问:(2人)

  张文显  男  50  法 理  吉林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内有影响的法学家。

  高 静  男  62  法律学  原省政府法律顾问团首席法律顾问,二级律师。

  专职法律顾问:  (2人)

  张启民  男  67  法律学  吉人律师所一级律师,原省政府法律顾问团专职法律顾问。

  卢桂馨  女  57  法律学  吉人律师所一级律师,原省政府法律顾问团专职法律顾问

                  (未正式颁发聘书)。

  兼职法律顾问:  (8人)

  张生久  男 48 合同法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一级律师,原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徐沛荣  女 48 经济合同 兢诚律师所一级律师,原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杨继方  男  53  证券法律  卓识律师所一级律师,原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赵守华  男  54  经济民事  赵守华律师所一级律师,原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董志强  男  46  经济证券  志强律师所一级律师,原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狄文兵  男  54  法律学   省法律援助中心一级律师,原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高俊杰  男  35  国际法   佳林律师所二级律师,法学硕士,原省政府法律咨询组成员。

  吕岩峰  男  40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附件4:

               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24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张文显  男  50  法 理  吉林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内有影响的法学家。召集人。

  王才松  男  68  宪 法  东北师大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干事。

  丁桂兰  女  57  经济法  吉林省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马新福  男  58  法 理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系主任,教授。

  史浩林  男  45  行政法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

  崔卓兰  女  48  行政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世义  男  55  经济学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教授。

  宋振北  男  62  经济法  长春税务学院副教授。

  赵连速  男  64  经济法  吉林省法学会副会长,教授。

  刘世元  男  50  经济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孟繁超  男  44 民法 经济法 东北师大副教授。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简   介

  赵新华  男  54  商 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徐卫东  男  42  民商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马新彦  女  43  民商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副主编。

  韦经建  男  48 国际法 海商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副主任,教授。

  彭贵才  男  41 行政法 诉讼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李德志  男  56  行政管理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韩冬雪  男  46  政治学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闫 越  男  36  行政管理  吉林省行政学院教授,《行政与法》杂志社主编。

  孙汝强  男  54  经济管理  吉林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教研部主任,副教授。

  郑贵廷  男  56  经济理论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张志尧  男  40 比较政治制度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韩国霖  男  62 农村经济政策 省政府参事。

  费贵麟  男  58  软科学   研究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附件6:

             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申请书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申请部门、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要求时限  年 月 日  项 目 分 类(  )

  01农、林、牧、渔、水利 

  02工业

  03地质普查和勘探业

  04建筑业

  05交通运输、邮电通信

  06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07房地产、公用事业

  08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

  09教育、文化、艺术、广播和电视业

  10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1金融、保险业

  12政党、政府建设

  13其他行业项目来源 国家计划 省部计划 计划外 项目 密级 绝密 机密 秘密 无项目简介(详细材料附后)对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的要求

  申请部门、单位(章)

附件7:

             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意见报告

  项目(事件)名称:委托单位(人):  智力机构(组):    召集人:

  首席法律顾问: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报  告       摘  要

  市场方面 法律方面 政策方面 其它方面

  报告全文(可附页)

附件8:

            咨询论证(或处理涉法事项)委员会(组)名单

  项目(事件)名 称  委托单位(人)  智力机构(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委员会(组)     职 务

  姓 名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职称

  职务

  联系方式签名注:1.委员会(组)职务按召集人、首席法律顾问、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填写。2.本名单应经咨询委员、法律顾问本人签名。